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类目:1.保健食品2.膳食营养3.食品传统滋补
申请开店公司及品牌要求:
1.需持有商标注册证(即R标);2.经营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类目的商家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3.血燕不招商;
资质材料要求:
一、若经营保健食品
A.卖家为生产厂商:
国家保健食品:
1、营业执照中应有生产经营保健品或预包装经营范围;
2、卖家持有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GMP证书》复印件;
3、卖家持有的所有单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健字号批件)及其附件(产品说明书)复印件;产品品牌需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记载一致;
4、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要求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
进口保健食品:
1、需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2、销售产品相应的进口报关单及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3、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证》;
4、营业执照中应含有经营保健食品范围
B.卖家为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
国产保健食品:
1、卖家持有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包括保健品,《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类即可通过;
2、生产厂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中应有生产经营保健品或预包装的经营范围);
3、生产厂商持有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GMP证书》复印件;
5、品牌商与生产厂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
6、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要求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
2、销售产品相应的进口报关单及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注:如果商家反馈《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过期,正在延期,商家需提供“保健食品再注册受理通知书”,其中要写有“在产品再注册审查期间,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的字样内容。
二、若经营膳食营养食品(无蓝帽食品类)
国产膳食营养食品
1、卖家持有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GMP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根据经营产品范围提供对应证件);
2、产品中涉及新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或仅可在保健品中可使用的原料,需提供国务院卫生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审批文件;
3、产品生产执行标准非国标或地方卫生部门执行标准的,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的文件证明;
4、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告要求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
1、卖家持有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2、生产厂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生产厂商持有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GMP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