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41年,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疗为主,兼有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医疗中心,2021年正式挂牌广西医学科学院,形成了“两院三区四门诊”的发展格局。2021年医院在职职工5695人,其中高级职称1009人,硕博士1331人,编制床位数3755张,名列广西第一。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第五届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提名奖总分第一名和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4年医院获批成为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培训专业25个,截止2021年累计招收学员2000余名,结业1100余名。医院始终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持续加强师资培训,定期进行评估督导,住院医师带教老师授课比赛、内科住培专题病例讨论、住院医师辩论赛、眼科住培专业沉浸式医学模拟教学等各类特色的教学活动,逐步建立了以提高学员临床岗位胜任力,分层递进的培训培养模式,学员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结业考核通过率较高。在广西历届住培临床技能竞赛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多名带教老师和学员荣获“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住培学员”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荣誉称号,2020年全科、麻醉科和妇产科荣获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2021年急诊科、外科荣获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超声医学科、放射科、耳鼻咽喉科和骨科荣获自治区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
现拟面向全国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22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收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高尚,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
(三)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但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接受培训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1.现役军人。2.在我区或外省参加住培的在培学员或退培未满三年的学员。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收专业及人数
专业基地名称
招收计划
全科
30
精神科
1
儿科
8
妇产科
儿外科
2
麻醉科
10
内科
47
临床病理科
5
急诊科
4
眼科
9
皮肤科
耳鼻咽喉科
7
神经内科
6
放射科
15
康复医学科
3
超声医学科
外科
12
放射肿瘤科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重症医学科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口腔全科
16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口腔颌面外科
骨科
三、招收程序
(一)网络报名
(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自治区人民医院营养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
4、如因疫情等原因更改,则另行通知。
(三)考核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包括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等,具体安排如下:
1、理论考试
(2)理论考试内容:本科学历教育期间的医学基础及临床医学知识。
(4)如因疫情等原因更改,则另行通知。
2、技能考试
3、面试
面试地点:理论考核当天公布。
(四)学员拟录取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五)录取公示
(六)体检
四、学员培训补助
(一)基本补助:培训学员与医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待遇水平相同,社会学员第一年实际到手收入不低于5000元/月(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获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独立值一线班后实际到手收入不低于6000元/月,社保由医院购买;单位委培学员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由原单位承担,我院按照社会学员培训补助标准补齐差额。
(二)紧缺专业补助:培训基地对紧缺专业住培学员在基本补助基础上给予紧缺专业补助,全科不低于30000元/年,儿科住培学员10000元/年,急诊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和临床病理科3600元/年。
(三)夜班补助:培训基地对在培训科室参与值夜班的学员,按医院统一标准发放夜班费。
(四)住宿补助:培训基地为全科、儿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学员提供统一的免费宿舍。其他未安排住宿的学员给予住宿补助。
(五)年度评优:培训满一年的住培学员在培训期间可参与年度评优,奖励标准300元/人。
(六)其他补助:鼓励培训科室可根据培训对象工作表现和科室情况给予科室补助或奖励。
(二)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进行轮转及考核(如培训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最新培训方案,则按照最新方案执行)。
六、培训证书
完成规范化培训,过程考核及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保障措施
(一)人事档案
所有报名人员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学员签订培训劳动合同,单位委培学员签订单位委培协议。社会学员的人事档案自行到南宁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二)其他福利
1、社会学员可自愿加入我院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2、医院医学模拟中心、图书馆等教学资源均对学员免费开放。
3、在培期间可自愿在我院参加同等学力申硕。
八、学员培训期间义务
(二)遵守医德医风,培养良好的执业精神。
(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务必将执业地点注册为我院,培训期间严禁将执业地点转出院外,严格执行医院的管理规定和诊疗流程,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规定的学习内容,及时、如实、准确地完成培训手册的填写工作,并交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按计划完成轮转。
(六)通过医师资格考试。
(七)通过住培结业考核。
(八)力争年度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排名在全国前20%。
九、其它事项
对恶意隐瞒个人身份、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政策宣传
(一)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101号)中关于住培“两个同等对待”精神,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经培训合格的学员,可择优留院。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是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