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关于印发峰峰矿区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预案、峰峰矿区抗震救灾卫生应急预案...

文号:峰卫〔2022〕52号

主题分类:卫生与计划生育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5日

效力状态:

关于印发峰峰矿区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预案、峰峰矿区抗震救灾卫生应急预案及"五指南"的通知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院、四院、各乡镇卫生院:

附件:

1.峰峰矿区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预案

2.峰峰矿区抗震救灾卫生应急预案

3.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应急医疗工作指南

4.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防疫工作指南

5.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6.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公众健康教育及防灾自救指南

7.洪涝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南

8.峰峰矿区卫生应急救援队各分队基本情况

峰峰矿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1

峰峰矿区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切实做好暴雨、风暴潮、洪水、干旱、高温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下简称灾害)的防范应急准备工作,有效保障灾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河北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河北省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预案》《邯郸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特制修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条块结合;部门协作,职责明确;整合资源,快速反应。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区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

指挥长:苏宪峰

副指挥长:田付学杜风涛张彦峰杨华

成员:梁英陈栋秦瑛张筱

马建波赵曙宇柴梅红

总院、四院、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医疗救治组、疾病防控组、卫生监督组、宣传组、资金保障组、专家咨询组。

(一)综合组(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二)医疗救治组(牵头科室:医政科)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落实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等,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组派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应急专家队伍,并实施医疗救治工作;灾害发生后,汇总医疗救治情况,总结交流临床诊治经验,组织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诊疗规范、原则和技术要求等;发挥中医药在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医疗救治中的优势作用等。

(三)疾病防控组(牵头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四)卫生监督组(牵头科室:法制监督科)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落实灾后卫生监督工作预案,并指导实施;组建灾后卫生监督应急队伍,做好灾区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执法监督检查等。

(五)宣传组(牵头科室:宣传科)

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灾后卫生防病宣传工作方案,指导灾区开展公众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等科普知识宣传活动;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媒体的舆论引导工作等。

(六)资金保障组(牵头科室: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区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防汛防震工作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

(七)专家咨询组

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和心理救援等专家咨询组。

主要职责: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准备和灾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心理救援等现场处置的技术咨询和指导,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等。

三、应急准备

(一)风险评估

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与应急、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区和重点地区可能出现的灾害所引发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公共卫生风险进行评估。区直医疗卫生机构要评估本单位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提高防灾防汛水平,并对可能出现的因地震、洪涝等灾害导致水、电、气等能源供应中断而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二)卫生应急队伍

依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综合执法局及有关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组建5支区级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队。

各支区级卫生应急队伍要按照“平急结合、分类管理、统一调度、协调运转”的原则,根据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卫生应急队员,加强管理、培训和演练,提高灾害卫生应急能力。

各区级卫生应急队伍所在单位要根据专业特点和灾害卫生应急需要,为应急队伍配备相应技术和物资装备。

(三)协调配合机制

(四)社会公众的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向广大医务人员和看病就医人员开展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常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后,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应急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根据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需要,调动区级卫生应急队伍和全区医疗卫生力量,组织灾区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可制定对口支援方案,组织支援地区与受灾地区协同开展工作。

(二)响应措施

1.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和评估

灾害发生后,专家咨询组负责开展灾害对人的健康的危害程度、伤亡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等卫生学评估,研究提出应重点开展的救援措施以及医疗卫生人力、物资、外援等需求意见。

2.医疗救援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

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疾病监测、消杀灭、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等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组织开展信息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工作。

5.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灾害发生后,积极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依法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活动和公共场所卫生实施监管。加大饮用水监测频次,指导群众临时安置点饮用水卫生工作,防止介水传染病发生。

6.环境卫生处理

灾害发生后,指导灾区及时清除和处理垃圾、粪便及消毒,指导做好人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工作,对住房、公共场所和安置点及时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等卫生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在灾区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卫生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灾区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做好媒体和公众公共卫生风险沟通工作。

8.自救与防护

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开展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对因电、水、油、热、气(汽)等能源供应中断造成医疗卫生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调拨发电机、净水器等仪器设备和有关能源,尽快恢复能源供应。

(三)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后,经指挥部组织评估,确定应急阶段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结束,可以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并进入恢复重建和灾后防疫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区卫生健康局成立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工作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完成各项卫生应急准备,确保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开展。

(二)落实经费和物资保障

安排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区级卫生应急队伍所在单位要尽快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三)做好应急值守

指挥部成员、区级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队队长、副队长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畅,及时到位。

(四)及时总结

在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后,综合组负责组织对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效果,认真分析总结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并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报工作总结。

(五)制定工作方案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

附件2

峰峰矿区抗震救灾卫生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应对地震灾害,保证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灾区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条例》《河北省抗震救灾条例》《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河北省抗震救灾卫生应急预案》《邯郸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卫生健康局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储备(包括人员、技术和物资)、地震应急救援、抗震救灾宣传教育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防救结合、冷静应对的原则,坚持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原则。

(一)应急指挥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防震减灾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日常抗震减灾工作。如地震发生时或临震地震预报发布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区人民政府或其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医疗卫生资源对灾区实施紧急救援,迅速组织伤员转移、接收与救治,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议,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组织宣传、资金保障、专家咨询等6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梁英)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综合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信息报送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协调有关专家编制和修订抗震救灾工作预案、方案;组织开展抗震救灾技术培训和演练;组织完善医药物资储备、调用和补偿机制,开展系统内抗震隐患排查和督导工作;保障开展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有效供给;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的紧急救援能力。

2.医疗救治组(组长:马建波)

主要职责:地震发生后,组织协调开展震后受伤人员抢救工作,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立临时治疗点,抢救伤病员;定期修订完善地震各项医疗救治规范、原则和技术要求等;及时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伤情、病情、疫情;及时、恰当地为受灾人员提供心理疏导。

3.疾病防控组(组长:梁英)

主要职责:地震发生后,组织协调开展灾后传染病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现场消毒等工作,对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组织宣传组(组长:赵曙宇)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新闻宣传、地震局、气象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抗震减灾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灾后卫生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5.资金保障组(组长:秦瑛)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区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抗震救灾工作经费。

6.专家咨询组

主要职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建抗震救灾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负责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准备和现场处置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对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提出建议等。

(二)卫生健康行政机构

常态情况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本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抗震救灾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承担卫生应急管理职责的其他内设机构),负责抗震救灾卫生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地震发生后,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承担卫生应急管理职责的其他内设机构)作为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抗震减灾卫生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强化联防联控,加强与抗震减灾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所引发的伤病风险和传染病疫情等健康危害进行评估,建立抗震救灾应急专业队伍,加强管理、培训和演练,提高自然灾害应对能力。

(三)医疗机构

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置点的紧急医疗救援、基本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心理援助等工作,并负责伤病员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置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对重点人群开展预防接种,开展环境卫生学评价,指导开展污染源无害化处理、消杀灭工作和健康教育等。

(五)卫生监督机构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灾区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依法进行卫生执法监督。

(六)采供血机构

三、应急响应和终止

地震灾害发生后,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程序,根据伤灾情、伤情、病情、疫情,作出相应级别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事件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根据地震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一般(IV级响应)四级。I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II级应急响应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III级、IV级应急响应分别由设区市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灾害发生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人员赶赴事发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当地灾情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能力做出评估。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支援。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灾区应急工作需要,可以对响应级别做出调整。

(二)分级响应

1.I级响应

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的地质灾害事件,省卫生健康委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II级响应

50~299人死亡(含失踪)或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省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认定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的地质灾害事件。

3.III级响应

20~49人死亡(含失踪)或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认定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的地质灾害事件。

4.IV级响应

2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的地质灾害事件。

(三)响应措施

3.疫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恢复和重建疫情报告网络;应急响应期间,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核实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监测、健康教育和知识宣传等疫情控制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4.饮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做好水源保护,指导群众做好饮水卫生工作;依法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实施执法监督。

5.环境卫生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的消毒工作。对住房、公共场所和安置点及时采取消毒卫生处理,消除环境污染源。

6.卫生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抗震救灾和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自然灾害风险,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

7.心理援助

灾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民众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

8.重点人群、临时安置点和流动人口管理

加强对重点人群、临时安置点和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特别做好灾区饮用水、食品、环境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孕产妇、老人、婴幼儿、残疾人等人群的医疗保障,开展适宜应急服药和应急接种。指导临时厕所的修建和消毒,开展环境消杀灭和卫生宣教。及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9.自救与防护

灾害发生后,受灾的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开展自救工作,最大可能的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救灾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防病救灾工作。

(四)响应终止

经启动响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灾害引发的卫生隐患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进入恢复重建和灾后防疫阶段,由启动响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决定应急响应结束。

四、善后处理

(一)恢复重建规划和设施

在当地人民政府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一规划下,开展灾区医疗机构与设施的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科学制定恢复重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经评审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后,继续做好灾后防病、心理和肢体康复工作,开展灾民回迁前的卫生学评价,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

(二)善后处置

(三)总结与评估

在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后,组织对救灾防病工作中经验教训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效果,并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总结评估情况。

