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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后相公缺因为体弱而房事不顺。

我向婆婆求了一剂“地龙散。”

掺进鸡汤里想哄丈夫喝下,但却被他发小喝下,半夜学猫叫来敲我房门……

我年芳25,已是桃李年华,但我的相公却只有17岁。

他少不更事,大字不识一个,从小身材瘦弱且体弱多病。

洞房那天他更是二一添作五,只摇晃了两下,就累的气喘吁吁,然后就闷头大睡。

快的我甚至没有反应过来。

彻底让春宵一刻值千金这句话成为了纸上空谈。

到了我这个年纪,这自然是让我无法满足。

本来心里上就体会不...

本来心里上就体会不到这年轻相公的关怀,现在连生理上的享受都消失了。

特别是在初尝人事之后。

这让我年轻的肉体时不时就会燥热难耐。

心情更是像那九月的天,无法踹测。

相公也知道自己的无能,就开始减少了行房的频率,甚至提出了分房的打算。

尽管我极力反对,但他还是无动于衷。

这真的是让我独守空房,只能照着洞房那天婆婆塞给我的“洞房画本”,自己解决。

意外被相公撞见后,还大骂我是淫妇,不守女德。

我心里委屈的想要不是因为你不行,我何苦会流落到这副田地。

我尝试照着画本上,试图引起相公的兴趣,可是他就像蜡造的枪头,一点不顶用。

随着日子变长,我逐渐无发忍受,我决定必须解决这种处境。

我试着和婆婆谈了这件事。

毕竟我一个妇道,也没有其他人可以诉说。

当她听到我的哭诉,一开始婆婆的脸色,黑的像三月的冬天。

但是,当我说这是关乎她们王家传宗接待的大事之后。

她还是从药铺买了两剂“地龙散”。

还抚摸着我的手细细叮嘱道:

“这药剂里头有蛇信子,药效可大。”

“你记住,可别多放,容易伤了梓玉的身子。”

“知道了,婆婆。”

我急不可耐的答应道。

然后欢天喜地的回到了房间。

我相公叫王梓玉,是王家三代单传的独子。

我在八岁的时候,就被王家收养,当了他童养媳。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个不足月旬的婴儿。

而且他自幼体弱多病。

我从小就跟在他身边服侍,可以说的上是青梅竹马,所以我对他不说是爱意昭昭,但也是心存期许。

自我16岁起,就盼着他能快点长大和我结为夫妻。

好不容易熬到了这天,但他却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和我共赴巫山云雨。

我并不抱怨,因为王家对我有生养之恩,和相公17年的相处也让我对他有了感情。

从一开始,我能完好的长大,就是因为王家从人贩子手里买来了我,要不然我的下场只能是青楼那种烟花之地或者是成为乱葬岗的一捧黄土罢了。

只是,身体上的需求还是让我时不时盯着院里壮硕的仆从偷偷流口水。

但也只能望梅止渴。

现在有了解决办法,心里自然是无比高兴。

但是,相公年龄本就小,身体还如此虚弱,实在是怕他虚不受补。

特别是婆婆说过:“这也算猛药了。”

我小心的把药包拆开,看着里面褐黄色的粉末,俯下头一闻,一股刺鼻的味道直冲天灵盖,直接放入茶水中,肯定是会被发现。

“该怎么让相公吃下去呢?”

按照他的自尊心,肯定是不愿意吃的。

思虑之后。

我直接让下人去挑一只老母鸡过来,然后自己到厨房亲自熬起鸡汤,打算让鸡汤的味道盖过药味。

为了不让别人知道。

我还亲自主厨,忙里忙外了一天。

现在就等梓玉,晚上回家,就可以试验药效了。

想到此处,我脸上像火烧云一样。

心里更是喜滋滋的暗骂自己可真是一个小浪蹄子。

我让下人看好火候,穿上新买的赤色鸳鸯肚兜,换上一件水墨绿的裙子,精心打扮了一番。

怀着激动的心情期待着晚上的到来。

2

卯时的时候,相公在王也的搀扶下,昏昏迷迷的进了庭院。

相公一进来就借着酒劲大喊。

“静洁,准备两碗解酒汤。”

王也是管家的儿子,22岁,从小就是相公的伴读书童,长的高大英俊,生了一副好皮囊,从小我们三个人一起长大。

但因为男女大防,自从12岁后我们两个就交流不多了。

听说他之前是在帮他父亲管理王家的商铺。

但自从相公开始接管生意开始,就陪在相公左右辅佐了。

相公此时整个人几乎都挂在了他高大的身上,被他扶着带进了房间。

我连忙上前搀扶过相公,将他先放在了椅子上,然后叫下人送上两碗解酒汤。

然后客套的和王也见过礼。

但是我总感觉他的笑容轻佻,眼睛中也藏着什么,可能只是错觉,我告诉自己不要乱想。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支走王也。

很快,两人喝完了解酒汤。

我这时笑着提议道:

“我厨房炖了鸡汤,你们两个正好喝一碗暖暖身子。”

说着不等两人反驳,直接去厨房盛了两碗鸡汤,然后在偷偷给相公的那碗里加入小半勺“地龙散。”

等鸡汤端上桌。

我满怀期待的看着梓玉。

梓玉喝的太醉,即使喝了解酒汤,现在也是胡言乱语,到是王也清醒的很。

王也和相公很快就把碗鸡汤喝掉,接下来就是送客,然后享受二人世界。

但是梓玉喝完之后一点反应也无,胡言几句这后就呼呼大睡起来。

我脸色一变心道不好,当时上鸡汤的时候是他们两个人自己拿的,大抵是拿错了。

此时我看向王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男子气息好像更浓烈了。

“夫人,怎么了吗?”

他嘴上说着疑问的话,,但是他的眼神开始变得侵略性十足。

我故作镇定,不着痕迹的远离了他几步。

“天色已晚,少爷又醉去了,你还是赶紧离开吧,少惹人闲话。”

我直接下了逐客令。

“夫人多虑了,咱们三人从小一起长大,我怎么可能对夫人不敬,你难道忘了小时候吗?”

嘴上说着话的同时,他健壮的身体也一点点向我靠近。

像山一样,压的我喘不过去。

我感觉身上,脸上,下面无一处不热了起来。

“快,快些离去,要不然我喊人了!”

我慌乱的呵斥着他,又怕引来仆人,只能低声。

配上我娇小的身驱,显的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夫人说的什么话,我还能对夫人做什么吗?”

说完他迟疑了一会,然后整理了一下衣衫走出房间。

一会过去,感觉他真的是走了,我轻拍自己的胸口,同时心里松了一口气。

但转头看着桌子上趴着的相公,我有些气不打一处来。

心里还有浓浓的失落感冲上来。

我把丈夫扶上床,心里暗骂他是个废物。

在他的屁股上狠狠的踹了一脚。

无奈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看来今天只能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我立马脱了衣服,躺在了床上,双手开始动作,嘴里也发出细微的轻吟。

很快,在我快到达顶点的时候,门外突然传出了猫叫,同时,还有划门的声音响起。

被打断的的我嘴里咒骂着:

“你这死猫,要不是看你长的可爱,早就把你扔了。”

同时,嘴中呼喊着让它离去。

可是猫叫个不停,还不停划着门,我怕吵醒家人。

无奈,我只能披上一件单衣,想着赶紧把猫赶走,然后在回来继续。

我缓缓的打开门。

外面哪里是猫,分别是人!

王也!

他此时倚着门边,看着我因衣服单薄而暴露出来的赤色鸳鸯肚兜,似笑非笑,还勾起嘴角冲我喵了一声。

我连忙要把门关上,却怎么都拉不回。

定睛一看,王也正把着门边。

“你要干什么?”

我紧张的问,同时身子向后缩。

“我只是不小心听见了夫人的声音,所以特来看看。”

鬼才相信,他分明是之前根本就没有离开,刚才一直在听我的墙角。

我心里羞愤交加。

他说完,开始慢慢靠近,猛的抱住了我,将我压在了门边。

“别,别这样,王也…”

“你别…”

我低声乞求。

他却变本加厉,甚至连手都伸进衣服开始摸索而上。

顺着他手抚摸过的身体,像是被火点燃。

加上刚才被打断,此时更是欲火难消。

王也紧紧的贴在我的脸上,嘴上说着话,手上的动作还不停下。

“夫人,你早想的不行了吧,我刚才在外面可是听得一清二楚。”

“少爷他根本就不行,让我这个书童替他效劳吧!”

