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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至2000年,武汉市批发商业发生重大变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多种经济成分的批发商业在商品流通领域迅速崛起,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商品流通体制逐步形成,由国有批发商业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国有批发商业的经营逐渐萎缩,效益日益滑坡,历史包袱沉重,整体上陷入资不抵债的严重困境。直至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取而代之的是一批迅速发展的个体批发商和以民营经济为主的批发代理商以及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
一、全面放开批发市场
80年代初期,实行的还是统购包销、分级调拨的封闭式商品购销体制,商业机构按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层次设置,商品流通是单一渠道、层层分配的纵向计划流通体制。改革伊始,武汉市就提出“敞开三镇大门,彻底放开市场”,允许各地区、各行业和多种经济成分在汉经商办企业,与国有批发商业同台竞争。
(一)兴办各类贸易中心
为了充分发挥武汉的商业区位优势,增强商业辐射功能,搞活流通,促进商品大购大销、深购远销,根据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所有城市以及农副产品集散地都应当逐步建立各种类型的贸易中心和批发市场”的精神,1984年4月1日,武汉市第一家贸易中心——武昌农副土特产品贸易中心建成开业。到同年10月底止,全市各类贸易中心发展到59家。其中,商业、粮食、供销系统兴办的有42家(市属的30家,区属的12家;经营工业品的23家,经营农副土特产品的16家,经营生产资料的3家)。兴办贸易中心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将公司办公楼改建成贸易中心,变行政管理型公司为经营型公司;二是将原三级批发直接改为贸易中心;三是将自有仓库和空地改建贸易中心。各贸易中心开业当年就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到1985年效益更加明显。(表48-2)
贸易中心作为一种开放式的新型批发商业模式,按照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突破了传统的城乡分割、市场分工、专业经营的批发流通体制;实行各种形式的产销挂钩、产销结合,建立稳固的货源基地和广泛的销售渠道,突破了国营批发商业固定进货区域、固定销售对象、固定作价方式的“三固定”经营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促销队伍上门销售,突破了批发“坐店经营,等客上门”的官商作风;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按商品大类划细经营,层层承包,突破了“吃大锅饭”的观念。随着各类贸易中心的相继建立,一个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条商品流通渠道、少环节的“三多一少”开放式商业流通格局逐步形成。
表48-21985年武汉市各贸易中心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二)清理整顿各类贸易中心
武汉市各类贸易中心在迅速兴起的同时,在网点布局和审批制度上缺乏统一的管理,因而出现了只要是经商就可以挂贸易中心牌子的问题。到1984年底,全市各类贸易中心共有102家。为规范贸易中心的管理,市商委提出了兴办贸易中心必须具备4个基本条件:营业场地在500平方米以上,经营方式要以批发为主,并具有商品集中、交易集中、信息集中的特点;在购销对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作价办法等方面实行开放式经营,能在一定区域及专业中起主导作用;执行国家政策,具有大购大销、深购远销的吸引力和辐射力,月均成交额在100万元以上;具有多功能的服务设施和条件,既能提高企业效益,又能促进社会效益。1985年2月,武汉市人民政府批转了《市商委关于提高和完善贸易中心的请示》。据此,市商委对全市各类贸易中心进行了一次清理整顿。经过清理整顿,基本合格可以继续经营的贸易中心有48家;暂不够条件,要求限期完善提高的有11家;不具备开办条件,要求其更名的有43家。
(三)武汉工业品贸易中心建成开业
为扩大商品流通,搞活市场,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筹建武汉市工业品贸易中心的现场办公会议纪要》,1984年,市计划委员会、市商委联合批文,同意在武汉市商业储运公司永宁仓库基础上维修改扩建贸易中心大楼。1984年8月,市商委将大楼定名为武汉工业品贸易中心,1985年1月1日建成开业。1986年11月,武汉工业品贸易中心更名为武汉工业品批发贸易中心,1994年11月恢复武汉工业品贸易中心名称。中心所属武汉工业品交易所曾于1988年6月由市商委直接领导,1990年9月又重新划归该中心领导。
二、国有批发商业调整
(一)概况