(四)责任与奖励

五、应急保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出现的灾害所引发的伤病风险和传染病疫情等健康危害进行评估,检查卫生应急工作准备情况,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卫生应急防范措施。

(二)应急队伍、经费、物资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储备适量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等物资,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三)交通运输保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与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保证卫生应急人员、伤病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遇情况紧急时,协调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卫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五)应急技术保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成立抗震减灾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加强抗震减灾科学研究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抗震减灾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抗震减灾的对外合作和交流,不断拓宽交流领域及渠道,及时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抗震减灾科研成果。

(六)社会动员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技能演练,提高救助能力。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卫生健康局制定、发布和解释。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抗震救灾卫生应急预案及工作方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3

峰峰矿区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

应急医疗工作指南

为有效保障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由洪涝、干旱等灾害带来的卫生健康问题,特制订此应急医疗工作指南。

一、自救能力建设和临时医疗点建立

受灾地区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自救,房屋、设施损毁严重的要另选合适场所,尽快恢复正常诊疗业务,并积极配合参与相应救灾工作。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受灾居民安置点设置临时医疗点,派驻医护、疾控人员,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药品,满足基本医疗防疫需求。临时医疗点要有明显的标识,方便群众就诊。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主要伤害和病种,制定相应的指导原则或方案,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临时医疗点的医疗救援工作指导。

二、组建巡回医疗队

受灾地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向受灾地区派出巡回医疗队,配备常用药品及设备,深入受灾地区乡村和安置点等,分区域开展巡回医疗,把医疗服务送到受灾群众身边。巡回医疗队在发现病人、诊治病人,指导灾民防病的同时,还要为村卫生室、医疗点等提供医疗援助、咨询、会诊等。医疗巡诊工作要覆盖所有受灾地区,不留死角和盲区。必要时,可申请上级或其他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支援。

三、医务人员专业配备

四、建立诊疗登记、上报及隔离制度

受灾地区医疗机构和临时医疗点要建立灾民就诊登记制度,确保受灾群众看病有登记、拿药有处方、诊疗有记录。巡回医疗队要在负责区域范围内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诊,并做好巡诊记录。临时医疗点及巡诊医疗队接诊病人应建立登记、上报制度,明确上报流程。遇可疑或确诊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及重大精神问题须立即登记并按要求上报。对可疑或确诊传染性疾病患者要立即就地隔离,并适时转诊治疗。

五、建立逐级会诊及转诊制度

六、做好传染病防控

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临时医疗点、巡回医疗队及灾区疾控人员要在开展疾病诊治、预防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消化道、呼吸道、虫媒传染病、食源性、自然疫源性疾病和皮肤病等重点疾病科普知识宣传和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受灾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消除民众心里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

附件4

卫生防疫工作指南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救灾卫生防疫工作,全面落实灾后传染病防控措施,确保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特制订本指南。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加强日常监测,发现传染病疫情迅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生命安全及社会安定。

二、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

(一)疾病监测报告基本要求

1.迅速重建疾病监测系统

以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为触角,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迅速构建并启动灾区疾病监测网络。

2.收集整理基础数据

包括人口居住、人口流动、伤亡和疾病发生的情况,啮齿动物和媒介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

3.实行零报日报制度

在加快恢复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同时,以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感染性腹泻及不明原因疾病和中毒事件为重点,迅速启动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由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负责每日9时前报告前一日传染病疫情情况,并在每日11时前逐级报告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于每日12时前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须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报告。发现紧急疫情、重大疫情及时报告。

4.监测食源性疾病

对由食品引起的感染病例、中毒病例、异常病例及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病例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在确诊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病例信息。

(二)疾病监测工作

除强化常规疾病监测(被动监测)外,灾区疾病监测要采用主动监测方式,适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主动搜索疫情。灾区临时疾病监测点的建立要根据灾区原有传染病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以受灾严重的乡村或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为监测点。建立晨检和疫情报告制度。

灾区疾病监测内容除常规法定传染病外,根据受灾程度、灾区疫情和卫生防病工作需要等,可开展如腹泻、发热、发热并出疹、呕吐和(或)腹泻等综合征监测。

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执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灾区疾病监测数据,实行疫情每日分析研判制度,及时预测疫情发展趋势,并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积极组织、研究分析本地灾时的公共卫生问题,科学预测、及时发现,及早控制,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肠道传染病

肠道传染病是以粪——口途径传播为主的一类急性传染病,主要病原包括霍乱弧菌、甲型和戊型肝炎病毒、伤寒、副伤寒杆菌、痢疾杆菌、肠致泻性大肠杆菌、致泻性弧菌、空肠弯曲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轮状病毒、诺如病毒、蓝氏贾第鞭毛虫等。

1.霍乱

按照《霍乱防治手册》要求,加强饮水、食物等检测,强化肠道门诊和腹泻病人监测与处置,严防发生霍乱暴发流行。

2.伤寒、副伤寒

伤寒、副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和副伤寒甲、已、丙沙门氏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多见于儿童和青壮年,好发于夏秋季。

①传播途径:粪—口途径传播,即病菌随粪便排出,污染水、食物(蔬菜、瓜果、水产品、奶制品等)或其它生活用品,再经口食入而传播;

②潜伏期:伤寒为1~3周,一般10~14天;副伤寒较短为2~15天,一般8~10天;

③临床特点:持续高热、相对缓脉、特征中毒症状,脾肿大、玫瑰疹与白细胞减少等为特征,常有畏寒、心肌炎等,肠出血、肠穿孔为主要并发症;

④治疗原则:早期诊断,及时抢救。伤寒、副伤寒治疗常用首选药物为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儿童、孕妇可用头孢曲松等。病人应注意卧床休息和补充足量水分与电解质。肠出血者应暂禁食,大量出血者应输血,肠穿孔时应及早手术治疗;

⑤疫苗应用:伤寒用Vi菌苗,尚无针对副伤寒的疫苗。

3.细菌性痢疾

细菌性痢疾是由痢疾杆菌引起的急、慢性肠道传染病。

①传播途径:经食物、水传播多,或经蝇、日常生活接触;

②潜伏期:数小时至7天,平均1-3天;

③临床特点:腹泻、腹痛、里急后重、可伴有发热。脓血便或粘液便,左下腹压痛,中毒型可急性发作,高热,并有感染性休克症状,有时出现脑水肿,甚至出现呼吸衰竭;

④治疗原则:要注意水电解质平衡,可给口服补液盐,必要时可输液,其它如对症治疗,降温、治腹痛。药物治疗可用吡哌酸、诺氟沙星,中毒型菌痢用环丙沙星。

4.大肠埃希菌感染性腹泻

是由产毒素性大肠埃希菌、侵袭性大肠埃希菌、致病性大肠埃希菌、出血性大肠埃希菌、聚集性大肠埃希菌等致泻性大肠埃希菌引起的炎症性或分泌型腹泻。

②潜伏期:1-14天,平均1-4天;

③临床特点:腹泻为稀便、水样便、脓血便等,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发热、腹痛,症重者因大量失水引起脱水甚至休克等;

④治疗原则:对症治疗,改善并纠正水电解质平衡失调,同时对不同的病原体给予相应抗生素治疗。

5.甲型肝炎

(1)流行因素

甲型肝炎(简称甲肝),是由甲肝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经粪—口途径传播。病人和无症状甲肝病毒感染者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病毒随粪便排出体外,通过污染水源、食物、手或任何用具造成传播。患过或感染过甲肝的人可获得牢固的免疫力。

(2)症状和诊断

①急性无黄疽型肝炎近期内出现连续几天以上,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乏力、食欲减退、厌腻、恶心、腹胀、稀便、肝区疼痛等,儿童常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精神不振、不爱动等,部分病人起病时常有发热,但体温不高,或近期有甲肝流行,就可作出诊断。此时做化验检查会发现血清谷丙转氨酶异常升高。甲型肝炎的特异诊断,需要检查病人血清甲型肝炎IgM抗体。

②急性黄疽型肝炎除具有急性无黄疽型肝炎的症状外,同时还伴有小便赤黄、眼巩膜变黄、全身皮肤变黄,少数病人可有大便变灰。

③急性重症型肝炎急性黄疽型肝炎病人出现高烧、严重的消化道症状,如食欲缺乏、频繁呕吐、重度腹胀、乏力、黄疽加重。出现肝昏迷的前驱症状,如嗜睡、烦躁不安、神志不清等。当发展成肝昏迷者,因抢救不及时或不当极易死亡。

(3)治疗

①轻型病人一般甲型肝炎预后良好,特别是儿童,不变成慢性,病死率很低。在急性期应注意休息,饮食以清淡可口为宜,如普通的米面食品、易于消化的蔬菜、水果,补充多种维生素。除重症病人外,可给豆制品、鸡蛋、瘦肉等高蛋白食品。忌饮酒、少油腻、可喝茶水,避免劳累、手术和服用有损肝脏的药物。原则上不需要服保肝药,但可补充维生素C和复合维生素B。病人一般都会在几个月内恢复。

