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土木建筑学会关于申报2013年省级工法的通知
鲁建管质安字〔2013〕35号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筑施工工法的开发、编写与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省建管局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3年省级工法申报工作。为搞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一)获得企业级工法;(二)工法中的关键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以上;(三)经过工程实际应用,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附证明材料);(四)整体技术或装备立足于国内,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五)编写内容齐全,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工法申报书应图文并茂,能指导建筑施工。
二、申报程序省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中央驻鲁建筑施工企业、省属建筑施工企业择优推荐上报。省建管局将对评为省级工法的单位和工法主要完成者颁发省级工法证书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三、申报资料(一)省级工法申报书(附件2)(二)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三)工程应用证明(四)经济效益证明(五)关键技术评价意见及获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等的证明
四、申报要求请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于2013年9月15日前将省级工法汇总表(附件1)、省级工法申报书(附件2)、全套工法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省建管局工程质量安全与保障处,同时上报省级工法汇总表和工法资料电子版。省级工法申报书(附件2)、全套工法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胶装,不得自行设计封面。为便于汇总,请各市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按汇总表顺序编号。
联系人:周军贤郭玉军薄良辰(0531-86195355,8619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