开放式商品流通格局形成后,部分工业企业逐步实行自产自销,零售商业直接向工厂进货,各行各业经商办企业,并不断向批发领域渗透,这对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传统批发商业体系产生了强大的冲击力。从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武汉市国有批发商业企业经历了购销萎缩和效益滑坡两个阶段。1988年以前,市场形势仍以卖方市场为主,但国有批发商业企业购销已明显萎缩。从市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3家主要专业公司的销售情况来看,市五金交电公司1980年销售2.88亿元,1988年销售2.82亿元,下降2%;市百货公司1980年销售5.05亿元,1988年销售3.04亿元,下降39.8%;市纺织品公司1980年销售8.28亿元,1988年销售3.72亿元,下降55%。1988年以后,市场逐步转向买方市场,国有批发商业企业的购销进一步萎缩,经济效益大面积滑坡。从当时的9家国有批发商业企业的效益情况看,1990年发生亏损的有5家,盈亏相抵净亏4605万元;1992年亏损户增至7家,盈亏相抵净亏6821万元。
为继续巩固国有批发商业在商品流通领域的主导地位和主渠道作用,从1984年市商委成立到1992年,武汉市政府对国有批发商业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等作了一系列的调整。首先对商业流通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确立了批零分开、市管批发、区管零售的商业管理体制,将市属各专业公司的零售网点全部交由其所在的区商业行政部门管理。紧接着对批发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整,改二级商业行政性公司为经营服务型公司,对批发企业实施了站司合一、专业划细、核算划小、单体起飞、承包经营、规模经营、横向联合、“四放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对当时国有批发企业理顺关系、调整结构、激励经营、强化管理都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仍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国有批发企业经营萎缩、效益下滑的被动局面。
(二)市纺织品公司隶属关系变更
1983年6月,市纺织品公司从原市一商业局划归市纺织工业总公司领导,1984年9月,又重新划归市商委领导。
(三)市友谊公司挂牌
1984年市外宾物资供应公司更名为武汉市友谊公司,1985年成立旅游侨汇商品武汉批发中心,与市友谊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四)省属3个二级批发采购供应站下放武汉市管理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报告》和《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五人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精神,1985年1月,湖北省将省属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3个二级批发采购供应站下放武汉市管理,市商委将其分别定名为湖北省武汉百货批发站、湖北省武汉纺织品批发站、湖北省武汉五金交电化工批发站。
(五)站司合一、专业划细、重构国有批发商业体系
根据商业部关于“同一城市同一行业允许存在多家独立平等的国营批发企业”的指示精神,经武汉市体改委批准,1987年4月,市商委决定对市属工业品批发公司机构进行再次调整。具体办法是:市第一百货公司改为湖北省武汉百货批发站,市五金批发公司改为湖北省武汉五金交电化工批发站,市针棉织品批发公司改为湖北省武汉纺织品批发站(同时挂武汉市针棉织品批发公司的牌子),市第二百货批发公司改为武汉市百货批发公司,市交电公司改为武汉市五金交电批发公司,市纺织品批发公司、市化工原料批发公司、市文化用品批发公司的名称不变。机构调整后,湖北省武汉百货批发站、纺织品批发站、五金交电化工批发站仍按下放时省市交接协议,担负各县(市)计划商品调拨和地产品购销任务;市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原料、文化用品批发公司按站司合一前的供应范围,负责武汉市及经济区划的计划商品调拨和地产品购销任务。在站司合一改革中划转移交的各站司二级单位,这次机构调整时仍按原隶属关系作相应调整。1991年7月,市化工原料批发公司更名为武汉市化工原料公司。1992年12月,市文化用品批发公司更名为武汉文化用品公司。
(六)接收国营武汉康华实业公司,撤销武汉工业品开发公司等3个企业
1989年11月,在全市开展的清理整顿公司工作中,武汉市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决定将国营武汉康华实业公司撤并后成建制移交市商委,更名为武汉市工业品经销公司。同时,市商委撤销了在注册资金、从业人员、经营场地等方面不具备法定条件的所属武汉工业品开发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和武汉职工财经学院所属中南摩托车发展中心(含武汉财经书刊发行社)。
(七)清理整顿批发商业企业
