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党务、纪检、监察、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信访稳定、财务、人事劳动、计划生育、妇女工作、工会、安全生产、机关保卫、创建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责任目标的分解、督查、考核,负责上级来文和领导批示件的签收、登记、分转、督查、存档。。
(二)畜牧科(挂市政府奶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畜牧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畜牧业生产和结构调整;负责畜牧业项目遴选、申报和落实的监管工作;负责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奶业生产的规划、建设、实施和考核验收,奶业生产企业的监管、奶业项目的论证、申报和管理等工作。
(三)兽医科(挂市政府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免疫、消毒、隔离、监测、应急贮备、应急演练、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等防控措施;负责全市兽药生产经营的许可工作;负责兽医资格认证、执业兽医及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防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挂市政府饲料工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安全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宣传和实施工作;负责无公害畜牧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及其监管工作;负责规模沼气项目的规划、实施和考核验收;负责全市饲料工业的规划布局、饲料生产经营的许可工作;组织草场保护、草地建设及饲草、饲料资源开发和管理。
(五)文电信息科
负责草拟领导讲话、全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撰写全局综合材料、汇报资料、典型材料,审核以市畜牧局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畜牧局文件的登记、编号、格式化核稿、送印工作;负责畜牧业宣传和信息报送,承办荥阳市畜牧业信息网页制作更新和局域网维护、《荥阳畜牧》的编发工作;负责荥阳畜牧志编纂工作。
(六)执法大队
负责《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实施,依法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种畜禽、饲料、兽药经营的监管,并查处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行为,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开展畜牧法律法规培训,负责畜牧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办理,上报畜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报送畜牧规范性文件,承担畜牧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协调处理,为社会提供畜牧法律法规咨询。
二、下设单位
1、荥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依法负责屠宰厂的屠宰检疫和出栏动物的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工作;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发证、外埠动物产品及生猪市场准入等执法工作。荥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下设五站一队,即:崔庙、王村、广武、乔楼、市直五个动物卫生监督站和动物防疫检疫监督中队。监督站负责所辖各乡镇、办事处、屠宰厂的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产品的市场监管工作,市直所负责市区所有屠宰厂的屠宰检疫和动物产品的市场监管工作;监督中队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案件的查处。
2、荥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检验、诊断、上报;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方案;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兽医防治诊断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3、荥阳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负责我市畜禽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工作;负责畜牧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普及工作;负责全市种畜禽生产经营的许可和管理;负责秸秆资源的加工、贮存和综合利用工作。
4、荥阳市奶山羊种羊场、荥阳市种猪场,其原工作职能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