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疾控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评。现将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重大传染病防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艾滋病

一、基本情况

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解决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蚌埠市结合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将我市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蚌埠市疾控中心共收到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项目专项经费共计200.6万元,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截至目前,实际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艾滋病监测检测、宣传教育、治疗随访、医疗救治、业务培训和督导以及设备试剂采购等领域。

全市各个实施单位均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或执行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开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同时,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厉行节约,避免浪费,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稳步推进艾滋病监测检测工作

(1)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我市目前共设立20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包括市区10个、怀远县5个、五河县2个和固镇县3个,全面负责我市的自愿咨询检测工作。2023年度我市共咨询7236人次,其中咨询后艾滋病感染者抗体检测7047人次。

(2)艾滋病哨点监测

我市开展了性病门诊就诊者、孕产妇和男男同性恋人群共计3类人群进行艾滋病哨点监测,主要分布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市妇幼保健院和龙子湖区疾控中心等各艾滋病哨点监测点。2023年各哨点监测任务量各400人,男男性行为者和孕产妇均已完成监测任务,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性病门诊男性就诊者人群,完成314人次。

(3)监管场所筛查

我市从2005年开始对监管场所的在押人员进行艾滋病筛查工作,现在此项工作已纳入我市的艾滋病防治常规工作。2023年度我市共筛查检测了3799人,其中市本级2090,三县1709人。

(4)丙肝哨点监测

(5)艾滋病、丙肝扩大筛查工作

五河县作为我市现存活病例数最多的县区,今年我市在五河县重点乡镇的基本公共卫生老年健康体检中开展艾滋病、丙肝扩大检测试点工作,共计筛查10600人次。

2、逐步扩大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1)暗娼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2023年全市对夜总会、洗浴场所、街边店等涉性娱乐场所开展了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共干预覆盖人群3165人次,发放各种艾滋病宣传单10670份,发放安全套12256只,HIV检测人数2362人。

2.男男同性恋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针对男男同性恋人群中艾滋病疫情的扩散趋势,2023年我们通过酒吧健康联谊、公园干预以及志愿者等多种形式开展了MSM高干工作,2023年共干预MSM人员966人次,发放安全套4188只,发放艾滋病宣传折页3179份。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逐步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

(2)开展社区人群宣传,提高大众知晓率

利用世界艾滋病日等宣传日,通过设置咨询台、艾滋病宣传条幅、艾滋病防治知识大型主题展板及宣传材料等形式。组织艾滋病防治工作志愿者通过发放了艾滋病宣传单页、安全套、手提袋等宣传品,针对大众人群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了艾滋病病毒对身体的危害、传播途径、检测咨询、艾滋病症状、检测方法及治疗手段等,向社区居民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

(3)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提倡行为改变

为切实做好针对农民工的艾滋病宣传活动,我们从流出和流入两个方面入手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一方面,在农忙季节,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时候,我们深入乡镇,开展以宣传路演为主要形式的宣传活动;另一方面,我们在市区各大工地,针对在我市工作的外地农民工,通过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为营造一个知艾防艾的校园氛围,号召广大高校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积极参加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大学生人群抵御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蚌埠市疾控中心、市传染病医院艾防门诊联合蚌埠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安徽科技学院等高校开展“知艾防艾”进高校系列知识讲座。在校园内进行广泛的艾防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漫画等形式向大学生科普了如何预防艾滋病,避免高危行为的发生以及发生暴露后如何进行阻断治疗。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继续完善我市艾滋病防制工作机制

2024年要继续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采取的各项措施,依法加强防治工作。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控措施。

(二)加大疫情监测力度

2024年,我市要进一步完善艾滋病疫情监测网络的建设,落实综合监测措施,促进艾滋病检测网络向基层延伸,提高艾滋病筛查的便利性和覆盖面。加强医疗机构筛查,强化VCT工作,加强婚前艾滋病免费筛查。加强对重点人群以及哨点人群的检测和主动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提高孕妇艾滋病免费检测率,及时发现艾滋病阳性孕产妇,为艾滋病的母婴阻断创造有利时机,从而尽可能减少婴幼儿的先天性感染。

(三)积极扩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面

(四)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四免一关怀”是我国政府为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解决艾滋病患者救治等问题提出来的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这项政策措施,既关系到有效预防、控制艾滋病传播,又关系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五)积极推进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

2024年,我市将积极推进落实丙肝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最大限度遏制新发感染,有效发现和治愈患者,显著减少丙肝导致的肝癌和肝硬化死亡,切实减轻疾病负担,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进一步推进丙肝抗病毒治疗工作提高抗病毒治疗率,积极开展工作督导,提高医疗机构丙肝RNA检测率及丙肝病例报告的准确性及病例转介率。同时加强宣传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进行宣传。继续完成丙肝人群哨点和医疗机构丙肝哨点监测,了解和分析特定人群丙肝流行状况、流行趋势,为制定丙肝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及效果评价提供依据。

(六)继续开展艾滋病、丙肝扩大筛查工作

2024年我市将把艾滋病、丙肝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老年健康体检中开展检测工作。有效扩大检测服务范围,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对医疗机构就诊者主动开展艾滋病、丙型肝炎检测和咨询服务。

(七)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流动人口以及青年学生和老年人的防控

要以村镇、社区、学校以及高危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为重点,针对重点人群和流动人口、农民工,采取“面对面”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统计显示,我国的艾滋病疫情出现了新的传播特点,比如经吸毒传播和经母婴传播的传播力,已经下降到比较低的水平,但是经性传播已经成为我国疫情的重要传播途径。特别是近几年来,中老年和青年学生的疫情上升得比较明显,针对当前呈现出的新的形势,我们要切实开展好青年学生及老年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干预,使青年学生及老年人了解艾滋病的危害,真正地远离艾滋病,从而遏制艾滋病在青年学生及老年人中传播。

