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5.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文件。
四、办理流程
受理:按受理的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系统自动显示状态为已受理;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以对话框形式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备案:资料受理后,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凭证并办结,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以对话框形式告知不予备案的理由。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予以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凭证,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告知不予备案的理由。
承诺期限:6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予以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凭证,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告知不予备案的理由。
六、收费标准:
无收费
七、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
八、备注
(一)申请提交方式
网上提交。通过企业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可自行打印受理回执。
(二)受理
1.补正材料。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被受理的,系统自动显示状态为已受理;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以对话框形式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办理进度查询
(四)办理结果
备案凭证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无有效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