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考核鉴定意见,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工作态度自我评价
【部门考核鉴定意见】二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自觉端正工作作风,紧系联系群众,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质量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出现工程质量隐患及时和施工工人交流,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后,能够及时总结经验,避免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在工作中,做到勤查勤改,及时监督指导,分析质量动态,提供准确数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的各项原始记录,接受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对待工程质量问题做到不回避矛盾,不弄虚作假,不以职谋私,不降低标准。在工作中,既获得了各班组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又得到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做事有条理,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善于与人合作,有团队精神,能快速适应各种环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勤奋好学,能够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努力改正,不断完善自我踏实认真的学习态度,积极主动的工作作风,热情大方的待人原则,艰苦朴素的生活习惯塑造了我独特的个性和人生追求,培养了我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我能乐观面对生活和工作并取得理想的成绩.
具备较强的电子专业知识(对数字电路,模拟电路,c#,单片机,通信原理等较为熟悉);对电子产品的制造工艺,元器件特性和不良品分析等较为熟悉;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部门考核鉴定意见】三
个人工作态度自我评价
到单位工作已经有三个月了,在过去的工作三个月里,有成功,有失败,有欢乐,也有苦恼.在领导及关怀与指导下,在各位同事的鼎力支持帮助下,我的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3个月来的工作做一个自我评定。
1,对本职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化理解,严格要求自己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己要。
2,积极主动不放过可以学习的任何机会,对自己当前的严格可以使在工作中安全生产为首要。
3,时刻使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去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与上级进行沟通从而解决当前问题。
序号
专业/省份
湖南
广西
江西
山东
共计505人
100
80
105
220
1
音乐学
15
10
2
音乐表演
3
美术学
4
视觉传达设计
5
环境设计
6
产品设计(陶瓷艺术方向)
7
戏剧影视文学
60
8
广播电视编导
9
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方向)
20
25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文方向)
备注:1、2015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为准。2、江西“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时使用江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排序。
平顶山学院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科目
科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文理兼收
130202
1、视唱
2、主项(声乐、器乐、舞蹈任一项)
130201
2、主项(声乐、器乐、钢琴、舞蹈任一项)
130401
1、素描
2、色彩
130502
130503
130504
130304
1、文学艺术常识
2、故事创作
130305
1、文艺常识
2、影视作品分析
3、故事写作
130309
1、自备稿件播读
2、指定稿件播读
3、主持人话题或材料评述
4、才艺展示(语言类特长除外)
5、回答评委问题
1、自备稿件播读(英语)
2、指定稿件播读(英语)
关键词:高等学校;助学金;贫困证明
2007年,我国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多个关于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文件,国家的助学力度明显增大,不但在资助金额上有了很大提高,同时在比例上也显著增加。这些政策确实使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了上学压力,彰显了国家和学校的人文关怀。但是经过几年来参与此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我在此项制度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给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很大难度,使此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缺乏真实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中规定对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为盟市、旗县民政部门提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在评定当中我也详细调查过有关资料,以今年为例,今年的全区平均指导性保障标准城市为4380元/年;农村牧区为2228元/年。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情况考虑,基本上都可以达到此标准。而认定表中填写的家庭年收入情况多数也为学生本人随意填写,缺乏客观依据。因此,导致在进行等级划分时认定小组非常被动。此条规定也变成了形同虚设。
(二)贫困证明满天飞,真实性无法考证
贫困证明是学生在申请助学金时的一个必要条件,只要有政府部门及民政部门的盖章就是有效的。但目前很多政府、民政部门开这样的证明都是在没有实际调查过的情况下出具的,而且对于他们来讲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何不做个顺水人情,甚至出现家里有关系的相对富裕的学生开证明容易,而实际困难的学生却开不出来的现象。因此,在级别认定的唯一“硬杠杠”的环节便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可以想象用这样的证明所评定出来的结果自然也就缺乏最基本的真实性。
(三)家庭级别认定小组的主观因素会影响和干扰评定的公平客观性
在贫困级别认定过程中,认定的主要方法是依靠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代表对贫困生提供的贫困证明和日常消费情况来进行综合考虑。在此过程中由于没有较为量化的标准,往往主观性比较大,认定小组成员也不可能了解到全班每个同学的生活状况,因此认定出现遗漏或者不准确现象时有发生;凭关系、靠人情等假贫困者进入贫困生档案的现象屡见不鲜。上述因素导致了贫困生队伍中混入了非贫困生,而这些非贫困生其消费能力和水平会远远高于真正的贫困生,真正贫困的学生没有得到相应资助,势必造成不满情绪,影响真正贫困学生的生活、学习、心理、人际关系等,进而影响到整个集体的和谐,也造成了资助资源的不合理和浪费。
