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关于做好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工作意见》(民发〔2017〕157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西秀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联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2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2.邮政寄送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26号。
收件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民政局,邮编:561000。
附件:西秀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联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西秀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21日
西秀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联合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坚决有效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守护好国有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效,进一步增强我区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绩效和管理水平,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状大我区养老服务产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西秀区辖区内的公办公营、公建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
二、考核依据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关于做好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工作意见》(民发〔2017〕1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
三、联合考核组的组成
成员单位由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西秀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大队、区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等抽调人员组成。
四、联合考核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委政法委
负责考核养老机构是否存在养老诈骗行为和养老诈骗风险,并为因考核不合格需关闭养老机构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督促指导区民政局制定维稳工作方案。
(二)市公安局西秀分局
依法负责查处扰乱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秩序、故意伤害、虐待老年人等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和诈骗等侵犯老年人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人口管理信息的共享应用,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管理效率,为因考评不合格需实施强制关闭工作提供警力保障。
(三)区民政局
(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区消防大队
负责考核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达标合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区林业局
(七)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
依法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或者备案,对养老服务机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针对负责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内容对养老机构进行考核。
(九)自然资源部门
会同区林业局对养老服务机构规划用地等进行考核。
(十)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考核养老机构传染性疾病防治情况(疫情防控情况)、医养结合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履约情况)。负责考核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审批或者备案情况,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聚集性传染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和应急工作。依法负责采集、汇聚、存储、应用、共享老年人基本健康医疗数据。
(十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
负责配合联合考核组在考核中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区信访局
负责考核养老机构欠薪欠资、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情况。
(十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四)区财政局
考核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增效。
(十五)区审计局
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开展有关审计。
(十六)区税务局
核查养老服务公司是否依法纳税情况。
(一)制度建设
包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护理制度等11项,考核分值12分(详见附件1)。
(二)护理照料
包括护理规范、照料能力、服务质量、专业水平等28项,考核分值30分(详见附件1)。
(三)消防安全
包括安全员配置、消防设备专业化维保、消防安全管理等13项,考核分值16分(详见附件1)。
(四)日常管理
包括安保管理、膳食管理以及日常检查、培训、演练等13项,考核分值18分(详见附件1)。
(五)队伍建设
包括护理员配比、技能培训、劳动保障等6项,考核分值6分(详见附件1)。
(六)台账资料
包括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日常工作中留痕记录、台账报送等4项,考核分值5分(详见附件1)。
(七)运营绩效
包括养老机构运营服务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入住率较低等6项,考核分值13分(详见附件1)。
六、考核方式
由区政府办牵头,采取“区联合考核组综合考核+民政局业务考核+其他行业部门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区级联合考核组分值权重占60%,民政局分值权重占30%,其他行业部门分值权重占10%,最终结果由民政局汇总统计后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七、加分情形
养老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进行加分,加分无上限。(一)在中央级媒体得到正面宣传的加5分、省级媒体加3分、区级媒体加2分;(二)认定为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机构的加2分;
(三)评定为省级以上四星级养老机构加1分、五星级加2分;
(四)养老机构法人被区级以上民政部门评选为先进个人的加1分。
八、“一票否决”情形