地方病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共下发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资金111万元。所有资金支付预算包括:

①病例管理和救治1万元,用于县级管理甲肿、地砷病病例及治疗地砷病病例工作经费。

②地方性氟中毒监测9.85万元和地方性砷中毒监测14.2万元,用于县级和病区村工作经费。

③水源性高碘监测14万元和碘缺乏病监测21万元,用于县级工作经费。

④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7万元,用于市级和县级工作经费。

⑤社会动员11.95万元和能力建设32万元,用于市和县级工作经费。

2023年省卫健委联合省财政厅下文,将中央补助蚌埠市地方病防治项目经费111万元,全额下发至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健委全额拨付至各县区卫健委及市疾控中心,其中市本级24万元,龙子湖区10万元,蚌山区7万元,禹会区7万元,淮上区15万元,怀远县17万元,五河县18万元,固镇县13万元。

2023年蚌埠市绩效指标为:全市地方病防治任务工作完成率100%,地方病核心指标完成率100%。

二、绩效情况分析

2023年蚌埠市中央转移支付111万已准时到位,全部用于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包括碘缺乏病监测、水源性高碘监测、地方性饮水型氟中毒监测、地方性饮水型砷中毒监测、现症病人管理救助、质量控制、社会动员等,截至2023年12月30日,中补资金已使用111万,资金使用率100%。

(二)资金监督与评估

1、项目资金按项目实施方案专款专用,未经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批准,不得更改用途,不得挤占、挪用。

2、我市各级卫生健康委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完整保存项目实施资料档案备查。

3、项目完成后,各级卫生健康委照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总结报市疾控中心汇总,由市疾控中心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已落实重点病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

2、已建立和完善重点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监控病情动态,评价预防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

3、加强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地方病防治队伍的综合实力和防治水平。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全市地方病防治任务工作完成率100%,地方病核心指标完成率100%。

碘缺乏地区:2023年我市三县四区共监测居民盐样2100份,合格碘盐2042份,不合格44份,不加碘食盐14份,碘盐中位数为21.8mg/kg,合格碘盐食用率97.24%。

2023年我市三县四区共监测共采集学生尿样1400份,儿童尿碘中位数为263.2μg/L,甲状腺B超检查学生1400人,甲肿人数为3人,甲肿率0.21%,各县区甲肿率均<5%;共采集孕妇尿样700份,孕妇尿碘中位数为179.8μg/L。

水源性高碘地区:2023年监测采取监测县区全覆盖方式,共监测小学19所,碘盐采集居民户盐样838份,其中未加碘食盐820份,不加碘食盐食用率为97.85%;共调查学生甲状腺容积人数800人,甲肿人数18人,甲肿率2.3%;共采集水源性高碘村水样264份,其中132份水样水碘值≤100μg/L。

地方性饮水型氟中毒:2023年我市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采取全覆盖的形式进行。我市共17个高氟村,其中五河2个村,固镇7个,怀远8个。我市共监测8-12岁儿童1872人,氟斑牙患病率为10.48%,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患病率分别为:21.54%、9.03%,4.63%。

地方性饮水型砷中毒:我市共44个高砷村,其中五河县24个,淮上区16个,怀远县2个,龙子湖区2个,均已完成改水,改水工程正常运转率100%,2023年,我市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采取全覆盖的形式进行,共采集水样44份,水质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各病区村以往暴露过高砷水的常住人口进行体检,共调查840人,未发现新发地砷病病人。

目前我市地砷病现症病人为12例,其中淮上区6人,五河县6人,自2020年始,已连续4年开展病例的救治救助和综合帮扶工作,及对病人采取驱砷治疗及建档立卡,每年至少随访1次,地砷病病人管理率100%。

2、时效指标

碘缺乏病监测:我市于2023年6月份完成现场工作,7月份,各县区疾控完成监测数据的录入和上报,并向市疾控中心和同级卫健委报送监测数据及监测分析报告。市疾控中心于9月30日前完成全市监测数据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并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健委报送监测数据及监测分析报告。

水源性高碘监测:市疾控中心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监测工作及数据传报。

地方性饮水型氟中毒监测:2023年,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9月1日前、市疾控中心于9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将监测报告报送同级卫健委,各级卫健委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测信息。

地方性饮水型砷中毒监测:2023年,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9月1日前、市疾控中心于9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将监测报告报送同级卫健委,各级卫健委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测信息。

3、社会效益指标

4、可持续影响

6月6日,市疾控中心举办蚌埠市2023年重点地方病防治岗位技术培训班,各县、区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岗位工作人员共计30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由蚌埠医学院影像系张艳讲师、市疾控中心朱安宁医师现场授课。主要针对甲状腺超声检查的方法及甲状腺疾病诊断、甲状腺容积测量、地方性甲状腺肿大诊断标准、地方病防治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监测方案讲解等内容进行,在理论培训的基础上进行甲状腺B超检测现场操作。

2023年我市地方病绩效目标均按方案圆满完成,资金使用率100%。

四、工作建议

2、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改水工程运转管理及水质监测工作,提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入户率、改水工程正常运转率,使病区群众饮用上安全水。

3、市疾控中心加强对各县区疾控中心地方病监测的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加大对地方病防治及检验人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频次,使其适应地方病专项防治工作的需要,保证工作的质量。

4、蚌埠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繁重又艰巨,包含碘缺乏病防治、水源性高碘防治及地方性饮水型氟中毒、砷中毒防治等重点地方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牵涉到各县区政府,同时又覆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广电局、市教育局等多个部门,市地方病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及协调作用,及时召开地方病领导小组会议及部门协调会,加强督导,促进各项任务目标及时完成。

