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以来,随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公司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增加,职业健康管理不断加强,但由于铸造生产场所的特殊性,职业危害防治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近两年有职业病高发趋势,还需要不断重视和认真加以解决。本文就铸造车间职业危害的防治作简要分析。
1近年来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1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1)成立管理机构,确定了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成立了职业病防治机构,配备有专职职业病防治人员,加强领导,明确了职责分工和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
(3)基本完善了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保证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也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如新建的有箱车间对熔炼、浇注、砂处理等工序均设置了除尘设备,增设通风设施保证其通风效果。
1.2加强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13年-15年进行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其中设检测点128个,检测项目包括苯酚、甲醛、镉、铅尘、电焊烟尘、煤尘、矽尘、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率100%。每年组织接触职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电测听、肺功能等体检,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1.3加强职业危害宣传培训工作
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新员工入职前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并在职业危害告知书上签字;每年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均告知本人;现场张贴各类职业危害警示牌;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等。通过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通过严格系统的培训,提升了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
2职业危害防治存在问题及防治建议
2.1职业危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尽管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由于铸造行业的特殊性,工人流动性大等特点,在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认识不够:目前铸造车间还存在这样的思想认识,觉得职业危害是长期的,缓慢的,暂时不会有什么问题,对职业危害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
(2)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不到位、制度落实有差距:目前职业危害防治还存在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制度执行还不到位等;建立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与公司实际联系不够紧密,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3)老的铸造车间历史欠账太多:个别熔炼炉、射芯机等产生粉尘没有安装除尘设施,防尘洒水设施安装数量不够;部分除尘设备老化,年久失修,防护效果不好等
(4)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部分职工对职业危害认识不够,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手段缺乏足够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淡漠,存在违章作业现象;一些员工觉得麻烦,没养成使用防降尘设施的习惯,在生产过程中不佩戴防尘口罩,不佩戴耳塞等。
(5)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存在疏漏:《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目前存在有的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对其人员进行入职前的职业健康体检、无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没有为劳务派遗人员配备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耳塞等现象,可能出现劳务派遣人员在本公司从业过程中诊断为职业病却无法撇清责任的事件。
2.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工作的建议
做好铸造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1)提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都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各种有效手段,积极宣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铸造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范化。
(3)切实保障职业危害投入: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程,保障投入,确保作业环境和防护达标;提供专门的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健全和完善职业病防治设施。
(5)加强职业危害的统一管理:一是必须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职业卫生监管保障责任;二是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时,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包括职业卫生方面的责任,以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明确界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三是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到公司之前可能到多个用工单位从事过有毒有害作业,因此必须要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人员不允许从事所禁忌的作业,避免出现在本公司从业过程中诊断为职业病却无法撇清责任的事件。
