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晚报讯(记者崔萌)11月10日从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获悉,当日起,盐湖区符合条件的养犬人士可办理养犬证了。
根据《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在盐湖区限制养犬区内饲养犬只或携犬出户,必须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佩戴犬牌。
根据《关于运城市限制养犬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盐湖区限制养犬区划定范围的通告》,盐湖区76个社区(村)被列为养犬限制区范围,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盲人携带的导盲犬、肢体残障人士携带的扶助犬,不受大型犬标准限制。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区,以及集体宿舍区、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为禁止养犬区;运城市中心城区为限制养犬区;禁止养犬区和限制养犬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养犬区。
需要注意的是,养犬证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应及时审验。
申报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明;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独立固定的住所或居所,一户一犬。
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等身份证明;2.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等住所证明材料;3.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犬只免疫证明;4.犬只近期全身、正、侧面3张照片。
收费标准:
1.限制养犬区首次登记管理费为每只犬300元;2.一般养犬区首次登记管理费为每只犬200元;3.年检费收费标准从第二年起每只犬100元;4.对于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残障人士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