他的话语带着魔力,我全身都开始发痒。

“不可以,我不能不守妇道啊!”

“没事的,就一次,少爷已经醉了,现在夜深人静的,没人会知道。”

“我半夜就走。”

他贴的更紧,手也经伸进了肚兜,大力的揉捏。

“关,关门…”

我用尽力气的喊道:

他急不可耐的把门一关。

3

他把我压在床上,我用仅存的理智控制身体,不住的向着床里缩去。

“快停手,你在这样,我就喊人了!”

他此时停下动作,摆正了我的头。

含情脉脉的对我说:

“静洁,其实,在我们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但是你却只盯着那个废物少爷。”

“我发誓,就这一次,就把今天晚当作一场糊涂的梦。”

他的表情很真挚,再加上我对这件事也有责任。

心里也涌出一阵愧疚。

身体上的需求同时也在冲击我的大脑。

我手臂一松,默许了!

他立刻缠了上来。

我嘴巴此时很干,声音嘶哑,低声催促:

“轻点,小点声,别被他们发现了。”

秦驳淮对我极好,基本上只听我的话。

而我爸从外头接回来的真千金不巧看上了他。

[你这个冒牌货,离秦哥哥远点。]

我漫不经心的看了看手上的美甲还没来得及发作。

她爸听到后就狠狠打了她一巴掌:

[快和你姐道歉,秦驳淮不是你能招惹的。]

1

我是被老温从孤儿院领养的。

几年前,我爸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认亲夜上,老温抱着她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的不成样子。

我也泪流满面地站在旁边。

其实我是装的,主要是有媒体在,我得装出一...

其实我是装的,主要是有媒体在,我得装出一副家庭和睦,兄友弟恭的样子。

老温家庭关系有点复杂,老温家的那些亲戚看着老温找到了亲生女儿,脸上虽然挂着笑,但内心五味杂陈。

也对啊,平时收养了我且不说,但我终归只是一个外家人。

但这次可不一样了,温若寒是实实在在老温的宝贝女儿呢,什么家产钱财的可不都留给她了吗。

[我宝贝闺女今天终于找回来了,以后温若寒就是我的宝贝千金。]

父女俩寒暄结束才看到站在一边假意陪笑的我。

于是他把温若寒拉到我面前,扯着一脸笑容和我俩说。

[你们姐妹俩以后就当亲姐妹,若雨是姐姐,若寒要以后多多和姐姐学习。]

温若寒还才不配合这种假惺惺的场面呢,一下子把脸撇过去。

[我不,抢我身份的贼我还和他笑脸相迎吗?]

我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但转瞬即逝。

老温也显的有点尴尬,只是嗫嚅道。

[若雨也是温家的孩子,不要这样对你姐姐。]

他的话虽然这样说,但是脸上却没有一点表情。

我还是应该有点自知之明的,毕竟在老温看来,温若寒才是她的女儿,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制衡秦驳淮的工具人。

毕竟,秦驳淮爱我至深非我不可,除了我的话,他几乎谁都的话都不会听。

老温也对秦驳淮和我的感情深信不疑,所以把我留下来,他认为一定大有裨益。

但是老温肯定怎么都没想到,她的宝贝女儿会主动去招惹秦驳淮。

温若寒刚回家就给我摆开了大小姐的架子,等我刚一进家门,家里的地上早就扔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

家里的仆从手忙脚乱地收拾,见我回来带着哭腔就和我告状。

[大小姐啊!你快管管二小姐吧!]

我抬头往上看,温若寒把二楼我所有的东西都给我扔了下来。

哐当一声,我的笔记本电脑被从楼上摔下来,一分两半。

我依旧面子上保持淡定。

[她这是发什么疯?]

宋姨哭丧张脸过来和我说:[我也不知道,二小姐一回来就要清理您的东西,您看看东西都被扔下来了。]

我大致知道了原委,于是摆了摆手让仆人们都下去。

我这个妹妹太淘气了,还得我亲自来收拾。

于是我踩着高跟鞋就上了二楼,我的房间外更是满堆了一地我的东西。

还没等我进房间呢,一个笔记本就向我砸过来。

[她是哪里来的贱女人,和我抢爸爸]

[我就是要家里这些人看一看,我才是真千金,她温若雨算什么,就是个冒牌货。]

我眯着眼看她,她没有形象似的站在桌子上,把我的东西扔了一地。

我走进去拾起了地上的布娃娃拍了拍又重新放回了桌子上。

[宋姨您上来一下,帮我清点一下毁坏的物品,然后让这个温若寒小姐帮我一样再买一份回来……]

我的声音自信有力,宋姨上来后开始埋头清点物品。

我就在旁边站着等,宋姨的速度也快,没两分钟就把数字报给了我。

我微笑着继续看着温若寒。

[嗯,也不是很多,那么就拜托温小姐赔一下吧。]

温若寒气的脸部扭曲,张牙舞爪的想过来揪我的头发,但我哪里给她这个机会?

她也见我不是随便就能被欺负的,于是立刻换上了下一副面孔。

脸色发白,眼泪一滴一滴的往下掉。

[还要我赔,这二十多年别说我爸的钱你随便花,连我爸的房子你也随便住,你现在要和我爸的亲生女儿要钱了。]

她把亲生女儿四个字咬的特别重,好像在刻意提醒我的身份。

哟,这温若寒小姐还会唱戏呢,这脸变得真的是飞快。

于是我也立刻换上了一副假笑。

[那钱就不用赔了,我给妹妹报个班吧!]

我给了宋姨个眼神,她立刻会意的出门去。

[我以前上学的时候认识一个教川剧变脸的老师,要不要介绍给妹妹你呀?]

温若寒还听到这话,气得瞪圆了眼睛。

[你这个贱人,你还内涵我!]

我往前走了几步,笑着凑近她。

[姐姐可没有内涵你哦,姐姐是真心希望你学点东西,毕竟变脸这个天分并不是谁都有的。]

说完这话,我立刻换回了原先那副严肃的表情。

[我是你姐姐,妹妹在家撒泼打滚我还管不了了吗?不然你告诉爸爸吧,看看他究竟怎么说?]

首战完美告捷。

关于那个川剧变脸课,老温知道了也只是笑一笑,一边笑着一边劝说温若寒去上上课,发扬中国传统文化。

温家的酒会颇多,毕竟温家在生意场上也是排得上名号的存在。

既然温若寒被认领回来了,那温家的酒会她定然不可避免的要参与。

宴会刚开始不久温若寒的身边就围满了一圈看热闹的人。

[这就是老温家的千金啊!也挺漂亮的哈。]

[不知道这老温家的千金是不是能说会道,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呢。]

我听出这些人只是礼貌寒暄,但温若寒好像听不出,听到这些看似是夸奖的话,得意的把头抬的老高。

这种场合谁愿意管她,于是我自顾自的端了一杯香槟酒站在角落。

这又不是我的主场,今天的主要讨论对象是温若寒才对。

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秦驳淮!

他穿过人群向我走来,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西装。

秦驳淮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他的脸帅到人神共愤,总会吸引不少的目光。

秦驳淮和路过的人打了打招呼,但径直就要往我这边走。

我的余光注意到温若寒,她的眼睛都亮了,直勾勾的盯着秦驳淮。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温若寒大概率是喜欢上秦驳淮这张帅气具有欺骗性的脸了吧?

秦驳淮向我走过来,对我伸出了手。

[优雅的女士,我能请你跳支舞吗?]

我怔怔的站在那一脸不解,秦驳淮来了干什么?他不是一向不喜欢这种场合吗?

温若寒本来就看我不爽,看见这样一个帅哥邀请我跳舞自然要过来插一脚。

[帅哥,我来陪你跳。]

我被声音吸引过去,她那双眸子亮亮的,直勾勾的盯着秦驳淮,满脸写的感兴趣。

秦驳淮冷冷的看着她,一脸不悦。

[你没有看到我在请这位女士跳舞吗?]