3结语
参考文献
[1]中A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9月1日实施).
[2]《铸造防尘技术规则(GB8959-2007)》.
一、让学生动动“嘴”
现在,学校的劳动教育非常被动,一方面,学校认识到劳动教育的重要性,也结合学校活动开展一些有价值、有意义的劳动,但是家长不领情、不配合;另一方面,整个社会对学校教育的“应试化”非常反感,甚至认为学校变相地弱化劳动教育。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根源在于劳动教育仅仅是教师在“动嘴”,学生只是被动地参与。
劳动教育不能只是国家的号召、学校的事宜、教师的教育,而应真正地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让劳动教育成为学生自觉的教育行为。因此,学校开展劳动教育,要主动地挖掘学生资源,让学生成为劳动教育宣传大军,为劳动教育鼓与呼。
教师要学会善于发动学生参与到劳动教育中去。平时,不但组织学生学习《悯农》之类珍惜粮食、尊重劳动的学科知识,更应组织学生走进社区、农村,主动参与到劳动教育宣传中。无疑,这样“动嘴”的活动,比单纯的说教教育效果好多了。
二、让学生动动“手”
劳动教育不让、少让学生“动手”,这看似悖论,却是我们劳动教育的现状。学生缺乏足量的劳动教育,甚至不知道还有劳动教育。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劳动教育需要动手,这存在着些许安全隐患,还有什么比安全问题更让学校揪心的呢?于是,能不举行的劳动活动就不举行、能不开展的劳动教育就不开展;另一方面家庭也有一些显性的责任,主要是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吃力受苦。
劳动教育就是让学生在参与劳动过程中真切地感受到劳动的光荣、伟大,进而产生热爱劳动、喜欢劳动的良好品质。因此,学校要学会放手,放手让学生动手实践。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学校要做好周密的安排,做到有预案、有保障,以万无一失的活动安排去达到劳动教育的目的。
三、让学生动动“脑”
有一种观点,劳动教育仅仅是劳动,不需要动脑,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劳动教育不仅仅需要“动手”,更需要动脑。劳动教育不仅让学生在劳动中身体素质得到提升,更要让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心理素质得到发展,其对劳动的认识更深刻、更深入。我们要让学生在劳动的过程中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劳动,即想出“快、好、省”的办法来,做一回劳动的“懒人”。
四、让学生动动“脚”
现在,一些学校的劳动教育其实就是校园劳动教育,停留在大扫除这一老掉牙的活动上;不敢带学生去野外、社区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劳动教育。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劳动教育如果仅局限于校内,这样的劳动教育是不完善的,其效果也是不完美的。因此,学校的劳动教育应大胆地鼓励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区。
劳动教育不仅仅是一隅之地的劳动教育,而应将目光投向整个社会,让学生的脚踏出校园,走入社会,以大社会办大教育的视野,去统筹劳动教育,让社会发挥其应有的教育责任,这才是劳动教育的真正价值所在。
五、让学生动动“眼”
劳动教育并不是简单、简化的粗活,其实,它也是需要细致地策划、实施的。劳动教育需要一定的步骤去实施。因此,引导学生有效地观察很重要。学校在开展劳动教育时,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细致、细心的观察能力、创新能力,让学生开眼界,看到社会七彩缤纷的一面。真正的劳动教育,不是脱离社会现实的闭门造车式的教育,相反,它会紧密结合社会实践,紧跟时代前进步伐的新型教育。
六、让学生动动“耳”
劳动教育需要借鉴前人、他人的经验,在劳动教育中让学生动动“耳”,听听他人的技巧、技术。学校组织劳动教育,应该向学生讲清楚劳动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所在,提高学生参与劳动教育的积极性。就劳动教育自身而言,让学生在劳动过程中接受劳动思想教育,这比任何形式学科教育的效果要好。
关键词:安全教育;企业;必要性;创新
一、企业加强安全教育个工作的必要性
1、安全教育是保护职工不发生事故的保证
就生产安全保障而言,职工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生产安全真正抓好,职工自身做起,对安全的重要性能够主观认识是前提与基础,因此可以说,安全教育占据必不可少的地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占据基础地位,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脱离,犹如房子没有打牢基础一样,危险性不言而喻。安全管理就是以安全生产客观规律为出发点,依托职工队伍素质与执行规章制度自觉性的提高,并以劳动安全生产操作积极性发提升,使安全生产实现,这样能够是事故杜绝与减少,有利于为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提供保障。因此,把安全教育抓好在确保职工不发生事故上起到重要作用,抓好安全教育,将为人们对安全生产规律和要求的把握提供帮助,实现对规章制度的自觉遵守,真正使作业实现标准化。教育职工要有的放矢的实施,以不同时期与阶段,结合不同季节安全工作情况,并从常见事故类型和发生地点为出发点,以具体安全薄弱地点与薄弱人物情况为出发点展开。真正实现有机结合以人为本思想教育和法律约束等多种手段,真正在企业管理与生产经营等各项制度中始终贯穿,这是促进安全教育整体效果提升,安全教育实效性提高有效途径。
2、安全教育是职工完成工作的重要条件
可以说职工的安全教育,其存在是与工作并存的,安全紧密的联系着效益。实践证明即便设备再好再新,使用者违规操作,事故同样会发生。相反,虽然在使用落后设备,但注重把管理与维护工作抓好做好,设备依然会维持良好状态,重大事故也会避免发生,创造的效益会更大。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需要凭借人的控制能力体现或完成职工的安全意识与责任等方面。必须注重以企业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以不同工种和岗位以及人群,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在形式形成多样性。提升针对性,而且具备喜闻乐见特征,激发出职工积极的参与性,从而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融入培育职工安全理念与引导思想行为,最终真正实现人人讲安全与事事讲安全局面,也就是实现安全与生产的紧密结合,构建的气氛与环境充满一切为安全让路内容。形成的优势必须使部门和企业以及员工真正实现齐抓共管,达到把方方面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凭借干部职工共同参与与管理途径,在安全管理体制上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局面。在当前生产日益发展下,职工素质也日益提升,因此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就是安全管理教育的核心。把安全管理搞好,旨在把‘安全”为最现实生产力体现出来,因此,在职工完成工作保证重要条件中,安全教育占据不可或缺的地位。