②重症病人因病死率较高,必须住院抢救治疗。在急性黄疽型肝炎中,如果黄疽继续加重,就要预防发展成重症型肝炎的可能性,尽量就地住院隔离治疗。

(4)防治

①传染源管理

a.严格隔离治疗病人,根据情况采用家庭隔离或集体隔离,隔离期为自发病之日起3周。

b.密切接触者可应急注射丙种球蛋白,并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观察期限45天。

c.病人隔离后,对其居住和活动场所(家庭、宿舍及托幼机构等)应尽早进行终末消毒,对疫区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消毒,病人用过的食具要煮沸消毒30min,生活用品用0.5%过氧乙酸或2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被单、衣物等应煮沸消毒或日光下暴晒,或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

②切断传播途径

a.加强水源保护,严防饮用水被粪便污染,对甲型肝炎流行区的井水、缸水、涝坝水,须用漂白粉消毒,余氯应保持在0.3mg/L以上。中小学校应供应开水,学生自带水杯。

b.改善环境卫生,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苍蝇。医疗单位中的粪便及污水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下水道,废弃物应及时焚毁。病人的粪便和排泄物应用漂白粉或生石灰消毒,避免污染环境与水源。

c.注意饮食卫生,卫生条件较差的地区或场所不喝生水和不吃凉拌食品。

d.加强健康宣传,搞好个人卫生,特别要强调食前便后用肥皂水洗手。在接触肝炎病人后,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或用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0mg/L);或用0.5%氯己定醇溶液涂擦消毒,作用3min,或用0.2%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min。

③保护易感人群

可进行甲肝疫苗应急接种。对疫区未发病的易感者可采用甲肝灭活疫苗进行应急接种,对疫区周围地区的易感者可用甲肝灭活苗或减毒苗进行应急接种以控制疫情的扩散。

6.食源性非伤寒沙门氏菌病

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夏、秋季节(5~10月)高发。

①传播途径:经口食入非伤寒沙门氏菌污染的食品。

致病食品主要为沙门氏菌污染的畜肉类、禽肉、蛋类、奶类及其制品以及蔬菜水果等。易感人群:普遍易感。

②潜伏期:一般为6h~48h。偶尔长达4天。

③临床特点:临床分为胃肠炎型和败血症型,其中肠胃炎型最常见。

肠胃炎型主要症状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热等,急性腹泻以黄色或黄绿色水样便为主,有恶臭。症状可因病情轻重而反应不同。重者可引起痉挛、脱水、休克甚至死亡,多见于老人、婴儿和体弱者。病程一般为3~7天。

败血症型多见于儿童、慢性疾病及免疫力低下者。

症状严重,有高热、寒战、厌食和贫血等。败血症因沙门氏菌侵入血循环引起,可导致多种器官的炎症,如脑膜炎、骨髓炎、胆囊炎、心内膜炎等。

7.食源性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

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其他季节也可发生。

①中毒原因:食品制作人员的鼻腔(咽喉、皮肤)、化脓部位,患乳腺炎的牛、羊,可为葡萄球菌的污染源;食品被葡萄球菌污染后,于20℃~37℃,经4~8h产生肠毒素。经口食入葡萄球菌肠毒素可引起食源性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

②中毒食品:被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的乳及乳制品、奶油糕点、蛋及蛋制品、熟肉制品、鸡肉和蛋类沙拉、含有乳制品的冷冻食品及个别淀粉类食品是最常见中毒食品。

③临床表现:起病急,潜伏期一般在2~6h,最短1h,最长8h。

主要症状为剧烈的恶心、反复呕吐,可伴有上腹部绞痛,有时伴有腹泻。体温一般正常或低烧。多次腹泻和呕吐可导致虚脱、肠痉挛和严重失水。儿童对肠毒素比成人敏感,发病率高、病情重。病程一般较短,1~2天内即可恢复。预后一般良好。

8.食源性副溶血性弧菌病

多发生在夏、秋季节(5~10月)。

①发病原因:经口食入含有副溶血性弧菌的食物导致的感染型食源性疾病。

②致病食品:引起食源性副溶血性弧菌病的主要食品为海产品(鱼、虾、蟹、贝类等)和直接或间接被本菌污染的其他食品。

③易感人群:所有人

④潜伏期:发病急,多数在4~28h左右发病,短者2h,长者30h。

⑤临床表现:主要为急性胃肠炎症状。发病初期为腹部不适,上腹部疼痛或胃痉挛,恶心、呕吐、发热、腹泻。之后剧烈腹痛,脐周阵发性绞痛为本病的特点。腹泻多为水样便,重者为粘液便和粘血便。有时出现无恶心呕吐的患者。预后一般良好,大多1~2天后症状减轻,也有因为其他并发症死亡的病例。

9.食源性诺如病毒病

本病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冬季高发,有时在夏季也会出现发病的小高峰。

①发病原因:主要经口传播。包括生食受污染的贝类或食用的贝类未经煮透,食品加工者感染的病毒经食品传播给食用者等。也可以通过污染的水源、物品、空气等传播。

②致病食品:引起中毒的食品主要为贝类。除此之外,受污染的沙拉、水果、三文治、蛋糕、冰霜、冰块等也能引起食物中毒。

③易感人群:人群对诺如病毒普遍易感,感染对象主要是成人和学龄儿童,主要分布在学校、家庭、医院、军队、幼儿园、旅游区等,多在集体机构以暴发形式出现。

④潜伏期:一般为24~48h,少数在18h内或72h后发病,个别患者潜伏期仅10h左右。

⑤临床表现:发病急。主要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儿童患者呕吐普遍,成人患者腹泻为多,4h内腹泻4~8次,粪便为稀水便或水样便,无粘液脓血,粪检白细胞阴性。原发感染患者的呕吐症状明显多于续发感染者,有些病人仅表现出呕吐症状。此外,头痛、轻度发热、寒颤和肌肉痛也是常见症状,严重者出现脱水。

本病预后良好。一般无死亡病例。脱水是诺如病毒胃肠炎的主要死因。

10.食源性空肠弯曲菌病

全年均可发病,多发生在夏、秋季节(5~10月)。

①发病原因:经口食入空肠弯曲菌污染的食品导致的感染型食源性疾病。

②致病食品:引起食源性空肠弯曲菌病的主要食品以家禽肉为主,尤其是鸡肉。污染途径为食用未煮熟的鸡肉或其他食品受到生鲜鸡肉的交叉污染。此外,未进行巴氏消毒的牛奶和受污染的饮用水也可导致空肠弯曲菌感染。

③易感人群:暴发时各年龄组均可发病,而在散发的病例中,小儿较成人多。

④潜伏期:1~11天,一般为2~5天。

⑤临床表现:初期症状多为腹泻,腹绞痛、呕吐、发热38℃~40℃,腹泻多为水样便,奇臭。严重者腹泻可为血性便。该病多发于婴幼儿、儿童及青壮年。病程一般为2~10天。

(二)流行性出血热

流行性出血热又称肾综合征出血热,是由汉坦病毒引起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黑线姬鼠和褐家鼠为主要宿主动物和传染源。

1.传播途径:由鼠类携带病毒的排泄物如尿、粪、唾液等污染尘埃后形成的气溶胶,能通过呼吸道而感染人;进食被鼠类携带病毒的排泄物所污染的食物,可经消化道而感染;被鼠咬伤或破损伤口接触带病毒的鼠类血液和排泄物亦可导致感染;孕妇感染本病后,病毒可经胎盘感染胎儿;寄生于鼠类身上的革螨或恙螨具有传播作用。

2.临床特点和诊断:出血热病人病程分为五期,发热期、低血压休克期、少尿期、多尿期和恢复期。病人早期即出现高烧、出现“三痛”(头痛、腰痛、眼眶痛)、“三红”(面部、颈部、上胸部皮肤潮红)等出血热特有的症状。典型患者出现五期病程。患者白细胞增多,杆状核和异形淋巴细胞增多,血小板明显减少。出现少尿、血尿、管型尿、蛋白尿、有时尿中可出现膜状物。患者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阳性或在病程中双份血清的IgG抗体滴度有4倍以上增高可以确诊。如果单份血清抗体IgG滴度在1:320以上,结合临床表现也可以诊断。

3.治疗原则:目前主要采用综合性治疗。抓好“三早一就”,即早发现、早休息、早治疗和就地治疗。采取预防性治疗及防治合并症的治疗措施,特别应早期抓好抗病毒治疗及液体疗法。对重症患者要及时抓紧抗休克、预防出血及肾功能衰竭的治疗。

4.预防措施:

①灭鼠和防鼠是预防和控制本病流行的重要措施。发动群众进行,如鼠密度很高,其他方法短期难以奏效时,可在专业人员指导及严格控制下,使用0.3%~0.5%磷化锌小麦毒饵,晚放晨收。投放3晚后收集,深埋残饵。投饵期间注意收集死鼠,深埋。

②疫苗可以有效地预防出血热。可以在开展灭鼠的同时,对10~60岁易感人群进行疫苗接种,尽快提高人群免疫力。

③加强鼠间疫情和人间疫情监测。

④加强出血热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当地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出血热诊断治疗的培训,切实做到“三早一就”。使群众知道出血热的常见临床表现:发热、“三痛”、“三红”,以便于早发现早治疗,降低病死率。

