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数量
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本级招聘5人,阜蒙县分中心招聘6人,彰武县分中心招聘5人,细河区分中心招聘2人,太平区分中心招聘3人,新邱区分中心招聘1人,清河门区分中心招聘4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3年12月13日(含)之前出生、1985年12月13日(不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2003年12月13日(含)之前出生、1975年12月13日(不含)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须于报名之前取得。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为准),符合条件的国外学历毕业生和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专业参照以上专业目录执行;
8.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及影响聘用由考生自负责任;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二)报名方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基本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一科,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综合试卷。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形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在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五)公示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设置五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在内),服务期内不允许流动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系统以外的其他单位。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根据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阜新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附件:
2021年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1年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