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医院目前即将过期灭火器有:227瓶ABC/4型干粉灭火器、1026瓶ABC/5型干粉灭火器、97瓶二氧化碳MT/3灭火器、75瓶二氧化碳MT/2灭火器、53瓶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需要重新充装及检测,灭火实操使用后的空瓶子充装、灭火器瓶身是2017年5月出厂。
序号
货物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预算金额(元)
1
ABC/4型干粉灭火器(充粉)
ABC/4型干粉灭火器检测、充装(张贴有效期2年维修标签)
227
瓶
47,844
2
ABC/5型干粉灭火器(充粉)
ABC/5型干粉灭火器检测、充装(张贴有效期2年维修标签)
1026
3
二氧化碳MT/3灭火器(充粉)
二氧化碳MT/3灭火器检测、充装(张贴有效期2年维修标签)
97
4
二氧化碳MT/2灭火器(充粉)
二氧化碳MT/2灭火器检测、充装(张贴有效期2年维修标签)
75
5
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充粉)
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检测、充装(张贴有效期2年维修标签)
53
个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货物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1、灭火器分布于行政楼、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负一层地下城停车场、负二层地下停车场、行政楼负一层地下停车场,此次配置分两批次,第一批充装及检测的灭火器为门诊楼、医技楼、行政楼、行政楼负一层地下停车场,五个工作日内送回充装及检测好的灭火器;第二批充装及检测的灭火器住院楼、负一层停车场、负二层停车场,五个工作日内送回充装及检测好的灭火器。
2、ABC/4型干粉灭火器(充粉):
灭火剂种类:ABC干粉灭火剂(磷酸铵盐)
充装量:4公斤
3、ABC/5型干粉灭火器(充粉):
充装量:5公斤
4、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充粉):
充装量:35公斤
5、二氧化碳MT/2灭火器(充粉):
灭火剂种类:二氧化碳气体≧99.5%
充装量:2公斤
6、二氧化碳MT/3灭火器(充粉):
充装量:3公斤
7、灭火实操使用后的空瓶子充装、灭火器瓶身是2017年5月出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一)交货期: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充装及检测,分2批次进行回收充装及检测,每批次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7,844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货物费、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付款方式:全部充装及检测合格后,甲方在乙方开具支付票据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四)验收要求:数量符合、以上技术要求符合,每个灭火器压力正常贴维修标签。
(五)违约责任:
5.1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所有灭火器为国标规范器材(不可负偏离条款,否则废标)。
5.2本次充装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在24小时内进行全免费更换。若中标人未能在24小时内进行全免费更换,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3中标人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中标人向采购人偿付项目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5.4中标人违反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应承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采购人要求退货,则中标人应在三日内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全额退还采购人,并将货物搬离采购人场所,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采购人不要求退货,则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采购人不要求退货,要求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六)其他: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附件一)
5、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二)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三)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0755-81206231
2024年4月23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