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对于军队保健对象而言,这只是“一般规定”,若军队保健工作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照相应的(“特殊的”)规定执行。
3月-10月底;
若错过,则需要补检。
今年尚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和单位,是可以按照新办法执行了。
而且,体检已经成为每年的必须完成的任务之一,错过了是要补检的!
因此,无论个人还是单位,都要提升重视。
4、体检的周期频率
军队人员的健康体检通常每年安排1次。
其中,供给制学员和义务兵从服役第2年开始,每年安排1次;
从事饮食服务、饮用水管理工作的军队人员,每半年安排1次。
强调两点:
a.特殊作业岗位军队人员在年度健康体检基础上,根据需要每半年安排1次补充体检。
b.执行特殊任务的军队人员,应当结合任务需要,在任务前或者任务结束后安排专项健康体检或者针对性项目检查。
说白了,对于一般的军队人员来说,体检次数,还是每年一次。
但是对于身处特殊岗位、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来说,会增加体检次数和体检项目,以便更好地保障军队人员的身体健康!
5、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是跟人员的性别、年龄直接挂钩。
具体来说,可以分4个“档次”:
①29岁以下
②30岁~39岁
③40岁~49岁
④50岁以上
6、体检单位
一般来说,就是由体系医院或者团以上部队的卫生机构、派驻门诊机构承担。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小散远单位而言,其所属军队人员的健康体检,经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卫生工作的业务部门批准,可以就近就便依托地方公立医疗机构实施。
这是一个重大利好!
有利于艰苦偏远和小散远单位的人员的体检落实和健康保障!
7、体检报告
简单说——
15个工作日,要出报告;
报告显示有问题,要及时安排复查;
个人觉得有异议,也得安排复查。
8、体检档案管理
首先强调一点:军队人员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来了!
这可能意味着,军人的体检状况,全军的一些医疗单位,在拥有一定权限之后,都能够调得到。
具体来说:
a.承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军队人员电子健康体检档案,妥善保管受检人员健康体检信息,并纳入军队人员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规范管理。
b.纸质健康体检档案由受检人员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或者派驻门诊医疗机构保管,随后勤供给关系一并调整转接;
c.军人退出现役或者文职人员退出军队工作岗位时,所在单位应当向本人提供完整的健康体检档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