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部门副职领导2024年述职述廉报告]公务员考核方案参考范文如下:
考核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机关公务员和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全体在编在职执法支队参公人员。
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领导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考核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做好年度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表》,并于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前5天上传局OA。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在12月24日前完成,民主测评大会初定12月25日),参会对象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及以上。
2.除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本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正科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在县处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一并进行。副科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党总支组织进行。
3.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考核。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考核由执法支队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公益性岗位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等次确定。在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按照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根据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局考核委员会汇总平衡,报局党委研究确定,定格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OA网上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5.民主测评结果运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总体评价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要分析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1.根据《市县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科级公务员能力培训学分制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干部每年参加不少于5次“菜单式”选学讲座,累计应完成学分制考核内容规定的28个学分,对达不到学分要求,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科级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完成24个学分,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或未通过脱产培训、必须科目考试不合格及“菜单式”选学未满3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补学后完成学分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需附说明材料。
3.“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在职在编)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中合理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在不同编制内混用。2013年度受到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省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或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授予作风效能建设优胜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可在12月10日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室。
4.借用人员按工资关系参加原单位考核,考核等次确定应征求借入部门(处室)负责人的意见(指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
5.当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一次。
6.对公务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处理。
一、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2009年度工作量化责任目标,全年年共涉及九项工作,现均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
⑴完成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考核备案工作
2009年度,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19422人,其中行政机关参加考核2025人,321人为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85%,1665人确定为称职等次,39人不定等次;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7362人,1562人为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
99%,15654人确定为称职等次,5人确定为不合格,141人不定等次。
⑵做好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处理工作。2009年度,参加年度考核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有8人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其中事业单位科办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人1人。根据年度考核有关政策,对8名不合格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不发年终奖金处理。
⑶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二是审核2009年度考核结果时,检查考核优秀人员的平时考核手册,对记录不规范的取消其优秀资格,对考核手册整体记录情况差的单位,扣减其优秀比例1-2%;三是从2009年3月份起,每两个月抽查1-2个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手册,并针对记录情况予以反馈,督促工作人员认真记录考核手册。
(二)纪律惩戒工作
为严肃党纪、政纪,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建设,根据市纪委监察局查处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情况,严格按照《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予纪发(XX)25号)的规定,逐一落实2009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1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降职、降低工资级别档次等待遇。
其中,2009年年度考核24人不定优秀,9人考核不定等次,8人考核不合格,1人降低一级级别工资和二档职务工资。
(三)做好我市2009年度表彰奖励计划执行和2009年度表彰奖励计划申报审核工作
⑴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的2009年度表彰奖励计划,开展对我市各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重点做好表先方案的审核工作,规范表彰奖励程序和方式。
⑵认真审核2009年度表彰奖励计划。经审核,我市55个单位申报2009年奖励计划87项。其中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名义表彰46项,表彰先进集体892个,先进个人1785名;以委局名义表彰43项,表彰先进集体572个,先进个人1415名。
(四)做好我市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
⑴继续广泛宣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不断通过网络、媒体及报刊等方式,加大加深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并先后发表了《浅谈我国<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公务员平时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从公务员考核新规定看考核政策新变化》、《浅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中国特色》等论文及调研报告,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理解。
⑵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部署,积极做
好我市公务员平时登记和信息统计工作。按照郑州市政府下发的《郑州市公务员平时登记办法》及郑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完成对我市政府序列第一季度公务员信息统计和公务员平时登记信息的录入、材料的审核、汇总及上报。截至到2009年10月31日,我市政府序列机关单位实有1275人,其中申请登记54人。
⑶做好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完成行政执法局96名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登记个人情况表》的录入、各类登记材料的准备、审核、汇总及上报审批工作。
⑷根据郑州市人事局的要求,拟写公务员平时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材料,参加郑州市人事局公务员处组织的公务员平时登记工作座谈会,并就公务员平时登记及公务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了积极的发言。
⑸按照市政府“两转两提”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拟订5个涉及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制度性文件草案,包括《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选派优秀公务员参加高层次学习培训的意见》、《新密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新密市公务员轮岗交流办法》、《新密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办法》。
⑹开展公务员法征文比赛,继
续广泛宣传学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水平。为促进公务员对公务员法的学习理解,加强对公务员法的宣传交流,推动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郑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在我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以“学习公务员法、宣传公务员法、运用公务员法”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9月底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征文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并按照郑州市要求,选出15篇优秀征文,参加郑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征文比赛。共2页,当前第1页1
(五)规范中层干部任免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范程序,由各单位提出任免意见,经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为政府办等13个机关事业单位的52名中层干部办理任职手续。
(六)做好2009年度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确定工作
为切实做好2005年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能,勤、绩,为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的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管理,提高办公室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把竞争和激励机制引入办公室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此,办公室2005年年度考核工作,始终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州人事局《关于做好2005年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和《××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依据,按照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基本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各步骤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公务员考核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工作,它和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十分密切:为了客观、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这项工作,政府办公室成立了以办公室主任××同志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为成员的政府办公室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办公室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一是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地学习上级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让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明确年度考核的意义和要求:二是要求全体考核人员熟悉有关考核的操作规程,严格针对各个干部职工所履行的职贡,以××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依据、对每位干部职工进行较为准确的定性和定量综合评价;三是认真制定考评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原创:
二、依照程序,组织实施
一是召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会议2次(考核组1次、全体干部职工1次),由主任作专题报告,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年度考核的内容、项目、目的和考核办法。二是认真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考核工作有关文件,研究考核实施方案,针对办公室的实际,按一定比例,以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等不同系列分解优秀指标,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求全体参加考核的干部职工认真、真实地填写考核表。四是根据有关要求对办公室干部职工的德、勤、能、责、绩等方面进行评议。五是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在严格控制优秀指标的前提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主评议意见,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然后将考核结果再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本年度的考核结果
政府办公室2005年度实有在职干部职工50人。参加考核45人,其中正科级4人,副科级10人,科员9人,办事员2人、参公管理5人,工人16人。办公室优秀指标7人,考核优秀等次8人,其中1人是按××号文件精神定为优秀。正科2人,副科4人,一般干部2人。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公务员实行双向选择,由党委统筹安排;
4、事业中心副主任和事业人员竞争公务员岗位的,实行竞争上岗;
5、其他事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双向选择,党委讨论确认;
6、新增公务员岗位和新增事业中心副主任岗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职数,按报名人数3:1聘用,报名人数不足时作为空缺,所缺岗位不再另行安排,被聘人员优先作为后备干部和招考公务员推荐人选。
二、轮岗和竞岗的职位(岗位)及职数(见附表)
三、轮岗和竞岗条件。
1、在职公务员;
2、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3、事业人员竞争公务员岗位的,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学历在大专以上(含在读);
4、具有拟任岗位职务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5、事业人员近两年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无违规违纪行为;
6、年事业中心副主任必须报名,新竞岗事业中心副主任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四、程序和方法
1、制订方案,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
3、公布职位(岗位)、职数和资格条件;
4、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同志限报2个职位(岗位);
5、面试。竞争事业中心副主任及事业人员竞争公务员岗位进行面试;
6、民主测评。邀请社会各方面人员参加,采取无记名方式对竞岗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汇总时,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取余下的90%有效分的平均分作为民主测评得分;
7、领导考评。领导班子成员对参加竞岗者进行考核打分,积分时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有效分的平均分作为领导考评得分;
8、党委票决。将面试得分、民主测评、领导考评三项得分按4:2:4的比例计算出每位竞岗者的总成绩,再提交党委会进行票决。如有职位空缺由党委会集体讨论配备或兼职;
9、任职。由党委发文任职。
1、23日制订方案,召开书记办公会,党委会讨论方案;
3、26日或27日面试、民主测评、领导考评。
4、28日,任职。
六、福利待遇
事业中心副主任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等次的上浮实发工资的15%;优秀等次或当年度被市级机关评为先进单位的上浮实发工资的20%。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性质和待遇仍按原标准原渠道执行。
第一条中层以下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是指市机关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部门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过渡并确认为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的科(股)长及其以下职务人员。
第二条中层科(股)长及其以下职务的具体名称,按各部门(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名称执行。
第三条中层以下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任职,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符合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和一人一职的规定。
中层以下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第四条中层以下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命职务: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2、转换职位的:
3、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4、免职后需要恢复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任职条件
第五条中层以下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晋升职务,须同时具备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能坚定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3、业务水平、知识学历、工作能力达到本职位《职位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标准;
4、近两年年度考核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定为称职以上;
5、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
任职的资格条件是:
1、科(股)长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副科(股)长二年以上。
2、副科(股)长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科员职务二年以上。
3、科员职务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具备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须任办事员职务三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须在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
第七条军队转业干部按安置部门确定的职务予以任职。其后晋升职务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办理。
中层职务转任
第八条担任正、副科(股)长的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闲工作需要,可转任为科员,相应明确正、副股级。
第九条担任正、副科(股)长的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达到市机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副职退二线年龄的,原则上应转任科员,相应明确正、副股级。接近科(股)长转任年龄的科员、办事员,一般不再提拔担任正、副科(股)长职务。
任职方法和程序
第十条冈职位空缺晋升正、副科(股)长职务,或按规定进行正、副科(股)长职位轮换,除国家规定的特殊职位外,均应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人选,然后再任命职务。确因条件特殊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也可直接任命职务。
第十一条公开竞争选拔正、副科(股)长应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转发的《江苏省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吴人发[2000]字第5号)规定的程序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并附《职务任免(职数平衡)审核备案表》(一式二份),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其中中层正职、组织人事科(股)副职和参照管理单位的中层副职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其他中层副职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二条直接任命正、副科(股)长职务,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1、结合年度考核,所在部门(单位)择优提出拟任职人选;
2、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意见;
3、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4、填写《职务任免(职数平衡)审核备案表》(一式二份),按第十一条规定的分工,分别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经同意后,由单位发文任命。
第十三条科员、办事员职务的任命,由部门(单位)根据任职条件,在考核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所任职务,填写《职务任免(职数平衡)审核备案表》(一式二份),报市人事局备案后,再由单位发文任命。
第十四条中层以下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不再担任现职的,应办理免职手续,填写《职务任免(职数平衡)审核备案表》(—式二份),按任职管理权限,分别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中层以下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任免职务,所在单位应填写《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任免呈报表》,其中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任职定级的,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任职定级审批表》,经单位盖章后,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六条晋升中层正、副科(股)长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应进行任职培训。
任职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中层以下国家公务员(上作人员)的职务任命,必须在各部门(单位)“三定”方案核定职数限额内进行,按照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丁作程序,坚持标准,规范操作。注重优化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队伍结构,有计划地进行补缺、轮换、晋升。
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及目前国家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的实际情况,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包括:
(一)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上述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群工作的人员。
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不得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二、实施步骤
一九九三年重点做好国务院所属部门、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市(地)、县、乡人民政府机关的实施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机构改革的进程具体安排。
已开始机构改革的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组织工作班子;进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骨干;拟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
实施阶段。具体实施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第一,在确定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的基础上,合理设置职位,将机关的职能分解落实到各个职位,明确各职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制定职位说明书。第二,在对现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职位的任职条件,选择配备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确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完成向国家公务员的过渡。同时采取妥善措施,安置分流出机关的人员。第三,结合单位实际,实施国家公务员录用、职务升降、培训、奖励、纪律、交流、回避、退休等项制度。
检查验收阶段。主要是检查验收职位设置、职务(包括非领导职务)任命、级别确定以及其他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加以总结完善。
尚未进行机构改革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实际,积极组织实施录用、考核、奖励、纪律、培训、交流、回避、退休等项制度;职位设置、确定非领导职务和人员过渡等工作,要待机构改革开始后进行。
三、实施方法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要统筹规划,分步进行。在实施的初始阶段,重点是进行职位设置、选配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完成人员过渡和建立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培训、交流、退休等项制度的工作,使新制度尽快入轨运行;对于聘任制、任职最高年龄的限制、辞退和地区回避等项制度,可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经过探索和试验,积累经验,逐步实行。
