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健委印发的《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法大鉴定所要求各专业室,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培训
二、做好鉴定人员防护
做好每日鉴定环境清洁消毒,确保鉴定人员个人防护到位。限制鉴定无关人员出入,原则上只接待委托方和被鉴定人。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人员过度劳累。开展主动健康监测,包括体温和呼吸系统症状等。
四、加强感染监测
各专业室负责人做好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五、加强废物管理
细则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手册》(主编周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20年1月)、《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1月),制定本细则。
一、鉴定所出入管理
(二)所内外全员每天均须登记入所,内部人员/外部人员分设两张表予以登记。
(三)进入鉴定所的所有人员均需佩戴口罩,否则禁止入内;在所内检测区域,均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对于不配合控制感染措施的人员,如不配合测量体温,不佩戴口罩,不说明近期健康情况者,禁止其进入鉴定场所、不对其开展检验鉴定工作,必要时向社区管理部门、当地派出所或司法行政部门报告。
二、疫情监测
(一)启动疫情监控,实行日健康报告制度,对发热、咳嗽、乏力症状员工进行日登记和上报“2020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二)对出现发热的外来人员,禁止入所,并进行登记和上报“2020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三)严格落实防控责任至各专业室负责人,严格执行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本专业的疫情监控、处置等工作。
(四)所内统一配备体温探测仪或体温计,进行发热筛查。所内发放口罩、洗手液、消毒酒精、速干免洗手液、紫外灯等消毒用品,及一次性隔离衣、手套等防护用品。
(五)所内统一设置专门的隔离空间并明确标识,以备异常情况应急之需。
三、环境卫生
(一)尽一切可能减少人员流量。
(三)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扎紧塑料袋口。
(四)严禁宠物等动物进入鉴定所。
四、环境消毒
(一)消毒方法
2.酒精:在桌椅、床、地板、墙面等使用75%酒精抹布擦拭或酒精棉片消毒。
4.0.5%过氧乙酸:进行空气消毒时,按20ml/m3的量采用气溶胶喷雾方式进行空气消毒。消毒前关好门窗,作用60min后开窗通风。
(二)消毒类型
1.预防性消毒:
(2)地面表面,每天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3)日常的织物(如白大衣等)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小时,或采用煮沸15分钟消毒。
2.感染时消毒:疑出现感染人员的污染物时,需实行感染时消毒。
(1)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专门容器收集,用84消毒液(有效氯5%)按污物与消毒液为1:5的比例混合作用2h后收集到指定废物桶中。
(2)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用干毛巾直接覆盖污染物,用1:1稀释的84消毒液浇透作用30min后包裹去除污染物,再用1:100稀释的84消毒液擦(拖)布擦(拖)拭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3)感染消毒时开窗通风或用排风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4)处理污染物前应戴医用口罩、橡胶手套、隔离衣。处理完毕应及时淋浴,更换衣服。
3、终末消毒:感染人员离开后,鉴定所内部环境应及时联系属地疾控机构指导进行终末消毒。
五、个人防护
(一)肥皂或洗手液用于全所内外人员洗手。速干免洗消毒液用于没条件洗手时执行手卫生,75%酒精或酒精棉片可用于擦拭手机等个人用品,必要时可带橡胶手套。不用脏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二)鉴定人员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或隔离衣,全程佩戴口罩、必要时佩戴护目镜。鉴定时接触外来人员及其物品资料,应洗手或手消毒。同时,鉴定人员与外来人员接触时,均应佩戴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消毒。四个小时或口罩潮湿后需更换。
六、口罩、纸巾使用后的废弃处理
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专门的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用于擦拭呼吸道(口鼻分泌物)和咳嗽时掩住口鼻的纸巾,参照口罩废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