1988年底,武汉市各类批发企业已达5088家,部分企业缺乏基本的经营条件,有的甚至倒买倒卖,违法乱纪。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解决批发公司过多过滥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的规定,市商委对全市批发商业企业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并提出了批发商业企业应具备的4项基本条件:①符合商业企业网点发展规划布局;②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商业企业登记条件;③具有与商业经营相适应的专业人员;④具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同意,1989年12月,市商委对全市各类批发公司(企业)的经营资格进行了一次审查,取消了2000多家企业经营批发业务的资格,并要求部分批发企业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
(八)撤销市商业服装公司
市场放开后,武汉市国有商业服装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日益萧条。为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加快服装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保持和发扬企业特色,同时也有利于大型商场实行产销结合,扩大经营规模,充分利用各服装企业门点的地理优势,1992年2月,市商委决定撤销武汉市商业服装公司,将其所属12家服装生产厂店分别划交江岸区商委和武汉商场、中南商业大楼、中心百货大楼、武汉商业大厦、市友谊公司管理,公司科室的财产、债权债务和部分人员划交当时正在筹建的武汉商品交易服务中心。同年3月,市商委决定将市商业服装公司面料批发部(含服装研究所)划交武汉市友谊公司。
(九)划转武汉纺织品批发站部分人员和资产
1992年9月,市商委决定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武汉纺织品批发站实施改革,将该站的职工缩减到60人,主要负责销售库存商品和催收应收货款,其余人员全部转到武汉商场,同时将地处汉口复兴村的武汉纺织品批发站8000平方米仓库和5000平方米库区空地,以及库内的设施和设备全部划归武汉商场。
(十)市纺织品批发公司实施新老分开
1992年9月,市商委决定对购销严重萎缩、亏损连年增加的武汉市纺织品批发公司,采取“独立三块、划交两块、压缩一块”的办法,实施“新老划断、分散突围、面向市场、另辟新路”的改组。独立三块是:以针棉织品批发站为基础成立武汉市针棉织品公司,以服装批发站为基础成立武汉市时装公司,以化纤布批发站和工业用布批发站为基础成立武汉市鄱阳商场(后加挂武汉市纺织品服饰公司牌子),3家新公司所需的注册资金各50万元均由市纺织品批发公司拨付。划交两块是:将棉布批发站和绸呢批发站人员连同租用的2800平方米仓库划交刚刚组建的武汉服装城管理,将武昌批发站在职职工连同800平方米租用的经营场地划交中南商业大楼管理。压缩一块是:各批发站保留人员和市纺织品批发公司科室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销各站库存商品,催收应收货款,处理债权债务。
三、对国有批发给予政策扶持,批发企业新老分开
(一)组建工业品和副食品两大集团公司
从80年代后期开始,武汉市国有批发商业企业的销售和利润全面滑坡。到1992年上半年,全市9家国有工业品批发商业企业大体处于3种情况: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有市纺织品批发公司、武汉纺织品批发站;亏本经营生存艰难的,有市五金交电批发公司、市化工原料公司、武汉五金交电化工批发站、武汉百货批发站;效益下降勉强维持的,有市百货批发公司、市文化用品批发公司、武汉工业品批发贸易中心。(表48-3)这时期的统计资料显示,武汉市国有批发企业的问题日积月累,已形成了三大历史包袱,包括未弥补亏损、待处理损失、待摊费用挂账1.86亿元;库存商品潜在削价损失约4199万元,“三角债”潜在呆死资金9051万元;富余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比例过大,富余人员占1/3以上,离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比为1:2.2。
为深化批发商业改革,1992年,市商委提出了批发改革具体方案。主要内容是:精简市商委机构,组建工业品和副食品两个商业(集团)总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市商委承担行政管理职能。(集团)总公司为一级法人,担负集团内部管理职能;各工业品批发公司由管理型向实体型转变;将批发公司下属盈利和有发展潜力的经营单位从公司中分离出来,组建新的经济实体;新企业实行新政策、新机制、大企业小承包;改革批发经营方式,逐步实现批发商场化、批零一体化、批发代理化、批发市场化的目标。
表48-31992年上半年武汉市9家国有工业品批发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表
(二)政府对历史包袱沉重的两大集团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1994年末的财务报表反映,市工业品商业(集团)总公司国家资本为11167万元,资本公积金887万元,盈余公积金957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4829万元,净资产总额为-218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8.9%;账面反映亏损挂账及各种待处理损失、有问题商品、有问题资金总额为57360万元。市副食品商业(集团)总公司国家资本20727万元,资本公积金319万元,盈余公积金136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231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31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4%;账面反映亏损及各种待处理损失、有问题商品、有问题资金总额为30635万元。