(一)关于现有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的过渡。
现有机关工作人员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必须结合机构改革,在核定的编制内和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条件,履行法定的程序。过渡工作中要注意保持机关的稳定,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所任职位的任职条件,确保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具体过渡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关于国家公务员级别的确定。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统一规定。在机构改革中,确因职数限制和工作需要而作低职安排的,可按原任职务确定级别。确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应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对于在确定级别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或国务院所属部门、单位的人事机构提出解决意见,报人事部商中央组织部审定。
(三)关于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要结合机构改革,以工作需要为主要依据合理设置。设置非领导职务必须与机构规格相符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担任非领导职务要有严格的任职条件。非领导职务的任命,要在国家规定的职数限额内,按照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原来任命的巡视员、调研员等,要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按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重新确定。
四、组织领导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要组成由党政领导同志负责的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实施工作由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党委组织部门积极支持、参与指导。要注意研究实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一:国务院所属部门、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
附件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和与机构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相协调配套的精神,现对国务院所属部门、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及其派出机构,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职能的不同,分别加以确定。
(一)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
(二)具有部分行政职能或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某些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三、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所设的办事机构,列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
四、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的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列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具体单位由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定。
五、上述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部门和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
六、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等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管理干部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不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参照上述规定的原则精神提出意见,在征得人事部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定。
一、非领导职务设置原则
(一)国家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要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计划逐步进行;要有利于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理顺关系。
(二)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要依据领导职务的设置情况确定适当比例限额。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职务设置,分别按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执行;各级政府部门内设的司、局或处(科)机构的领导职务按三定方案的规定执行;三定方案中没有规定的处(科)级领导职务的设置原则为:三人以下的处(科)设一职;四至七人的处(科)设一正一副;八人以上的处(科)设一正二副。人数特别多、下设科(股、队)室的处(科)级机构,副职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四人。
(三)非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是实职,但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
(四)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各工作部门之间、各部门内设机构之间非领导职务设置的具体职数,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搞平均设置。
(五)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职数,上级机关应多于下级机关,综合部门应多于专业部门。
二、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规格
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规格,不得高于所在部门的领导职务。
(一)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在中央、省级国家行政机关设置。省级国家行政机关需设置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务的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市(地)级国家行政机关需设置调研员、助理调研员职务的部门,由市(地)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地)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在县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县级国家行政机关需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职务的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设置非领导职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具体人选,按管理权限报批。
为便于非领导职务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有关部门根据其职业特点设置的有别于上述统一名称的其他非领导职务名称,经人事部批准可以保留,但必须与上述名称的职务规格相一致。
三、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巡视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副局级职务五年以上;
(二)助理巡视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正处级职务五年以上;
(三)调研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副处级职务四年以上;
(四)助理调研员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正科级职务四年以上;
(五)主任科员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六)副主任科员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七)科员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八)办事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国家机关新录用人员初定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德才表现突出及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国家公务员担任非领导职务,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上述资格条件要求。
其他具体任职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由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可不受上述资格条件的限制。
四、非领导职务职数的比例限额
(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的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职数,不得超过该部门司局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视员不得超过40%(副部级行政机构中所设的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相当于本单位的正司级和副司级)。任务特别繁重、工作特别需要增加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数的,应报人事部核准。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5%。
(二)省级国家行政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数,不得超过厅(局)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视员不得超过30%;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三)市(地)级国家行政机关。
省辖市(行署、州、盟、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机关设置的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30%;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四)县级国家行政机关。
县级(地辖市、旗、省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机关各部门,设置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五、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由各部门在制定机构改革实施办法时,按以上原则提出具体意见,经人事部核准后组织实施,具体人选按管理权限报批。
(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提出实施意见,在征得上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同意、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具体人选按管理权限报批。
(三)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原来任命的巡视员、调研员,要在规定的非领导职务职数比例限额内,根据任职条件重新确定非领导职务。
(四)为保证设置非领导职务的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严控制首次任命非领导职务的数量,综合考核拟任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行政管理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认真征求有关领导和群众的意见,逐个审批。
(五)对在建立非领导职务序列工作中违反规定、放宽条件搞突击晋升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权纠正违反规定所设置的非领导职务。
公务员过渡
现除了事业单位转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外,进入公务员系统都必须进行统一的国家招考。
国家行政机关现有工作人员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必须结合机构改革,在核定的编制内和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条件,履行法定的程序。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所任职位的任职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作为过渡对象:
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的单位,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时在编制内在职的(含下派挂职锻炼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过渡:
1、新录用人员见习(试用)期未满的;
2、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党内警告处分未满半年,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两年的;
5、因健康原因连续一年或两年累计病休一年以上的;
6、其它应予暂缓过渡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过渡:
1、截止本单位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时,巳到达离,退休年龄的;
2、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应予辞退的;
3、被劳动教养或受刑事(管制、缓刑)处罚的;
4、因其它原因不宜过渡的;
过渡的程序:
(一)资格审查。要求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填写《国家公务员审批表,由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考核评定。按照过渡的标准和条件,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对要求过渡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其德才表现,作出综合考核评定.
