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2023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简介
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隶属退役军人事务部,为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典型报道、文艺创作,建设退役军人工作全媒体传播平台,编辑出版《中国退役军人》杂志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应届毕业生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人口户籍。
(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
(四)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现场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成绩单)。
4.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不能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二)对于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