为搞活国有批发企业,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从1992年到1995年,对工业品和副食品两个商业(集团)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两个集团的营业税乃至增值税或免或缓,所得税由集团公司统一缴纳,仅所得税就有约800万元留在了集团内。财政部门对两个集团所属企业核定工效挂钩时,对19家企业实行了工资包干,允许职工工资和一定水平的奖金进入费用。财政和国资部门在清产核资时允许部分历史包袱冲减国有资产,工业品集团核销4300万元,副食品集团仅流动资产就核销2325万元。对两个集团开发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给予工业品集团约1570万元,给予副食品集团约10700万元。猪肉放开经营后,对食品公司和肉联厂给予过渡性扶持3426万元,政策性补贴6255万元。弥补1992年以前政策性亏损挂账,工业品集团5700万元,副食品集团20055万元。对市纺织品批发公司、武汉纺织品批发站、市五金交电批发公司、市化工原料公司、市副食品贸易公司和市食品公司等6家批发企业的亏损和潜亏及历年财政未补亏损共计5.2亿元,分别予以免息、计息挂账、挂账停息。
(三)国有批发商业企业实行新老分开
1993年4月,武汉市财政局、税务局、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和市商委、市工业品商业(集团)总公司共同对市属10家工业品批发企业的历史包袱从严进行了核实,核实历史包袱总额为43042万元,其中,1992年底以前的未补亏损20618万元,待处理流动资金损失5264万元,库存有问题商品潜在损失6514万元,1990年底前未收回的呆死账和以后年份的部分死账10646万元。按1992年底的报表计算,实际资不抵债42622万元,资产负债率达154.34%。市有关部门就这一时期深化批发改革的方案进行了认真研讨和反复论证,并邀请国内贸易部和武汉部分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共同咨询会诊,同时借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国有批发商业的改革经验,提出对市国有工业品批发企业实施新老分开的改革意见,要求各批发企业实行新老机构、人员、核算、报表四分开。老企业承担以往的债权债务、清收应收账款、处理历史包袱;新企业轻装上阵,按照专业划细、核算划小的原则组织经营单体。1994年一季度,工业品集团所属各批发企业在企业内部实行了新老机构、人员、核算、报表四分开。
从实际运行结果看,批发企业内部新老分开效果不明显,而且存在企业内部核算不实、责任不清、难以考核的问题。1994年4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工业品商业(集团)总公司关于国有商业批发企业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的报告》。据此,工业品集团所属8家国有商业批发企业于1994年下半年实行了新老彻底分开,重新分离组建了9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市五金交电批发公司分离组建了市五金交电公司,市化工原料公司分离组建了市化工原料经贸公司(1995年6月更名为市化工原料总公司),市百货批发公司分离组建了市百货发展公司和市劳动保护用品公司,武汉文化用品公司分离组建了武汉文化用品发展公司,市纺织品批发公司分离组建了市纺织品发展公司,武汉百货批发站分离组建了武汉百货文化批发站,武汉五金交电化工批发站分离组建了武汉五金交电化工贸易总公司,武汉纺织品批发站分离组建了武汉四贸纺织站。新老公司按一定的比例对人员和资产进行分割,新公司轻装上阵,重新开展经营活动,老公司停止经营,专门负责处理库存商品和企业债权债务问题。(表48-4)
国有商业批发企业实行新老彻底分开后经营一度出现转机。1985年,工业品批发企业实现利润合计1250万元,盈亏相抵净亏7767万元,同比减亏24.1%;8家老公司共落实债权资金6948万元,处理库存有问题商品1866万元,清收结算资金2320万元。
四、批发商业改革其他措施
(一)兴办市场盘活资产
表48-41994年下半年武汉市国有商业批发企业实行新老分开改革中人员和资产划分情况表
(二)合资合作多业态谋求发展
1994年,市友谊公司与台商合作在友谊大厦开办台商独资经营的武汉友谊西方城娱乐有限公司;市商业储运公司与中南石化逻洲公司合办时运加油站。1995年,市商业储运公司与香港九龙仓集团合作兴建时代广场;武汉文化用品发展公司与麦当劳合作开办快餐店;市新华商业大楼与武汉农业银行信贷投资公司、香港跨越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兴建水上皇都娱乐城,与香港兆龙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兴建新华兆龙大酒店。1996年,市五金交电公司与港商合作开办莎丽都有限公司。1998年,武汉文化用品发展公司与武汉五交化贸易总公司联手到陕北开采石油。
(三)公司制改造和股份合作制改造