我轻微拉了拉秦驳淮的袖子,示意他不要马上发作。

但这种场面我不准备管,只想不动声色地看好戏。

温若寒会被秦驳淮吸引很正常,毕竟秦驳淮确实长的帅气,温若寒这一种没有内涵的人必定会爱上这副好看的皮囊。

她居然主动邀请秦驳淮跳舞,她会跳舞吗?

为了把好戏看下去,我附上秦驳淮的耳朵和秦驳淮说了一些话。

秦驳淮自然不拒绝,毕竟他从来不拒绝我的任何请求。

本来秦驳淮看见温若寒的时候脸上满脸不悦,但在我的一番耳语过后,秦驳淮终于扯起一抹营业的笑容。

温若寒理了理身上的晚礼服。

[哥哥愿意和我跳舞吗?我是温家小姐。]

呵,果然到哪里都不忘提起你那个身份?

老温被这里的情况吸引过来,他大概也想看戏,但是拨开人群,却看到了自己的女儿在哪里丢人现眼。

秦驳淮本来是不愿意跟她有所瓜葛的,但是我另有打算,于是秦驳淮朝着温若寒伸出了手。

[好,那我们跳恰恰怎么样……]

我举着杯子差点笑出了声,我还不了解温若寒那点尿性,她哪里会跳什么舞啊?

秦驳淮牵起温若寒的手就开始跟着音乐律动,温若寒显的有点局促,错了好几个拍子。

周围看的都是名流贵族,老温的面子明显有点挂不住。

于是主动叫停,连忙把女儿拉到身后。

[不跳了,不跳了,秦公子也忙……]

温若寒那个傻子哪里知道他爹的良苦用心,不管不顾的又拉住秦驳淮的袖子。

[哥哥都答应和我跳舞了,我要和哥哥跳舞。]

真丢人啊,老温只能尴尬的陪笑。

[小女不懂事,让诸位看笑话。]

老温又看到躲在角落的我,示意我把秦驳淮带走。

我耸了耸肩,好戏已经看完了。

于是我又招呼秦驳淮赶紧走。

4

酒会里多少有点热,我走出来吹风。

秦驳淮把西装搭在我的肩上,双手拉着我的手腕。

我认真的打量着秦驳淮,他长的是真好看,是那种看一眼都忘不掉的好看。

正出神着,手腕被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

[若雨,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会配合你。]

[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把我推向别的女人?]

我哭笑不得,他的语气怎么还有点委屈?

我撒娇的用头蹭他的胸口。

[这酒会真无聊,我不想在这待了。]

他闷闷的哼了一声,把我揽进怀里。

[那我带你走。]

秦驳淮开着车给我打开了车门,手还扶在车框上。

他永远都是这样细心。

坐上车以后我才来得及问。

[我们去哪?]

秦驳淮发动了引擎,他的眼睛亮亮的。

[我带你去我的秘密基地。]

“是我不够有魅力吗?”我捧着奶狗弟弟的脸,不依不饶的问他。

“不是的,姐姐。”沐晨闭上眼睛,喉结滚动了一下,“姐姐,别这样。我已经成年了…很危险……”

喝的烂醉的我一时冲动,低头就吻了上去,不就是顶头上司的儿子吗?有啥不敢吃的!

然而第二天醒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打脸……真是造孽啊!

“难道我不够有魅力吗?”

由于醉酒而发热的依琳双手捞起脑后的长发,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随即偏过头,直勾勾地盯着身边的男孩。

男孩一下子愣住,被她突如其来的提问的正经提问给问傻了。

他知道她一直都有一个暗恋多年的男神。平时清醒克制的她喝的不省人事多半是和感情有关。

依琳的问题让他明白,她又在...

依琳的问题让他明白,她又在男神那边吃瘪了。

依琳见他不说话,有点气恼,直接翻身,跨坐在他的大腿上。

男孩一下子僵直了身体,任由她火热的皮肤贴着自己。

本就是炎热的三亚,这下更燥热地说不出话。

看着眼前脸颊发红,眼神迷离的她,白色衬衣敞开了两颗扣子,露出里面一点点诱惑的蕾丝花边。

他舔了舔嘴唇,咽了一口唾沫,别开了视线。

她勾起他的下巴,逼他与自己对视。

“是我不够有魅力吗?”她又不依不饶地问他。

“不是的,姐姐。”他闭上眼睛,努力克制自己的欲望,继续说:“姐姐,别这样。我已经成年了……我很……”

谁曾想酒壮怂人胆!她竟然大胆地吻上他的嘴唇!

他那句“我很有危险”直接就被打断了。

她柔软的发丝扫过他的脸颊,撩的他心里痒痒的。

他凭借最后的理智,按住她的肩膀,隔出一点距离,确认道:“姐姐,我是谁?”

她浅笑,勾住他的脖子,波光粼粼的眸子凝视着他。

她痴痴地回答:“我没醉。你是沐晨。我知道的,我一直都知道。”

他的表情放松下来,一只手托着她的腰,一只手护住她的脑袋,深入地回应的她刚刚的那意味不明的吻。

夜风勾起野火,情欲的火焰燃烧了整个夜晚。

第二天大清早,依琳揉了揉惺忪睡眼,打了个呵欠,睁开眼睛,突然发现房间不对。

扭过头,看到光着身子的沐晨,更是如同晴天霹雳。

这下糟了,不仅房间不对,连人都不对了!

怎么就和老板的儿子搞在一起了?

哦豁,现在连工作都保不住了。

老天爷不仅让她情场失意,还要让她事业遭受打击……

累了,毁灭吧!

她咬着嘴唇努力回想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情是这样的:

依琳原本开开心心享受着三亚团建度假。

忽然翻到于凯成晒朋友圈:大哥勇敢飞,小弟永相随。配图是一个女孩子捧着蛋糕对着镜头颔首微笑的照片。

真是他妈的见了鬼了!依琳翻了个白眼,熄掉了手机屏幕。

她从高中就开始喜欢于凯成,送早餐,写情书,无微不至的关心,做他最好的朋友。

他倒好,不拒绝不主动不负责,一拖就是八年,没有正面回应过依琳的爱意。

真的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一整个无语!

晚上部门聚餐的时候,依琳才慢吞吞从房间里出来,一到桌上就开始不管不顾地开始灌酒。

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她心情不好,其他同事都没有去打扰她。

都是成年人,谁又愿意自找没趣呢。

“姐姐,你怎么不回我消息?”突然有人扼住她的手腕。

捏着酒杯的手停在半空中,依琳抬眉看了看来人,端起和蔼的笑容,说:“原来是沐晨啊。什么时候来的,蒋总也来三亚了?”

“嗯。”沐晨点了点头,夺下她手中的酒杯,没好气地放回桌上。

他气呼呼地坐在依琳的身旁的位置上,一句话没说。

姐姐,我来三亚,和你一起玩好不好?

姐姐,你在哪儿?

姐姐,你怎么不回消息?

依琳乖乖的扫码,加好友,备注:蒋沐晨

“高考结束了?现在手机自由了?”依琳还是维持着一只手托脸的状态,偏着头浅笑着打趣他。

“我都大一了!一点儿都不关心我!”沐晨撇嘴,一脸不悦。

依琳无奈地笑了笑,抬手又揉了揉沐晨的头发:现在的小孩子,还真的不好哄啊!

沐晨头发很多很茂密,手感跟撸狗狗一样,特别爽,特别让人上瘾。

突然胃里一股子翻江倒海,依琳吃痛地捂住肚子,五官难受地皱成一团。

“姐姐,难受吗?”沐晨关切地问,随即扶起依琳,说:“我送你回房间。”

走到电梯才想起来他压根不知道她住几号房,沐晨摸了摸裤兜有一张房卡,是刚刚入住的时候,母亲递给他的。

他没多想,就送到自己的房间去了。想着到时候再开一间就是了。

他扶着她回到房间躺下,她又自顾自起身要去倒水。

沐晨只好先把她安顿到沙发上,转身去倒水。

端着水回来,竟看到依琳红了眼圈,默默在流泪。

他一个正经理科小男生只会做数学大题,哪见过这种场面。

沐晨只好坐到她身边一边递纸巾一边柔声安慰,不敢走。

怎么就能因为于凯成的渣男行径,而在沐晨身上寻找安慰呢!不要命了!?