(四)政策边缘学生困难与否不好界定
对于各班而言,一级贫困的较容易评定,三级贫困的学生不好选择。每个班级经济特别困难的同学只有几个,且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因此对于享受一级助学金的同学名单无可厚非,大家都不会有什么异议。但对于享受三级助学金的学生的认定就存在很大难度。这些学生都有贫困证明,日常消费水平相差无几,家庭情况也基本相同。但僧多肉少,因此只能根据他们的日常表现来衡量。
(五)助学金易引起诚信危机,出现班级同学关系紧张的情况
总之,当前高校实行的各种经济困难学生判定方法过分依赖直观的表面现象和人际因素,操作不规范,从而导致了判定工作会出现“误判”和“错判”,损害了真正贫困学生的切实利益。
二、新形势下应对高校国家助学金问题的措施
贫困生扶助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遵循道德行为养成的规律,从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两个方面来完善该项政策,达到自律与他律的完美统一,彻底将此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评定标准,加强地方职能部门的监管
(二)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大监督力度,对评定结果进行跟踪调查,实施动态管理
(三)加强学生诚信教育、道德教育、提高人格
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来抵御外来的种种诱惑,从而帮助他们学会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帮助他们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的人生观的影响,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友善礼让的优良传统。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端正不良动机,培养诚信品质。只有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才能从思想的源头杜绝虚假现象的发生。
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各项行为表现,如缴费、考勤、考试等各类详细情况。这将作为各项评奖、评优的依据,不仅便于了解学生诚信情况,而且对学生本身也是一种很有效的约束。
(四)降低助学金资助金额,增加奖助合一的奖助学金金额和名额
奖学金就是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从而带动全部学生积极学习,你争我赶,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目前高校贫困生不论学习优劣都可申请得到国家助学金,而且数目不菲,一些原本学习有点懈怠的贫困生就失去了学习动力,得过且过,不但不利于贫困生自身的进步,更不利于带动整个学风校风的发展,失去了助学金的激励作用。增设奖助合一的奖助学金,可以让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成为重要的申请依据,以激励贫困学生奋发图强。
参考文献:
[1]陈双梅.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电力大教育,2009,(15).
关键词: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质量体系文件编制
计量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技术基础,关系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都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随着计量监督范围的扩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承担了用能产品能效标识检测、商品包装计量检验等一些新的为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障的工作,同时对型式评价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社会环境的需要,国家对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颁布实施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本所根据新的考核规范要求组织人员编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按照管理体系文件实施管理,形成:“人人有职责,事事有程序,作业有标准,体系有监督,不符合有纠正”的完善管理体系。
笔者根据编写过程中的体验谈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参与编写的人员要统一意见,明确新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主要变化内容。
二、结合计量工作的特点,切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依照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编制质量体系文件,最高管理者应首先切合计量工作的职能和本单位实际,明确本单位的质量方针,制定与本单位计量工作相适应、与质量方针相一致并可以量化和测量的质量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部门的分解质量目标系统,列出质量体系要素与部门职能分配表,同时各部门在充分理解质量目标精神的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加强产品实现过程中各环节的管理与控制,明确责任,才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三、编制质量体系文件的过程中要注意各文件之间的对应性、符合性和协调性。
质量体系文件分三个层次,分别是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手册是机构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一个组织的系统特征,对影响产品质量形成过程的各要素作出统一的规定。程序文件是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他包括了质量体系中采用的全部要素的要求和规定。所以质量手册中对某一要素的描述,在程序文件中就有对应此要素的活动或过程的要求和规定。而作业指导书是实际操作的指导。表单及记录是属于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追溯的依据。因此,这三层文件是相互依存,一一对应的。
其次是注意编制的符合性。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本单位的业务流程,具体的控制要求以满足本单位需要为度,而不是越多越严就越好,就是说要适度。太严苛了,即达不到管理的效果,也容易引起职工的反感,激化矛盾,难以实现预期的目标。当然也不能定的太低。总之就是要适度。通过清楚、准确、全面和简单扼要的表达方式,实现唯一的理解,所有文件的规定都应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能完全做到。
第三就是注意质量体系文件编制的协调性。
认真处理好各个过程的接口,避免各个活动的不协调或职责不清。
第四就是编写质量体系文件的文字要求。
在编写质量体系文件时,一方面职责要分明,语气要肯定,不要使用“大致”、“基本”、“可能”之类模棱两可的词语,另一方面质量体系文件整体结构清晰,文字简明,文风一致,遵循“最简单、最易懂”的原则,不要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影响质量体系文件的宣贯。
