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增强学生的体质,保障学生的健康,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粤教体〔2010〕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身体健康检查。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体检工作方案。
一、体检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不仅能监测学生生长发育情况,还能及时发现体格和智力发育异常,学校可以掌握学生健康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学校卫生工作提供依据。定期健康体检,可以准确评价每个学生的身体状况,也能及早的发现学生某些隐匿性疾病,如营养不良、贫血、近视眼、龋齿、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等;及早进行健康干预或疾病矫治,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体检也可以帮助家长及时发现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干预。
(一)体检对象:全市高中阶段(含职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学生。
三、体检医疗机构
台山爱尔新希望医院
四、体检项目及收费拨付
我市学生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严格执行《〈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粤教体〔2010〕8号)。高中(含职中)学生体检费用由学生自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生体检费。
(一)高中(含职中)、一年级新生必检项目28项,31元/人(必检项目13元/人;血液检查18元/人)。肺活量免费检测。
(二)高中(含职中)、二三年级非新生体检项目为27项,必检项目13元/人;肺活量免费检测,不进行血液检测和胸部透视。
(三)义务教育阶段体检项目只进行常规体检和肺活量检查,不进行血液检测和胸部透视,必检项目13元/人;增检肺活量1元/人,实收14元/人。
(四)体检费用由医疗机构收取,体检结束一个月内学校将体检费拨付体检机构。
五、对体检机构工作要求
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是全民健康工作的重要部分,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关系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承担体检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按照方案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一)体检机构组织体检队到学校设点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项目要按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内容进行,不得缺项漏项,保质保量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同时对检查有异常情况的学生进行跟踪随访、指导和早期干预。
(二)体检机构要及时提供规范的体检报告:体检机构要在体检结束一周内将有关体检数据及检验结果报给学校。承担体检医疗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向教育局进行体检汇总报告,介绍体检概况及做法,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对学校工作要求
(一)各体检学校负责做好宣传工作,使学生及家长明确健康体检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健康体检,体检前到体检机构领取学生体检表。
(四)各学校根据体检机构要求为体检人员安排午餐,执行教师用餐标准,体检机构支付餐费。
(六)体检结束后3周内完成体检数据录入,将学生体检信息及时报送。同时把在体检中发现的学生身体情况向学校负责同志、班主任汇报,并反馈给学生家长。
七、教育局卫生保健所工作任务
(一)统筹学校体检的各项工作,协调体检机构与学校的体检安排,确保学生体检工作有序进行。
(三)将体检数据及时传送《广东省中小学健康体检数据管理系统》,并把体检统计资料报江门市教育局和参与体检机构。部分特殊学生要与学校沟通,做好跟踪调查工作。
(五)指导学校卫生员做好学生健康资料建成档,体检结束后,督促学校将学生体检息信及时报送。
(六)对学生每年的体检数据进行分析,并将有关资料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提出对学生健康工作的合理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