一、指导思想
按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培训计划,围绕公务员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工作和政府“服务年”、法治型政府建设以及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等中心工作开展培训;立足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需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抓好四类培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提高培训有效性,不断创新培训制度和方式方法;发挥人事主管部门在公务员培训工作中的指导、协调职能,推动各行政机关落实培训工作计划,保障公务员享受参加培训的权利、履行参加培训的义务。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改革初任培训制度。
1.出台公务员初任培训改革方案。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结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制订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改革方案。
2.制定初任公务员能力标准。市人事部门牵头制定初任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各用人部门结合业务需要制定专用能力标准。
3.建立初任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和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初任公务员能力标准体系的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各用人部门和培训机构,建立初任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并统筹安排建立初任公务员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辅导为辅的弹性学习制度,以及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
以上三项工市人事部门牵头负责,第三季度前完成。
4.建立导师制。各用人部门按照初任公务员能力标准体系的要求,指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业务骨干为专项能力职业导师,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实行专业化职业训练。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市人事部门督促,第三季度启动。
出台指引和办法,引导各机关推行导师制,并对帮带工作表现突出的导师,在年终评优、职务晋升、提供进修机会等方面予以倾斜。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第三季度完成。
开展导师制试点。选择1至2个区、1至2家综合管理部门、1至2家行政执法部门和部分专业技术职位进行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并逐步市推广。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第四季度启动。
(二)在任职培训中,探讨分类分级培训新方式。
1.探索把正处级领导职务与其他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分开实施的新方式。改革以往将所有处级干部组织在一起参加任职培训的方式,将正处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单独编班,并针对正处级领导职务特点,建设专门的培训课程体系,重点强化领导艺术、人力资源开发和财务管理等综合性能力训练;培训形式以课题研究和讨论交流为主,教师的主要职责要由“教”转变为“导”。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市行政学院于2011年下半年完成试点,2010年起进入制度化运行。
2.新任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实行组合式培训。自2011年下半年起,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实行“通用+专业”的组合模式,专业课程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通用课程培市行政学院组织。鼓励各个垂直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按照专业化要求组织科级干部任职培训。
此项工市行政学院、各个垂直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完成。
(三)在专门业务培训方面,着力围绕重大改革工作开展针对性培训。
以上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此项工市编制部门负责。
5.推动各用人部门大力加强专门业务培训。行政机关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2007-2010年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规定完成培训任务总量60%的要求,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并于每年一季度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严格培训计划备案管理,督促各部门将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此项工市、区人事部门督促,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完成。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市人事部门落实。
7.鼓励行政机关各部门组织公务员参加自选培训,自选培训视同专门业务培训任务。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落实。
8.举办高级研修班。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继续联合国内名校举办经济发展、公共管理、行政绩效考核及节能减排等高级研修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高级研修班市人事部门组织的调训任务,各部门要按照要求选派合适人选参加培训。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在职培训方面,着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及性培训。
1.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市政府“服务年”活动方案,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组织服务型责任政府大轮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2.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要求,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组织法治政府大轮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3.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组织珠三角规划纲要全员轮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以上3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4.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中心工作,2011年将邀请参加2008年高级研修班的学员所推荐的优秀师资来深举办不少于10场大型专题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
5.鼓励各区、各部门举办的专题讲座市机关公务员开放。对因扩大讲座对象需增加的费用,各区、各部门可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资助。
此项工作由各区、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
(五)在涉外培训方面,重点推进赴港培训。
1.努力推进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具体培训班次将在国家外专局审批审核同意后另具文通知);继续市外事部门,组织公务员参与新加坡等国家举办和资助的境外培训项目(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此项工市人事部市外事部门落实。
2.重点推进赴港培训。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按照深港合作的部署和深圳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重点围市管理和社会发展等主题,组织赴港短期研修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选拔重要、关键岗位的优秀年轻公务员赴港开展短期研修。
3.“境外专家鹏城讲堂”推出重点面向公务员的专门板块。市人事部门将联合香港金融管理学院、香港理工大学等境外优质培训机构,推出以香港专家为主、重点面向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的系列大型专题讲座。2011年举办不少于8场。
此项工作由赴境外培训的组团部门负责落实,市人事部门负责督促。
(六)探索网上学习新方式。
2011年,市人事部门将依托现有内网资源和即将建成的人事编制业务网,借鉴香港“易学网”模式,探索网上学习新方式。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视人事编制业务网的进展情况适时推进。
三、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培训保障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从2011年起,市直行政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兼职教师制度,从本系统选拔优秀科、处级及以上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与初任培训的导师同步推进),为本系统、本单位公务员就专门业务培训授课。
此项工市直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2011年三季度前完成。
2.自2011年起,市人事部门将统一组织兼职教师教学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2011年组织2期。
3.市行政学院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制度,定期安排专职教师到机关研修,加深专职教师对机关工作了解,提高教学针对性。
此项工市行政学院负责、市人事部门协助。
(二)加强教材建设。
市人事部门将统一整理部分培训班次的研修成果,按照出国(境)培训班、赴港实习交流、学习国外经验、国内名校高研班等专题,分别编辑成册(重点以电子书为主,通过内网供学习),作市公务员培训参考资料。
此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2011年出版3-5册。
(三)加强培训经费管理。
按照国家、省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公务员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公务员主管部门配合财政部门督促落实。
(四)强化培训纪律,端正学风。
1.对初任公务员继续坚持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参加初任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
初任培训改革政策出台后,行政机关各部门应当结合部门实际,市人事部门推进改革,以促使初任公务员尽快适应机关工作需要。
2.对处、科级领导干部坚持先培训后任职,或者任职后1年内必须参加任职培训,以提高其领导力和执行力。2011年起,凡未参加任职培训、或参加任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