四、加强内部质量体系的审核
质量管理体系阶段性运行结束后,开一次内部审核会议,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达到各部门的共识,统一各部门的意见,为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实施提供保障。因此,此次内审尤为重要,是考核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本单位实际工作是否相适应的重要工作。审核结束后,修改不适应本单位的条款,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效果给予评价,最后由单位最高管理者批准实施。
总之,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编制计量检定机构质量体系文件,应明确JJF1069-2007与JJF1069-2012的内容和要求的变化,编制过程中要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立组织机构关系,明确岗位设置和各岗位职责,注重体系文件之间的对应性、符合性和上下左右岗位关系的协调及文件之间的协调性。加强内部审核,寻找质量提升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编制出符合《考核规范》,符合单位实际的真正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才能真正在其指导下使机构的管理体系运行正常。
[1]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实施指南,2012
[2]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实施指南,2007
[3]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012
关键词:铁路局;安全管理;绩效
为全面落实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应立足实际,以“敢于引领、争创一流、全面发展”总体要求为指导,采取典型引路、集中研讨、分步实施的措施,做到修标以岗位带动科室车间、流程由管理岗位向班组作业延伸、问责让评价与考核挂钩。明责立标,优化完善,科学构建安全管理规范化,以有效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考核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提高安全管理认识,找准工作突破点
铁路局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后,我段立即组织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对管理科室干部进行重点辅导和督促学习。科室中层干部在学习精神的同时,对照管理职责、工作流程、落实标准、过程控制和结果考核的要求进行对标学习。另外,还应对线路科、桥路科、安全调度科、生产指挥中心、材料科、职教科等重点科室组织进行反复学习。使各级干部明确工作目标,澄清安全管理规范化与安全风险管理的模糊认识。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对全段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经过分析主要存在6个方面的问题:(1)思想上不够重视,部分科室负责人不审核、把关。(2)内容笼统、含糊;(3)职责界定不清;(4)工作流程缺项;(5)工作职责与工作标准不对应;(6)考核评价不具体。为解决存问题、找准工作思路、确保推进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了组织机构。段长、书记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任副组长并主抓推进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劳人科、安调科负责全段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落实、监督及评价工作。
2明责立标,科学规范建体系
2.1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其次,3次组织各科室所有干部进行模板视频培训,讲标准、教方法、提要求。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在科室和车间进行整体推进。推进中,我们本着按编制设置岗位,按岗位进行分工的原则,集中安调科、劳人科、线路、桥隧及有一定管理经验的车间干部参加,反复对试点科室、车间和干部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过程控制和履职考评等项目进行优化完善。对已经完成的试点科室、车间和干部岗位安全管理规范化职责体系,在段局域网上进行公布,从而带动了全段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
2.2突出重点,优化完善
2.3分层研讨,规范补强
我们在科学构建安全管理规范化职责体系中,采取分层指导与集中研讨结合的办法进行规范补强。段长多次利用交班会和安全分析会,对抓好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提思路、教方法。组织安调、线路、桥路科、指挥中心人员进行分层指导对标,并针对各专业岗位职责提出了指导意见。主管副段长6次组织各科室干部召开研讨会,对各科室的每一个干部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台帐资料、量化指标和个人月度安全管理职责考核评价进行审核。让每一个科室在多媒体上进行视频讲解,其他科室干部对标点评。然后将初步审定的职责体系下发各车间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经过集中研讨审定和至下而上的广泛征求意见,做到了从科室车间到班组的全覆盖,从岗位工作流程到现场作业模块化的延伸。全段12个科室、14个车间和92个管理岗位构建的职责体系基本达到了体系完善、职责明确、流程实用、标准简明、过程管控、考评有效的目标。
3注重实效,问责评价建机制
我们在制定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中,依据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达到完善要实际、问责能兑现、考核转作风的目的。
3.1职责评价挂钩
注重干部分析和解决问题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对现有的考评体系进行了系统修订,增加了对各级干部开展技术规章制度适应性调研、组织典型问题深度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动进行技术攻关等能够体现干部能力水平和工作质量的考核指标,切实扭转日常考评只注重下现场天数和发现问题件数,忽视岗位职责落实和履职履责质量等不良倾向。
3.2量化指标合理
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根据各管理岗位的实际及日常工作饱和度,特别是月度干部作风考核通报情况,对确实因分管工作需要经常下现场的专业管理干部进行了重点考虑,重新核准车间、科室各岗位干部量化指标及对应考核标准。对核定的量化指标采取征求意见和试点的办法,进一步验证各项量化指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防止了段车间层层加码而导致兑现应付凑合弄虚作假等深层次问题的发生。为此,我们修订了《嘉峪关工务段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嘉峪关工务段季度安全考评奖励办法(试行)》,采取月打分评比排序、季奖励办法,从制度上确保了各级干部岗位职责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干部自觉履职能力的提高。
4总结
[1]李玉.关于铁路火车运用安全管理的思考[J].科学咨询.2013(22):48-49.
