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唯一一所直属高校,也是山东省属唯一一所建设类高职院校。
学校主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占地近1200亩,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藏书108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8亿元,设有建筑工程、建筑与城乡规划、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市政与设备工程、建筑装饰艺术、环境工程7个教学系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学校已建成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3+2”对口专本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形成2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4个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9个山东省重点建设专业群,牵头组建省住房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省建筑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委员会,牵头成立全国古建筑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全国建筑低碳能源产教融合共同体。
学校坚持党建引领、特色立校、文化浸润、双元培养、立德树人,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品德优良、学业有成、技艺过硬的技术技能人才,是全省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基地、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全国建设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国家住建部与山东省政府新型建筑工业化与近零能耗建筑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学校学子近年来在全国、全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分别获得6项、18项一等奖,学校毕业生以“基础扎实、技术硬实、作风朴实”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博士招聘岗位(教师1至教师12)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报名方式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参照其他中初级岗位,相应证书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其中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以后出生);
5.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四级肢体残疾或三级、四级听力残疾,2024年8月9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4年8月9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6.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需要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包括:
(1)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需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允许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后参加面试,并应于2024年9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3)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有明确要求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专业、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模板见附件3);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
(7)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需上传户籍材料(限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及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
(8)本人手写签名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通过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2)资格复审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其他中初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教辅1、教辅5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辅2、教辅3岗位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辅4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用公文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五)公示聘用
五、待遇
六、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通讯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各类模板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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