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2020上半年,国家人社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向社会发布了16个新职业,其中“医疗护理员”作为新职业,正式纳入我国职业分类大典。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在社会和家庭中可以对需要照顾的人群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
“医疗护理员”项目是集“患者护理”、“老年护理”、“母婴护理”为一体的新型医养健康照护专业人才。不仅能够掌握生活照护、消毒隔离、安全防护、急救及沟通等医疗护理知识,还能提升老年照护专项和母婴照护专项能力。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生活的越来越丰富,群过人民对于医疗质量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专业的医疗护理员能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延伸护理服务链条、防止患者非医疗伤害、增加医院服务价值、减少医患沟通成本、改善患者就医感受、促进患者建立良好口碑,为医院带来更多患者。
培训对象:拟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养老机构、家政行业从业人员及医院护工;医学院应、往届毕业生。就业方向:医疗护理员能在医院、养老机构、临终关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等场所从事基本的护理技术服务,帮助服务对象保持、恢复和促进健康,维持生命,减轻痛苦,预防疾病,提高生活质量。
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为基础,人才中心制定统一的培训大纲、教学课件和教材。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部分,理论培训采取线上方式,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中心提供统一的学习平台,实践培训由各培训合作单位以面授方式进行。护理专业毕业的学员须参加理论培训,原则上不强制安排实践培训。
线上理论+线下实践考核形式,在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线上系统考核。理论及实践考核均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XXX元/人(含:培训费、证书费、考试费、教学组织费、书本费等),学员学习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由学员个人承担。
学员参加完所有指定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取得培训证书后,学员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上进行证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