1994年,市新华商业大楼与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武汉市建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共同发起组建了武汉新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商业储运公司组建了武汉昌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武汉文化用品发展公司与东风纸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共同发起组建了武汉科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工业品贸易中心进行整体改制,成立了武汉工贸有限公司;市怡和服装厂、市劳保用品公司、市百货公司眼镜批发站、市化工原料公司汉阳经营部、市友谊保健品公司、武汉糖酒江南公司、武汉渔猎用品公司等先后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造。
(四)企业破产
武汉工业品贸易中心宝丰批发站和市化工原料公司食品化工分公司两家国有批发企业,经营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分别经硚口区人民法院和江岸区人民法院裁定,先后于1994年和1995年宣告破产。
(五)资产重组优化结构
1994年6月,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市工业品商业(集团)总公司所属武汉商业大厦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经市商委、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实行了吸收式合并,武汉商业大厦法人地位自然消失,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资格承续。1994年9月,市工业品商业(集团)总公司决定,武汉服装城与扬子江商业大楼联体经营,1995年3月将两单位合并,企业名称为武汉商贸城;1996年2月,武汉商贸城并入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省商业储运公司汽车队重组合并到武汉文化用品发展公司;武汉新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出让给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友谊公司副食品批发站从其母体剥离,定名为武汉市友谊副食品批发站,直属(集团)总公司领导,后改组为武汉友谊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市纺织品发展公司、市针棉织品公司、市纺织服饰公司合并重组为武汉市针纺织品公司。
五、国有批发商业全面退出商品流通领域
(一)组建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公司
为促进市属国有商业批发体制改革,加快国有商业结构调整,2000年12月,经市商委批准组建了武汉商业集团公司,隶属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武汉商业集团公司主要承担原国有企业中资不抵债、关门歇业、濒临破产的企业人财物管理,以及原工业品商业(集团)总公司、副食品商业(集团)总公司的善后事宜处理。
(二)国有商业批发企业通过改制全面退出商品流通领域
(三)部分市属商业企业下放到区实行属地管理
2002年9月,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属企业下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市属下放企业意见的通知》精神,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将16户直接管理的企业和57户基层企业下放到企业所在辖区实行属地管理。(表48-6)
(四)民营批发商业快速发展
武汉市国有批发商业全面退出商品流通领域,市场仍十分活跃,取而代之的是一批迅速发展的个体批发商和以民营经济为主的批发代理商,以及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最具代表性的是汉正街小商品市场的恢复与发展。1979年,武汉市恢复了汉正街小商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成为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中介,以广大农村为依托,以市场经济为主导,以个体经济为主体的多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功能、少环节的小商品集散中心。改革开放20多年来,汉正街小商品批发市场从恢复时的一条不足200米的街市,逐步发展成为方圆1.67平方千米的商贸区,56个室内市场经营面积80余万平方米,个体工商户由103户发展到1.5万多户,经营品种由单一经营的小百货,发展到服装、副食、家电、鞋类、塑料、文化用品等10个专业大类10万多品种,拥有国内外2000多个品牌的华中或湖北地区总代理,商品辐射河南、河北、山西、山东、陕西、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重庆等11省1市。2001年,汉正街小商品批发市场销售额达181亿元,上缴税收1.12亿元,居全国十大批发市场前列,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国家级文明市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