6、各县区疾控地方病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力量薄弱,仪器设备短缺,亟待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解决现实问题。

麻风病

(一)预算下达及分配情况

2023年度中央下达麻风病转移支付项目资金6.4万元,其中蚌埠市本级3.6万元,淮上区0.5万元,怀远县1.3万元,五河县0.9万元,固镇县0.1万元。所有资金支付用于:

①早期发现新病例,给予规范治疗和管理,并实施报病奖励措施。

②在蚌埠市实施麻风病症状监测、在怀远县开展可疑者筛查项目,通过宣教、培训、报告并转诊疑似病例,促进病例早期发现。

③对新复发和现症麻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历年治愈存活者等高危人群进行随访监测。

④对发生麻风反应、神经炎以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麻风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处置。

(二)绩效目标

①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通过症状监测、可疑者筛查项目报告疑似症状者150例;专业人员培训80人次;密切接触者随访监测100人,随访监测全市治愈存活者。

质量指标:新病例早期发现率≥60%,新病例2级畸残比≤25%,MDT规则治疗率≥98%。

时效指标:LEPMIS系统报告及时率100%,项目按期执行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按计划使用完成率100%,规范使用率100%。

②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

可持续影响指标:麻风病患病率以县(市)为单位控制在基本消灭标准以下,即患病率≤1/10万。

满意度指标:麻风患者满意度≥95%。

2023年蚌埠市麻风病中央转移支付6.4万已准时到位,全部用于我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包括麻风病症状监测、高危人群监测、新复发及现症病人监测、疫点调查监测、片区麻防专业培训、质量控制等,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市已按照中补方案,将资金全部准时分配到责任单位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做到了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执行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支出责任履行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补资金使用6.4万,市本级及各责任单位通过早期发现和规范治疗麻风患者,有效控制麻风病的传播和流行,逐步消除麻风病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全部完成2023年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通过症状监测、可疑者筛查项目报告疑似症状者248例;专业人员培训80人次;密切接触者随访监测128人,治愈存活者随访监测58人,共调查9个疫点,筛查可疑线索1696人,均排除麻风病。

质量指标:2023年全市无新病例发生,对全市现存麻风病患者开展愈后随访检查,病人情况均良好。

可持续影响指标:麻风病患病率以县(市)为单位控制在基本消灭标准以下,患病率低于1/10万。

满意度指标:麻风患者满意度100%。

蚌埠市2023年麻风病资金管理清晰合理,依据充分,实施流程合规,项目完成后达到预期效果,无明显问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蚌埠市2023年麻风病中央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完成后,由于项目部分内容涉及公众个人信息,不宜公开。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项目实施结果进行通报。

疟疾

(一)中央下达疟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2023年度项目资金12万元,项目资金为各实施单位具体工作经费。具体为市疾控中心、蚌山区疾控中心、淮上区疾控中心、五河县疾控中心各1万,怀远县疾控中心、禹会区疾控中心、龙子湖区疾控中心、固镇县疾控中心各2万。

2、绩效目标

①产出指标。全市全年共报告一例输入性疟疾病例,7个县(市、区)完成传疟媒介监测工作;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100%,实验室确诊率100%,治疗率100%;病例24小时内报告率100%,3日内流调率100%,治疗率100%,7日内疫点处置率100%。

②效益指标。维持我市本地无疟状态。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省卫健委联合省财政厅下文,将中央补助蚌埠市疟疾防治项目经费12万元,全额下发至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健委全额拨付至市疾控中心及各区财政。

2023年蚌埠市疟疾防治中央转移支付12万已准时到位,全部用于我市疟疾防治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补资金已使用12万,资金使用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督导与镜检质控:市、县级疾控机构按照《安徽省消除疟疾后防止输入再传播技术方案》(皖疾控地〔2021〕54号)要求,对2023年医疗机构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对疟原虫血片进行镜检复核,2023年,全市血检2390人次,全年任务2200,完成率108.64%;复核血片261张,复核率10.92%;阴、阳性血片符合率为100%。

3、疫点处置及健康教育:县级疾控机构对本地区报告的病例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对疫点居民和境外输入性病例同行回国人员进行随访和健康教育,全市在“全国疟疾日”期间对辖区群众及赴疟疾流行区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4、发热病人镜检:各级医疗机构对2年内有疟疾流行国家或地区旅居史、近2周内有输血史、有既往疟史、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对工作人员给予工作补助。

5、媒介监测:2023年,全部按照《安徽省消除疟疾后防止输入再传播技术方案》(皖疾控地〔2021〕54号)要求开展按蚊种群和密度监测工作。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全市血检2390人次,全年任务2200,完成率108.64%;复核血片261张,复核率10.92%;阴、阳性血片符合率为100%。

2、质量指标

我市项目资金已按项目实施方案专款专用,未经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批准,不得更改用途,不得挤占、挪用。

各级卫生健康委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开展监督检查,对已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完整保存项目实施资料档案备查。

3、时效指标

各县区已于12月底之前将媒介监测结果报送省、市疾控中心;市级疾病中心已于12月底前统计本级及辖区各县培训班信息,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县区疾控中心均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全辖区发热病人血检统计和抽查血片的镜检复核,填写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及复核统计表(附表14)和疟原虫血片镜检复核登记表(附表15),将统计表结果录入专报系统;市疾控中心应按要求抽取辖区各县阴性血片已于12月底前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备省级复核;市疾控中心已于12月底前统计本级及辖区各县检查督导信息,填写消除疟疾检查督导工作统计表(附表16)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控中心已于12月底前撰写全市年度疟疾防治工作总结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成本指标。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23年,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对2年内有疟疾流行国家或地区旅居史、近2周内有输血史、有既往疟史、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