蒋总要是知道我把她儿子给睡了,还不扒了我的皮……

再说了,沐晨那么小,人家才高考完,才成年啊。

结论:我真是个禽兽。哦,不,我禽兽不如!

本来就头痛欲裂的依琳,痛心疾首地给了自己一巴掌。

自己扇自己也不是不行,只怪声音太响亮,直接把沐晨给弄醒了。

他睁开眼睛,疑惑的问:“姐姐,怎么了,什么声音?”

“……”打脸的声音,行了吧。

“还早,再睡会儿吧。”他的手环抱住她的腰,闭上眼睛,往她怀里蹭了蹭。

别啊,别搞我啊!我还想工作,我还想活着!

依琳一动不动,试探性的问道:“呃……我还有点事儿,我能不能先走?”

沐晨张开眼睛,瞪着她,没有说话。

这破孩子,又生气了!

依琳看着他,赔着笑脸,咽了咽口水,郑重地说:“我会负责的,你放心。”

“好。”沐晨回答得干脆,便缩回了手。

依琳从被窝里出来,赶快把衬衣和半裙穿好,对着镜子,整理一下仪容仪表。

透过镜子,她看见沐晨一只手撑着自己的脑袋侧卧在床上,目不转睛地望着自己。

她叹了一口气,自动屏蔽了那道炙热的目光,假装没事人一样拉开房门。

“姐姐。”突然被沐晨叫住。

依琳一下子捏紧了拳头,生怕沐晨要作妖。

她转过身,面带微笑,等待审判。

“记得回我的消息。”沐晨半坐起来,抱着枕头,委屈巴巴地说。

“知道了,知道了。”依琳松了一口气,直接保证道:“以后绝对秒回。”

沐晨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那你再睡会儿,您辛苦了,我先走了哈。”

依琳轻手轻脚拉开门,闪了出去,又小心翼翼地关上,生怕扰乱周围的静谧。

只听见屋内沐晨噗嗤一笑。

依琳歪头,疑惑:这家伙笑什么?我刚刚的话有问题?

她准备先去二楼的自助餐厅炫一波早餐再说。

毕竟昨晚都没怎么吃饭,光喝酒了。现在有点饿了。

刚走出几步路,她就反应过来自己哪里说错话了

依琳害羞地捂住脸,加紧步伐,快速逃离“案发现场”。

晚上是公司年会,直接包下了5楼的整个宴会厅。

看到同事私聊群,看她们都拿出了压箱底的贵重货了,从下午就开始精心准备了。

锦衣华服,隆重至极。

依琳也不甘落后。

因为要拍照,依琳穿一条经典的露背小黑裙,将她窈窕的身材勾勒得凹凸有致。

本来买这条裙子想的是以后和于凯成约会的时候穿。

她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觉得真是可笑: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个什么?

打开手机,她又翻到于凯成那条朋友圈点了个赞。

她果然还是在耿耿于怀。

她真的很讨厌自己的舔狗行为,但是就是不受控制。

“真没意思!算了!”说完,她把于凯成的联系方式统统删除,一个没留。

不犯贱了!再也不犯贱了!

简单的走了个过场,和同事合影留念。她就款款落座,不再走动,只盼着早点上菜。

突然感叹声四起,周围人的人都窸窸窣窣讲起话来。

朝着他们的目光望去,原来是蒋总优雅地挽着沐晨正在走进宴会厅。

白色西装搭配斑马纹衬衣,身姿挺拔,笑容腼腆,周身散发着富家贵公子的矜贵与帅气。

昨天喝醉了没看清,沐晨这小子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帅了,比之前见他的时候瘦了,轮廓更成熟更凌厉了……突然感觉自己赚了

看得出来他并不从容,但是更可爱更帅啊!

当年那个穿着校服站在病房门口默默擦眼泪的小男孩都长大成人了。

第一次见沐晨,是在四年前。

那时候依琳还只是个实习生,只配做一些打印复印,整理文档,端茶送水的简单工作。

蒋总不像其他老板,从来都是轻声细语的,待人温柔又客气,能自己做的事从来不麻烦其他人。

那次蒋总因为长期饮食不规律,又疲劳过度,身体撑不住了,必须进医院做手术。

所以就拜托依琳,帮忙周五下午去接一下她的儿子。

而且别告诉她儿子,她生病了。

本来就没啥要紧事儿的依琳满口答应。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同事突然交给一个很紧急的任务。

等她赶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只剩沐晨一个人双手拎着书包,可怜巴巴的站在那儿,不停的东张西望。穿着校服,个头不高,瘦瘦的。

“蒋沐晨。”依琳喊了一声,见他有反应,便走过去解释道:“我是你妈妈的下属,我来接你。”

“我妈呢?”沐晨满脸不爽,看来是等得都有情绪了。

“我妈呢?”沐晨甩开她的手,像根铁柱子立在原地,开始发脾气。

“你妈妈现在在医院做手术,不是故意不来接你。所以你乖乖听话,赶快回家,行不行?”依琳没有耐心,见他也是十几岁了,应该懂事了吧。

“带我去医院,现在,立刻,马上!”沐晨大惊失色,他的声音分贝突然高了起来,急切又带着一丝颤抖。

依琳被吓住,立刻打车,前往医院。

怪说不得,蒋总叮嘱她不要告诉他:妈妈生病这件事。

在车上,看得出来沐晨乱掉了阵脚

他脸色沉着,咬着嘴唇,腿不安地一直在抖,不停催促着司机开快一点。

进了医院,碰上蒋总正在手术中。

他笔直的站在手术室门口,咬着嘴唇,没有说话,红了眼眶。

依琳拿出纸巾递给他,他没接。

她抬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说:“没事的。医生说是小手术。”

他抬起眼睛,看着依琳一脸认真的样子,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沐晨不走,人微言轻的依琳也不敢走,毕竟她还没有完成任务。

她买了水和炒饭,沐晨一口都没吃。

这母子还真是一模一样,都不爱吃饭。

手术一直到做到半夜才结束,见妈妈被推了出来,沐晨一路跟随。

等到送到病房,他就抬了小板凳,牵着妈妈的手,一直坐着。

依琳特意找到医生,询问了注意事项和恢复周期,一笔一划写在笔记本上。

刚毕业的人总是一丝不苟地做些没有意义的事儿。

估摸着早晨起来,蒋总会饿。

她又去买了热气腾腾的白粥,给沐晨和自己买的是皮蛋瘦肉粥和肉包子。

回到病房的时候,蒋总已经醒了,精气神还不错。

依琳端起白粥,舀了一勺吹了吹,送到蒋总嘴边。

喂了一会儿,沐晨也没动桌上的早饭,一直盯着她,似乎要把她看穿一样。

“你来喂,行了吧。”她把碗递给他。

她自己趁热先把早饭吃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反正周末没啥事,依琳就呆在医院,和沐晨一起照顾蒋总。

依琳成就感满满:他个半大孩子,哪儿会照顾人呐!还得是我!

还得是我这个善解人意的大姐姐会照顾人呐!

天天在办公室伏小做低的,现在有个弟弟可以使唤,这体验感不就来了!

5

“蒋总儿子这么大了?”

“好高,好帅!”

“天哪,真的是绝了。儿子帅气,妈妈漂亮……”

……

“哎,不知道又要便宜哪个姑娘了。”身边的实习生妹妹小吴昂着头感叹。

依琳收回目光,心想:占便宜的姑娘就在你身边。

她不仅占了便宜,她甚至不想负责……

她低头玩手机,不发出一点儿声音,努力降低存在感。

依琳一抬头就看见沐晨拉着蒋总径直往依琳这桌来了。

她抱住脑袋,心想:这小伙子怎么一点分寸没有。发生昨晚那么尴尬的事儿还不知道避嫌……

想着应该就寒暄一下,她笑着站起来迎接蒋总。

谁知沐晨直接来到她身边,拉开椅子,一屁股坐了下来。

蒋总伏在依琳耳畔,小声说:“帮我看着他,别让他乱跑。”

“好的。”即使心里波涛汹涌,面儿上依琳依旧不动声色。

看来,蒋总还不知道……值得庆幸。

蒋总说完,款款返回主桌,和股东和合伙人坐到一起,谈笑风声。

留下依琳对着沐晨,大眼瞪小眼。

“兄弟,你脖子上有个草莓印诶!”小吴打破了寂静,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依琳瞪小吴:现在小朋友说话都不看场合的吗?!

