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养了一只加菲猫,平时她经常去一家宠物店给猫咪洗澡。2021年3月19日,她和往常一样带着猫咪来到宠物店,店员对猫咪进行洗澡、护毛等服务。可没想到晚上猫被送到家后就倒地不起,还吐了。
林女士将情况反馈给宠物店后,对方则发送了一段5秒的视频,称给猫吹风时,它呼吸节奏挺快,要多观察一下。当晚7点多,猫咪又吐了,林女士带着猫咪去宠物医院就诊,经抢救无效死亡。
林女士说,事发后她曾到宠物店查看给自家猫咪洗澡时的监控录像,发现在洗澡过程中,猫咪就已经出现抽搐、呕吐的情形,工作人员还带着猫咪去吸氧,但宠物店则对此予以否认。此后,林女士多次前往宠物店索要监控视频,均未拿到。“猫咪是花了20000元买来的,养了4年多。”林女士说,猫咪死后,她的抑郁症病情再次复发,因此去医院就诊。
林女士将宠物店诉至湖里法院,要求其赔偿宠物猫价款、饲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2550元。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宠物店应赔偿林女士包括猫价款、饲养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42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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