(三)流行性乙型脑炎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由乙型脑炎病毒引起的以脑实质炎症为主要病变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主要发生于夏秋季节,以10岁以下儿童多见。

1.传播途径:病人和受感染的动物均可作为传染源,其中猪与马是重要的传染源,传播途径主要通过蚊子(三带喙库蚊等)叮咬传播给人畜。

2.潜伏期:4~12天,一般10~14天左右。

3.临床特点和诊断:急性起病,发烧、剧烈头痛、恶心、喷射性呕吐、嗜睡,伴有脑膜刺激症状。重者可出现昏迷、惊厥、抽搐、肢体痉挛性麻痹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甚至发展至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根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诊断。

4.流行病学:在乙脑流行区居住,在蚊虫叮咬季节发病或发病前25天内在蚊虫叮咬季节到过乙脑流行区。

5.实验室检查:

①脑脊液:压力增高,呈非化脓性炎症改变,外观清亮,蛋白轻度增高,糖与氯化物正常,白细胞增高,多在(10~20)×109/L,中性粒细胞占80%以上,早期多核细胞为主,后期单核细胞为主。

②测IgM抗体:一个月内未接种过已脑疫苗者,血或脑脊液中抗乙脑IgM抗体阳性。

③测IgG抗体及抗体滴度比:恢复期血清中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升高者或急性期抗体阴性、恢复期抗体阳性者。

④乙脑病毒分离:从脑脊液或脑组织或血清分离病毒阳性。

6.控制措施:

疫情处理:发现病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到疫情报告后24-48小时内到医院了解患者的临床表现,核实诊断,了解发病经过和预防接种史,采集病人急性期血标本,检测IgG抗体进行实验室诊断。发病一个月后复访,了解病人的转归情况,采集恢复期血标本,每份3毫升,分离血清后-20℃保存,填写乙脑流行病学调查表。

隔离治疗病人:病人和疑似病人均应隔离治疗,隔离应着重防蚊、灭蚊。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对接触者不检疫。目前尚无特效抗病毒药物,主要是对症、支持、综合治疗要认真把好高热关、惊厥关和呼吸衰竭关。

开展以灭蚊为主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对高危地区采取超低容量大面积喷洒马拉硫磷,室内可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药滞留喷洒的方法,短期内控制成虫,降低密度。在农村重点工作是牲畜棚(特别是猪圈)等场所的灭蚊。夜间睡觉防止蚊虫叮咬可用蚊帐、驱蚊剂等,提倡不露宿。黄昏户外活动应避免蚊虫叮咬。

应急免疫接种:应急接种乙脑疫苗是控制乙脑的重要措施之一,接种对象是流行区的儿童及非流行区到流行区的敏感人群,根据当地人群免疫水平、蚊虫密度监测适时开展应急接种。

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有关乙脑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防蚊、灭蚊和疫苗接种对预防乙脑重要性的认识,以便早发现和治疗病人。

四、预防接种管理

(一)救灾期间

结合实际,及时掌握疫情监测资料,密切注意疫苗针对传染病如甲肝、流脑、乙脑等的流行态势。根据疫情监测信息,结合灾区人群免疫水平和综合措施实施情况下,对可能发生疫情暴发流行的地区,尽早对高危人群实施疫苗预防接种。发生暴发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由当地政府组织采取应急措施。

(二)灾后恢复期

迅速恢复常规预防接种工作,认真分析本辖区预防接种工作现状,评估损失,尽快恢复和重建冷链系统,掌握当地儿童本底资料。有些已列入我国免疫规划针对性疾病,如甲肝、麻疹、百日咳等,可能因灾情而未能按常规免疫程序接种,留下敏感的免疫空白儿童,存在潜在流行的危险,应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常规接种,立即补种有关疫苗,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查漏补种,保护易感人群、消除免疫空白,严防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根据疾病流行状况采取群体免疫措施或为控制疫情蔓延采取应急免疫措施的地区要认真做好宣教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群众认识,防范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五、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中的平台作用,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要及时清理灾后病媒生物滋生地,科学开展环境消杀工作,有效防控鼠、蚊、蝇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受灾地区要及时消除居住地及周边的各类淤泥、垃圾、污水、人畜粪便及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污水、腐烂植物消毒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洪水灾后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努力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附件5

卫生监督工作指南

一、基本原则

洪涝灾害、高温干旱卫生监督工作要在区卫生健康局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依据职责分工,与医疗救治、卫生防疫、信息宣传组密切配合,指导地方开展抗洪、抗高温干旱救灾工作,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保障灾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

1.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协助做好卫生安全评估

灾害发生后,饮用水卫生监督立即介入,掌握受灾面积、受灾人数、灾区水源污染状况、原有供水设施的受损程度、灾后的供水情况;充分利用饮用水快检设备,采取巡检、加密检测频度等措施,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灾区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指导水源的选择与防护,确定可用水源的数量及可供水量,对应急监测方案提出建议。对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二次供水、应急临时供水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饮用水卫生状况,防范介水传染病及群体性饮用水安全事件的发生。完成《灾区饮用水安全卫生监督报告》。

2.做好水源保护和水质处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为保证灾区群众能够得到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必须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水质处理和消毒,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2.1饮用水水源的选择

2.1.1灾害发生后应迅速对原有水源卫生状况进行风险评估。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坏或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选择新的水源地,建立新的取水点。对于被淹没了的水井或供水构筑物应停止供水,待水退后经彻底清洗消毒后方可继续供水。

2.1.2水源的选择原则是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便于防护、经济技术合理。选择顺序是应选择泉水、深井水、浅井水,其次才考虑河水、湖水、塘水等。

2.1.3如条件许可,最好的办法是就地打机井或手压井,水源周围要保持清洁卫生,附近没有厕所、畜圈、垃圾及废水排出口,应避免在低洼地或过去是污染源的地方取水。

2.1.4在内涝地区,应划出水质污染较少的水域作为饮用水取水点,禁止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2.1.5在流动的洪水地区,应在上游水域选择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并划出一定范围,严禁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2.1.6只有河、塘、湖水可作水源时,要选择位置适当的上游河段或水塘,取水点要向河中心伸延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宜在取水点设水码头,也可在岸边挖砂滤井取水。水塘选定后,只能专供饮用水,不得做它用。

2.2饮用水水源的防护

2.2.1灾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2.2.1.1对于有毒有害的化学物品,应在自然灾害形成前,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一时无法转移的应加强保护,防止扩散或外溢。

2.2.1.2对于露天堆放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渣或废水池,也应及时清运到安全地带,或加高加固围堤。

2.2.1.3对于放射性物质,应妥善使用和管理放射源,采取严格有效措施,防止含放射性的固体废弃物和废液污染水体。

2.2.1.4应突击清除水源防护带沿岸的粪坑,清除垃圾堆和无害化处理厕所内的粪便。

2.2.2饮用水源要防止人为污染

2.2.2.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应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划定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此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等人类活动。深井的井室、河水取水点及防护带内有专人值班防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2.2.2泉水要注意出水口的卫生防护,清除出水口周边杂草、污物,在露头处建水池,进行消毒,加盖加锁。

2.2.2.3河水要分段使用,上段作为饮水水源的,应设有明显标志及禁止事项的告示牌,不得停靠船只,不能有游泳、捕鱼和打捞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人类生产活动。

2.2.2.4大口井要建高于地面的井台、井栏、井盖及散水区,备有专用的公用水桶。井的周围30米内禁止设有厕所、猪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

2.2.2.5机井或手压井周围要保持清洁,防止污水沿井壁下渗,污染浅层地下水,周围30米内不得有厕所、畜圈、垃圾及废水排出口,应避免在低洼地或过去是污染源的地方取水。

2.3水质的处理与消毒

2.3.1缸(桶)水消毒处理

灾害发生后,若取回的水较清澈,可直接消毒处理后使用。若很混浊(浊度大于3NTU),可经自然澄清后(如澄清效果不佳,可使用明矾进行混凝沉淀和虑沙过滤)再进行消毒。常用的消毒剂为漂白精片或泡腾片。使用方法为每担水(50公斤)加漂白粉精片1片或泡腾片1片。先将漂粉精片或泡腾片压碎放入碗中,加水搅拌至溶解,然后取该上清液倒入缸(桶)中,不断搅动使之与水混合均匀,盖上缸(桶)盖,30分钟后测余氯不低于0.3mg/L即可使用。若余氯达不到,则应增加消毒剂量,缸(桶)要经常清洗。同时应注意:漂白粉精片和泡腾片易吸水潮解,应保存于密封塑料袋或玻璃瓶中。

2.3.2手压井水的消毒

手压井水一般只经过消毒处理,水质即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基本要求。消毒方法同缸(桶)水消毒处理。

2.3.3大口井水的消毒

2.3.3.1直接投加法

投消毒剂前先测量井水量及计算投药剂量,水井一般为圆筒状即

井水量(吨)=井水深(米)×0.8×【水面直径(米)】2

加氯量应是井水需氯量与余氯之和,最好能通过检测找出数据,但实际工作中不易做到,可根据井水水质按一般清洁井水的加氯量为2mg/L,水质较混浊时增加到3~5mg/L,以保证井水余氯在加氯30分钟后在0.5mg/L左右,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水质细菌学检验。