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2023年全市共报告1例输入性恶性疟。

2、社会效益指标

3、生态效益

2023年,全市共报告1例输入性恶性疟,无疫点传播可能。

2023年,市疾控中心下发了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疟原虫镜检工作,针对如何提高院内镜检水平提出方案并整改,并对我市各家医疗机构检验科疟原虫镜检人员、门诊、感染科等重点科室开展培训,避免误诊、漏诊病例的出现,持续保持疟疾消除状态。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我市疟疾绩效目标均按方案圆满完成,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五、工作建议

1、防治工作重点的转移。自2012年起我市无本地感染间日疟病例,2010年以来输入性恶性疟的连续发生,疟疾防治工作的重点不可避免要出现转移;但是在消除疟疾的形势下,依然要对疟疾保持高度警惕,及时、规范处置每一例疟疾疫情,防治输入性疟疾的传播及死亡病例的发生。

2、在消除疟疾的形势下,依然要保持对病例的敏感性,做好疟疾病例的早发现、早治疗,及时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病例的零星散发,具有疟原虫镜检经验人员的老化或退出,年轻检验人员的经验不足,不可避免会出现镜检人员的断档,RDT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空白。在防治关口前移的大趋势下,“四热”病人血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RDT的普及应用到各级医疗机构,以及省、市级确诊能力的保障尤为重要。

免疫规划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2.开展重点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动态掌握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脑、疫苗可预防细菌性疾病等病例及AEFI的发生情况及疫苗供需和使用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市适龄儿童常规免疫工作开展顺利,全市0-6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的22针次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完成项目要求。AFP、麻疹、乙脑、疫苗可预防细菌性疾病等病例及AEFI监测指标完成较好。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市以县区、乡镇、门诊为单位进行了接种率的上报工作,报告率为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3.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维持了无脊灰状态,加速消除麻疹,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023年度我市绩效目标基本未发生偏移,项目资金执行率相对较高,但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投入使用与实际工作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内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需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监控,完善实施步骤,进一步提高疫苗有效接种率,降低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发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蚌埠市将把2023年度中央财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结果作为2024年改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依据,提高预算质量,并按照规定将自评报告和评价结果列为政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项目及伤害监测项目

2023年中央下达蚌埠市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涉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项目与伤害监测项目共计238万元。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肿瘤随访登记18万元,死因监测17万元,肝癌高危人员早诊早治筛查35万元,农癌早诊早治项目58万元,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29万元,慢病示范区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项目1万元,中国居民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登记项目3万元,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项目14万元,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61万元,伤害监测2万元。肿瘤随访登记2万元、死因监测1万元、慢病示范区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项目1万元及农癌早诊早治项目6万元下达市疾控中心,其余资金全部下达项目所在县区或筛查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农癌早诊早治项目绩效目标:上消化道癌网报胃镜诊疗总量完成率≥90%,网报机会性筛查任务完成率≥100%,检出率≥2%,早诊率≥25%,治疗率≥70%。结直肠癌任务完成率≥100%,检出率≥4%,早诊率≥85%,治疗率≥90%。

2.肝癌早诊早治绩效目标:完成癌症早诊早治临床筛查人数达到100%以上;任务完成率=(筛查人数+随访人数)/任务人数×100%。筛查出的早期癌在70%以上,符合项目标准的对象参加筛查的顺应性应≥70%。筛查对象满意度高于90%。

3.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绩效目标:初(复)筛调查完成率≥100%;高危对象干预率≥95%。

4.儿童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各项目区县进行不少于5次的口腔卫生宣传。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及以上。

5.慢病示范区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绩效目标:国家级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分别达到国家和安徽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设定的目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完成既定的支持性环境建设目标。效益指标。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医防协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社会动员向基层延伸。

6.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绩效目标:年度报告粗率(以户籍人口为基数)不低于170/10万,死亡粗率(以户籍人口为基数)不低于100/10万,死亡补发病比例不高于5%,医疗机构漏报率小于5%。

7.死因监测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全覆盖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质量指标:国家死因监测县(市、区)年度粗死亡率达到6‰;死因编码准确率达到95%;死因监测规范报告率>80%。时效指标:常年运行,2024年一季度完成年度监测。效益指标:提供人民健康水平评价的基础依据。

8.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项目绩效指标:问卷调查完成率达到95%以上,身体测量完成率达到90%以上。

9.中国居民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登记:数量指标: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260/10万;质量指标:心脑血管事件监测点二级以上医院覆盖率90%。

10.伤害监测:伤害监测报卡及时率达到80%,漏报率小于10%。

中央下达的2023年蚌埠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及伤害监测项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为238万元,市级到账238万元,全部按照《安徽省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各项目资金分配与拨付,所有项目资金已拨付完成,项目资金下达率100%。

目前已规范使用237.8万元,资金使用率99.92%,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1.农癌早诊早治项目:全市三家上消化道癌筛查医院工作产出如下: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胃镜总量7420例,网报机会性筛查任务完成率247%,检出率1.44%,早诊率9.35%。固镇县人民医院:胃镜总量3271例,网报机会性筛查任务完成率164%,检出率0.34%,早诊率54.55%。固镇县中医院:胃镜总量1947例,网报机会性筛查任务完成率97%,检出率1.29%,早诊率28.00%。

结直肠癌筛查项目由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产出结果如下:任务完成率为104.25%,检出率为9.35%,早诊率100%,治疗率100%。

2.肝癌早诊早治:肝癌筛查人数任务1000人,实际完成1028人,完成率102.8%。筛查肝癌8人,早期肝癌8人,早诊率100%。

3.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初(复)筛调查完成率107%;高危对象干预率139%。

4.儿童口腔综合干预项目绩效目标与任务数:怀远县进行口腔卫生宣传31次,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数5728颗,任务完成率114.56%,封闭完好率91.36%。龙子湖区口腔宣教6次,完成3095颗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工作,完成率103.17%,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8%。