一、考核预告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前的一个月,由市委组织部书面通知所在单位(附件一),并告知单位主要领导通知被考核干部本人,做好考核前的准备工作。
二、个人述职
干部接到考核通知后,须全面总结自己在试用期间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在试用期满后的一周内,向所在单位递交书面述职报告。并在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会上公开述职。
三、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
单位在收到书面述职报告后的一周内,召开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会(会议出席对象:市机关为本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和下属事业单位正职,人数少的单位可扩大至全体人员;镇为机关中层副职以上、村厂书记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参加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的人员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80%。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以无记名方式进行。会议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并负责提供“民主评议表”表式(附件二)、民意测验票,汇总民主评议情况和民意测验结果,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民意测验结果。
四、单位鉴定
单位在召开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会后一周内,根据干部在试用期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填写好《干部鉴定表》(附件三),并将《干部鉴定表》和书面述职报告各一式三份报市委组织部。
五、考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市委组织部将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
1、单位鉴定意见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2、民意测验不称职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
3、民意测验优秀和称职票之和低于到会人数50%的;
4、试用期内或在考核期间,群众来信来访或民主评议中反映干部本人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存在线索比较清晰问题、且可能影响到任职的。
六、决定任免
(一)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单位鉴定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考核结果意见。
(二)报请市委研究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
1、对考核合格的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备案;
2、对定为考核不合格的干部,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免去试用职务,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一般按原职级重新安排其适当工作。
七、任免手续及材料归档
(一)有关任职试用干部正式任免的办文手续,按照《*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之规定执行,其中需要办理行政任命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完整地收集归档,现就人事档案材料送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交的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工勤人员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形成的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二、应归档的材料
1、履历材料: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公务员、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需填写履历表。
2、自传材料: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和没有自传材料的需撰写自传。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年度考核表、年度考察材料、转正考察材料、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4、审计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离任审计考核材料等。
5、学历(位)材料: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的学生登记表、入学考试成绩、成绩表、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材料、证书(复印件)、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等材料。
6、职称材料:评审(考核)材料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评审表、申报表、证书(复印件)以及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材料。
7、培训材料: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校等培训机构学习的培训学员登记表、鉴定表等材料。
8、政审材料:干部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
10、入党(团)以及加入派的材料:入党(团)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团)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证明、党(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加入派的有关材料等。
11、奖励材料:县级以上单位批准的各种表彰、奖励材料、事迹材料、登记表、审批(呈报)表、证书(复印件)及嘉奖通报材料等。
12、处分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撤销处分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离婚材料等。
13、干部任免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包括所附的考察、表现情况材料)、干部调动鉴定、公务员过渡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级定工资材料、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14、录(聘)用干部材料:录用审批表、考察材料、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续聘材料、解聘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等材料。
15、工资、待遇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等材料。
16、出国(出境)审批材料: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材料或鉴定材料、因私出国(出境)审批材料等。
17、代表会议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