以上2项工市人事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3.坚持依法培训,保障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督促公务员履行参加培训的义务。对不安排专门业务培训、不组织公务员参加在职培训、不完成调训任务的单位,市人事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此项工作由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市、区人事部门督促落实。
1问题的提出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我国在2015年1月出台《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标志着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公务员激励机制方面全面铺开。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际上是使得职务相对分离于职级,让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通过职级晋升也可以获得一个不错的待遇,从而提高自我的职业认同感与社会公平度。
2公平理论:分析农村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运行的有效工具
3广西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运行的现实困境
3.1县乡事业单位激励效应递减在广西各地的不少事业单位,比如文化站、城建办、农技站等部门,虽然也和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单位一样,在履行一些公共行政职能,但是由于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因此也不在此次改革范围之内,虽然从纵向比较可能没什么差距,但是从横向比较来说,同样是为人民服务,但是公务员涨薪了,自己却没有涨,不公平感自然会产生。比如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虽然机构级别是正处级,但无法享受市直机关待遇,现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行又不把该单位涵括在内,同时该处有的副处级干部、正科级干部任现级已超过20a,有些人员工龄超过20a、年龄超过40岁现在还是个科员,达到和超过50岁的科级干部仅有9名,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不管从纵向或者横向比较,该处的公务员都会产生严重的不公平感,极大地挫伤了该处基层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某种程度上成了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同工不同酬的关键因素,对两种性质的机关单位来说,干部流动的积极性大打折扣,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能力很强,原本可以调到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人民做更多实事,然而因为担忧流动到非参公事业单位后自己职级晋升受影响,不愿意选择事业单位。
4破解广西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运行困境的对策
4.1加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工作互动激励成效的大小,薪酬的绝对值起着基础性作用,但是薪酬的相对值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因此,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要做到薪酬相对值公平,使得无论从社会比较还是历史比较来测量的等式都基本相等,这样即使由于主观判断标准误差的存在而导致等式失衡时,也不至于产生太过于强烈的不公平心理。首先,让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效衔接,尽快完善事业单位职级晋升机制,让履行一定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能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其次,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优先晋升一部分人员的职级,比如前文提到的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的不少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就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帮助他们顺利进行职级晋升;再次,应构建可行的保障机制,鼓励优秀的基层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任职,并保障他们原有的工资待遇水平不会降低,从而提高他们交换任职的积极性;最后,要使得事业单位与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水平尽量缩小差距,增加他们横向比较的可比性,从而提高他们的职业幸福感,更好地做好基层治理工作。
4.2完善干部年度考核机制公平的核心要素是要有资源,而且有合理的分配规则,让想要分配者都可以在既定规则下得到自己想要的一部分利益。同样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有效运行,要突出薪酬的合理分配,就要完善干部年度考核机制,明确谁应该得,得多少。首先,要突出考核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增强考核标准针对性,使得基层公务员每个人和岗位做到职务、责任、权力三者有效结合与统一,让每一个基层公务员工作绩效都有相对应的的评估标准。其次,职级晋升评估工作,应当做到以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绩效为核心因素,综合考虑干部的能力、业绩、贡献、德才表现。再次,为避免并防止职级晋升中“暗箱操作”,可以把社会监督当做是加强职级晋升的有效保障途径,可以考虑在公务员的晋升考核中引入第三方参与,比如可以进行电视直播等新媒体进行个人工作绩效展示,让媒体和社会公众来对其工作效果进行评价等。
一人事工作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在区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20**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奖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市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人[20**]59号)要求和20**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人劳保字[20**]64号),组织全区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年度考核分类分级进行,实行立体考核,机关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乡街、部门正职与副科以下工作人员分级考核。考核期间派人参加乡、街负责人述职测评,掌握基层单位考核情况。
1全区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有1733人,有8人未参加考核,考核优秀175人,优秀率达10%,考核称职(合格)1539人,不定等次19人。其中公务员(参公)参加考核299人,优秀32人,称职261人,不定等次6人。事业单位参加考核1434人,评优143人,合格1278人,不定等次13人。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年度考核、奖励等有关规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报市记三等功有13名同志,46名同志受到区嘉奖。
二、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新进入的公务员信息进行补充录入,部分人员的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开展公务员登记,认真做好公务员信息管理。根据人事局安排,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排培训教材选购,报送考试人员名单。全区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有267名,其中148名同志参加考试,对部分同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
三、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开展实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岗位管理新体制,已制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区同意报市批复后实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全面开展,在完成年初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摸底调研基础上,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审批完毕,工资已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进一步实施。
四、以服务为宗旨,做好工资管理日常服务工作。布置全区事业单位20**年薪级工资调整,完成调资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区机关公务员20**年滚动升级的调资。加强工资日常管理,为调动人员及时办理好工资关系,并将在区直机关公务员登记的12名同志工资关系从乡转入到区直机关,理顺了工资关系。在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办理了离休补贴审批手续,提高了我区离休人员生活待遇;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岗位津补贴要求,继续实行特岗津贴,对全区公务员七类特岗津补贴重新审核发放。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完成20**年终奖金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开展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根据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布置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区有33个事业单位在网上进行了20**年年检,为3家单位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通过年检,增强了事业单位领导的法人意识,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保障单位事业健康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国家政策,继续做好企业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对在职10名企业干部根据在岗实际情况按月如实上报,保证生活困难补助及时、准确发放,完成全区在职企业干部情况上报任务。开展企业干部慰问工作,八一期间对190名企业干部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38000元。做好对企业干部国家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热情接待每位来访的同志,认真做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中统计,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按时完成事业单位编外使用人员的统计。
完成20**年度人事编制工资报表工作。组织布置全区人事编制工资报表的填报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区公务员报表、人才报表、工资报表和编制报表,受到市人事局表彰。
下一步工作安排:
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以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实施乡镇机构改革,起草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劳动保障工作