养老服务机构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票否决”。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情节严重的;
(二)拒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监督管理的;
(三)养老机服务机构因违法违规等引起上访的;
(四)消防不达标或擅自关闭消防控制系统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长期不整改的;
(五)发生火灾、食品中毒等影响较大安全事故的;
(六)经查实有欺老、骗老、虐待老人及隐性霸凌现象的;
(七)运营期间各种原因导致国有资贬值、流失、作用发挥不明显,出现国有资产闲置或低效的;
(八)因管理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斗殴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九)有养老诈骗行为或开展向老年人销售“养生保健品”、“投资理财”、“低价旅游”、“黄昏恋”骗局等活动的;
(十一)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上一年度租金未缴清的;
(十二)自建房用于开办养老机构房屋质量检报告定性为C、D级、或未开展自建房房屋质量安全检测的;
(十三)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行为的。
九、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及其他优惠补贴政策的发放重要依据。
(一)考核分数90分(含)以上为优秀,年度运营补助经费按标准的110%发放(上浮后的补助总额不突破原标准计算的补助总额),其他各类补助全额发放。
(二)考核分数80分(含)以上为良好,全额享受各类相应补助。
(三)60分(含)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当年各类补助按80%发放,并按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责令关停。
(四)考核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各类补助不予发放,同时责令整改,问题较多较大的,须停业整顿。
(五)连继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可停业整顿或考虑解除公建民营合同。
十、考核纪律
(一)坚持严格、公平、客观的原则;
(二)考核期间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接受考核机构宴请;
(三)把握标准,对标对表对职能职责进行考核;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禁跑风漏气;
(五)区级联合考核工作中违反保密纪律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1.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考评表
附件1:
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考评表
考核
项目
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
制度建设(10分)
内部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有专职领导班子组织架构并上墙(0.5分),每周至少1次院领导行政查房(1分)
1.5
实地察看,看有无查房记录本。
建立健全机构内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2分)
2
查看值班制度是否公布,查看24小时值班记录本。
有全部工作人员的职责说明、工作流程及组织机构图并上墙公布(1.5分)
1
检查有没有,上墙公布没有
有行政管理、护理服务、财务管理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会计凭等2分)
检查制是否上墙,是否有会计凭证。
有消防、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各类突发事件等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1分)
查看有无维保佐证材料及有无应急预案。
服务项目的收费按照市物价部门和民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应当公开和便于查阅,无乱收费现象(1分)
查看收费标准是否公开。
制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按规范要求提供服务,并制定检查程序和要求(1分)
查看是否制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
0.5
实地查看有无。
与入住老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入住协议(0.5分)
查看协议是否全覆盖老年人。
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消防安全预案、食品安全预案并按要求完善好最新预案。
实地察看
镇、街道与机构签订预防事故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0.5分)
查看是否有签订的责任书。
护理照料(30分)
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1分)
查看有无入院评估制度和分类服务台账。
建立入住老人档案,一人一档,包括入院协议书、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老年人照片及法定监护人等与老年人有关的资料并妥善保存。机构应对老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1分)
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
MZ/T187—2021要求,配备护理员(1.5分)
查看是否按标准配备护理员
配有专门供暖降温设备,冬季集中取暖,有专人管理(0.5分)
查看管理台账。
老人居室、卫生间和走廊设有扶手且居室、卫生间内设紧急呼叫按钮,居室床位有独立紧急呼叫按钮(0.5分)
有完整的护理记录(1分),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1分)
查看护理记录本、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记录本。
每日不少于两次房间巡查,观察老年人的身心状况,建立检查台账,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2分)
查看房间巡查记录本,和老年人的身心状况台账。
每周公布食谱,合理配餐,荤素、干稀、营养搭配合理(1分)
实地查看食谱公布情况。
保持餐厅内环境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内部感染控制规范,餐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1分)
做好自理能力差老人的送餐衔接,能提供起居、如厕、清洁、穿衣、理发等辅助服务(0.5分)
实地询问老年人。
院内禁止饲养家禽、宠物,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或环境保护措施(1分)
实地查看。
每日清扫整理房间1次以上,保持地面、墙壁、门窗干净整洁,用品齐全规范(1分)
居室空气清新无异味,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居室及器具定期消毒(0.5分)
床铺整洁,床单被褥统一配置,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及时更换、清洗(0.5分)
有满足老年人衣、被洗涤需要的洗衣场所和洗涤用具、消毒设备(0.5分)
有方便老年人使用的洗浴室及配套器具,提供冷热水(0.5分)
有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1分),有非药物干预康复训练(1分)
查看台账。
做好压疮预防,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的老年人,应保持床单的干燥,每隔2小时翻身一次,防止压疮的发生。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发生压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提供防护措施(1.5分)
查看有无“九防”预案并查看记录本。
老人房间内无高能耗电器,无私拉乱接电线,无吸烟及使用明火(0.5分),无违规存放、使用刀具、农具和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0.5分)
