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续签:简单来说就是拿着居住证到就近的社区中心更新一下日期即可(一般适用于条件材料没有变化的)
自行续签:和新办上海居住证差不多,带上材料,重新走一遍流程(一般是住址或者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自行续签)
上海居住证续签新规具体规定如下: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1、续签(签注)条件
适用于《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2、续签(签注)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3)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
(4)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3、办理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2)工作人员核对申办人的居住证证件信息
(3)信息系统后台比对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4、打印签注信息:
(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