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已将2020年度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健康管理师)下发至贵州考区。现就考试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承担鉴定站工作任务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遵义市卫生人员教育考试中心、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统一到我中心领取后发放至在鉴定站报名考试的考生。
(二)在我中心已备案且采取集中报名方式的培训机构统一到我中心领取后发放至在培训机构报名考试的考生。院校统一向我中心进行报名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书,由该院校统一到我中心领取后发放至考生。
(三)在我中心个人自主报名的考生请自行到我中心领取。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前(仅限工作日)。前往我中心办理领取手续前,须提前一天与中心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6月23日(仅限工作日)。
周一至周四:上午9:30-11:50、下午13:00-16:20;
周五:上午9:30-11:50。
三、领取地点
贵州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办公楼一楼101室
详细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大水沟大职路3号(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内)
四、领证需提供资料
(一)承担鉴定站工作任务的单位领证需提供资料如下:
2.领证人员须同时携带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与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在我中心已备案且采取集中报名方式的培训机构领证需提供资料如下:
2.除开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外,其中一名领取人员须为培训机构负责人。
3.领证人员须同时携带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与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三)为在校应届毕业生进行统一报名的院校领证需提供资料如下:
(四)在我中心个人自主报名的考生领证需提供资料:
1.考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
五、其他事项
(二)各鉴定站、已备案并进行集中报名的培训机构、为在校应届毕业生进行统一申报的院校领取考试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要安排专人管理,及时通知考生领取证书。各有关单位在做好证书发放工作的同时,要妥善保管好未发放的考生证书。
(三)证书领取、发放工作,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证书领取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静周霓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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