一、1—9月份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1、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到9月底,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完成4449人,占年目标3500人的127.11%;
——转移农村劳动力4953人,当年转移农村劳动力267人,占年目标任务100人的267%;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81人,占年目标任务2000人的184.05%,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51人,占年目标任务580人的250.17%;
——免费职业介绍1810人,占年目标任务800人的226.25%;
——农民工技能培训173人,占年目标350人的49.43%;
——小额担保贷款完成28户,贷款金额为77万元,分别占年目标任务的56%和42.78%;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2971人,续保12471,在校学生12055人,合计27497人,占年目标任务的51.88%;
——建立就业创业基地1个,正在建设并得到省政府认定的农民返乡创业园1个。
发挥社区信息平台功能,全面服务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用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把全区的劳动用工信息、职业介绍、用工单位基本情况、技能培训等有效的结合起来,区劳动力市场建立劳动供求资源数据库,各乡、街道、社区每星期把收集到的用工信息融入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再把信息及时分发到各个街道和社区,为求职人员提供更多、更快、更便捷的就业信息。
开展系列援助活动,着力搭建农民工就业平台。在全区以乡街社区工作站为依托,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百日帮扶”、“阳光再就业工程系列活动”等。共走访就业困难家庭273户,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材料1835份。同时,还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免费技能培训、落实相应政策补贴、开展创业指导、实施小额贷款等一系列订制式服务。积极指导燕山乡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为做好“零就业家庭”的消除和帮扶工作,我们把解决社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和完善社区“银发老人”帮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挖掘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搭建养老服务就业平台,建立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这项工作我们共摸底调查全区75岁以上老人2264人有帮扶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助老员”,解决了31人的再就业问题。
3、退管工作。目前,我区接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已达14963人。今年新接收16**人,为此,我们对新移交我区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逐一入户走访核实、发放联系卡,了解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进行跟踪服务。安排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中,各社区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还分别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纷纷组建不同的兴趣活动小组,开展退休人员的互帮互助及自娱自乐活动,社区还专门建立了“阅览室”、“活动室”,积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为丰富他们文化生活,我们还开展了退休人员参观城市新景观、社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书画展览、藏品展览、庆祝国庆60周年和走访老劳模、老干部、老党员和困难人员等系列活动,受到了退休人员的一致好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实现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今年工作任务完成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项目,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抓差补缺,确保市下达我区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面顺利完成。
2、积极开展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就业岗位发掘,多渠道扩大就业,重点开发适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实施创业带就业工程、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改善就业服务机制,拓宽就业渠道。
(一)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各项管理工作
1、做好**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的工作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考核。600名国家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的120人;称职的442人;基本称职的2人;不定等次的36人。220名机关工勤人员,考核为优秀的37人;合格的183名。
2、做好**年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根据红人通〔**〕260号文件要求,我县共补充录用1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全年来共办理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48人。
3、做好非领导职务的确定(晋升)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2007年12月26日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阶段性恢复执行**州国家公务员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通过查阅档案、认真审核,仔细对照,确定(晋升)科员43人。
5、做好**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省**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1人。
6、做好**年公务员招考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州**年度考录公务员补充公告》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共招考公务员59人,其中公安30人,森林公安3人,其他公务员26人。
7、做好公务员统计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年公务员统计工作的通知》(**人通**50号)和州人事局红人通**4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公务员统计工作。按要求,分别对871名公务员和9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统计。
8、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工作。按照泸政发**63号文件要求,全年共办理各类人员调动手续123人,其中正常调动公务员5人,事业干部47人,工人23人,调往县外31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干部19人、工人2人),从县外调入17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干部3人、工人5人)。
9、做好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和省人事厅《关于**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等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精神,报州人事局审批,对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52人进行了登记;对符合参照公务员管理条件的8人进行了登记。
10、做好全县政府系统公务员危机管理培训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的通知》(**人社发**130号)和红人通**59号文件精神,为增强我县各级政府系统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政府系统980余名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
11、做好关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关问题开展调研的工作。为配合国家公务员局就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工作,按照**人社办**33号文件要求,积极认真开展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我县公务员构成比例中,35岁以下的占34,36至45岁的占40;46至55岁的占23,56岁以上的占3;高中以下文化的占14;大专文化的占45,本科文化的占41。
(二)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完成了全县259个事业单位的6994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为优秀的10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28人、职员3人、工人86人),合格的574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758人、职员14人、工人976人),基本合格1人,不合格8人,不定等次的204人,不予考核的16人。
2、完成**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上报工作。按照州人事局的安排,我局结合实际完成了**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上报工作。截止**年12月31日止,全县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333人,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863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62人、企业单位213人、非国有企业单位95人。
3、切实抓好我县**年度企事业单位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工作。全年共推荐599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经省、州、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528人。其中:群文系列15人;中学系列197人;小学系列165人;党校系列3人;农业系列60人;工程系列150人;卫生系列6人;新闻系列3人。
4、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科目培训。从**年6月至10月开始组织全县6255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知识产权》科目培训,并于**年10月14日组织了全县统一考试,合格率为100。
(三)加强聘用合同鉴证管理,切实做好工资基金审核发放工作
1、认真做好合同鉴证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工作。**年,共审核办理全县各单位合同鉴证622人,审核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后聘任中级工143人,高级工137人,技师18人,并兑现了工资待遇。