投加的方法是根据所需投药量,放入容器中,加水调成浓溶液,澄清后将上清液倒入水桶中,加水稀释后倒入水井,用水桶将井水震荡数次,使之与水混匀,待30分钟后即可使用。井水的投药消毒至少每天2次,即在早晨和傍晚集中取水前进行。

2.3.3.2持续消毒法

将一定量(约500克)的漂白粉或漂粉精片(有效氯60~70%、0.2克/片),装入开有若干个小孔的饮料瓶中,加水搅拌后放入井中,利用取水时的震荡作用使药液流出,达到持续消毒的目的。该法操作简便节省人力和药量,水中余氯较稳定,根据井水涌水量,一般一次投药可维持数天,但每隔3~5天捞出饮料瓶检查是否阻塞,随时添加消毒剂,饮料瓶上的小孔数应根据余氯量在0.5mg/L左右而定,并同时系一空瓶,使药瓶漂浮在水面下10cm处。若水井较大,可同时放数个持续消毒瓶。

2.3.3.3过量氯消毒法

适用于水井被洪水淹没;新井开始使用前、旧井修理或掏井后;井水大肠菌值显著变化;在肠道传染病疫点并疑与水有关和水井落入脏物等情况下。

方法是:先将井水掏干(若井水中查出致病菌,应先消毒后再掏干),清除井壁和井底的污物,用3~5%漂白粉溶液(漂粉精减半)清洗后,再按加氯量10~15mg/L投加漂白粉(漂粉精)即每吨水加40克干漂白粉计,等待10~12小时后把井水打完,待再来水即可消毒取用,必要时经细菌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蓄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可参照此法。

2.3.4运转正常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在灾害期间,水厂应根据源水水质的变化,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常用的混凝剂有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硫酸铝、明矾等),以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保证出厂水的余氯在0.5mg/L左右。以下是漂白粉消毒方法。

漂白粉溶液的配制:在装有漂白粉的溶药缸中加入少量水,调制成无块浆糊状,然后加水搅拌成10%~15%的溶液,即一包50公斤的漂白粉需用400~500公斤的水配制。再将该溶液放入投药缸,用水调成1~2%浓度(第一次配制后的漂白粉渣仍有有效氯,可用水搅拌1~2次继续配制)。

漂白粉的投加:可分为重力投加和压力投加两种方式。重力投加即将漂白粉溶液投加于水泵吸水管或清水池中,若在清水池投加必须经4~24小时澄清;若在泵前投加则不必澄清。深井水加氯可在加药缸底部上约20cm处打孔装上水龙头(调节加氯量),通过食用塑料管沿井壁直接投入到水井中。压力投加即将药液向压力管道投加,要经常检查投药缸的液面变化是否正常,管道是否通畅,尽量避免药渣流入管道而发生堵塞。

2.3.5被淹没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被淹期间不能制水,在水退后先清出构筑物内的淤泥后清洗并排空污水,对管道进行彻底的消毒和清洗,向管道中投加消毒剂,保证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1mg/L,浸泡24小时以后排出,并用清水冲洗后可使用。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配水系统,可以采用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

2.4使用一体化净水设备

自然灾害发生后,可使用一体化净水设备对原水进行处理和消毒。对于使用的一体化净水设备要求每小时可产水2~5吨,对水源水质要求不高,可直接以沟塘水、河水等地表水和地下水为水源。

可有效去除胶体、悬浮物颗粒、溶解盐类、有机物以及微生物,效果可靠。

2.5运送安全卫生饮用水

瓶装水运输方便,水质安全,可用来解决应急饮水问题。

用于送水的设备,无论是水车、消防车、洒水车、水箱(可用卡车、拖拉机载运)或聚乙烯塑料水桶,在运水前,都必须对盛水容器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待运水的余氯含量至少要达到0.5mg/L,运水人员要专职且身体健康,分水时要有专用的清洁用具,待运水储存不得超过2天,中间加一次漂粉精片,加量根据使用说明书或等效的其它消毒剂,并进行水质检测,防止运送的水受到二次污染,以确保运送水的卫生质量。

供水量可参考如下:临时救援而设的门诊和医院每人每天40~60升,后勤供应处每人每天20~30升,集中居住的庵棚、帐篷等每人每天15~30升,最低不应低于3~5升。

3.灾害恢复期的供水设施消毒

3.1受灾的水源或供水设施重新启用前必须清理消毒,检查细菌学指标合格后方能启用。

3.2经水淹的井必须进行清淘,冲洗与消毒。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掏尽污水。

3.3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进行超氯消毒。漂白粉投加量按井水量以25~50mg/L有效氯计算。浸泡12~24小时后,抽出井水,在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4.饮水水质检验

应按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一2006)检验。

4.1水源水检验项目:浑浊度、pH、色度、氨氮以及其他有关项目。

4.2饮水检验项目:浑浊度、余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色度、臭和味以及既往水质卫生监测发现可能会污染饮用水水质的指标。其中浑浊度和余氯两项每日每批处理水均测定,以便指导水处理措施的进行。

(二)灾区群众临时安置点环境卫生

1.临时安置点的选择

灾区临时安置点是灾后人们临时集中居住的地区,必须事先尽可能进行选址和规划并保证居住安全和卫生。主要的工作原则如下:

1.1选择交通便利、有饮水水源、对人体安全有保障的场所或地点,需要搭建临时住所时,临时住所之间应保留充分的空间,预防因人口过密造成传染病的流行。在应急情况下,可先安置,后完善。

1.2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加强安置点的卫生管理,确保临时住所的环境卫生。尽可能地保持原来建制,按户编号,各户之间能够相互了解,许多卫生问题可以有组织有领导地解决。

1.3搭建临时住所应选用轻质建筑材料,棚子顶上不要压砖头、石块或其他重物,以防棚子倒塌伤人。

1.4临时住所要能遮风防雨,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并注意排水。要设法降低室温,防止中暑。取暖做饭要注意安全,一定要有人看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与火灾的发生。

1.5临时住所要提供一定数量满足受灾群众需求的供水点、饮食点和医疗卫生服务点。

1.6在临时居住地修建的临时厕所要建在安置点下风向的位置、数量合理,避免污染环境,禁止随地大小便。

1.7设置垃圾收集站(点),修建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统,并及时消毒。禁止乱倒垃圾、污水,保持居住环境卫生。

1.8加强家禽、牲畜管理,禁止在灾区临时安置点内饲养畜禽。

1.9临时住所应设置纱帘,以防蚊蝇袭扰。监测鼠、蚊、蝇等媒介生物密度,适时进行消杀。

2.修建临时厕所,加强粪便处理

临时厕所不仅是灾区群众的必要生活设施,更是保持环境卫生,减少疾病发生与传播的必要措施。

2.1修建的临时厕所应达到应急性、便利性和实用性的要求,要做到粪池不渗漏,粪便不外溢,避免污染周围环境;远离水源,防止污染水源;每日清洁,防止蚊蝇孳生;发生肠道传染病的病例或流行时,粪便必须有专人负责进行及时消毒处理。

2.2在灾区临时安置点的厕所位置和数量要按人口密度合理布局,一般可按照每45人一个蹲位配置或者1个蹲位/25名女性、1个蹲位和1个便池/35名男性设置。有条件时可使用商品化的移动性厕所。临时安置点厕所必须有专人或专门机构管理。

2.3临时厕所可选择粪便与尿液分别收集的设施,尿液及时清除,粪便每日施加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

2.4尽量利用现有的储粪设施储存粪便,如无储粪设施,应选择远离水源地点、地势较高的地方挖一圆形土坑,用防水塑料膜、石灰、水泥等防水材料作为土池的衬里,向坑周围延伸20厘米左右,粪便倒入坑内储存。简易粪坑要挖深,但是要注意保障坑周围的坚固,每两天撒一次生石灰,生石灰层厚5cm,以防蚊蝇孳生,粪坑装满后,要加土覆盖,可将粪便清出进行高温堆肥处理或另建新的粪坑。

2.5在特殊困难情况下,为保护饮用水源,可采用较大容量的塑料桶、木桶等容器收集粪便,装满后加盖,送至指定地点暂存,待灾害过后运出处理。有条件时用机动粪车及时运走集中处理。

2.6对临时厕所要落实专人管理,专人保洁,负责厕所的清扫、消毒,每日喷洒灭蝇药2次,及时掏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使用马桶收集粪便的,粪便要倒入粪坑,禁止随地乱倒,不能在取水点附近、井边洗刷马桶。

2.7集中治疗的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消毒处理。散居病人的粪便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处理。一是使用漂白粉,粪便与漂白粉的比为5:1,充分搅合后,集中掩埋;二是使用生石灰,粪便内加入等量的石灰粉,搅拌后再集中掩埋。

2.8牲畜的粪便要及时清理,收集入集中粪池或高温堆肥处理。

3.垃圾污水的收集与处理

3.1根据灾区群众临时住所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站点,收集垃圾的容器按每25人左右提供一个容器并加盖,容积约为50~100升。