她这才注意到他衬衣领口的脖子上一块很红很大的暧昧印记。

不会是昨晚我弄上的吧……我这么猛吗?

“额,应该是昨天蚊子叮的吧。”依琳见沐晨红了耳根也没憋出一句话,只好帮忙打哈哈。

沐晨挠了挠脖子,盯着依琳的嘴唇接茬道:“对,是蚊子。”

他的目光从嘴唇扫视到她的胸部,说:“是一只,很——大——的蚊子”

大?哪里大……注意场合啊弟弟……

“……”依琳羞红了脸,无话可说,不想接话了。

其他人也开始在沐晨这位小帅哥身上找话题,在座的各位女同事显得尤为兴奋。

问东问西,简直比相亲还要热闹。

“小帅哥,有女朋友了吗?”有人问到。

沐晨在餐桌下偷偷牵着了依琳的手,很坚定地回答:“有了!”

依琳感觉到了触感,直接僵住了,偏头瞪着他。

她的脑子里还在想:有女朋友还牵我的手,渣男!

后来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女朋友可能是自己……

他还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压根不看她一眼。

这……这倒显得我格局小了?

依琳将手抽了回来,双手交握放在桌面上,脸上依旧波澜不惊。

沐晨居然越发过分,直接将手放在她的大腿上。

别搞我啊!别搞我啊,大哥!这……这……要是被人发现还得了!

她腾的一下站起来,借口要去上厕所便逃出了宴会厅。

6

依琳在酒店后花园找了个小秋千坐着。

感觉自己真的罪不可赦,带坏了沐晨

以前的沐晨是个多好的孩子啊……

沐晨就是长得乖巧帅气那种惹人喜欢的类型,稚嫩中带着一丝拽。无论去哪儿都能受到青睐。

听蒋总说,沐晨从幼儿园就被女孩子追求,小学时候还被要求定娃娃亲,初中就是校草,什么大型活动需要人气就会把他搬出来用。

从小到大收到的情书就没停过。

不过他很懂事,从来都界限分明,也没有和女生举止亲密过。

只是保持着同学朋友该有的礼貌和疏离。属于那种很有情商的帅气学霸。

用现在的话说:恪守男德。

他们班的女生对他评价:既温柔又无情。

无论是学习,还是人际交往,从来没有让蒋总操一丁点儿的心。

怪说不得,蒋总每次提起她儿子总是眼底带笑。

劝人生孩子系列又增加了。

沐晨整夜牵着妈妈的手的模样,成为依琳对儿子的终极幻想。

沐晨和妈妈的关系特别好

依琳真的特别羡慕,也特别喜欢这个内心细腻又很柔软的小朋友。

(绝对不是看他长得帅,才特别喜欢的)

那天,依琳为了写毕业论文,所以跑到市图书馆查资料,遇上了刚下公交车的沐晨。

“沐晨。”依琳叫住他,跑过去揉了揉他的头发,说:“来看书啊。”

“没,来躲清静。我们班女生太吵了。”

“……”依琳赶紧闭嘴,避免成为他口中“很吵的女生”

他们一起找了个角落坐下。依琳放下电脑包就去找文献去了。

回来的时候看见沐晨认真得在写物理试卷。

她轻手轻脚,尽量不发出一点儿声音,打开文档开始码字。

看一会儿文献,翻一会儿知网,双手撑着脑袋想措辞。

【是谁发明查重率这个东西,我今晚就要去暗杀他!】她掏出手机,给于凯成发去自认为有趣的消息。

她把手机扣在桌面上,又打了几个字,又患得患失地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没有回复。

每次都是这样。

依琳回他的消息无论何时何地都是秒回,于凯成对她永远是轮回。

她叹了一口气,又放了回去。又过了两分钟,她又拿起手机看。

“在等男朋友消息?”沐晨突然开口,问道。

“哪有!你个小孩子家家的,别乱说。”依琳压低声音,小声回答。

“那手机我暂存。”沐晨把桌面的手机收到他的书包里。

他解释到:“你动来动去,吵到我眼睛了。”

“……”这个理由是依琳没有想到的。学霸的脑回路。

“我作业做完,我再给你。”沐晨拉上拉链,拿起笔自顾自做起来。

依琳耸了耸肩膀,表示无所谓。

不知道是图书馆太安静,还是手机被收了静心了,那天,她的状态特别好,洋洋洒洒写了10000字,完全进入忘我的心流状态。

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她还反应过来。

旁边的沐晨早就写完了所有作业,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睡着的沐晨没有平时那么清冷的感觉,而是软萌软萌的可爱模样,完全就是个惹人爱的丸子。

她想要拍一张,发给蒋总看看。

沐晨把书包放在靠墙的最里面,依琳只要绕过沐晨去够拉链。

动作一大,身子失衡,眼看整个人压在了沐晨身上之时,依琳直接抵住了墙,勉强支撑住了。

还好有墙,不然两个人都倒了。

沐晨听动静本能想要抬头,结果对上的是依琳的近在咫尺的胸部。

“快出来,我快不行了。”依琳咬着牙,喘着气说出这句话。

说完,依琳刷的一下就红了:这话听着这么不对劲儿啊……

沐晨眼疾手快,不仅站起了身子,而且还托住了她的腰。

“你倒吧,没事。”

然后依琳就挂在了沐晨身上。

经历尴尬社死,她和他一路上都没说话。

依琳看到沐晨从脖子到脸,到耳朵都红透了。“你是不是感冒了?”

“没啊。”

“那好吧。”

沐晨从书包里掏出手机还给她,挥挥手准备说再见。

“我请你吃饭吧。”依琳突然想起来蒋总最近去北京出差了。他回家没饭吃。“就当我谢谢你扶我一把。”

沐晨乖巧的点了点头。

虽说沐晨家里有钱,但依琳也不是小气的人。

“我只是想当一个经常请吃饭的漂亮姐姐罢了”她笑着说。

没想到一语成谶。

他们真的成为了经常出来吃饭的关系。

为了早日完成毕业论文,依琳常常约着沐晨到图书馆写作业。

一见他的人,第一件事就是掏出手机,让他保管。

沐晨的学习习惯很好,不说话,没有小动作,在他身边分分钟进入沉浸式学习状态。

作为长辈,依琳自然更加要管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保持安静和专注。

托了他的福,依琳的毕业论文是全班最早顺利提交的。

毕竟高中生的作业时长还是很可怕的。

7

这小家伙生怕依琳看不到,生怕她又有借口不回消息。

依琳刚准备回复。

那头又发过来一条【姐姐,我来找你,好不好?】

真的受不了帅气弟弟喊姐姐,还这么温柔的语气询问。顶不住啊,顶不住!

【后花园,你过来吧】

发完这条消息的依琳,苦恼地拍了拍脑袋,准备和沐晨好好解释一下那件事。

说是酒后失德,是说一场失误,还是说只是简单一夜情……

她抬头看着暗色的天空,陷入沉思。

不一会儿,沐晨就捧着一盘天鹅酥和一些水果站在依琳的面前。

“喏,给你。你最喜欢的天鹅酥。”沐晨语气有些讨好。

依琳接过来,捏起一个天鹅酥送进嘴巴里咀嚼。

沐晨很自然地坐在秋千的另一边,沉默半晌,犹豫的问道:“姐姐,生气了?”

