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检查(20-24周)中的尿常规、B超和产科检查;
第四、五、七、九次检查(24-28、28-30、32-34、37周)中的尿常规和产科检查;
第六次检查(30-32)中的血常规、尿常规、产科检查以及B超;
第八、十、十二次检查(34-36、38、40周)中的胎儿监护、产科检查和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中的B超、产科检查以及尿常规。
2.注意事项
报销时我们要准备一些报销材料:生育或住院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等。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要将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开进行填报,费用报销的申请表上必须加盖公章。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