英山县行政区域内已经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业务。
三、申请条件
1、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者名称、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四、申请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
2、变更住所:
(1)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
(2)仅变更住所名称,实际地址未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住所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
3、变更生产地址: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
(3)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7)仅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实际地址未发生变化的,申请人提交第(1)项材料以及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
4、变更食品类别及明细:
(5)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使用企业标准生产食品提供);
(6)申请减少食品类别及明细的,申请人仅提交第(1)项材料。
5、变更工艺设备布局:
6、变更主要设施设备: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变更生产地址、食品类别及明细、工艺设备布局、主要设施设备的,承诺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的,当场办结。
办件类型:承诺件,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0713-7011961英山县温泉镇和谐大道与红山大道交汇处(时光隧道出口处)一楼B区综合专区无差别受理窗口
主办:英山县人民政府承办:英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