3、安全教育保护了职工生存权
4、安全教育是安全工作的立足之本
二、企业创新安全教育工作的策略
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安全教育占据重要地位,坚持教育先行有利于抓安全与保稳定,促和谐的真正实现。本文对一些认识和体会的探讨是立足安全教育观念等方面创新展开的。
1、观念创新
2、内容创新
3、方法创新
4、培训创新
三、结论
仅凭借制度管理和约束实现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素质,提高安全技能是不现实的,也是不能取得很好效果的,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的建立是必须的,采取的教育形式也必须具备灵活多样性,这是与预期效果能够保持一致的前提条件。注重部门与企业以及员工潜力的挖掘,真正使齐抓共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立足方方面面动员力量,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真正形成共同参与与共同管理局面,造就安全管理体制全员参与声势。
作者:张华单位:太原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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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田军.企业安全教育也得创新[J].安全与健康.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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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对策
一、引言
2003年4月16日颁布,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理》,为在岗职工工伤问题的解决带来一丝希望。然而,农名工的工伤问题并没有想象总的那么容易,仍存在着诸多棘手的问题,如很多人享受不到工伤保险,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也无法全部覆盖工伤费用。这就使得许多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解决工伤保险问题刻不容缓。
二、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分析
(一)农民工参保难,参保率低
1、农名工参保意识不强。有很多农名工安全防范意识弱,认为与其交钱给不太可能发生事故的保险费上,不如自己存在银行或花在家里的要紧事上。因此很多农名工都放弃参保。此外,由于大部分农名工受教育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也没有维权意识。
2、农民工流动性强,为参保带来很大阻碍。当前,很多农名工工作方式灵活,流动性强,劳动关系不规范,不稳定,没有劳动合同,使工伤保险参保资格的认证条件不足,工伤保险部门在认定劳动关系、督促企业参保过程中存在着困难。
3、政府缺乏强制性措施,企业违法成本低,是工伤保险实施效果不理想的又一原因。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的违法成本远低于要为职工参保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这就会使得许多企业宁可违法瞒报人数,也不愿意为职工缴纳参保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费率确定不合理
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工伤保险相比,我国的费率相对较低。例如其他工业化国家工伤保险的平均费率在2.45%左右,而我国工伤保险费率的标准是不得超过1%。对于工业化国家,其科技发展水平高,发生意外的概率本来就小,仍设置了如此高的工伤保险费率,相比之下我国的保险费率就太不合理了。
(三)农名工遭受工伤后维权难
2、工伤保险很难落实。许多农名工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得到自己应有工伤保险费用后,但许多企业主为了逃避责任,对工伤待遇的支付能拖就拖,经常使得农名工花费了很多人力物力后得来的工伤赔偿权变为空头支票。
三、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对策
(一)完善农名工参保政策,提高全国农名工参保率。农名工的工作性质无法避免流动性这一特点。针对这一特点,政府可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具体就是用人单位按工程项目投保。根据工程期长短、安全系数高低和农名工人数进行投保。另一面,农名工只需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农名工证明并每年定期缴纳保险费,之后便可拿着证明在任何地方的任何项目工作,受工伤后均可获得保险赔付。
(二)简化工伤处理程序,充分保护农名工的权益。在如此繁杂的工伤处理程序下,很难保证每一位受工伤的农名工的权利都能得到切实保障。因此,应该限制用人单位随意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但对于工伤者的权利不能限制。对于确定的工伤,法院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督察用人单位的赔付情况,如果过了支付期仍未支付,可通过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措施保证其支付。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农名工对工伤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农名工自身也要提高对工伤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懂得签订劳工合同、投工伤保险费的必要性。国家要定期派人去农名工工地进行工人权利教育,让农名工真正意识到自己享有的权利,并在权利受到威胁的时候懂得用法律维权、去保护自己。
四、结论
通过分析不难看出,农名工的工伤保险还是存在相当大的问题,要想真正解决这些问题,让农名工受工伤后有钱有法有人可依,需要国家、用人单位和农名工自身的共同努力。国家要加快农名工工伤保险政策的健全,以及建立违法单位的违法处理条理。农名工也要认识到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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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在的水利工程的承包大多会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为了获取承包权,承包者会进一步压缩预算,与此同时,承包者又想要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于是出现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使用伪劣的原材料和不符合要求的机电设备的现象。有时候,也会出现非法层层转包和偷工减料的问题,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做出豆腐渣工程,极大地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危害社会安全。
