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制定的《河南省总工会2023年重点实施的“五大行动”和突出办好的“十件实事”专案》有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健康权益,真正把党和政府、工会组织关心关爱劳动模范、一线技术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劳动群体的实际举措落到实处,激发广大劳动者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开展关爱职工健康体检服务活动,现将方案下发你们。
一、目标任务
二、体检对象
关爱职工健康体检活动依托河南省职工医院(医院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1号)医疗服务平台具体组织实施。健康体检服务对象主要为全市困难企业职工、一线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区县(市)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劳模等群体。各区县(市)工会、产业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按市总工会分配名额严格审核把关体检资格,除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外,原则上不得将60岁以上退休人员和机关公务员作为免费健康体检申报对象。上年度因疫情原因报名后未参与体检的,本年度可优先报名参检。
完成时限:2023年4月—12月。
②各单位将《2023年健康体检服务对象申报表》(附件2)和《2023年健康体检服务对象审定表》(附件3)、《2023年健康体检服务对象审定汇总表》(附件4)信息填写清楚后,将电子文档报送市总资产部;
④采取集中组织和职工个人前往相结合的方式,自行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部分参加体检的特困企业职工,可由所在地的区县(市)工会给与企业工会一定的交通补贴。省总资产部将根据各单位参与体检的实际职工人数和体检录入信息,直接与河南省职工医院结算体检费用。
2023年12月20日前,各区县(市)工会、直属基层工会、产业工会将本年度报送体检人员各类表格信息汇总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市总资产部,以备审计核查。
四、有关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职工健康体检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加强活动中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要严把报送人员审核关,核准人员信息,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
四是要做好安全警示教育,确保每名职工在健康体检行程中的交通安全和其他人身财产安全。
有关资费说明:按照河南省职工医院《院内健康体检套餐》(附件5)内容实施体检,具体费用由河南省总工会统一拨发,各单位参照套餐内容选择具体体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