2、认真审核工资基金,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的利益。全年累计审核工资基金户3828个,审核工资159612人次,工资总额**。
3、认真组织完成**年工资统计工作。根据州人事局《关于**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按照州人事的统一布置,完成**年工资统计、收集、审核、录入汇总,并按要求上报州人事局。
(四)强化服务意识,有效配置人才资源
1、认真办理人事业务。全年共办理到我县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503人;办理保存人事关系与档案协议48人,全部纳入我县人才储备库,接收档案材料,录入计算机管理。
2、抓好我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州**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布置下,与县教育局、卫生局密切合作、精心组织,圆满完成我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上半年共招聘工作人员19名,下半年共招聘4名工作人员已进入政审阶段。
3、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努力扩大服务渠道。为加强供需对接的针对性,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搭建便捷的桥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服务功能,加强供需对接性,开展专场人才招聘会、综合人才招聘会和推荐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方式。今年以来,为**帮达实业有限公司等非公企业通过专场人才招聘会,成功招聘各类专业人才3人,为**千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锦辉地产等9家用人单位成功推荐人才28名,缓解我县就业压力。
(五)积极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预发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国家、省、州的工资政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预发审核审批工作,此次审核审批机关**年度年终一次性资金事业单位**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发放7597人,兑现资金8206266元。
4、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晋升工资及特殊岗位津贴的审核审批工作。一年来,共审核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工资582人,月增资51181元;按照知识分子补贴有关文件规定,批准169人享受(调整)知识分子补贴;重新确定工资4人;对3名处分期满收回安排工作的人员重新确定了工资;对1名处分人员重新确定了生活费;批准享受殡葬职工特殊行业津贴13人;办理享受特级教师津贴2人。
(六)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切实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1、认真落实安置政策。根据干部的专业和特长,充分征求用人单位和干部个人的意见,今年我县共完成2名干部的安置工作,做到了上级、干部及安置单位三满意。
2、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服务工作。我县现有自主择业干部5人,为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我们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的教育管理,积极为自主择业干部办理医疗保险,认真开展自主择业干部走访慰问活动。全面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身体状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严格执行解困政策,切实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今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共向符合条件的27名干部兑现解困资金174360元,另外对陈文忠、昂登明两名家庭比较困难的企业干部进行了个案补助,共补助资金3000元。
4、开展送温暖活动。我局对全县的企业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进行了“八·一”走访慰问,并召开了座谈会。同时我局深入到干部家中,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生活和工作情况,并给每个干部发放了200元的慰问金,带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七)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2、大胆探索,扎实推进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人员选配工作的社会监督,解决超编、超职数、混编、混岗和底数不清等问题。我局根据中央和省、州有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泸机编办**3号文件),明确了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政策依据、管理范围和对象、基本手段和方法、实施程序等,明确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各单位依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并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造册登记。对未经批准和不符合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人员,不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对混编混岗人员,依照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清理归位。全县8个乡镇机关和104个乡镇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3、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我县现登记的法人单位共328个,其中今年新登记单位16个,变更登记单位45个,年检290个。
二、其他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事工作
**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事工作力度,及时化解人事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对每一位来访者耐心解答释疑,切实解决问题;对每一封来信认真登记,调查取证,客观分析因果,做到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烦而推诿。认真处理上级部门转来的信件,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给上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全年共接待了来访咨询人员8批26人次,办理各类7件,办理来电21人次,按时完成每月15日的月报,努力维护我县人事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局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抓队伍必先抓党员,抓党员必先抓党建”的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大胆探索培训模式,不断创新培训方法;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人事工作有机结合,全面置于群众、基层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扎实推进“阳光人事、法治人事、效能人事”进程,收到了实效。
(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为了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持久、有效开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事编制工作,我局于**年3月25日召开动员大会,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建立机构,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展开。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又积极探索、创新“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活动收到较好实效,进一步推动了我县人事人才和编制工作的发展。
(四)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人才供需矛盾突出。普通高校毕业生回泸人数逐年增多,就业难度不断增大。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受岗位数限制,取得职称资格与享受岗位工资待遇矛盾突出。
(三)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情况复杂,形势严峻。
(四)办公经费紧缺,妨碍各项人事人才工作正常运行。
四、**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州要求做好县乡机构改革工作。
(二)认真做好**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省、州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三)拓展人事服务领域,探索人才租赁、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加强与非公企业联系,及时提供人才信息,组织召开大型人才供需见面洽谈会,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不断缓解就业压力。
(一)提升行政执行文化建设的认识
要提高公务员行政执行力,需要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现代政府特色的执行文化做支撑。政府执行力文化最初是作为一种理念而存在,只有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将其巩固、细化、最化,才能变成自觉行为。它对内具有思想凝聚力、行为约束力、工作激励力、热情激发力、人员团结力、行动导向力、成果拓展力、价值同化力、精神感召力、团队战斗力;对外具有文化辐射力、形象塑造力、价值引导力、成就展示力。而当这种文化与基层公务员的行政执行行为融合在一起,必然带来有形的或无形的、自身职能的和社会影响的良好效应,为打造现代政府注人新的活力。
(二)加大行政执行力文化的研究
当前,对基层行政执行力文化的研究十分薄弱。提高公务员行政执行力仍然需要外练内修,先进的理念决定先进的行动,先进的文化产生先进的动力。有效的行政执行力文化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张力是无限的,可以不断创造、重复使用,其产生的价值不可估量。但我们目前对此的研究和探讨相对较少,对已有的成果提炼也不多,因此应大力加强该方面课题的研究力度。
(三)发挥行政执行文化主体的示范作用
在建设执行文化的过程中,领导者的示范作用非常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者的行为将决定其他人的行为。领导者的执行力决定着一级组织或部门的执行力,改变领导者的行为方式是改变整个组织或部门行为方式的最有效的手段。领导者的执行方式、方法、习惯,很自然就成为执行文化的实际内容。因此,在建设政府行政执行文化的过程中,领导干部必须转变观念、以身作则,带头提升行政执行力,实践执行文化倡导的观念和行为,大力倡导忠诚、勤奋、坚韧、主动的精神,从深化公务员的目标感、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着手,讲原则、重结果,讲速度、重质量,形成职责清晰、目标明确、奖罚分明、政令畅通的工作机制,最终建立起一种注重实际、目标明确、简洁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执行文化。
二合理构建切实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完善基层公务员人事管理制度
