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便利店买了面包,拿回家才发现从买回来就剩3小时就要过期了,这让王女士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市民反映:便利店买到的面包还有3小时过期,没有提醒不合适
6月2日20时许,西安市民王女士在西安市芙蓉南路芙蓉新天地的唐久便利正价购买了两袋面包,购买的时候,面包周围没有任何提示,王女士以为自己买到的是新鲜面包,可是当她把面包拿回家之后,才发现面包是临期产品,“这个面包2日晚上23时过期,也就是说我买到的是即将过期的面包,没法放到第二天早上,可是便利店对此没有任何提示或告知。”
王女士说,自己住在小寨,附近也有一家唐久便利店,这家便利店会把保质期较短的商品进行分类,对于即将过期的临期面包,进行五折销售,或者有买赠活动,店方会明确告知消费者,因为这些产品即将到保质期了,所以要便宜出售,能接受临期顾客才会购买,“我觉得这样的方式更加合理,不管价格是多少,你得让顾客知道,这个产品是即将过期的,消费者对于临期产品有知情权。”
王女士认为,如果是通过打折等方式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知道自己买的是临期产品,那也算是告知了,她正价买的面包,没想到还是临期。
便利店:按公司规定会在有效期到达前1小时下架处理,已经给消费者退款
刘先生说,接到顾客的反映后,3日上午,他们再次联系了顾客,把顾客买面包的费用退掉了。记者问及有唐久便利店对临期产品进行半价销售的情况,刘先生说,那是个别店的促销手段,不是公司统一规定,但如果顾客介意买到了临期产品,店方是可以按照顾客诉求,积极解决问题的。
随后王女士确认,便利店的确退款了,也向她道歉了,但她认为这件事情值得重视。
走访:两家便利店都没有临期产品显著提示
6月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走访了两家便利店,发现面包、快餐等短保类产品均没有临期提示。
在西安市艺术大街的一家唐久便利店。记者在面包区以及便当、三明治得短保食品区域看到,这些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着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比如一个吐司上写着:“请在2024年6月5日15:00之前食用。”另一个三明治上面的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3日晚上21点。见记者在查看产品保质期,工作人员说:“我们这些食品都在保质期内,过期前1小时就都扔掉了,不会卖过期产品给顾客的。”记者询问对于即将过期的产品会不会提醒?店员说:“如果是当时加热食用的就不提醒,顾客如果要买即将过期的产品第二天吃,会告知顾客当晚到期,但店内没有特别的‘即将过期’的标识。”
在位于西安市西部大道阳光天地一楼的711便利店,面包区的产品也都标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三明治区域标有“即食产品”的标记,但是也没有对一些当日到期的产品有显著的临期提示。
记者询问对于临期产品如何处理,工作人员说:“对于临期产品是提前2小时下架,下架之前都可以正常购买,没有什么特殊提醒。”店员表示,一般消费者都会自己看清楚保质期选择购买的。
记者查询发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商场可以对“临界食品”进行促销处理,但必须做到两点:一是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二是向消费者做醒目提示。如果商家未尽提示义务,则涉嫌构成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也就是说,商家不能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临期食品卖给消费者,只能在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销售。
2024年5月22日,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食品销售者临期食品经营行为的提示中提到,“食品销售者应当对临期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鼓励有条件的食品销售者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柜)”字样集中陈列出售,未集中陈列出售的,应当对待售的临期食品作特别标示。”“对临近保质期的散装食品应当在容器、外包装、小包装上加贴“临近保质期食品”字样的标识。”“食品销售者在收银台或店内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牌,告知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同时还提到了临期食品按照以下期限界定:
1、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
2、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3、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4、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5、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
6、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律师:依法应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王舒律师认为,我国202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如果本案例中的商家没有将临期商品做特别的标识、没有与其他商品分开,单独开辟一个区域进行出售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采取维权措施,比如退货。同时行政机关也将依据消费者的投诉采取行政处罚,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严重的还可能对商家进行罚款。也就是违反上述规定,既可能负民事责任也可能负行政责任或两者同时被追究。
购买临期食品要注意什么?
食品专家提醒,购买临期产品,要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食品包装。尽量选择正规超市或商店,不要选择无证经营店铺或摊点。购买时要检查食品包装,确保无破损,无胀袋、漏气等现象。
注意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如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举报此类违法行为。
2、留意贮存条件。注意临期食品须在标签要求的条件下贮存。若发现需要冷藏或冷冻的临期食品置于常温下,不要购买。
3、按需适量购买。要理性消费,不要因为折扣和低价大量购买临期食品,以免食品过期、变质造成浪费。
另外,购买后应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食用时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或出现异味、口感异常时,不要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