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发展活力,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原为宁波市儿童乐园(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位于兴宁路321号,创建于1995年5月,是宁波市妇联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是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阵地。单位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以服务少年儿童为宗旨,充分发挥校外教育“活动育人”的独特风格,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和家庭教育研究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上课或主题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年龄原则上在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特别优秀者或一级以上职称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岗位职责
1
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文员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1、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做好家庭教育文案等;
2、兼办公室文字材料工作;
3、参与其他公益活动、教学管理工作。
2
英语教师
1、担任英语类课程教学工作;
2、参与其他公益活动、教学管理工作。
3
创美劳技教师
1、担任创意美工教学工作;
2、具备较强的动手制作能力,日常负责单位场地、活动的布展;
4
早教教师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1、开展早教工作(具备育婴师、幼师资格证者和有经验者优先);
5
书法教师
1、担任书法教学工作;
6
音乐教师
1、担任音乐类课程教学工作(声乐专业优先);
五、招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填写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上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2.报名方式
3.报名日期
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二)资格审查及报送纸质材料
2.报送材料
(1)《报名表》(在表格上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个人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3.报送方式
2021年4月中旬,具体详见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网站公告。
(三)上课或主题测试、面试
2.成绩
总成绩为说课(或主题测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在说课或主题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总成绩相同,按说课或主题测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政策,依据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的有关规定落实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
附件: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