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免笔试、直接考察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2.非免笔试、直接考察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2.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或行政职业能力等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评委提问、实操考核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免笔试、直接考察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非免笔试、直接考察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体检地点:广州市。
(五)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当天须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黑色签字笔1支,近视者请携带眼镜。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0小时,保持空腹,采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6.女性受检人员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裤袜、连衣裙。生理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请携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并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体检者务必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体检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行,不得有喧闹、不按规定单独行动等行为。对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等违反体检纪律行为,取消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