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写各类宣传稿件、对外信息发布和联络、外事活动、撰写单位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宣传材料等工作
专业技术岗
专技12级
1
本科及以上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050301新闻学专业、050304传播学、100404TK卫生监督、101003医学影像技术、100704T药事管理研究生:050301新闻学、050302传播学
35周岁以下
2年及以上
否
不限
限北京市常住户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社会在职人员
笔试+面试
1:3
2023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事业单位实际需求,公开招聘2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从)业资格等;
(六)符合岗位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3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可参加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资格复审的方式。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23日10:00至4月25日17:00,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职位要求表》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2.打印准考证
请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10:00后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网址:
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面试等均需使用。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三)成绩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拟面试人选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遇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形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应聘人员届时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2023年毕业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若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9.本人手写签字的《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看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看面试主考官成绩高低,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开始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需强调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1年和2022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没有任何企事业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针对特殊政策可放宽条件的需应聘人员提供北京市市级以上文件依据,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商上级主管部门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五)社会在职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招聘单位在30日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