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推动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3.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4.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确保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5.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6.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7.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8.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9.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10.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1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12.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13.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14.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海拔高境界更高15.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16.感恩党中央感恩伟大祖国感恩新时代17.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努力奋斗
昌都市市场监管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行为及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为持续推动昌都市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重拳出击。为起到“查处一批、公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现公布2024年昌都市市场监管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行为及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案例一、昌都市瑞杰校园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腐败变质食品原材料制售食品案
2024年7月23日,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昌都市瑞杰校园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腐败变质食品原材料制售食品案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0000元。
案例二、江达县老夏牛羊肉批发铺经营过期、变质肉制品案
2024年7月1日,江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达县老夏牛羊肉批发铺销售过期、变质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案例三、洛隆县隆乡源土特产店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牛肉干案
2024年7月31日,洛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洛隆县隆乡源土特产店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牛肉干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案例四、类乌齐县为民批发连锁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红酒案
2024年8月10日,类乌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类乌齐县某平价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红酒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侵权产品,罚款10000元。
案例五、洛隆县诚信副食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红酒案
2024年7月23日,洛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洛隆县某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红酒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侵权产品,罚款10000元。
案例六、芒康县力帆摩托鸿杰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7月29日,芒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芒康县力帆摩托鸿杰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9辆,罚没3421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芒康县永安摩配维修店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7月29日,芒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芒康县力帆摩托鸿杰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3辆,罚没13206元的行政处罚。
昌都市各级市场监督管部门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重点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守住“四个安全”底线,推动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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