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7月28日消息(记者蒙健)7月28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海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海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即7月25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要求,申请人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请一种主体业态,多项目经营的,按实际经营申请所有项目,并以主要经营项目确定申请的主体业态。行政审批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结合食品安全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对经营场所食品安全条件的现场核查。行政审批部门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实际情况调整确定其主体业态,并对核查通过的经营项目进行许可。
针对预包装食品销售项目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对食品经营管理类经营项目,可视情进行现场核查,对食品销售类可以通过远程视频方式现场核查。
征求意见稿里提到,无实体门店经营者,指无实体店铺,只有经营管理办公场所或贮存场所,主要经营方式是向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主体,如食品贸易经营者、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仅利用自动设备销售食品的经营者等。
无实体门店的食品经营者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均应符合本章通用要求。无实体门店的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散装熟食销售和餐饮服务类经营项目。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hncyfwj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海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7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05室(邮政编码:570102),并在信封上注明“海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8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