5.慢病示范区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依托各主题宣传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并将宣传结果上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系统。慢病示范区建设方面,目前省级慢病示范区建设率为57%,国家级慢病示范区建设0%。

6.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市区年度报告粗率为250/10万,死亡粗率为140/10万。怀远县年度报告粗率为156/10万,死亡粗率为113/10万。五河县年度报告粗率为222.6/10万,死亡粗率为142.5/10万。固镇县年度报告粗率为102/10万,死亡粗率为143/10万。

7.死因监测项目绩效目标:我市开展全覆盖的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国家死因监测县(区)年度粗死亡率:固镇县为8.07‰,龙子湖区为8.08‰;死因编码准确率均达95%;我市死因监测规范报告率县区比例为85.71%。

8.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项目:问卷调查完成率103.06%,体测完成率100%。

9.中国居民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登记:龙子湖区监测共报告心脑血管事件1246例,完成率175%。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575/10万;心脑血管事件监测点二级以上医院覆盖率100%。

10.伤害监测:怀远县伤害监测漏报率为7.9%,报卡及时率为80%。

伤害监测漏报率为7.9%、窝沟封闭存留率为90.18%、死因监测数据规范报告率为85.71%,均达到考核要求。

1.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项目: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固镇县中医院任务完成率97%不达标(低于100%),主要原因:医院胃镜诊疗数量低于2000例,改进措施:今年将固镇县中医院的任务数进行合理缩减。

2.肿瘤随访登记项目:主要问题:怀远县、固镇县肿瘤登记报告率未达到绩效目标要求,肿瘤病人在户籍地就诊比例低,导致发病数据收集缺失。改进措施:市疾控自2024年初开始,从市区综合医院、医保部门协调收集2023年以来的肿瘤发病数据,用于固镇县、怀远县肿瘤发病数据系统补充,预计能够在5月底完成2023年数据补报。

3.慢病示范区建设:暂未完成《安徽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文件要求,到2025年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要达到省级60%、国家级20%。改进措施:2023年12月底,我市已向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提交1份省级示范区创建申请、2份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申请,预计到2025年可以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要达到省级60%、国家级20%的任务。

结核病

(一)资金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2023年蚌埠市结核病防治项目转移支付预算183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1.肺结核患者规范治疗任务完成率≥85%;

2.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检查率≥60%;

3.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90%。

二、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疾控中心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由专职财务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制定项目经费的使用计划,严格执行项目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每年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各项支出均按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符合预算标准。

以完成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为导向,以服务肺结核病人为中心,加强与定点医院的合作,使我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得到了不断发展,工作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努力完成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指标。持续加强对病人的发现和化疗管理,力争使所有被发现的病人得到早期、规律、适量、联合、全程化疗。2、优化服务,坚持以服务病人为中心,提高治愈率,减少结核病传播。3、开展针对性督导检查,提高工作质量。为了提高结防工作质量,完成绩效考评指标,在按计划督导的同时,注重问题整改效果,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针对性督导,紧盯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手。对于各区疾控中心重点采取指导与帮扶相结合的督导方式。4、重视开展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5、积极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及时处置学校疫情。我中心高度重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始终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作为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6、开展新形式的健康宣教,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宣教作用。以“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为重点,联合大学生志愿者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启动了“亮灯行动”,在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上播放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蚌埠市肺结核患者规范治疗任务完成率为91.8%;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检查率为89.3%;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为98.46%;全市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达到98.02%;非定点医疗机构报告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总体到位率98.32%;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占比68.98%;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率99.07%。所有指标均达到中补方案要求。

2023年蚌埠市结核潜伏性感染预防性治疗工作进展较慢,对重点人群筛查不够,并且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率也不高。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

项目工作的实施,对结核病人实行归口管理,综合性医疗机构对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截流现象明显减少,对有可疑症状者进行免费胸部X线检查和痰涂片显微镜检查,提高了诊断水平,降低了误诊率;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采用最合理的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提高治愈率。同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了免费检查,有效地控制了传染源,提高了病人发现率。此外随着规划工作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我市的肺结核疫情,我市肺结核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

城市污水监测项目

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城市污水监测项目经费分配给蚌埠市共90万元。城市污水监测项目经费分配:

(一)市疾控中心82万元,应用于仪器购置费用51万元,应用于试剂耗材购置费用及其他费用31万元。其他费用包括检验检测、督导培训、现场调查、仪器校准维修、健康教育、交通误餐、质量控制、数据录入整理分析、报告撰写、聘用人员补助等。

(二)四个污水处理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第四污水处理厂)8万元,应用于设备、数据收集、样品采集人员补助等采送样费用,每个污水处理厂2万元,合计8万元。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根据国家方案,我市2023年度城市污水监测从2023年1月31日启动,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城市污水新冠病毒监测年度共计48周。蚌埠市选择覆盖主城区人口的全部污水处理厂,包括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蚌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作为监测点,每周采送样两次。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4个污水处理厂监测点共采集、送检污水样本387份,均完成了2份/周的监测任务要求。蚌埠市疾控中心在收样后24小时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整理结果报送至省疾控中心,达到监测方案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可持续影响。可根据新冠病毒感染情况调整监测频次,新冠病毒感染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可提高监测频次。

暂无:因2023监测年度没有检测到核酸检测Ct值<32的样本,故暂未开展污水样本新冠病毒基因组测序及序列比对分析。

细菌性传染病监测(致病菌识别网)