依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明明做错事的是她,反倒是弟弟先来哄她了。

“网上说姐姐们都喜欢野一点的男孩子,所以……对不起,吓到你了。”

“……”依琳苦笑。孩子啊……网上的话不能全信呐……

“明明是姐姐说了要负责的。”沐晨嘴巴一撇,作势要哭出来的样子:“可,提上裤子就不认人了,呜呜呜。”

浴室的门被打开,元湛探出湿漉漉的脑袋,腹肌在雾气中若隐若现,“阿瑶,进来一下”

林下|文

(1)

我穿书了。

这倒不难猜,毕竟我现在整条小腿都泡在观赏湖里,清澈的湖面倒映出我的七宝蝴蝶簪、红宝石项圈和缕金百蝶穿花水袖长裙,视线穿过湖面还能看见我脚腕上叮叮当当的金铃铛。

哇哦,巴适得很。

我一看见那个一看就不便宜的金铃铛脚链就知道我是谁了,我是昨天晚上看的那本重生小说的恶毒女二姜瑶。

身为女主角姜琬同父异母的伪善妹妹,不但抢了她上辈子和太子的姻缘,还间接把她和渣男凑成一对,最后饱受折磨的女主角在我封后大典的前一天含恨而终,重生归来。

现在最大的问题来了,这本记录了我命运的书,我没...

现在最大的问题来了,这本记录了我命运的书,我没看完。

我如果早知道那个干啥都不如跳舞的人会是我,无论如何也不会给那些大声叫好的留言点赞。

这就叫,网上重拳出击,现实怂得一批。

苟苟且且想活命的我开始思考现在挽回是不是还来得及。

一旁的小径上突然跑来一个小丫鬟,面色急切地和我说:“小姐,大小姐醒了!”

我思路清晰:“是不是咳出一口脏水随即悠悠转醒,眼睛清澈明亮完全看不出曾经懵懂无知的模样,甚至还隐隐透露出几分狡黠与隐忍?”

丫鬟略一思索,惊喜道:“诶,好像是诶!”

我面无表情,挥了挥手让她离开。

好了,来不及了。

按照原剧情,我现在应该急急忙忙跑去静姝阁,和女主角演上一场姐妹情深的大场面,流下几滴鳄鱼的眼泪,然后再在她晦暗不明的目光下强掩内心的恐慌,心道:大姐姐和以前好像不太一样了呢。

因为她之前落水就是我推下去的。

我注视着自己白皙纤长且细嫩的双手,内心复杂。

我觉得姜瑶就应该出生在现代社会,身为身娇肉贵的统治阶级居然还亲自动手推别人下水,实乃劳动楷模、国民表率。

不由得发出了“封建帝制吃人”的呐喊。

“姜二小姐在这里做什么?”我的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属于男子的温润声音。许是注意到我此时很可能还有一截小腿光裸着的姿态,他停下脚步,端的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

只可惜媚眼抛给瞎子看。

我目光呆滞,随口说出我此时的真实想法:“在想从这儿跳下去会不会死。”

我最后在水里晃动了几下小腿,搅动起层层波纹,把湖面的平静彻底打破。然后站起来,长裙及地,乍一起身就把腿脚遮了个完全。

我转过身与他对视。

来人身着浅色外衫,阳光下依稀可见流云暗纹,玉冠束发,眉目舒朗,唇边自带三分笑意,放到现代的选秀节目里,光靠脸估计也能搏个出道位。他显然把我的话当作小孩子的玩笑话,只是无奈地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并不知道他是谁,只通过他对我的称呼约莫猜出他大概是府上的客人,估计身份不低,居然还能认识姜瑶这个丞相府如珠似宝的嫡小姐。

我开始用我容量并不算大的脑袋紧急搜索小说中的主要男性角色。

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个青衣男子,一直微弯着腰,看起来身份略低,如今正抬起头斥我:“胡说八道些什么,怎么还不向太子殿下行礼?”

原来是男主角啊。

我学着看过的古装电视剧,装模作样地行了个礼,猜测等到姜琬让我跳舞的时候,这个狗男人也许还是这样一脸温润的笑容,内心一阵恶寒。

青衣男子满脸歉意道:“阿瑶自幼顽劣,又受父母宠溺,还请殿下不要怪罪她失礼。”

我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姜琬是已逝的丞相夫人所生,我娘是续弦,眼前这个男子看起来就是丞相府的庶长子姜琛,现在也养在我娘名下,成了相府名义上的嫡子,果真是一举一动都让人挑不出差错。

姜琬前世死的时候,他已经官至三品,可惜与姜瑶是命运共同体,最终也逃不掉被复仇女王清算的命运。

“琛兄说笑了,”太子笑得随和,“我与姜二小姐相识已久,自然识她秉性天真,况且你我多年旧友,也不该为这些虚礼所拘。”

他们二人还在说着场面话,我却早已魂飞天外:这是女主角重生的第一天,也就是说,再过一个月,她就要踏着她高贵的红色缎子鞋,昂首挺胸地走进相府书房,用生母留下的遗物据理力争自己才是应该与太子结亲的那个。

我仿佛听见了自己生命的倒计时。

太子今日拜访相府,正赶上落水昏迷的姜大小姐醒来,出于礼数,本来是要去静姝阁院外探望一下姜琬的,刚巧路过赏心湖看到本应该早早就去了静姝阁的我,这才停下来多了一段和我之间的对话。

我索性跟着他二人一同往静姝阁处去。

太子偏过头来看我,忽而笑道:“早听说丞相和夫人爱女如命,因着姜二小姐喜赤脚行走,特意在相府各处修建了玉质小径,冬暖夏凉,专供一人行走。”

他略一低头,看向我足下位置,“今日才有幸得见。”

脚腕上的金铃铛在走动间轻声作响,我装作淑女状微笑不语,内心却不由得叹了口气。

什么幸运不幸运的,你活在书里不知道,我的骚终将变成刺向我的刀。

我忽而怔了怔神,清脆悦耳的铃铛声也随之一滞:他这举动细究起来是有些轻浮的,与他人设不符,让我感到有些奇怪。

幸而静姝阁已经到了,没人注意到我方才的静止画面。

“小姐!”只见姜琬急匆匆地从屋内跑出来,全然不顾身后丫鬟的制止。她刚刚醒来,面色苍白,一身素娟,眉宇间犹带病气,发髻都歪歪扭扭,一看就是急着赶出来。

她站在门口,不说话,也不行礼,只是呆呆地望着太子,眼波流转间似有千言万语。

我不着痕迹地往旁边让了让,腾出地方留给男女主角一眼万年的初遇buff。

姜琛还是一副老学究的样子,用和刚才训斥我一样的语气皱着眉头斥姜琬:“怎么穿成这样就跑出来?你身子还未好全,理应……”

随后,她转头看向我,意有所指地恨恨道:“府上真正的的腌臜事可多,也未见兄长插手。”

她以前性情一向和顺,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没有主见,根本说不出这种忤逆的话,现在竟把姜琛堵得哑口无言。我讪笑着说了些“问大姐姐好”之类的话,暗自为姜琛掬了一把辛酸泪。

站在你面前的不是姜琬,而是钮祜禄姜琬!

太子好像也有些愕然,但还是很快恢复镇定,温和地说:“姜大小姐无恙便好,时辰已晚,我就不多叨扰了。”

见他转身要走,姜琬突然凄厉地叫了一声:“元湛!”

他疑惑地回头,却看见姜琬泪盈于睫,哆嗦着嘴唇,最终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哽咽着摇头,“没事,你走吧。”

完了完了,他肯定觉得姜琬是一朵柔弱却坚强的小白花儿,成功引起了他的兴趣。

姜琛要留在静姝阁内尽兄长的义务教育姜琬,于是便打发我去送元湛出府。如今民风开化,男女同行倒也不算大事,只是姜琬那副好像要吃了我的样子让我咽了咽唾沫。

或许是因为我如今成了姜瑶,身处其中总能发现之前不带脑子看小说的角度看不到的东西。我寻思上辈子你俩也没有感情戏啊,不是,就因为他不但独宠姜瑶最后还登基称帝,你这辈子就爱上他还非他不嫁了?

