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制定
障部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
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
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
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健艾灸师
(2024年版)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为依
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要求,以“职
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保健艾灸师从业人员的
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
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
工、三级/高级工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
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时珍实验室、北
京六艺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中医药大学、湖北省民间工艺技师学院、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杭州第一技师学院、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
司、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蕲艾产业技术研
究院。
四、本标准的初审单位有:华中师范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江汉大
学、江西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
园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
定中心的精心指导;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黄冈市人民政府、蕲
春县人民政府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①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①2024年5月21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保健调理师(保健艾灸师)等10个国家职
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8号)公布。
保健调理师(保健艾灸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工种)名称
1.2职业编码
4-10-04-01(02)
1.3职业(工种)定义
以中医理论为指导,运用经络腧穴理论知识,使用艾灸灸材、灸具和相
关介质等,运用一定的施灸方法,在顾客体表特定部位进行艾灸保健调理操
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工种)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
级/高级工。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具有15平方米以上面积;常温,采光、通风良好,具有排烟、消
防设施。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交流、理解、判断能力,视力、色觉、嗅觉、温觉正常,手指、
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
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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