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府办发〔2022〕5号
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和影响婚育疾病的危害,现将《西昌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西昌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凉山州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方针政策,以及省、州、市有关会议精神,以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宗旨,通过政府出资为结婚当事人提供免费婚检服务的形式,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婚前保健,减少遗传性疾病和重大传染病的发生,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坚持“逢婚必检”,及时发现HIV感染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时核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检率达100%。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提供科学的婚育指导,逐步形成“政府积极倡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自觉参与”的婚前保健服务格局。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目标,有效控制艾滋病等传染病上升的趋势,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升育龄群众优生优育意识,提高全市出生人口质量。
二、婚检内容
(一)女性婚前医学检查基本项目
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艾滋病病毒筛查、梅毒螺旋体筛查、谷丙转氨酶、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和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
(二)男性婚前医学检查基本项目
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艾滋病病毒筛查、淋病、梅毒螺旋体筛查、谷丙转氨酶和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
(三)婚前卫生咨询和指导
婚检单位应向接受婚检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检医师应针对医学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服务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交换意见,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决定。并对受检者进行以生殖健康为目的,与婚育有关的卫生保健知识进行健康教育,讲授有关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宣传。
三、婚检机构与婚检程序
(一)服务对象
凡符合有关规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
(二)婚检机构
西昌市妇幼保健院、凉山州妇幼保健院为我市免费婚检的指定服务机构。
(三)婚检程序
1.凡符合有关规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我市婚姻登记地的定点单位接受免费的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检查结束后,婚检医师及时将婚检结果反馈给准备结婚的当事人,由婚检机构向受检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进行科学婚育指导。
2.婚姻登记机关在为婚姻登记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前,应主动宣传婚检政策,倡导当事人自愿接受免费婚检,查验《婚检证明》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婚检机构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卫基妇发〔2002〕147号)的要求,规范开展免费婚检服务,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提出相应医学意见,进行婚前卫生咨询;做好免费婚检信息登记,填写“四川省自愿免费婚检三联单”,妥善保管受检者《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存根》、体检表及各种检查单据,以备核查,并按要求统计上报免费婚检数量。
四、经费保障与拨付
(一)经费保障
自2014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免费婚检经费为240元,省财政补助50%,州本级补助10%,西昌市财政补助40%。
婚检机构免费提供婚检和婚前卫生咨询。婚姻登记当事人在接受婚前医学基本项目检查服务时自愿增加的检查项目或因需要检查的其他项目,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自行付费。
(二)经费审核拨付
市财政每年根据婚检预测工作量下达资金,次年根据完成情况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各婚检机构按要求将免费婚检数据统计报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局按照核准婚检人数将免费婚检资金拨付婚检机构。
(三)强化监管
市财政积极争取安排适当的免费婚检宣传、组织等经费,保障免费婚检工作顺利开展。严禁对免费婚检收费或借免费婚检搭车检查和收费。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核拨经费,专款专用。加强督导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用、骗取免费婚检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二)规范体系,提高质量
定点婚检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服务资源,推出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要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受检对象,提出医学意见,并注意保护受检者个人隐私。要同时推进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婚前孕前优生服务有效落实。针对不同需求人群,提供分类指导和精准化服务。着力强化质量控制与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体系,围绕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临床检验等关键环节,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
(三)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婚前保健是在结婚登记前进行的,是母婴保健服务和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母婴健康,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婚育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和首道防线。各部门要从保障男女双方健康权益、提高婚育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的高度,充分认识婚前保健工作对于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服务对象及服务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有力推进,深入开展。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市民政局要认真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做好对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宣传、引导工作,消除群众对婚前医学检查的误解,改变陈旧观念。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婚检宣传栏,张贴婚前医学检查流程图,安排婚检宣传志愿者,动员婚姻登记当事人主动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发放《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切实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
(2)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统筹协调,确定服务流程、检查项目及免费检查条件。积极推行免费婚前检查政策,切实做好项目宣传工作。加强对承担婚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人民政府报告免费婚检工作情况。婚检机构要按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要求,规范开展婚检工作,提出合理的治疗意见和建议,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3)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制作刊播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专题片,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提高群众自觉婚检意识。
(5)妇联组织、共青团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强化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引导动员目标人群主动接受婚前检查、孕前保健等服务,全力维护和保障育龄人群健康权益。
(6)市财政局要做好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经费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已经实施的婚检费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
(7)市发改经信局要严格审核收费标准。
(8)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使结婚登记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主动到婚检机构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四)监督与处罚
附件: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表
四川省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表
序号
检查项目
对象
目的意义
女
男
体格检查5项
1
病史询问
√
2
婚前卫生指导和卫生咨询
宣传与结婚和生育有关的保健知识,婚育影响因素的防治、性安全及避孕指导,保障生殖健康。
3
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肺听诊、脊柱四肢检查、腹部检查等)
4
女性生殖系统检查
检查双方内外生殖系统有无异常和常见疾病。
5
男性生殖系统检查
实验室检查8项
6
血液常规检验(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及分类、血小板)
筛查贫血、血小板减少等,发现是否有可疑地中海贫血,避免地中海贫血传递给胎儿以及减少因重症贫血导致的宫内发育迟缓,因血小板减少导致的新生儿出血性疾病等。
7
尿液常规(含尿蛋白、尿糖、白细胞等)检验
筛查泌尿系统及代谢性疾患,减少泌尿道感染及疾病对健康及婚育影响。
8
阴道分泌物检查(含清洁度、滴虫、霉菌检查)
筛查有无阴道炎症;减少宫内感染。
9
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
评估是否感染及肝脏损伤情况;指导生育时机选择;减少母婴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