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饲养宠物已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很多人选择到宠物店购买一只可爱的宠物来增添生活乐趣。然而,在宠物买卖交易中,买宠物后一星期左右就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在购买时,宠物表现得十分健康,但购买后七天左右就会出现问题,严重的甚至死亡。近日,西青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小张(化名)在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可爱的柯基犬,没想到的是,购买时活蹦乱跳的小狗到家第七天就病死了。那么这种情况下,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本案中,小张在宠物店以11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柯基幼犬。交易当晚,小张带着小狗到宠物医院进行检查,检测结果为犬细小/冠状二联(CCV/CPV)弱阳。小张为小狗网购了药品,又带着小狗先后来到两家宠物医院进行治疗,购买小狗的第七天,小狗因医治无效死亡。小张为此支付了4887元治疗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活体动物买卖的经营者在交付其所售的活体动物时,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检疫义务。宠物店未取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即向小张出售涉案犬只,构成瑕疵履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犬只在交易当天就被检测出感染病毒,明显不具备相应的质量要求,且该犬只在购买后一周内因病死亡,因此宠物店构成根本违约。因小张所购买的犬只已经死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有权请求宠物店退还购买犬只的费用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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