18、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残疾体检表、伤残等级材料、因公负伤的证明等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二)归档的材料,需经组织(单位)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
(三)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纸张(规格:长26cm,宽19cm)。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关键词】法医文证审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监督
法医文证审查是检察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法之一,它通过审查确认鉴定的方法、手段是否合法、科学,鉴定结论是否准确,为侦查和诉讼提供可靠的依据,确保案件质量,避免错案发生。但是目前检察机关文证审查存在着诸如审查率偏低、制度缺失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法文证审查工作的发展。笔者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就如何加强法医文证审查工作进行一下阐述。
自2012年以来,笔者所在单位共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300余件,通过审查共发现问题鉴定11件,其中退回重新鉴定并改变鉴定结论2件,退回补充材料、修改瑕疵9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避免了在检察机关由于法医鉴定结论错误而导致发生错案,较好地履行了检察法医的监督作用。
一、将强化法医文证审查工作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环节
一是实行检察技术人员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为切实有效解决现有鉴定资源因鉴定能力、鉴定质量、设备配置、地域分布等原因导致的诸多问题,以市级院为单位,按照“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积极推进一体化进程”的工作发展思路,大力推行技术鉴定一体化工作管理机制,统筹管理,统一调配全市专业技术鉴定人员和技术装备。同时为确保法医人员素能适应工作开展需求,要经常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的方式让法医人员参加多种类型的培训和练兵,切实提升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二是将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切实纳入法律监督环节。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横向联系,对内强化技术、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凡是进入检察环节的有技术性鉴定结论的案件,不经过法医文审,一律不结案,形成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法医文证审查机制。
三是将工作列入检察长工作调度范围。为保证法医文证审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有效运用法医文证审查搞好法律监督,从源头上切实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应当把法医文证审查工作列为检察长工作调度范围,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定期召集技术部门和办案科室的人员参加的文证审查案情分析会,及时梳理工作重点,讨论疑难案件。
二、实现文证审查监督全覆盖
一是注重提升审查率,努力实现人身损伤案件全覆盖。改变原来法医文证审查工作局限在刑事案件领域、工作覆盖面较窄、案源较少的现状,将法医文证审查的范围扩展到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控申以及自侦等多个办案部门,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各个领域,为各项检察工作开展、化解社会矛盾争得主动。工作中要大力倡导案件的文证审查率,确保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人身损伤案件鉴定结论的全覆盖,切实提高监督的广度和力度。市级院在考核办案工作时,要将原来单纯考核办案数量变为即考核数量同时又考核文证审查率。
二是注重将监督关口前置,加大对社会鉴定机构等出具的鉴定结论的审查和把关。针对社会鉴定机构和某些公安法医门诊结论准确性不稳定、可信度不高,特别是在法院审理的一些自诉案件中,缺乏有效监督的司法鉴定更易成为当事人纷争焦点等问题,充分发挥文证审查监督职能作用,把审查监督触角延伸至进入诉讼程序的社会鉴定机构和法医门诊作出的鉴定结论上,通过采取联合审查、定期检查等方式,严防因鉴定结论不准确导致涉检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法医文证审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一是要总体程序纲目清晰。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对文证审查的总体程序、送审范围、委托方式,审查方法、资料存档和责任追究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各业务部门在接到人身损害等含有技术性证据的案件后,必须将鉴定结论提交技术部门由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审查,检察技术部门接到委托后,应当及时指派法医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文证审查意见书,对送审的技术性鉴定材料给予明确的意见,以帮助刑检部门把好证据审查关。法医人员要主动与侦查机关一起开展疑难案件当事人病历审查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在提请重大疑难案件时,不但要随卷附送鉴定材料,还要附送必要的病历材料。
二是圈定重点审查范围,规范委托方式。将重点审查范围圈定在刑检部门办理的伤害类案件和交通肇事类案件中的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学鉴定结论、分析意见书、分析报告、检验报告等,刑检部门办案人员遇有需要送审的技术性证据材料上办案系统办理委托文证审查手续,同时需要将案件的简要案情、被鉴定人的有关情况、技术性鉴定结论(含附在卷内的鉴定依据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一并发送检察技术部门。对于证据材料在侦查监督环节已经进行过审查的,公诉部门可以不再委托送审,但是鉴定材料与之前发生变化的仍需委托送审。
三是限定操作规程,完善归档要求。检察技术部门法医接受案件后,要对鉴定结论证据材料和有关依据进行全面审查,必须做到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一般情况下,检察技术部门应当在接受委托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向委托部门承办人反馈结果,根据需要出具《法医学文证审查意见书》。遇有疑难复杂或通过审查发现异议等情形,法医应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员进行沟通,按照法律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检察技术部门办理的文证审查案件应当按照高检、省院有关要求专门组检察技术卷进行归档。刑检部门应当将技术部门出具的《文证审查意见书》附在技术性鉴定材料后一并组卷归档。
一、诉讼地位
1.区别于“证人”