收住集中供养人员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老人参检率100%。所有养老机构每季度组织1次老人健康、保健教育,每年进行1次老人健康评估,并根据体检结果重新评估、安排老人的护理、康复和日常管理活动(2分)
有室内活动室,配备适合老年人需要的基本健身器具和康复辅助器具,每周根据老人健康情况、兴趣爱好开展1次有益身心健康的休闲娱乐活动(1分)
内设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或与专业医疗机构签约建立协作关系(1分)
此项内容如有,作为加分项,如无,不应扣分。
老人外配、自带药品统一登记、集中保管,按医嘱提醒、发放(1.5分)
查看记录本。
建立护理和急救制度,做好老年人慢性病、常见病的管理,具备一定的急救技能(2分)
查看有无制度。
室外活动场所应设有固定座椅和适宜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固定健身设施设备(2分)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提供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服务应满足老年期特殊心理需求(1分)
查看服务台账。
设置临终关怀服务,应尽量满足临终老人的生理及心理需求,减少痛苦(1分)
消防安全(16分)
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1分)
消防控制室正常使用,消控联动正常,值班人员持证上岗(1分)
查看是否正常使用和是否持证上岗。
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无擅自停用、关闭和损坏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能随时发挥作用(0.5分)
实地查看
查看验审资料和维保记录。
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有报告、有记录,聘请的维保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1分)
灭火器压力正常、数量配足,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消防水泵、防排风烟机完好备用,且设置自动状态(2分)
按每50平方配备一个的标准查看、是否设置成自动状态。
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走道指示标志完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无堆放物品(2分)
按此要求实地查看。
不用易燃材料装修,无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等材料搭建有人居住或活动的建筑(1分)
燃气、电气安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报警装置(1分)
查看有无报警装置。
安装“智慧用电”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2分)
实地查看有无“智慧用电”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
建立微型消防站,有义务消防队(2分)
实地查看有无
日常管理(18分)
建立门卫制度和出入、探视、请销假和登记制度(1分),设置门卫及门禁系统,人员、车辆出入进行登记(1分)
食堂整洁卫生,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1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1分)
查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加工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水产品、蔬菜、肉禽类做到分池清洗(1分),食品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1分)
查看类做到分池清洗、生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区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和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做好食品安全预防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1分)
实地查看留样情况
食品原材料有专用存储间,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1分)
实地查看“三防”情况。
实地查看登记本。
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夜间不少于2次巡查,有留痕记录(1分)
查看巡查登记本。
每月至少开展防火检查、消防设备检查、电器产品及水电气线路、管路维护检测1次以上(1分)
每季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1分)
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应急逃生演练(0.5分),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消防安全培训(0.5分)
提供简报或视频。
提供积极正面的文教活动,机构内无非法传教行为(1分)
实地了解。
养老护理员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1分)
队伍建设(6分)
MZ/T187—2021要求,配备各岗位人员(1分)
实地了解养护比例。
院内主要管理人员更替提前上报民政部门备案(1分)
查看上报情况。
实地查看合同和保险缴纳情况。
组织护理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1分)
查看有无激励制度和有无培训简报或图片。
各类管理、服务、检查记录规范、完整(1分)
台账资料(5分)
每年12月前按要求向区民政部门提供当年度运营管理台账(1分),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1分)
至少提供上一年度运营管理工作总结。
每月月初上报上一月度入住老人花名册(1分),每年2月份前上报上一年度老人花名册(1分)
实地查看入住老年人花名册及上一年度老年人花名册。
服务质量好、老人满意率高、社会反响好,无老年人投诉(1分)
通过人社、信访部门了解、及平时掌握情况。
参加机构政策性综合责任保险(1分)
查阅责任保险参与情况。
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入驻率低于50%的(1分)
3
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无经济能力缴纳租金、运营风险保证金、无拖欠员工工资连续超过2个月(含2个月的)或拖欠期它资金引起上访(3分)
任有一项,全部扣完。
运营绩效(13分)
运营期间无因养老机构各种原因、纠纷引起上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2分)
平时掌握与了解。
运营期间无法人、工作人员犯罪或被法院执行造成不良影响(2分)
无收住精神病人、传染病人;(0.5分)无精神病人员。(0.5分)
实地了解和盘查。
合计
100
附件2:
考核部门
考核工作内容
是否存在
“一票否决”情形
区政
法委
考核养老机是否存在养老诈骗和存在养老诈骗的风险,机构是否制定养老诈骗方案。
公安局
配合民政局检是否存在欺老、虐老、骗老行为,查看入住协议是否存在霸王条款、强制性不合理条款。依法负责查处扰乱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秩序,故意伤害、虐待老年人等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和诈骗等侵犯老年人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工作需要,提供老年人人口信息核查服务。
民政局
人社局
区消防队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达标合格,是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林业局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
市场监
督管理局
卫健局
信访局
考核并提供养老机构欠薪欠资、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