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女兵:
下半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二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要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考核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四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17.5≤BMI<30,17.5≤男性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视视力不得低于4.5。经激光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4.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其他部位超过10cm,不合格。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三、应征入伍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初审初检。
报名信息确认后,由所在镇(街道)武装部通知参加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准备送站体检。
(三)体格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依托选定的征兵体检机构,集中组织预征对象参加体检。
(四)政治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合格应征公民的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五)役前教育训练。
(六)审批定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以及役前教育合格人员中,按照定兵原则,依次确定人员和服役去向,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七)张榜公示。
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征兵办批准入伍后,统一送到部队服役。
四、优待政策
(一)陕西省“四个一批”安置政策
大学生退役士兵和立功受奖退役士兵,在有编制的前提下,政法干警招一批、专武干部招一批、村(社区)干部招一批和其他公益性岗位招一批。其他退役人员,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按现行政策予以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依法依规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教育培训和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行政事业单位招录时,按照省政府163号令享受累计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二)陕西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陕西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生2500元/月,高中生2000元/月,初中生1500元/月。“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所需资金(含高原条件兵奖励金)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全额下达,优待金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在每年“八一”前,按照社会化发放的要求予以兑现。
(三)毕业班学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四)给予入伍大学生优惠政策
(五)招录公务员和聘用职员
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可享受加分优惠:
①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
③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