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我省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105号)等文件精神,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化州市诚创劳务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共14名,由化州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将部分人员安排到镇级畜牧兽医事务所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聘: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食品检测、诊疗等方面企业从业3年(含)以上的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不能专职从事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3.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4.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由化州市诚创劳务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技能考核。
报名地点:化州市河东街道办上街路六号(即中国农业银行化州支行斜对面),化州市诚创劳务有限公司二楼。
2.资格审查
(三)技能考核
(四)体格检查
(五)审定公示
技能考核总成绩入围人员并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化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对拟招聘的特聘人选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按规定与其签订一年服务协议,并颁发特聘证书。
本次招聘公示有异议者、体检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今次参加技能考核的总成绩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3500元/月(含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待遇)。
2.由化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五、服务期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聘。若中途有辞职、解聘的,再补聘空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