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自给有余,少量运销温州、洞头等地。1974年后产不敷求,多从外地调入。
经营单位,过去均由私营肉商采购销售或养猪户自宰分食。1952年供大于求,供销社参与收购运销。1955年8月,温州食品公司乐清经营处在楚门设玉环接运组,收购接运生猪。1956年由食品公司统一经营,下设港南、港北经营组。1958年7月食品公司撤销,经营组划归供销社农副产品采购供应批发站。1962年恢复食品公司,经营组归原属。1988年全县有4个经营组和345户肉商。
生猪收购。1955年前,收购量较少。1956年实行派养派购,由食品公司与派购户签订合同,按期交售。1960年始行奖售,凡投售1头合格生猪(除头净肉35公斤)奖售饲料票25公斤。1961年改行“双线下达”办法,一年一定,按季分月交售,并增加奖售煤油1.5公斤、香烟2条。这段时期,收购量一般年份2至3万头,最多的1967年5.08万头。1981年实行“购五留五”办法,每投售半头猪奖售饲料票25公斤、布票2市尺、化肥票30公斤、煤炭票75公斤。1984年10月起,改“购一留一”和“平五议五”混合价收购办法。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放开购销价格,实行多渠道经营。食品公司与养猪专业户签订换购合同,每投售1头生猪,换饲料票、煤炭票各125公斤;其他养猪户为饲料票20公斤、煤炭票75公斤。1987年增加柴油、碳酸氨、香烟等换购。但因个体商业收购急剧上升,国营商业收购量仍大减,1988年国营商业收7330头,占生猪总收购量的16.7%。
生猪销售。50年代初期,在保证地销前提下,调出一定数量生猪。1954年压缩县内销售,优先供应大城市和工矿区,保证海防部队需要,市场供应量减少。1955年内销服从外销,优先保证外调,调出生猪7629头,地销1.90万头。1958至1965年,生猪收购量下降,鲜肉凭票定量供应。1966至1967年,收购量回升,猪肉敞开供应。1968年后逐步下降。1974年开始调入生猪1115头,自此由调出县变为调入县。1980年调入量达6095头。1988年市场销售量国营商业8500头,集市贸易1.62万头。
禽蛋
家禽过去多为农民自食,少量上市由商贩贩运。建国后,上市量逐年增多,1959年,国营商业部门开始收购出口活鸡1.39万只。1960年增至1.41万只,之后,收购量年均在5000至6000只之间。1985年养禽最多,收购量也最高,达4.21万只,全数外调。1986年后,国营商业不参与购销,均由集市交易。
其他副食品
主要是酒、烟、糖及糕点等。建国初,全县有烟酒副食品商店123家。1953至1955年,先后实行酒烟专卖批发业务,整顿酒烟私营商店。1956年销售点增至172个,以后进行过几次经营体制调整,销售网点时增时减。1984年后,市场多为个体商贩占据,国营、供销商业参与调节。1988年全县国营商业购进和调入总额604万元,销售总额612.4万元。集市贸易额则更大。
卷烟1953年实行专卖管理。1955年对卷烟商贩进行登记,发购货册,凭册购货。城关、楚门、坎门3镇商贩归口公司,乡村商贩归口供销社。1956年专卖公司设陈屿批发商店,楚门、坎门经营组改为批发部。1958年按地区包干分配供应,部分卷烟高价敞开销售。1962年取消专卖,卷烟划食品公司经营。1963年转糖烟酒公司经营。1965至1975年,供需矛盾突出,一度组织烟丝供应农村。其后,卷烟市场管理放松,个体商贩遍布各地。卷烟销量逐步增多,档次逐渐上升。田马乡三联村形成批发市场,以抬高名牌烟降低低档烟价格冲击市场,影响国营商业完成低档烟销售计划。1980至1988年,走私烟、进口烟泛滥,市场秩序混乱,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力量打击走私活动,国营商业相应调高名烟价格。1988年建县烟草专卖局与县烟草专卖公司,恢复烟草专卖管理。卷烟品种,由中低档烟为主转以高中档烟为主,“宁波”、“杭州”、“上游”、“新安江”等中低档烟销量日趋下降,“中华”、“云烟”、“红塔山”、“红山茶”、“茶花”及“555”、“万宝路”、“健牌”、“红双喜”等高档烟、进口烟成为抢手货。
食糖1952年楚门百货经营组兼营批发业务。1953年货源紧缺,实行定量供应。1956年用赤砂糖改制红糖供应。1958年货源充裕,敞开供应。1959至1961年,恢复凭票定量供应,以少量红糖换购农副产品,并组织一些地产红糖供应市场。1962年高价敞开供应古巴砂糖。1965年货源增多,红糖平价敞开供应,古巴砂糖转平价销售。“文化大革命”期间,货源奇缺,人均年消费食糖1公斤。1978至1986年,货源充足,销量猛增,销售品种由红糖为主转白糖为主。1985年销售1416吨,其中白糖1200吨。1987年,取消牌价,红糖敞开供应,9月,乡镇食品罐头工业用糖量激增,民用食糖又恢复凭票定量供应。1988年,白、红糖调拨收购计划减少70吨,改多渠道组织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