73万项目资金中,用于人员培训2万,临床样本采集、分离检定、信息收集及录入费用6.7万,样本运送3.3万,多重病原核酸检测23万,PFGE检测22万,二代测序5万,数据终端维护3万,仪器设备维护5万。暴发疫情处置与流行病学调查3万元。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按《基于国家致病菌识别细菌性传染病监测方案(2023年)》的要求,市疾控中心任务是完成三类致病菌样本567份细菌培养、分离检定检测,菌株分离阳性率10%,对57株致病菌的进行生化鉴定、耐药性检测、分子分型和全基因组序列框架图测定。完成2起暴发事件的病原学调查。完成国家组织的技术考核并达到相应质量指标。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方案要求,哨点医院各检测样本各150份,合计600份样本检测,分离细菌57株,对57株细菌进行基因序列测定、耐药基因检测、毒力基因检测、PFGE检测。进行人员培训和项目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

药敏完成情况:完成23株致泻大肠埃希氏菌、22株沙门氏菌,4株金黄色葡萄球菌药敏试验,结果已上传。

PFGE完成情况:完成23株致泻大肠埃希氏菌、18株沙门氏菌PFGE分子分型工作,结果已上传。

全基因组测序工作:完成22株致泻大肠埃希氏菌、21株沙门氏菌、5株布鲁氏菌、4株金黄色葡萄球菌全基因组测序工作,结果已经上传。

(2)质量指标。

盲样考核:参加国家疾控中心和省疾控中心组织的盲样考核,内容包括细菌鉴定、耐药性检测和分子分型以及实验结果反馈及时性、信息网络传输及时性等方面;

实验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查验实验记录检查实验方法检测标准品的合格率、查验上报至信息系统的实验结果,检查PFGE图谱和基因组测序数据的质量达标率等,实验室通过致病菌识别网是否及时报告检测结果。

本年度市疾控中心参加致病菌检定和PFGE盲样能力验证考核,按时限上传图谱和检测结果,均取得合格成绩。

(1)社会效益。通过实验室监测网络,开展重要细菌性传染病的病原学监测,从菌株特征角度尽早发现有暴发或流行风险的致病菌,从菌株同源性角度尽早识别潜在的暴发,提升传染病疫情的实验室病原学触发能力。

暂无

流感监测

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流感项目经费分配给蚌埠市共100万元。流感项目经费分配:

(一)市疾控中心92万元,应用于流感疑似病例样本核酸检测、分子分型、毒株培养、分子测序、暴发疫情处置、毒株上送等工作;

(二)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2家哨点监测医院监测经费各4万元,合计8万元,用于流感样病例(ILI)报告、流感样病例咽拭子标本采集、保存及运送工作。

(1)数量指标。根据国家方案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为2023年流感监测年度,计52周。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我市流感哨点监测医院,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我市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全年开展流感监测工作。截至2024年3月11日,2023年度2家哨点医院平均每周采集流感样病例咽拭子标本27.90份/周,完成了20份/周的监测任务要求。其中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26.45份/周,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29.35份/周。样本采集后2天内送检比例100%。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共收到、检测流感监测样本2734份,进行流感病毒鸡胚培养、细胞培养,上送省疾控中心合计流感毒株75株,达到监测方案要求(30株)。

(2)质量指标。根据国家方案要求,哨点医院通过《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每周汇总、上报流感样病例报告工作,网络实验室通过《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流感样病例检测分型结果和毒株分离培养结果。本年度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全年每周无缺报、漏报现象。截至2024年3月11日,2023年度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报告流感样病例(ILI)1391例、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17438例。本年度市疾控中心流感网络实验室参加、通过了省疾控组织的流感和肠道病毒盲样能力验证考核。

(3)时效指标。哨点监测显示我市流感发病率处于常年平均水平,上半年流行型别为新甲型H1N1,下半年开始为季节性H3,之后逐渐转换为B型Victoria系流行。截至2024年3月11日,我市无流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关于毒株上送省疾控及时率,2023年在收到标本后30天内分离培养、鉴定并上送到省疾控复核75株毒株,上送及时率100%。

(1)社会效益。通过开展流感监测,及时掌握我市流感活动强度,根据监测结果开展流感疫情周、月分析,发病高峰季节开展风险评估,为我市科学防控提供建议。

(2)可持续影响。提高哨点医院监测能力,加大流感样病例报告敏感性,加强对流感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能力和实验室检测能力。

暂无:因流感监测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下一年3月31日,2023年度流感监测工作尚未结束。

病媒生物监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鼠生态学监测:由禹会区疾控、怀远县疾控承担监测任务,每个县(区)设城镇居民区、重点行业(餐饮、食品制售、建筑工地、农贸市场、超市、粮库、屠宰厂、酿造厂等)、农村居民区、农田、林地5种类型的监测生境各1个。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各县区的监测工作开展督导质控,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上报。

病原学监测:由市疾控中心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实施,其中市疾控公共卫生科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最终监测数据的上报、报告的撰写等;第三方生物防治公司负责鼠类宿主的捕捉、组织标本的采集、保存、送检和现场监测数据的填写;微生物检验科负责对鼠携带病原微生物开展检测工作,并将公司报送数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部分补充完整。

1、资金预算情况

2、绩效目标情况

目标1:开展鼠类病媒生物生态学监测,掌握鼠类病媒生物种类、发布、活动规律、消长动态,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有机结合。

目标2:开展鼠类病媒生物病原学检测,针对法定传染病中的主要鼠传病原、引起新发和再发传染病的鼠传病原以及具有潜在威胁人类健康的鼠传病原进行监测。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保质保量完成蚌埠市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蚌埠市疾控中心参照上级有关文件制定了《蚌埠市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禹会区、怀远县疾控中心及第三方生物防治机构共同规范地开展市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执行25万元,其中8万元(禹会区、怀远县各4万元)用于开展鼠生态学监测工作,17万元由市疾控中心开展鼠传病原监测工作。实际工作资金共计拨付禹会区疾控、怀远县疾控中心8万元,剩余17万元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检测试剂耗材、举办培训班等,目前市疾控中心资金已执行17万元,执行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分析。按照鼠生态学监测方案,已完成2023年全年监测项目任务,数据已经上报国家病媒监测系统。