3.2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垃圾的收集,运送和处理,要做日产日清集中处理,不得任意倾倒或堆放。

3.3临时住所要修建排水沟,生活污水应定点排放,并远离饮水水源。

3.4及时对垃圾站点与污水倾倒处进行消毒杀虫,经常喷洒消毒杀虫药如漂白粉、生石灰、敌百虫等,防止蚊蝇孳生。

3.5传染性垃圾必须消毒处理,有条件的可采用焚烧法处理。3.6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收集的垃圾粪便要因地制宜,远离水源和临时居住点的地方集中堆放,并在临时居住点下风向,四周要挖排水沟,集中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传染病疫情防控

1.传染病疫情报告

1.1医疗机构

1.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重点评估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审核、分析、值班等方面;是否明确疫情报告管理部门以及责任疫情报告人;是否及时对报告的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在发生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时,是否根据需要随时做出专题分析报告。

是否有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是否明确专人负责疫情监测,是否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是否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并按时上报,监测资料是否齐全。

2.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

2.1医疗机构和临时医疗救助点

检查诊疗现场和诊疗记录,了解传染病疫情发生情况。检查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医疗卫生人员、就诊患者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登记、暂时储存和处置的管理情况等。一旦出现传染病疫情,采取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隔离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点

检查对灾区疫情监控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和落实灾区环境和污染品消毒、杀虫的情况。在发生疫情的情况下,查看记录,检查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和控制措施是否落实等。检查是否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

(四)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

查看现场,检查防虫、防鼠设施是否落实,居住、活动和学习场所通风是否落实,污染场所消毒是否落实。检查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记录,询问师生,查看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是否落实;检查饮水,查看供应的饮水是否污染和消毒,供应的饮食是否存在污染,使用的共用餐具是否落实消毒。向师生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

(五)消毒产品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

2.消杀物资分发点

现场查看存放和分发的消毒产品,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和索证材料(现场不能提供可以不要),检查是否符合要求。怀疑质量存在问题的可以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快速检测存在问题采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消毒现场

询问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品种和配制方法、有效成分含量。消毒剂的使用方法是否符合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内容。可以现场检测使用的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

三、工作方法

(一)前期风险评估

1.收集灾区基本资料

1.1灾区基本情况:包括地理、气候、风俗、人口等;主要的交通状况及地形情况;灾前卫生设施的分布,可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食品、药品、器械等保障等;

1.2灾区疾病基本情况:常见传染病的种类、发病情况;受灾季节多发疾病历史流行情况;灾区既往有关卫生专项调查结果。

2.收集受灾情况

包括受灾的地区和面积;受灾地区人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受灾人数、死亡人数、伤病人数和特征;灾区群众的基本特征和状况;

受灾地区有毒有害化学品、辐射源等的受损、扩散情况;住房及其它建筑的损毁情况;交通、通讯、电力、供水、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损毁情况。

3.分析灾区公共卫生现状

3.2灾区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集中式供水设施总数和受灾数,分散式供水设施总数和受灾数),灾区环境卫生、媒介生物孳生现状;

3.3灾区群众防病知识知晓情况抽查情况;

3.4灾区居民居住条件,居民临时安置点的数量和卫生状况,存在的卫生安全风险;

3.5医疗卫生资源受损情况,医疗救治点设置情况。

(二)后期效果评价

1.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改善情况;

2.灾区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的满足情况;

3.公共卫生措施的投入成本;

4.继续实施有效措施所需的资源状况。

(三)日报制度

启动防汛、抗洪、抗干旱、防高温卫生监督日报告制度后,区卫生健康局应当于每日12时前,将本辖区24小时内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卫生健康委应急指挥部卫生监督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灾区基本情况、灾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情况,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困难,并填报救灾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信息情况统计表。

(四)工作总结

救灾工作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应当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工作总结应当于救灾工作结束后20日内,报市卫生健康委应急指挥部卫生监督组。

附件6

公众健康教育及防灾自救指南

一、防汛、抗洪

(一)洪涝灾害的主要公共卫生危害

洪涝灾害易引起饮用水水源污染,使灾区感染性腹泻、痢疾、伤寒、甲肝等水源性和食源性疾病暴发的风险增加。同时,洪水淹没粪池、下水道等,动植物尸体腐败,淤泥、积水孳生蚊蝇等,导致生活和居住环境恶化,会增加乙脑等虫媒传染病发生的风险。

(二)洪涝灾害发生前的准备

2.熟悉本地区域防汛预案的各类隐患灾害点和紧急转移路线图、联络方式。为了应对洪涝灾害,各地政府都会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应通过政府网站或大众传播媒介提前熟悉本地区防汛方案和措施,包括隐患灾害点、紧急转移路线图、抗洪救灾机构联络方式等。

3.地处低洼地带的家庭要自备简易救生器材。为了在发生洪涝灾害来不及撤离时自救互救使用,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居民应提前储备家用洪涝救生器材,如木盆、木材、大块泡沫塑料等能漂浮在水面上的物品,必要时应提前购置救生衣、应急手电、帐篷等,以便在被困时自救或互救使用。

5.做好避险准备,撤离时注意关掉煤气阀、电源总开关等。家庭煤气阀、电源开关等在洪涝灾害中易受外力影响,发生泄漏,易引起煤气爆炸、漏电等事故,应在撤离时及时关闭。

6.撤离时要听从指挥,团结互助,险情未解除,不要擅自返回。我国各级政府和防汛机构大多都有完善的应急撤离预案,应按照防汛部门的要求撤离,在撤离过程中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沉着冷静、迅速有序、互帮互助、稳妥安全。切忌中途返回、更改路线、惊恐忙乱。撤离后,在没有接到防汛部门指示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返回。

(三)洪涝灾害发生时的自救与互救

1.洪水来到时,要迅速向高处转移。洪水到来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向屋顶、山坡、楼房、避洪台等高处转移,转移过程中应沉着冷静,切忌惊慌失措。

2.洪水继续上涨,暂避的地方已无法自保,应尽快就近抓住固定物或漂浮物。如果洪水继续上涨或突遇洪水来不及转移,则要充分利用准备好的救生器材逃生,若没有救生器材应迅速、就近找到一些门板、桌椅、木床、大块的泡沫塑料等能漂浮的材料逃生,或尽快把身体固定在树木等上,以免被洪水冲走。

发现高压线铁塔倾斜或者电线断头下垂时,一定要迅速远避,防止直接触电或因地面“跨步电压”触电。注意:千万不要游泳逃生,不可攀爬带电的电线杆、铁塔,也不要爬到泥坯房的屋顶。

4.安全转移要本着“就近、就高、迅速、有序、安全、先人后物”的原则进行。低洼处的住宅遭洪水淹没或围困时,一要安排家人向安全坚固高处转移。二要想方设法发出求救信号。三要利用简易救生器材转移到较安全的地方。要事先制定转移路线和地点,落实撤离组织人员和责任。按照先人后物,先老幼残后其他人员的序安全转移。

5.溺水自救与救护。当发生溺水时,不熟悉水性时可采取的自救法:取仰卧位,头部向后,使鼻部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此时千万不要慌张,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会游泳者,如果发生小腹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救护溺水者,应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观察清楚位置,从其后方出手救援或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轮胎、绳索、塑料泡沫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一般来说,结伴施救会增加安全性和成功率。

6.洪涝灾害期间需谨慎驾车,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可在湿滑山路、积水路段、桥下涵洞等处行驶。大雨天气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在驾驶过程中如遇大雨,应及时把车就近停靠在安全地带,等雨量减小后再上路。在道路湿滑、泥泞的山路上或湍急的河道上行驶,极易引起车辆侧翻或倾覆。积水路段可能存在路面井盖移位等问题,涉水行驶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多雨季节,桥下涵洞容易积水,最好绕路行驶,不可强行通过。如果车辆在积水路段或地势低洼处熄火抛锚,应尽快离车,寻求救援。

(四)洪涝灾害后的防病要点

洪灾期间,为保护自身健康、减少疾病发生,灾区群众应做到:

1.注意饮用水卫生。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装水的缸、桶、锅、盆等必须干净,并经常倒空清洗;对临时的饮用井水、河水、湖水、塘水,一定要进行消毒;混浊、污染严重的水,必须先加明矾(混凝剂)澄清,然后取上清液加消毒剂放置半小时后饮用;漂白粉(精片)必须放在避光、通风、干燥、凉爽处(如用棕色瓶拧紧瓶盖存放),并避免儿童接触。

2.注意食品卫生。不吃腐败变质或被污水浸泡过的食物;不吃剩饭剩菜凉拌菜,不吃生冷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或病因不明的禽畜和水产品;食物生熟要分开;碗筷要清洁消毒后使用;不要到无卫生许可证的摊档购买食品。

3.注意环境卫生。清除住所外的污泥,垫上砂石或新土;家具清洗后再搬入居室;整修厕所,修补禽畜圈。不要随地大小便,粪便、排泄物和垃圾要排放在指定区域。

4.加强家畜的管理。猪要圈养,搞好猪舍的清洁卫生,不让其尿液直接流入水中,猪粪等要发酵后再施用。管好猫、狗等家禽动物。家畜家禽圈棚要经常洒灭蚊药;栏内的禽畜粪便也要及时清理入粪池。