2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对策措施
对施工进行管理要从对人的管理和对物的管理两方面着手,具体可以把握住以下几个关键点:
2.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加深各级领导对水利工程的认识,深切体会到水利工程对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主管部门应该对此有高度的重视,本人“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要加大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重要性的宣传,使工程建设的每一个具体实施者也都能提高认识,做好本职工作。针对每个工程的不同情况,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奖惩分明,层层落实责任制。
2.2调动人员积极性,科学管理水利工程一般工期较长,参与的人员较多,劳动强度大,地理位置偏僻,这些因素都容易引起工人的消极情绪,出现怠工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要在“以人为本”理念的指导下,建立和谐愉快的企业或公司氛围,搞好对工人的人文关怀,努力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或加快工程的进度。
2.3引进新设备,提高人员素质要以长远的眼光看问题,及时引进新设备,淘汰落后老旧的设备,以提高工程的效率。同时,要开展各种岗前培训,派专门的技术员讲解技术要领,开展各种培训班,提高工人的素质。在施工过程中,也要有专门人才坐阵,在现场以备解决突然发生的紧急或疑难问题。
2.6加强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为了保证生命和财产安全,施工前就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施工过程中定时进行安全检查,不定时的进行抽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施工。
2.7竣工后要进行严格的审核验收在工程结束之后,要准备好所需要的各类资料,严格认真地进行审核验收。偷工减料、质量有问题的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坚决不予过关,以避免不合格的工程一经使用给社会带来危害。
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发展战略,必须强化红线意识。多次强调,发展
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许多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表明,几乎每次事故背后都存在红线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等诸多问题。意识决定行动,有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才会有对安全生产工作狠抓落实的行动。
关键词: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A
前言:根据时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建立“安全红线”意识,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安全监管责任没有落到实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增强和提高员工的“安全红线”意识。
一、树立红线意识,落实安全发展战略
二、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的重要性
1.“安全红线”意识是学习安全管理先进企业的具体做法、实现安全管理向主动预防转型的重要措施。
2.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对提升员工的自主保安能力、实现主动预防、规范安全秩序、严格现场管理、杜绝冒险蛮干具有现实意义。
3.工作中的各种“安全红线”,任何一条都是在借鉴事故教训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高度重视,要深刻理解红线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严肃性,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取得实效。
三、提高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的主要途径
1、监督企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工会应该监督企业足额提取并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监督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单独核算,按照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于安全生产,按照税收规定,安全生产费在使用时税前扣除,提取时不扣除。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足额提
取,按规定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2、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3、协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4、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
5、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建立预警机制
四、结束语: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企业应发挥监督职能,从监督企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协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建立预警机制等途径有效维护职工安全权。
[1].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J].江西电力,2014,03.
[2]黄盛初.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J].中国安全生产,2014,02.
主管: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
级别:省级期刊
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中国劳动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