(二)有效性分析。无。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五、结论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

数量指标按照绩效目标执行。监测点设置禹会区和怀远县2个县区;每监测点选择监测生境5类;城市居民区、特殊行业、农村居民区、林地和稻田,鼠类病原学标本200只。项目执行周期内共计布放有效捕鼠夹12563夹,共捕获鼠41只,捕获率为0.3只/百夹,捕获鼠类种群为褐家鼠11只,黄胸鼠11只,小家鼠9只,以及黑线姬鼠10只。各生境捕获鼠,城镇居民区1只,特殊行业21只,农村自然村9只,林地10只。病原学检测共计送样231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争取高质量完成监测任务。

2、加强督导,组织市级专家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参与的方式对承担生态学及病原学监测任务的单位和机构进行督导,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错误,及时给予技术指导和整改意见,并在后期督导中追踪整改效果。

3、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针对应急性的工作任务或方案的变更,并及时做好调整传达至下级单位。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1.目前,各疾控中心大多存在病媒生物防治专业人员稀缺现象,且无论是生态学监测、鼠类宿主的捕捉、组织标本的采集都存在客观上的困难,故很多疾控中心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现场和组织标本的采集工作,但疾控中心仍需要对项目的质量负责,因此,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必须保证,建议上级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培训;

3.为解决鼠密度监测布点场所、人员配合度不高等问题,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开发宣传用品,加大鼠传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为此项工作的开展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氛围。

4.无论是生态学监测,还是病原学监测,事实上也会产生灭鼠的结果,会导致鼠类密度越来越少,因此,建议如果项目一直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任务量,除非是更换监测点(不利于监测工作和所获得数据的连续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和下发工作方案,这样有利于下级单位提前规划全年的工作目标和分解任务;

2、因各县区疾控人员配备和能力水平的差异,建议在项目执行期间给予一次监测点调整的机会,这样有利于工作质量的保证;

3、为提高项目执行力度和质量,建议省级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监测技术培训班,各级项目执行单位应积极采取培训、督导和人员进修等手段做好质控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监测指标和任务。

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

应监测水样448份,应覆盖乡镇55个,实际监测水样450份,监测乡镇55个,乡镇覆盖率为100%,任务完成率100.44%。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因素监测与干预

完成17448名学生的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完成12358名学生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完成44所学校的264间教室进行教学环境监测,上述覆盖的监测学校数、年级数、班级数均达到任务目标值100%。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

2023年中央下达市本级经费140万元。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的通知(皖财社〔2023〕827号)、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蚌埠市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卫疾控〔2023〕47号),已按要求分配拨付。

该笔费用包含市项目办、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高新区、经开区、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2023年度精神卫生费用。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的通知(皖财社〔2023〕827号)、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蚌埠市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卫疾控〔2023〕47号),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的情况发生。

所有资金下达率100%。拨付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22万元,龙子湖区疾控中心4.35万元,蚌埠区疾控中心5.35万元,禹会区疾控中心4.5万元,淮上区疾控中心6.4万元,高新区疾控中心2.9万元,经开区疾控中心2.29万元。所有费用均用于病例筛查与诊断、贫困患者补助、2-5级危险行为病人应急处置和专科医生提供社区医生的随访技术指导、登记病人家属护理教育、项目管理技术指导、项目质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广、心理援助、科普。

全市累计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患者21201人,去除死亡患者2884人后,全市在册患者18317人,平均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5.55‰,全市各县区的报告患病率均达到4.35‰。全市共规范随访管理在册患者18317人,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99.02%;面访率99.39%;体检率93.31%。患者服药率99.6%,规律服药率94.81%。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9.69%,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95.15%。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任务完成率100%。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99.6%。

未偏离指标。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增强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下乡督导检查,确保精神卫生工作持续高效高质开展。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扩大哨点医院监测

《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59号)于2023年8月14日下达。2023年,我市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在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监测工作的通知》(中疾控传防发〔2022〕79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59号)中《扩大哨点医院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哨点医院门(急)诊ILI监测和住院SARI监测,并完成全年3400份流感样病例标本采集检测任务。蚌埠市卫健委负责扩大哨点医院监测项目的组织实施,蚌埠市疾控中心负责项目指导和核酸检测,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怀远县人民医院作为呼吸道传染病监测哨点医院负责按周开展门(急)诊ILI监测并采集流感样病例标本,其中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国家级哨点医院,除开展门(急)诊ILI监测外,同时开展住院SARI监测。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59号)中《2023年中央补助安徽省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扩大哨点医院监测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扩大哨点医院监测项目下达我市项目资金64万元,其中蚌埠市疾控中心26万元,怀远县疾控中心23万元,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怀远县人民医院各5万元。用于核酸检测、复核鉴定、基因测序、血清学检测、个案调查、样本采集运输、培训与督导等。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市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使用和管理财政补助资金,能够确保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实行专款专用;能够确保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等违规行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安徽省扩大哨点医院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了《蚌埠市扩大哨点医院监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任务,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培训与督导,指导各哨点医院规范开展门(急)诊ILI和住院SARI监测工作。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怀远县人民医院3家哨点医院2023年共采集流感样病例标本3400份,其中市二院采集1441份(27.71份/周),市三院1481份(28.48份/周),怀远县人民医院第36周开始监测工作共采集478份(28.11份/周),监测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监测点开展监测率100%;监测点任务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监测任务。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全市哨点医院对流感、新冠等呼吸道传染病监测能力,加大对流感样病例报告的敏感性,加强对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置能力和新冠/流感病毒的实验室检测能力。