5.做好防蝇灭蝇,防鼠灭鼠,灭螨防螨。粪缸、粪坑中加药杀蛆;室内用苍蝇拍灭蝇,食物用防蝇罩遮罩;动物尸体要深埋,土层要夯实。人群较集中的地方,也是鼠类密度较高的地方;当发现老鼠异常增多的情况需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保持住屋和附近地面整洁干燥,不要在草堆上坐卧、休息。

7.注意个人卫生和卫生行为习惯。不用手,尤其是脏手揉眼睛。个人的毛巾、脸盆、手帕应当单用,如果不得不与病人共用脸盆,则应让健康人先用,病人后用,用完以肥皂将脸盆洗净。

8.接触病人的人应戴口罩,口罩应每天换洗和消毒。如皮肤、粘膜被患者的血、尿或口腔分泌物污染,应立刻用消毒酒精擦拭消毒。被病人血、排泄物污染的环境和物品也应及时消毒。

9.为预防皮肤擦烂,应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随身用毛巾等擦汗。可以在皮肤皱折部位扑些痒子粉。下水劳动时,每隔1~2小时休息一次,擦干脚,在阳光下曝晒片刻。每次劳动离水后,一定要洗净脚,穿干鞋。当发现脚部皮肤破溃并有加重趋势时,如情况许可应暂时不要下水。要设法穿长统靴。有足部皮肤病的应少下水。

10.注意心理健康。保持积极的心理状态,在被水围困的现状下,找些感兴趣的事做,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

二、抗旱

旱灾发生后,威胁灾区群众健康的首要问题是饮用水匮乏和食物短缺。救援工作除一般的救灾、济民、安抚工作外,重点是解决饮用水和食品卫生问题,加强人畜粪便、垃圾管理,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和各类传染病。同时,加强健康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健能力,做好救灾药品、器械、物资的供给工作。

(一)饮水卫生

(二)疾病预防与控制

(三)食品安全

旱灾期间,由于缺乏生活饮用水,细菌性污染导致的食物中毒发生几率增大,是灾区需要重点预防的食物安全事件。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布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防止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和误食有毒野生植物,预防食物中毒发生;要协调区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类应急队伍集中就餐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置。

(四)环境卫生

旱灾期间,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开展灾区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加强灾区粪便、垃圾的管理,垃圾的收集、运送和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区疾控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灾区群众实施环境清理,清除卫生死角,清理污水沟、塘,避免蚊蝇孳生,加强对病媒生物的监测控制,消除可能导致疫病发生、流行的环境卫生隐患。

(五)医疗服务

旱灾期间,区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传染病、高温中暑病人及森林、草原火灾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特别是在伏旱期间,发生森林火灾时,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援队伍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组织医疗机构做好院内救治等工作,确保伤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医疗救援队伍的组成以烧伤、创伤、骨科、外科等专业医护人员为主。

(六)健康教育

旱灾期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和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开展旱灾期间的卫生防病知识科普宣传。由于旱灾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是由缺水、缺粮及污染引起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因此,健康教育的重点内容应是宣传饮水、食品安全、环境、高温中暑等卫生知识,增强灾区群众自我防病能力。

(七)灾后跟踪监测

旱灾应对健康教育要点

(一)保持正常心态,避免由于情绪烦躁导致行为失常,出现车祸、打架斗殴等意外伤害事件。

(二)高温时应减少户外活动,避免阳光直晒;尽可能多的饮水。

(三)注意用火安全。不能乱丢烟头、不能带纸、烛到室外燃烧。严禁燃烧放烟花爆竹。农村地区尽量不要使用稻草等柴火做饭。

(四)饮用水要经过澄清、过滤、消毒等处理后方可饮用。不喝生水、不吃凉菜;不吃变质食物,隔夜食物要热透;吃瓜果,要洗净去皮。

(五)不吃病死家禽、畜。发现有病死禽畜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农业、卫生部门,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消毒和深埋处理。

(六)如果患病要及时就医,如发现周围有2人以上患症状相似的病,要向医务人员报告。

三、防高温中暑

炎热的夏季或初秋,高温、高湿、强热辐射天气可造成人体的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一旦机体无法适应,引起正常生理功能紊乱,则可能造成体温异常升高,从而导致高温中暑,甚至死亡。

(一)高温导致的疾病及主要症状

高温引起的症状包括头痛、头晕、胸闷、恶心、呕吐、大量出汗、脸色苍白、红疹、发热、皮肤疼痛、肌肉疼痛、疲倦、继而抽搐、昏厥、意识障碍等。

高温引起的不适或疾病,按严重程度轻重可分为热疹、晒伤、热痉挛、热衰竭和热射病。

(二)高温中暑的主要原因

当人的身体无法及时补偿液体并适当降温时,高温引起的不适或症状就会出现。当人的体温迅速升高时,过高的体温便可能损害大脑及其它重要器官。

高温的环境中,很多因素可以影响体温的自我调节。当空气湿度较高时,会阻止汗液的正常蒸发,从而妨碍身体迅速释放热量。其它可能的影响因素包括年龄、肥胖、发热、脱水、心脏病、精神病、血液循环不良、晒伤、处方药及饮酒等。此外,睡眠不足、过度劳累、精神紧张也是中暑的常见诱因。

(三)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

老年人、婴幼儿、儿童、精神疾病患者及慢性病患者最易中暑。同时应注意,在高温天气里进行重体力劳动或剧烈的体育运动,即使是健康的年轻人也可能发生高温中暑,甚至死亡。

(四)高温中暑的预防措施

1.大量饮水。高温天气里,不论运动量的大小,都需要增加液体的摄入,不应等到口渴时才喝水。如果需要在高温的环境里进行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至少每小时喝2~4杯凉水(500~1000ml),水温不宜过高,饮水应少量多次。对于某些需要限制液体摄入量的病人,不要饮用含酒精或大量糖分的饮料,否则会导致身体失去更多的体液。同时,还应避免饮用过凉的冰冻饮料,以免造成人体胃部痉挛,高温时的饮水量应遵医嘱。

2.注意补充盐分和矿物质。大量出汗将会导致体内盐分与矿物质的流失。流失的盐分和矿物质必须得到补充以满足人体正常的需求。运动饮料可以帮助人们在流汗的过程中补充身体所需要的盐分与矿物质。如果正在进行低盐饮食,在喝运动饮料或服用盐片之前,应当咨询医生。

3.注意饮食及休息。高温环境下,饮食应尽量清淡,少食高油高脂食物,因为不易消化的食物会给身体带来额外的负担。另外,随着机体代谢增加,大量出汗,钠、钾、钙、镁等矿物质丢失较多,机体对蛋白质、钠、钾、钙、镁、铁、维生素C、硫胺素、核黄素、维生素A和水等需要量增加,尤其是高温作业的人群,更要注意摄取足够的热量,蛋白质、维生素和钙。同时,应多吃水果蔬菜,保证充足的睡眠,睡觉时避免电风扇或空调直吹。

4.穿着合适的衣服并涂抹防晒霜。高温天气里,在户外应当尽量选择轻薄、宽松及浅色的服装,要注意防晒、降温,可以佩戴宽帽檐的遮阳帽,太阳镜,并涂抹SPF15或以上的防晒霜(UVA/UVB)防护。

8.关心高危人群。

(1)婴幼儿及儿童。他们更易受到高温的影响,并且更需依赖他人的帮助来安排适宜的环境和补充水分。

(2)65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的身体对温度改变的感知和响

应会变得迟缓,可能无法有效地应对、处理高温给身体带来的伤害。

(3)工作或运动强度过大的人。有可能脱水,更易中暑。

(4)病人。尤其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或正在服用某种药物的人,如:服用治疗抑郁症、失眠、血液循环不良的药物。这些人更易受到高温的影响。

10.不要将婴幼儿或儿童单独留在车里。即使在凉爽的天气里=,太阳照射下车内温度仍然会迅速升高并造成危险。即便在车窗留了缝隙,车内温度还是可以在泊车后10分钟内上升近7摄氏度。此时留在车里的任何人都有严重中暑甚至死亡的风险。尤其是婴幼儿和儿童若被独自留在停放的车辆中无人看管时,出现严重中暑、甚至死亡的风险最大。当家长与孩子一同驾车出行时,请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永远不要把婴幼儿或儿童留在停放好的车里,即使车窗留了缝隙也不可。

