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2019年9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的基本依据。
养老护理员考试是由各地区单独组织的考试,因此没有统一的报名入口。少部分地区会为考生提供专门的个人报考入口,但大部分地区均需要考生通过所在地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系统或省级/市级职业技能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公布的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考。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2.在线填写并提交报名申请,同时提交所需的报名资料。
5.考试结束后,等待考试成绩公布。只有每科考试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才能获得养老护理员合格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下同。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两部委多举措并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将分别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方式,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二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指导各地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会同民政部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通道。
四是会同民政部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五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促进养老护理员的技能等级和收入水平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