相府和皇家早有婚约,前世姜瑶为了这门亲事,多番设计姜琬不成,于是百般撮合姜琬和渣男,终于诱得姜琬自愿放弃婚约嫁给渣男,自己则成功入主东宫,荣宠一生。

姜琬只是在偶尔低三下四地拜访姜瑶时见到了元湛对姜瑶的万般宠爱,对比起自己那个不求上进还屡屡纳妾的纨绔夫婿,想到这荣华恩宠本都该属于自己,又怨又恨,这才在被渣男及其宠妾害死后决心若有来生定要嫁给元湛。

我这才惊觉她的所谓爱情竟然如此功利。

一朝穿书,我原本津津有味看的爽文都显得三观不正了。

我偏头看向元湛,甚至觉得他的人设也很奇怪:明明是精于权谋、多年来屹立不倒最后还成功登基的太子,就算表面上多么温润如玉好相处,本质上也应该是笑面虎,前世独宠工于心计的姜瑶连个侧妃也没有就已经很奇怪了,这世的姜琬同样心机颇深,而他居然那么轻易地接受了姜琬落水后如同变了个人的事实,甚至还认为她一面疯狂追夫示爱、一面还可残害渣男渣女这些今生看来与她毫无瓜葛的人的极度双标行为可爱?简直奇奇怪怪没有脑袋!

元湛注意到我在观察他,微笑着问我:“怎么了?”

我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试探着问他:“奇变偶不变?”

元湛:???

他明显一头雾水,哑然失笑,“我不知姜二小姐这是何意。”

我摇摇头说没事,内心十分失望。

看来幸运的穿书者只有我一个。

元湛忽然开口:“姜二小姐今天看起来很不一样。”

我登时心神一震,强装镇定地笑道:“是吗?大概是换了身新衣服的缘故?”

他停下脚步,从上到下地扫视我,眼神不加掩饰到让我感觉自己没穿衣服,看得我浑身发冷。

又来了,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

他的嘴角勾起漂亮的弧度,方才的压迫感瞬间消失不见,像是我的一场幻梦。

“可能是吧。”他笑,“我以前倒没发觉,姜二小姐竟然如此衬红色。”

我尴尬地应了声,胆战心惊地把他送到外院,然后飞速告辞回去,如释重负。

门外等候的小厮见此情景,嗤笑道:“又是她来送,心思都写在脸上了!”

元湛看着那抹红色的倩影逐渐变小,直至消失不见,这才转过身来,嘴角似有笑意。

小厮见此情景,大着胆子询问道:“殿下莫不是已经有了主意?”

元湛径自登上马车,动作行云流水,也不言语。小厮乖觉地闭嘴驾马,忽然听到车厢内传出一声轻笑。

“姜相家的两位千金,今日一个赛一个的有意思。”

(2)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思考剧情思考得抓心挠肝。

姜琬已经重生了,剧情已经开始,元湛又显得那么不对劲。

这些都不是最要紧的,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在不知道如何回到现实世界之前,我还不想死。

是不是可以改变剧情呢?我灵机一动。

于是我清了清嗓子,唤姜瑶平时最器重的大丫鬟(毕竟女配的丫鬟只有这一个配有名字):“倚云。”

她恭敬地走上前来,“小姐。”

我吩咐她:“你把大小姐院儿里的霜儿调到咱们这里。”

每个女主角身边都要有一个对她不离不弃的忠仆,霜儿就是姜琬身边最忠心耿耿的丫鬟,身为姜琬最信任的人,在后期剧情中起到了巨大作用,如果没有她,姜琬的剧情至少要被砍掉一半儿。

于是我就看见倚云意气风发地下去了,灰头土脸地回来了。

“小姐,她不肯!”倚云发丝凌乱,衣领倾斜,明显是刚经历了一场恶战,“小姐要她是抬举她,她倒好,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怎么欺负了她!气得我上去强拉她,她力气倒不小!大小姐也跟着帮腔,说那丫头要是走了,她也不活了,还骂我们奴大欺主……”

我小心翼翼地问:“我们就没有她的卖身契之类的东西吗?”

倚云喋喋不休的嘴巴终于闭上,恍然道:“对哦!”然后又意气风发地去找夫人要霜儿的卖身契了。

现在轮到我灰头土脸地瘫着了。

我真傻,真的。

我单知道姜瑶身为恶毒女二肯定不会有什么金手指,可我不知道她居然连最基本的手指都没有!姜琬的队友聪明伶俐一心为主哐哐收割人头,我的队友意气风发灰头土脸上赶着送人头。

我握紧拳头放在太阳穴旁又用手在胸前比了个十字架后双手合十。

伟大的马克思、上帝、佛祖,请保佑我!

事实证明这三个不能一块儿拜。

我不得不面对倚云和一众丫鬟找了一个时辰都没找到霜儿的卖身契的结果,抱着那个装有所有丫鬟卖身契的盒子,心灰意冷。

没想到身为被女主折磨了一百章以后才死的女二,我居然连改变剧情的机会都没有。

但很快我又重振旗鼓,不,不能放弃,鹿小葵,加油加油加油!

我壮了壮胆子,用万恶的大地主的口气对倚云说:“我不管,你给她随便安上一个罪名,让她滚出府!”

第二天,皇上大赦天下了,霜儿又滚回来了。

我不由得在心里默默叫出了一种植物的名字。

我单知道姜琬身为作者亲闺女肯定会有金手指,我不知道她金手指居然能这么大。

想到皇上和我同为男女主角的工具人的命运,我的内心居然油然而生一种微妙的平衡。

这种心态大概类似于发现皇帝真的在用金锄头锄地。

皇帝还有命,但现在我连命都快要没有了。

如果我早知道我会落得这步田地,我一定脚踏实地提升自我不看小说。曾经有一份美好的社畜生活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它后才追悔莫及……

“小姐,太子殿下来了。”倚云掀开帘子走进来告诉我。

我正忙着伤春悲秋,忍不住抱怨道:“他怎么这么闲?不理朝政天天串门?而且他来了跟我有什么关系?以后这种事情不要告诉我,省的我心烦!”

倚云愣了一下,迟疑道:“可是,是您之前说让奴婢们多留意太子殿下的行踪的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元湛在现在的我这里是个炸药包,在以前的姜瑶那里却是个金龟婿。我正想着要用什么理由闭门不出以免遭姜琬怒火,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姜琬身为女主有主角光环,那么元湛身为男主是不是也有光环呢?

我“噔噔噔”抱着盒子跑出去找元湛。

他正和姜琛在花园处闲谈,我躲在旁边的灌木丛里蹲到脚麻,终于等到姜琛被人支开。

“殿下!”我抱着盒子跌跌撞撞地跑出去,两眼放光地看着他,“您能帮我找一下霜儿的卖身契吗?”

他面带疑惑,不过还是笑道:“举手之劳。”他打开盒子,指着面前的第一个,似有不解,“不就是这个吗?”

我:!!!

我看看盒子,又看看他,眼中光芒更盛:乖乖,这可是个能修改剧情的主儿!什么卖身契不卖身契的,都是封建糟粕,管它做什么?人设崩了又能怎么样?大腿这么粗,以后男主角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他忽然将手掠过我头顶,摊开的手掌上赫然是一片叶子。

“草丛中多蚊虫,阿瑶以后还是少去为妙。”

我完全没注意到他称呼的变化,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不去了不去了,以后再也不用去了!”

我仔细端详着他的脸,仿佛看到了社会主义接班人的美好明天。

但现在新的问题来了。

我要如何才能讨好看起来什么都有的太子?

此时,工具人皇帝明显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杀气。

之后的几天,我简直和原著里的姜琬一样,疯狂示好,极尽舔狗之能事。

元湛:“今年科举巴拉巴拉……”

我在旁边给他扇扇子,“对对对!”

元湛:“相府的糖糕巴拉巴拉……”

我立刻吩咐小厨房先做他一百盘。

元湛:“阿瑶近日怎么如此热情?”

我正色道:“殿下英明神武实乃我辈典范阿瑶实在敬佩。”

嗐。

不都是为了这该死的生活。

我想得很清楚,姜琬已经恨我入骨,就算我强行拉郎配她都要怀疑我是不是别有用心,无论如何都是死路一条。元湛虽然偶尔有些奇怪,但好歹能留我一条狗命。

只要把元湛当作我现在的老板,我就能怀着社畜的心态一直卑微下去。

长乐宫内。

皇后靠在榻上,神情疲惫地看向面前拱手行礼的儿子,语气无奈。

“你可想好了?”