一方面,着重解决健全基层公务员进出口机制畅通问题。进口就是思考和建立如何根据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以及急难险重任务的实践中选用公务员。也就是把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制度作为执行力体系和效能革命动力机制的着力点。出口就是公务员试用期制、岗位聘任制、交流轮岗制、竞争上岗制、责任追究制、公务员离岗培训制和辞退制等,保证畅通出口,形成行政既有动力又有压力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务员岗位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公务员行政行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年终目标考核和岗位目标考核的要求,细化每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行政执行基本要求,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做到以岗定责,责任到人。二是责任层级清晰化。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位的责任。制定明确的职位责任书,以明确执行主体责任。三是岗位责任具体化。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管理职能,将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尽可能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以及失职失责的代价。
(二)健全基层公务员绩效管理考评机制
(三)健全基层公务员行政监督监察机制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基层公务员的执行力、执行结果以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监督,把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与年终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结合起来,加大决策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建立服务对象评议监察制度。开展行政服务群众评议活动。在为服务对象办理每一件行政服务项目时,向服务对象发放格式征求意见表格,由承办人员协助服务对象按要求填写后投人“意见箱”,凡是未投评议表格或所投评议表格未填写的视为对服务有意见。同时,定期与不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公开评议。所有评议意见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行政效能投诉管理。
三综合提升系统全面的行政执行主体能力素质
四尽力完普科学合理的现代行政执行技术
确保环环相扣,互不交叉重叠,有责必有罚,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五科学配,足够长效的行政执行物质资源
据美国学者艾力森分析,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方案的有效执行。政府执行力是将行政目标转化为行动效果的关键。基层公务员执行力关乎各级政府行政目标的最终落实和有效实现,取决于各种主客观要素整合优化的程度和水平。我们应遵循其生成规律,进一步探索提升其水平的有效途径。要加强对满足基层公务员有效执行的物质资源需求的调查研究,提供科学合理的物质资源配置依据。要根据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在财力许可的条件下,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业务工作所需的物质装备水平,确保其支持有效执行。总之,要建立科学的物质资源的配置机制,注意有效利用已有资源,优化和整合各类资源,避免和杜绝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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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基层公务员在行政执行力方面存在行政不执行、行政应执行、行政乱执行等问题。为此,应从执行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执行主体、执行技术、执行物质资源等方面着手,探究基层公务员行政执行力建设的策略,以期提升墓层公务员的行政执行能力。
关键词:公务员财务监管津贴补贴
2005年国务院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按照“规范有序、宏观调控、统筹兼顾、严格监督”的原则,各地区和部门采取取消违规津贴补贴、归并津贴补贴项目、暂时保留改革性补贴、规范奖励性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等措施,通过经济、行政手段对不同地区、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公务员的收入进行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果。但在改革带来进步的同时,也使新问题凸显。一是政策依据缺陷,有可能带来新的收入不平衡。二是激励机制弱化。一些岗位职责重、工作压力大的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有可能受到打击,再加上奖励性收入政策欠缺,又无合理收入增长机制,有可能出现平均主义现象。
一、规范津贴补贴,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
我局不但十分注意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制度,而且有严格的监督,我局的工资外津贴补贴严格执行人事、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市局政治处审核后方可执行,防止了系统内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
我局能够把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提高到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兼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高度。防止为多发奖金、补贴,有的单位不惜违规“创收”,以至执法时理不直,气不壮,严重败坏海洋渔业局人的形象事件发生。
二、加强财务监管,缩小收入差距
清理各单位帐户资金,规范财务管理。统一公务员岗位补贴后,公务员一律“吃皇粮”,所有工资、补贴、奖金均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各单位不能再发任何钱物。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决不允许私设“小金库”。同时,建立和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构建公共财政的框架,促进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由于目前省内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南北差距较大,如果差距过大,不利于落后地区发展(如苏北严重缺乏人才,一些人才因工资福利差距纷纷跳槽南方),加之苏北经济基础较薄弱,各项工作任务更为艰巨,尤其公务员要付出更多艰辛,应逐步缩小南北差距。目前至少在同一地区相同工作性质,发放标准要一致。而现在同一地区,有些部门补贴津贴较高,有些部门却较低。这样势必造成同工不同酬,影响不同部门公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考核工作实绩,建立激励机制。实行统一公务员津补贴后,各市县都应建立了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考绩制度,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津贴补贴,并由组织和人事部门半年或年终进行检查监督。凡没有进行考勤考绩登记的部门和单位暂不发放津、补贴;对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的,分档次按比例扣发津、补贴。实行工作实绩考核与发放津、补贴挂钩后,进一步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感。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落实制度。要想实现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规范化管理,就一定要规划设定领导的监管制度,站在将责任深入调查落实的层面上来看,要从两个问题上进行着手,首先是负责审批的部门一定要将开展的工作彻底的落到实处;再来是管理层要对资金的发放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每一阶级的检查机构应该注重监管工作的开展,针对那些违反规定的资金发放要将责任落实到相对应的领导身上,导致负面影响过于严重的要将具体事项公布出来,并提出严重警告,确保分配体系的公正性和严谨性。
三、结束语
实行统一公务员津补贴制度,有利于规范党政机关福利待遇,促进按劳分配、以薪养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保证“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落实,促进源头治腐工作不断深入;有利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也有利于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和锻炼成长,促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如管理不严,不但会挤占正常业务经费,还会助长歪风,因此,加强财务监管、规范工资外津贴补贴是当前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乡镇副职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写作的关键要素
乡镇副职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既是对一年来工作情况的总结,也是对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自我检视。写好一份高质量的报告,不仅能反映领导的工作成效,还能体现出其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作风的具体情况。本文将详细分析乡镇副职领导述职述廉报告的写作要素,帮助提升报告质量,确保内容全面、条理清晰。
一、报告结构的基本要求
述职述廉报告应按照统一的结构进行撰写。首先,开头部分简要概述个人的工作岗位、主要职责及所在乡镇的工作背景。接着,正文分为工作成绩和廉政建设两个部分。在总结工作成绩时,要突出亮点,简明扼要地概括过去一年在各项工作中的成绩和进展。在廉政自查部分,重点阐述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执行和整改措施。
二、突出工作成效与亮点
在报告中,要通过具体数据和案例,突出自己的工作亮点和成绩。这部分可以包括在提升乡村经济、推动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果。这些内容需要简洁、清晰,并且能够突出工作中的创新性和实效性,帮助上级领导准确把握你的工作表现。
三、严格自我检视与反思
述廉部分是报告的关键环节之一,必须从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进行深刻自我检视。可以具体分析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足,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以及如何通过改进和学习进行自我提升。通过反思不足,明确下一步的改进方向和措施。
四、确保报告内容客观真实
报告要真实反映个人工作情况,避免夸大成绩或掩盖不足。上级领导在阅读报告时需要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评价和安排。做到客观真实,是述职述廉报告的基本原则之一。
五、总结与展望
在报告的最后部分,要进行总结归纳,并对未来的工作进行展望。通过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同时,展望未来工作时,要提出清晰的目标和改进措施,展示出自己不断进步的态度和决心。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精心撰写,乡镇副职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不仅能够全面展示工作成果,还能体现出个人的廉洁自律和工作能力,确保报告内容充实、条理清晰、易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