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考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纸笔两种方式进行。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基础知识
4月13日
9∶00-11∶00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4日
专业实践能力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4月13、14、20、21日
8∶30-10∶00
10∶45-12∶15
14∶00-15∶30
16∶15-17∶45
(二)成绩管理
二、有关报名政策及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详见附件3)。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六)自2024年起,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原专业代码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九)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三、报名工作安排
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可在我市报考。
为确保报考人员属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的专业工作人员,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时,本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必须与缴纳社会保险的现医疗卫生机构名称一致(报考人员属劳务派遣的,派遣单位和现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在《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盖章)。现场确认时,将核对报考人员社保信息,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青岛市的,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报考考点为青岛市(合格证书由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现场确认及报考资格审查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及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青岛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青岛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报名时,系统将对被检索为历史考生的报考人员实行自动确认,已通过系统自动确认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我市将对历史考生进行线上资格审查,经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程序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日期:2023年12月6日-12月15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以下情况须由单位在《申报表》上注明并盖章认可:
(2)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医师,须注明其符合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3)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医师、护师,须注明其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3.报考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
4.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注册取得的《医师执业证书》;
5.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人员,应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注册取得的《护士执业证书》;
7.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护理学中级,应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
8.硕士及以下学位或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药(技)师中级的人员,应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
9.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原件(军队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非现役医务工作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
12.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省直、市直及各区市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请按以上顺序整理报考人员材料,并按报名汇总表的顺序进行排序;所有报考人员的证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等原件,应按照报名汇总表的顺序进行排序备验。
(三)网上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