2023年监测任务完成率100%。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掌握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下一年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病毒其他感染性腹泻哨点监测

根据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59号)中《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资金病毒性其他感染性腹泻哨点监测项目实施方案》,我市发现聚集性/暴发病毒感染性腹泻疫情及时开展流调处置工作。蚌埠市卫健委负责我市其他感染性腹泻监测项目的组织实施,市疾控中心承担项目的指导和实验室检测,各县区负责开展聚集性/暴发疫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财秘〔2023〕259号)文件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我市感染性腹泻监测项目突发事件调查补助2万元,用于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检测,2元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

我市开展了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培训,指导各县区做好疫情处置等各项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我市其他感染性腹泻防控工作。

(1)数量指标。2023年,我市累计报告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疫情3起,及时处置率100%,疫情及时得到控制扑灭。

(1)社会效益指标。我市在诺如病毒等感染性腹泻高发季节开展疫情分析和风险评估,分析我市感染性腹泻发病特点,提出针对性的防控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可持续影响指标。我市开展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培训,各级疾控暴发疫情调查处置能力和实验室检测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要指标情况及结论。2023年,我市累计报告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疫情3起,及时处置率100%,疫情及时得到控制扑灭。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

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病原体种类繁多且传播途径广泛,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可以用于预防。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建立腹泻病人综合病原学监测,动态监测肠道传染病病原谱,提升预警监测能力,以便及早发现、干预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手足口病

根据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59号)中《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专项资金手足口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我市每月开展手足口病监测,发现聚集性/暴发疫情及时处置。蚌埠市卫健委负责我市手足口病监测项目的组织实施,市、县区疾控中心承担项目的指导,哨点监测医院开展手足口病监测病例标本采集和运送,市疾控中心承担手足口病标本实验室检测。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59号)文件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我市手足口病监测项目7万元,及时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我市制定了蚌埠市手足口病监测方案,开展了手足口病监测防控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报告、哨点医院规范开展监测,各县区做好疫情处置等各项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各项工作。

(1)数量指标。2023年全市7家哨点医院共采集手足口病监测病例咽拭子标本630份,均开展核酸检测,监测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各哨点监测医院按照方案开展手足口病传染病报告、采样等监测工作,所采标本符合实验室检测要求。

(3)时效指标。2023年全年采集630份标本,哨点医院采集手足标本及时送检率100%,市疾控中心及时检测率100%。

(1)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开展手足口病监测,动态掌握我市手足口病病原谱和病毒活动强度,开展疫情特点分析和风险评估,为疫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023年监测工作完成率100%

新冠哨点监测

《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59号)于2023年8月14日下达。2023年,我市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59号)中《新冠病毒感染哨点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哨点监测,完成全年4262份核酸采集检测和1799份血清采集抗体检测任务。蚌埠市卫健委负责新冠病毒感染哨点监测项目的组织实施,蚌埠市疾控中心负责项目指导,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怀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固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市级、县级新冠病毒感染监测网络实验室开展核酸检测,市疾控中心负责开展抗体检测,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怀远县人民医院、五河县人民医院、固镇县人民医院作为新冠病毒感染监测哨点医院负责采集咽拭子、血清标本。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3〕259号)中《2023年中央补助安徽省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新冠病毒感染监测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新冠病毒感染哨点监测项目下达我市项目资金58万元,其中蚌埠市疾控中心32万元,怀远、五河、固镇疾控中心各4万元,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各5万元,怀远县人民医院、五河县人民医院、固镇县人民医院各2万元。用于核酸检测、复核鉴定、基因测序、血清学检测、个案调查、样本采集运输、培训与督导等。

根据《安徽省新冠病毒感染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蚌埠市新冠病毒感染监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任务,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培训与督导,指导各哨点医院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监测工作。

我市根据省方案要求,于2023年1月1日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病原学监测工作,网络实验室覆盖4家,哨点医院覆盖5家,监测点开展监测率100%。全年共采集咽拭子标本4262份,完成监测任务100%(1800份/市);采集血清标本1799份(625份/市),完成监测任务100%。

(1)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新冠监测,动态掌握我市新冠感染发病强度,开展疫情特点分析和风险评估,为我市疫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登革热

蚌埠市卫健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5-10月份期间开展媒介伊蚊监测工作,市及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完成监测任务,2023年我市顺利完成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全年共网报2例登革热病例,均按要求进行处置。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我市登革热监测项目3万元,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5-10月份,我市开展登革热传播媒介伊蚊监测,监测完成率100%。

2023年5-10月份共计入户调查1800户,采集孑孓和成蚊标本310只,均开展登革热病毒核酸检测。

5-10月份期间按要求开展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结果数据。

(1)社会效益。通过开展登革热监测,掌握我市伊蚊密度变化和伊蚊登革热病毒带毒状况,为我市疫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生态效益。在开展监测工作的同时,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创建活动等结合,号召广大群众积极防蚊、灭蚊,清除蚊媒孳生地,切断登革热传播途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开展监测工作中群众配合度、满意度较高。

2023年登革热监测完成率100%。

狂犬病

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我市狂犬病监测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狂犬病防治宣传、病例报告和疫情处置等工作。蚌埠市卫健委负责我市狂犬病监测项目的组织实施,市、县区疾控中心承担狂犬病监测人间疫情监测任务,发现狂犬病病例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我市狂犬病监测项目1万元,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我市无狂犬病病例报告。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9.28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现场免费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接受咨询400余人次。全年我市无狂犬病病例报告。

(1)社会效益。开展狂犬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狂犬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我市完成2023年狂犬病监测人间疫情监测任务。

(一)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

(二)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

(三)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掌握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下一年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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