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学地址南校区:芜湖市文津西路201号北校区:芜湖市银湖北路62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类别、专业及计划
2023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数3900,其中普高计划数2270,中职计划数1400,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30,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数200。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我校招生类别共分四类,
具体如下:类别一:共计48个专业,招生对象为2023年应、历届普高毕业生,校考测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
类别二:共计11个专业,招生对象为退役士兵(1个专业)、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0个专业,2023年应、历届普高或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校考测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类别三:共计35个专业,招生对象为2023年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本类别校考测试内容为职业技能测试,分为4个技能测试模块,考生只可在同一模块内填报专业志愿,不可交叉填报。技能测试1模块包括8个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技能测试2模块包括5个专业:汽车智能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技能测试3模块包括12个专业:现代文秘、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国际经济与贸易、港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应用英语、现代物业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技能测试4模块包括10个专业:储能材料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环境检测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食品营养与健康、宠物医疗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
类别四:共计11个专业,创新面试类专业。招生对象为2023年应、历届普高/中职毕业生,考生报考时只可选择填报其中一个专业志愿,多报专业志愿者以第一专业志愿进入校考、录取环节,专业间无调剂录取。校考形式均为线下面试(其中中职毕业生除参加面试外,另须参加专业能力线下笔试),包括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旅游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跨境电子商务、机械设计与制造。2023年应、历届普高毕业生校考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2023年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校考内容为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我校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我校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普通高中毕业生或者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创新类专业(面试)的,只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
八、入学测试办法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1.文化素质测试所有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全省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2类别二考生:2.2.1普高类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五)录取成绩除退役军人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成绩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考生考核总成绩为准。退役军人报考我校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录取时直接以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入录取考核总成绩。退役军人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别招生考试的,录取时对已取得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的考生,则以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入考核总成绩。对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统考的考生,则以其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乘以2计入考核总成绩。录取成绩具体计算规则详见各招生类别录取办法说明。
九、录取办法
(一)“类别四”(创新面试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计算规则: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术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录取时,学校以校考中技术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划定录取合格线,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合格考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同分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分项成绩同分考生,则视招生计划数因素遵循“同进同出”原则。各专业间不得调剂录取。已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后续其他类别考试录取环节。本类别中“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专门组织的民航体检,民航体检合格后,按考核总成绩录取。
(2)普高类考生录取成绩计算规则: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时,学校以校考中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划定录取合格线,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合格考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同分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分项成绩同分考生,则视招生计划数因素遵循“同进同出”原则。各专业间不得调剂录取。已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后续其他类别考试录取环节。本类别中“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专门组织的民航体检,民航体检合格后,按考核总成绩录取。
(二)“类别一”(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录取规则录取成绩计算规则: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时,学校以校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划定录取合格线,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合格考生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分项成绩同分考生,则参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等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语文、数学、英语学业水平测试三项成绩等级相同,则视招生计划数因素遵循“同进同出”原则。
(三)“类别二”(退役军人、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专业录取规则“退役军人”专项招生和“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优先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1)退役军人专项考生录取成绩计算规则:考生考核总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时,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视招生计划数因素遵循“同进同出”原则。
(2)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考生录取成绩计算规则:学校按照中职和普高类别分别划定校考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划定录取合格线,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合格考生则按考生类别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分项成绩同分考生,则视招生计划数因素遵循“同进同出”原则。
(四)“类别三”(中职毕业生)专业录取规则录取成绩计算规则: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时,学校根据校考职业技能测试中技能测试1、技能测试2、技能测试3、技能测试4对应的模块分别划定录取合格线,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合格考生则分别按模块遵循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不同技能测试模块之间不可调剂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有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分项成绩同分考生,则视招生计划数因素遵循“同进同出”原则。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六)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十、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3年5月12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分批次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本次“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详情见录取规则说明。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我校招生类别共分四类,具体如下:
类别一:共计48个专业,招生对象为2023年应、历届普高毕业生,校考测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
类别三:共计35个专业,招生对象为2023年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本类别校考测试内容为职业技能测试,分为4个技能测试模块,考生只可在同一模块内填报专业志愿,不可交叉填报。技能测试1模块包括8个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技能测试2模块包括5个专业:汽车智能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技能测试3模块包括12个专业:现代文秘、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国际经济与贸易、港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应用英语、现代物业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技能测试4模块包括10个专业:储能材料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环境检测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食品营养与健康、宠物医疗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