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显示,2023年数量就达到5175万只,同比增长1.1%;近年来,因为不文明养犬导致的“狗伤人”悲剧,时有发生。每年被猫狗咬伤的人数约有4000万。现实生活中,不文明养狗行为屡见不鲜。养犬要办证,遛狗要牵绳,但如此简单的道理却屡屡被忽视。
某社区召开会议,准备根据当地法规制定社区文明养狗公约,大家纷纷建言献策:
【推荐1】近年来,某区让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到基层治理战略实施中,建立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区域化协调议事平台,在街道、社区层面,以圆桌议事会为载体,将小区管理、电梯更换、环境改造等热点纳入议事范围,由社区党委、人大代表、职能部门、居民代表共同协商解决。从居民提事、社区理事、多方议事到最后的居民评事,拓展了居民自治空间,形成了居民全过程参与、全过程监督、全过程评价的闭环机制。“圆桌议事会”自运行以来,成功解决居民问题共56件,成为社区和谐的“稳定器”。在小区层面,建立了居民议事会,居民的大事小情都到小区凉亭、家门口坐下来发表看法,共同商议解决办法,促进了邻里和谐,使“社区是我家、治理靠大家”成为群众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推荐2】材料一乡村振兴,必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运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讲堂等农村德治的有效做法,坚持村民自治的制度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实行重大事项村民理事会决策、村委会执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材料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观点,是新时代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遵循。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努力奋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家总部设在英国的跨国公司香港分公司,日前遭遇AI“深度伪.造”诈骗,诈骗分子变脸为总公司高层,骗走香港分公司高达港币2亿元的金额。这是香港第一起利用AI变脸诈骗案,也是至今损失金额最大的一-起“变脸”诈骗案。
为治理技术滥用,早在2023年1月10日,由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联合颁布并正式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公民转载基于深度合成服务制作发布的新闻信息的,应当依法转载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同时强化网络平台的审核监管责任,如提前预警、及时核查,搭建“穿透式”监管体系。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提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在AI技术治理的管理思路、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方面的做法有力推动了新型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化进程。
按照“急用先立”的要求,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乌江保护立法列为2022年新增计划。历经三次审议,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表决通过《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从规定各部门、企业和地方政府在乌江保护中的职责,到明确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从依法加强乌江流域生态环境风险管理,到明确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应急处置……《条例》的内容广泛而全面。
《条例》在起草过程中,立法团队将开门立法贯穿始终,充分发挥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常委会列席代表座谈会等作用,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实地调研、征求意见等途径,最大程度汇集专家、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
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被人赋予玩伴、家人、保安等各种角色,与此同时,犬伤人、污染环境、被遗弃等事件屡见不鲜。为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3月,《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这将为三明市加强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
《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节选)
第三条养犬管理遵循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立由城市管理、公安、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健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疫情防控等制度,并将养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基层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文明养犬宣传教育等工作。
……
第七条养犬人应当依法、文明养犬,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推荐2】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学位条例已不能满足实践需求,需要修改完善。2021年11月,教育部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送审稿)》;2023年7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开展了学位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和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2024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将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教和学位法治建设,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供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涉外法治工作,特别是加强涉外立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积极推进涉外立法项目,并在涉外立法的立项、起草、审议、论证、评估和宣传等各方面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还不能充分满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需要。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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