(2)时刻提醒自己还有一个孩子需要照料。

(3)停好车准备离开时确认随行的所有人都已经下车,不要忽视睡着的孩子。

11.掌握常识,不忽视生活中的小事。

(1)少喝热水,少吃高油、高脂等难消化的食物。此类食物会增加人体内的热量,给身体造成额外负担。

(2)多喝水,并注意补充盐分与矿物质。除非有医生的指导,不要擅自食用盐片。

(3)给自己及孩子穿着清凉、宽松的衣服,戴上遮阳帽或使用遮阳伞。

(4)尽量避免正午时段出行、暴晒,不要呆在日晒强烈的地方,比如广场、海滩。

(5)不要将婴幼儿、儿童留在停好的车里。

(6)随身携带防暑降温药物,如:藿香正气丸、仁丹、十滴水、风油精等。

(7)如果有饲养宠物,请为宠物准备好充足的淡水,并将水放在阴凉处。

高温中暑预防健康教育要点

(一)高温引起的不适、疾病或死亡是可以预防的。

(二)老年人(65岁以上)、婴幼儿和儿童、慢性疾病和精神疾病患者、从事户外工作及户外体育运动项目的人员等是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

(三)凉爽通风的环境是防止高温引发的不适、疾病、甚至死亡的最好保护措施。

(六)多喝凉水及不含酒精的饮料,增加液体的摄入量。

(七)不要把婴幼儿和儿童单独留在车里。

附件7

峰峰矿区洪涝灾害人员避险转移

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南

为了减少和避免暴雨、风暴潮、洪水及其次生灾害(以下简称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根据《河北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邯郸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邯郸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邯郸市防汛抗洪抗旱防高温卫生应急工作总体方案》,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工作任务

本工作指南适用于指导本区行政区域内防御洪涝灾害而进行的人员避险转移(以下简称人员转移)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人员转移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转移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含住院患者)转移工作,以及人员转移过程中医疗救护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村卫生室应当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人员转移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

四、工作内容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沟通,及时了解预测预报信息。

易受洪涝灾害影响地区(以下简称影响区)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根据防汛预案组织编制人员转移及其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或处置流程,并对外公布。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应当组织开展人员转移演练,普及防汛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

五、工作流程

当有关部门预报江河将发生或已发生较大洪水时,影响区内的下列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按照属地政府部署及水利等有关部门要求统一转移。

(一)河道滩地上临时医疗点;

(二)可能溃堤而被淹没区域内的;

(三)准备启用的蓄滞洪区内的;

(四)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

上述医疗卫生单位中自行转移有困难的,应当立即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集中转移,告知被转移人员灾害的危害性及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有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为人员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上述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根据上级人员转移预案和紧急避险通告的要求,启动相应的人员转移方案或处置流程。

当遭遇突发性暴雨、山洪等灾害或者因灾造成电力、通讯、交通中断的紧急情况下,上述医疗卫生单位可以按照人员转移方案或处置流程主动自行实施人员转移。

六、工作总结

人员转移医疗卫生保障情况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级上报至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洪涝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医疗卫生保障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THE END
1.畜牧类专业和实训中心介绍广州市技师学院4、畜牧兽医(水族宠物养护) 专业描述:培养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水产动物疾病防治等工作的水族宠物养护中级技能人才。可在水族宠物、水族饲料企业、等处就业,也可自主创业。 5、食品加工与检验专业描述:本专业培养能使用检测设备,对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食品、肉蛋及制品、...https://www.gzgj.net/Item/163.aspx
2.2024至2030年中国宠物球数据监测研究报告.docx14技术研发能力在宠物球行业中的重要性及投资门槛 15三、技术发展趋势与创新点 171.宠物球材料与制造工艺的最新进展 17生物降解材料的应用及其对环境影响的评估 17智能化宠物产品的研发动态及市场需求分析 18定制化产品或个性化服务的发展趋势研究 192.技术创新对市场的影响预测 21技术进步如何推动宠物健康监测和管理的...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358308327.html
3.9DNLS降亚降预警管理系统检测分析300多个宏观部位推车款高端版立式手推车9DNLS细胞检测仪在外观高端大气120*80cm,采用台式电脑加手推车组装而成,主要使用于美容高端会所、保险公司、以及大型养生机构。 MRA健康评估设备推车款9D亚健康检测仪基本介绍推车款9D亚健康检测仪MRA健康评估设备以编号1到6的符号来表示。 http://jytopmed.com/c_productshow/?43-jytop-new-bio-resonance-system-hunter-9d-nls-43.html
1.HMI测评篇·星纪元ET隐藏用法你知道几个?只需短按方向盘右侧的语音键,用户可以轻松激活语音识别功能,或者直接说出唤醒词(默认唤醒词:你好星途,唤醒词也可根据个人喜好自定义)。这一功能能够迅速识别并准确执行用户的语音指令,极大地简化了用户与智能设备之间的互动过程,无论是调节温度、播放音乐还是查询信息,这项功能都能迅速响应并提供相应服务,更加便捷。 https://www.dongchedi.com/ugc/article/7376474694742016538
2.宠医界新势力鹏佑生物强势入局,携手博佩基因守护宠物降近年来,宠物医疗行业随着人们对宠物的关爱程度提升而迅速发展,但由于宠医行业技术应用滞后、缺乏先进的检测设备、实验室技术人员和专业的兽医病理学家紧缺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宠物疾病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从而可能延误宠物疾病的早期发现和诊断。 在此背景下,鹏佑生物在展会上展示了一系列创新且全面的宠物诊断及健康管理...https://www.zgswcn.com/news.html?aid=190426
3.ESP32+Python守护家庭降自己动手做个甲醛浓度检测设备1、设备端开发 - 甲醛检测 本节主要目标是通过ESP32和HCHO甲醛传感器测量环境的甲醛浓度信息。 1.1、硬件准备 ESP32开发板一套 HCHO甲醛传感器一个 杜邦连接线若干 在进行下一步之前请确保ESP32开发环境已经搭建完毕。详情请参考HaaS Studio开发环境的说明。 https://blog.csdn.net/HaaSTech/article/details/122432603
4.年底冲销冠!这35个热门利基产品不得不看可穿戴设备是指智能手表、健身追踪器等的设备,可以检测人们的身体活动和健康状况,并发出即时消息通知。可穿戴设备的销售增长虽然缓慢,但仍保持不断上升的趋势。 7.家居服 ?平均售价:30美元 ?谷歌全球月均搜索量:256000 ?热门市场: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 ...https://www.cifnews.com/article/107177
5.便携式多参数监护仪,蓝牙脉搏血氧仪,睡眠监测,血压计,OEM监护模块...BM1300 多功能健康检测仪 BM1000F 脉搏血氧仪 BM1000G 多功能检测仪 AM6100 小动物多参数蓝牙监护仪 BM1000A-I 小动物掌式蓝牙血氧仪 AM4100 宠物监测宝 BM2000D 脉搏血氧仪 睡眠监测 PM50 多导呼吸监测仪 本产品适用于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SAHS),外观小巧,操作简单,家中就可以监测睡眠情况。设备具有9...http://berry-med.com/
6.宠物降监测设备:智能监管方案的降管理利器除此之外,宠物健康监测设备的智能监管方案还可以帮助宠物主人更好地了解宠物的行为习惯和生活规律。通过记录宠物的活动轨迹和睡眠情况,设备可以为主人提供详细的行为分析报告,帮助主人更好地了解宠物的日常生活习惯,及时发现异常行为,比如焦虑、抑郁等情况,为宠物的心理健康提供保障。 https://www.aipite.com/275.html
7.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黑龙江站—中国教育在线主干课程:材料性能测试技术、材料质量控制技术、材料加工设备与模具、材料配方设计、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焊接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工电子技术等。 就业方向:面向环保、智能型材料企事业单位,在配料、加工、检测、分析岗位群,从事生产操作、现场管理、设备维护管理、产品开发调试、质量检验管理、产品销售、技术服务等工作...https://www.eol.cn/heilongjiang/hlj_news/202005/t20200510_1726168.shtml?ivk_sa=1023197a
8.幺社携手玫斯发售联合猫粮,大力推动宠物降产业发展11月初,无忧养宠模式开创者幺社宠物携手玫斯METZ宠物食品共同推出“玫斯万兽傲骨猫粮”,在微信小程序“幺社”和淘宝店铺“幺社宠物用品店”同步上新,双方将继续追求,,坚守品质,为宠物提供更健康、更营养的主粮,确保每一只毛孩子享受优质饮食,并以搭建宠物食品质量新高度为共同目标,在宠物健康产业未来发展达成战略合作。https://news.xinxunwang.com/world/gdyw/380340.html
9.兽医工作述职报告(通用22篇)各类动物的疫病是非常危险的,我们的工作就是预防和控制这些疾病。我曾经向团队介绍了一些疾病的防控措施,比如在养犬场增加消毒设备,提高妊娠母犬的营养水平等等。 2、动物诊疗和治疗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也需要对动物进行诊疗和治疗,保证宠物的健康。我定期参加了各类课程和讲座,以此来保持自己的专业技能,并在实际操作中...https://www.yjbys.com/shuzhibaogao/fanwen/2592779.html
10.狗狗芯片植入的重要性(宠物降保障的必备设备)宠物训练我们不仅需要给我们的宠物提供食物、作为宠物家长,水和庇护,还需要考虑如何保护它们的安全。它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我们的狗狗,狗狗芯片植入是一种现代化的方法,也可以帮助找回失踪的狗狗。以及如何保障宠物健康的必备设备,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狗狗芯片植入的重要性。 https://www.pettb.cn/article-1906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