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提升交通管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方式招聘专业技术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专业辅警。
二、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类辅警(共31人),工作性质:全职,详见附件《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2.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慢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能的身体条件;
3.政治素质好,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优先录取条件
1.新媒体宣传中心
2.执法监管中心(该中心三个岗位,有专业特长和实践经验,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并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数据监管岗:能熟练使用WORD、WPS、EXCEL等办公软件,有编程和建模基础,会PPT制作。
案件监督岗: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综合管理岗: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WPS、EXCEL等办公软件,会PPT制作。
3.秩序管理及风控中心
4.科技研发应用中心
5.指挥调度中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犯罪的;
(2)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参加非法组织;
(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新媒体宣传中心岗位请咨询0711-375281213972959116(吕警官)、13995820162(杨警官);
执法监管中心岗位请咨询13972978993(丁警官);
秩序管理及风控中心岗位请咨询18727872787(廖警官)、13972973452(邹警官);
科技研发应用及指挥调度中心岗位请咨询18727891118(邱警官)、15926001911(阮警官)。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因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选无效。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专项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分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一)心理测试参照《征兵心理测试标准》进行
(二)笔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及时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须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认证结果、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法定考试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
(4)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聘用关系。
4.面试组织由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实施,鄂州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鄂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监督。
(四)考试成绩确定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
1.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人事、纪检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中还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方式:以劳动合同方式聘用,身份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集中管理使用。聘用人员自书面通知报到上班之日起,试用期为1-3个月(详见附件1《岗位表》)。试用期满,经所在单位综合考评考核合格,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代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薪金方式:
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岗位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月薪标准如下
新媒体宣传中心各岗位人均月薪为4800元(含绩效考核工资及“五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等,下同);
执法监管中心各岗位人均月薪为4000元;
秩序管理及风控中心交通组织设计岗位人员月薪为4800元,
交通组织绘图岗、交通设施运维岗位人员月薪为4500元,
事故风险防控、交通秩序综合岗位人员月薪为4000元;
科技研发应用中心交通数据建模、交通信号配时岗位人员月薪为4800元,
交通指挥调度岗位人员月薪为4500元,
电子设备运维、综合监管岗位人员月薪为4000元。
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陪产假等福利待遇,对月度和年度考核优秀者另外予以表彰奖励。
3.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专业技术人员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鄂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十条禁令》及其他违反工作单位纪律规定的,或经单位考核不能胜任现专业岗位工作的(含身体原因),用人单位可提出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报到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日常管理
1.以上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纳入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党团组织,并参加其组织生活。
2.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假期等待遇,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批、备案和管理。同时享有与所在单位民警同等的工作就餐等福利。
八、附则
本《简章》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招聘专业技术辅警岗位表
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
原标题:鄂州交警招聘:辅警31名,5000元,新媒体,文员,指挥,计算机,执法,风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