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3年6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6期)。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湖州凤凰街道牛佑果水果店销售的标称杭州食在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式凤爪,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绍兴市柯桥区华舍巧有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绍兴市柯桥区兰亭美加香食品厂生产的奶香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苍南县灵溪镇张文闯熟食店销售的卤猪耳,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仁滨腌腊食品批发部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湖州浙北大厦超市有限公司仁皇山店销售的标称湖州鹏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香菜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湖州鹏程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义乌市祥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浦江县亨通食品厂生产的豆腐皮,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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