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5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你家的宠物狗“办证”了吗?
图为丹阳市犬类免疫证。记者高静帅莹摄
5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
你家的宠物狗“办证”了吗?
本报记者高静帅莹
5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其中对于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若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采访中,有市民提出,出门遛狗随身携带犬只免疫证明并不方便,是否可以直接拍照留存备查?记者获悉,这种方式也是可以的,只要确保犬只免疫证明是合法有效的即可。
在开发区的一家宠物医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接待的大部分顾客都会给自家爱犬进行狂犬病疫苗的接种,“正常犬只狂犬病疫苗一年接种一次即可,并不费事。”该工作人员表示,随着市民安全养犬意识的提高,近些年在宠物医院给犬只接种疫苗的人群数量明显提高,一般对来宠物医院给犬只看病或是购买犬类用品的市民,工作人员都会主动询问其狂犬病疫苗接种情况,进行友情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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