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现将《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
标杆企业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76号)等要求,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引导企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建立工业领域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坚持企业自愿申报、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等原则,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通过树立标杆、宣传推广、政策激励,形成推动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引导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对标能效“领跑者”。
二、实施范围
综合考虑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技术工艺水平和节能潜力,以及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等,在冶金(含钢铁、不锈钢、电炉钢、有色冶炼等)、建材(含水泥、陶瓷、玻璃等)、石化化工、制浆造纸、纺织化纤、食品等重点用能行业、主要产品(工序)中遴选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无行业标杆水平或国标(行标、地标)先进值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基本要求
申请能效“领跑者”标杆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严重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
(四)评选年度能效指标达到行业标杆水平或国标(行标、地标)先进值;
(五)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评价或取得认证;
(六)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按时稳定报送能耗数据;
(七)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落后机电产品设备或工艺;
四、组织实施
(一)申请。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申报企业可向所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工信部门提交基本信息表(附件1)、企业能效分析报告(附件2)等,包括纸质版(A4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刻录)。
(二)初审。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照基本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装备先进性、能效水平等因素,严格对标择优推荐企业,将申请报告报送省工信厅。
(三)复审。省工信厅委托省节能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在10个工作日内评审提出能效“领跑者”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及意见报送省工信厅。省节能中心应当对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四)公示并发布。省工信厅根据省节能中心推荐名单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疑义的,予以公布名单。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的监督管理。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督促已列入能效“领跑者”的企业在次年第一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能效情况,并报告省工信厅。
(二)对能效“领跑者”称号实施动态化管理。对不再符合能效“领跑者”申报条件的,撤销称号;对在能效“领跑者”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撤销称号及收回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宣传激励
(一)加大支持力度。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能效“领跑者”企业最高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推荐中优先推荐能效“领跑者”企业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能效“领跑者”企业融资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工信主管部门通过现场会、发布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利用电视、网络、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能效“领跑者”,树立标杆,推广先进经验,带动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动员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参与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充分宣传政策,做好组织引导。
(二)加强技术服务。推动建立支持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行业能效持续提升的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节能监察、节能服务公司、节能装备制造企业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能效对标分析、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帮助企业持续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效率。
(三)本方案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方案由省工信厅负责解释。
附件:1.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申报表
2.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分析报告(格式)
附件1
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行业能效
“领跑者”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邮编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部门
联系人
传真
手机
企业类型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
□外商独资
二、企业能效指标(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产品及分类
标准先进值
xxxx年企业单位产品能耗
材料真实性承诺: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设区市工信部门初审意见
经办人:审核人:(公章)
附件2
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能效
分析报告(格式)
一、企业简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工艺及技术水平
(一)主要工艺流程。
(二)主要用能装备规模及其技术水平。
(三)与国内外同类企业相比在能效方面的突出做法。
三、能源消耗情况及能效指标
(一)主要用能工序、用能装备的能源消耗情况。
(二)上一年度产能、产量、负荷率等开工情况。
(三)能源消费构成及综合能源消费量。
(四)能源管理中心、余热余能利用等主要节能项目情况。
(五)上一年度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及其他能效指标。
四、能效提升做法
(二)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方面:包括企业应用的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采取的优化运行、优化原料燃料结构、开展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方面的节能措施,实施的重大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及取得的效果。
五、未来三年拟采取的主要能效提升措施
未来三年拟采取的主要能效提升措施,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如能源管理中心、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管理措施(如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请分项简述建设内容、预期投资和预期节能效果。
六、佐证材料
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佐证材料(评价文件、认证证书、审核情况等)、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佐证材料(建设方案等)、能效对标依据标准;
3.企业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需注明设备及配备电机的型号)。
4.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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