在我国,证人的定义是“知道案件事实并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人”。证人的作用是为还原案件的真实,帮助法官进行法庭调查、了解案件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9条,“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是为了“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该条文对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作用作出了限定,从条文的表述可以看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并不是为了向法官陈述案件真实,而是针对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这就是说从立法目的上来看,设置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目的区别于证人,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诉讼地位等同于证人。
2.区别于鉴定人
《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这其实已经明确了“有专门知识的人”是区别于“鉴定人”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其工作任务侧重于参加庭审质证,对专业性问题进行说明,而鉴定人的工作任务侧重于对专业技术问题进行鉴定、判别。专家参与庭审,可以对鉴定意见提出询问和质疑或发表自身见解,他实际构成了对鉴定制度的监督。有利于“提高鉴定质量与效率的有效形式,从根本上提高鉴定人队伍的素质,推动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相当于特殊的“诉讼参与人”
综上所述,专门知识的人区别于上述的几类诉讼参与人,其存在具有独立的价值属性,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两个属性,辅与专业性:首先,他是一方当事人的辅助人。他是由一方当事人申请,为其在诉讼过程中提供专业上的支持的人。其次,他为法官提供专业性意见。在庭审过程中,听从法官的指导,就法官想要了解的专业性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正是基于这两个特性,不少学者将其定义为“专家辅助人”。
笔者认为这种称谓并不准确,应当将“有专门知识的人”认定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或者是“一方当事人的专家辅助人”。这是由于我们立法的初衷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询问权、质疑权、质证权和辩护权等诉讼权利,而并非只是为了帮助法官解决专业技术的问题。“有专门知识的人”本质上是一方当事人所请的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助手”,目的是在庭审中利用其专门知识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询或发表意见,而法官只是通过“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于专业问题的阐述而加深对专业问题的理解。
二、资质
1.从“专家”形成的途径考虑
专家的知识的获得并不一定是通过学习、培训、考试而获得的,还有更多的是通过多年经验的累积而获得。专家并不一定存在于高校或研究所中,只要他在某一领域具有相当专业的知识,就可以称之为“专家”,所谓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2.从“认证”的可操作性上考虑
当今的社会飞速发展,社会关系更加复杂,新类型的诉讼纠纷不断增多,涉及的专业领域种类繁多。认证机构对于专家资格的认证往往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可能出现案件中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家在认证机构的备案中存在空白的情形。因此宽松的审查标准能保证制度的实用性和灵活性,使得在某一方面有一技之长的人都能方便地为庭审诉讼所用。
3.从避免败诉责任归于法院的角度考虑
大陆法系中“鉴定人资格审查制度”带有强烈的职权主义模式的特点。过于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会使当事人在申请专家出庭方面受到了一定的抑制。且诉讼中法官不宜“将手伸的过长”,过多地干涉当事人的诉讼自由可能使得法官与当事人关系趋于紧张,使当事人将案件的败诉原因归结于法院。因此在诉讼中应当提倡自由的资格审查标准,给予当事人更大的选择自由。
三、采信
1.专家意见的证据属性
前述已经论证了“专门知识的人”的诉讼地位不同于证人和鉴定人,而是相当于一方当事人的“专家辅助人”,因此,其发表的意见也就不属于证人证言或鉴定意见,而应当属于一方当事人的陈述。从证据的效力而言,其所发表的意见并不优于其他证据。在庭审中,法官应通过充分的询问以及组织当事人交叉质证来对证据展开判别。通过询问和辩论,法官形成盖然性占优势的内心确信,从而对专家意见作出是否采信的判断。
为高标准做好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根据《中国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基本条件:①参加2019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
往届毕业生;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9年8月31日);③未婚。
三、组织领导
政治考核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县(市、区)人武部会同本级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政治考核组,由人武部1名主官担任考核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考生政治考核工作。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配合。
四、实施程序
1.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从高中毕业学校、县(市、区)级人武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2),或到海南省考试局官方网站(网址:ea.hainan.gov.cn)下载并正反两面打印《政治考核表》,按规定完成个人信息栏目填写(报考院校及专业可暂不填写)。
2.考生将填写好的《政治考核表》送至高中毕业学校,学校对考生在校表现做出鉴定,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3.6月23日18:00前,考生将高中毕业学校盖章鉴定的《政治考核表》报送至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并完成报名登记。
4.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方法,组织基层人民武装部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组织村(居)委会、学校、村(社区)警务室或者片区民警等有关人员组成若干走访调查组,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对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查,并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5.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走访调查情况及掌握的其他有关情况,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作进一步考查后,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6.政治考核组汇总考生所在中学鉴定意见、基层单位走访调查意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考查意见,客观公正地对考生做出考核结论,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印章。
7.6月28日17时30分前,各单位将参加政治考核考生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8.6月30日18时前,各单位将考生《政治考核表》原件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