元湛微微俯身,“是。”

皇后叹了口气,略带讽意:“你既已定了主意,我又有什么可说的?”

元湛熟练地拜谢告退。

皇后还是没忍住,问他:“为什么定了姜二?”

元湛声音平静:“姜二小姐有求于我,难生异心。”

皇后不屑地嗤笑一声:“少来!我看她平时也处处有求于你,怎么现在才定?”

元湛看了眼她抚摸着的毛茸茸的小奶猫,没头没脑道:“母后不是应该最清楚了吗?”

“养猫当然要养一只让自己舒服的,”他抬头看向皇后,“毕竟还要养三年呢。”

见她哑然,他恭敬地拱手告退,只留下皇后一个人僵了撸猫的手,看着儿子离开的背影发呆。

她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像是自问:“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3)

我本来以为今天又是迎接新老板的美好一天。

没想到居然是迎接赐婚圣旨的一天?

我接过圣旨,还是难以消化内心的惊愕。

我把你当老板,你居然把我当老婆?

不是,我这几天舔得这么到位吗?

除了同样满脸震惊一看就是为绝美红色缎子鞋无法出场而忧伤的姜琬,整个丞相府都沉浸在祥和的氛围里。

我猜姜琬和我一样,都有一种拿错剧本+怀疑人生的感觉。

我:我配吗?

姜琬:就是,她配吗?

太子大婚需要的各项物品早就是准备好的,没过一个月我就顺利入主东宫。

元湛在众人的起哄声中挑开我的盖头时,笑着对我说:“我早便说过阿瑶最衬红色。”

我一阵恍惚,这才想起我刚来的那天傍晚他也说过这话。

又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

婚后我的咸鱼生活倒没什么变化。太子府比起相府,各方面条件自不用说,而且人丁稀少,元湛表面上又温柔体贴,他不在我称大王简直想干啥干啥。

同时,借着太子妃这个身份的便利,我还搜罗到不少记录各种奇人异事的书籍,盼望能从中找到回到现实世界的方法。

我不知道的是,书房内,侍从将我最近看过的所有书都摆在元湛面前。

元湛随手翻开几本,看见里面的内容,皱了皱眉。

他对姜瑶,不,应该说是对刚开始的姜瑶,是没有多大感觉的。姜家两位小姐,姜大愚蠢透顶,姜二自作聪明,娶哪个都是一样的,区别只在哪个更符合他的计划。

但是后来的姜瑶就发生了很明显的转变。她开始像是有意回避,甚至让他以为她察觉到了什么,后来又对他曲意逢迎。谄媚的人他身边多见,无所谓权钱名利,包括以前的姜瑶也是如此。

可现在的姜瑶又不一样。

她好像只是为了他这个人。

好像有什么事情是只有他能办到的。

所以尽管他注意到了姜琬也发生了些许变化,但仍然最终选择了姜瑶,在他看来,她更容易被掌控。

元湛攥紧拳头,手中如同握有流沙,有一种不受掌控的流逝感。

好像有什么东西改变了。

姜瑶看的那些书,总让他有种莫名的不安。

他本以为自己养了一只粘人的奶猫,但现在这只奶猫却伺机要弃他而去。

这怎么能行呢?他唇角勾起一抹妖冶的笑。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只合他心意的猫,这猫儿明明之前也是一副很喜欢他的样子。

那是他的东西啊。

他的东西,怎么能有抛弃他的道理?

元湛回到房间的时候,脸色阴沉得可怕。

我正一面吃糖糕一面看书,惬意极了,被他突然抚上我脚腕的冰凉手指吓了一跳。

“你怎么走路也没个声音?”我抚了抚胸口,下意识地责怪他。

他将手细细摩挲过我踝骨上的脚链,偶尔拨弄两下铃铛,清脆的响声回荡在静谧的房间,让人毛骨悚然。

我条件反射般地想抽回脚,脚腕却突然被他握住,挣脱不开。

“阿瑶这里若是个脚铐便好了。”他语气平淡,艳色的薄唇吐出的却是让我胆寒的话。

他那修长的手指在我的脚腕间比量,“从这里,到这里。”

他抬头看向我,眼睛亮得像个孩子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这样阿瑶就不会天天想着要逃走了。”

我咽了咽唾沫。

“元湛,”我一出声就感觉喉咙干得厉害,剩下的话尽数被我吞进肚里。

你该不会他母亲的是个病娇吧???

我一下就明白那种奇异的感觉是什么了。

男主角的人设从来就没崩过,无论是前世的姜瑶还是今生的姜琬,能嫁给他的原因都不是因为她们自己,而是因为这个男人他!根!本!不!在!乎!娶!谁!

“你先冷静一下,听我说。”我尽可能平复心绪,想着要怎么组织语言才能让他听进去。

但很显然他连这句都没听进去。我眼睁睁看着他把刚亲过我脚背的唇覆上来,浑身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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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人间清醒大女主X分手七年后爱上她的迟钝男主

*be预警,男主追妻火葬场骨灰扬

我是宋锦城身边待的最久的一个女人,他是我的金主,我是他的金丝雀,是他真爱的替身。

《金丝雀的女二剧本》

我在宋锦城眼里,大概就是毛遂自荐的情人。

那时我已经拍过几部小火的剧,在里面饰演或恶毒、或刁蛮任性的女二、女三、女四,年底公司的对赌协议没过,被他以低价收购,

年末的尾牙上,他大发慈悲地过来露了露脸,那是我的机会。

我的经纪人一定想不到我这样大的胆子,其实她给我物色了其他的金主。没有人敢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他权势极盛,传闻中不好招惹,并不是个仁慈且脾气好的人。

可我实在不想余生辗转在一个...

可我实在不想余生辗转在一个又一个肥头大耳的金主间糟蹋自己,那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气为自己谋划。

在他一个人去花园露台醒神的时候,我跟了过去,当我鼓足勇气红着脸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目光沉沉地一言不发望着我,我在这目光下浑身发抖,可我还是强忍着羞耻介绍自己,我说:「宋先生您好,我叫秦时。」

他很高,眼神睥睨下来,不动声色地将我从头扫视到脚,最后捏着我的下颚将我脸抬起来,我颤抖着眼睫回视他,我知道自己很美,眼波流转楚楚动人时最美,果然他眯了眯眼,然后朝围拢过来的保镖挥了挥手。

后来在他身边久了,才发现他并不是个会沉溺女色的人,自荐的人那样多,这些年下来,也只我一个以这种方式来到他身边,我在他身边第三年的时候,他身边口风一向很紧的助理感慨地说了一句:「秦小姐,您很幸运。」

按照偶像剧剧情发展,我应当就是他的天命之选,即使不是女主,应该也是和女主有几分相似到让他愿意心软的戏份重的女配。

可我真的只是个炮灰。

后来很久很久之后,我大着胆子问他:「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他当时心情不错,所以眯着眼睛望着我,最后回:「你该庆幸自己运气好。」

我的运气是挺好的,那时候年轻,所以无知者无畏,如果再来一次的话,在现在这个年龄问我还敢不敢这样搭讪宋锦城,那我的回答应该是不敢。

我和宋锦城第一次「约会」,他带我去了斗兽场。

除了电视上,那是我第一次涉足那样的地方,宋锦城带我站在最高层的包房,向下俯瞰过去,下面黑压压的人群在激烈地喧嚣张扬吼叫,角斗场中央是一个人和一头老虎,几乎是单方面的虐杀,我忍不住几欲作呕,可是我不敢。

我偏头去看宋锦城的表情,他凝目注视着斗兽场,表情几乎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但眉心微跳,后来当我对他的每一个微表情熟稔之后我才知道,这代表他在兴奋。

杀戮总是能让人兴奋起来,那天很不凑巧,当然也并不知道这是不是角斗场故意的,兽场中的那只老虎跳出来扑向前一秒还在旁边嘶吼兴奋的人群,所有人惊慌失措地四下逃窜,最后那只老虎是在我们两米前的位置被击晕的。

温热的血溅在宋锦城的手背上,他微微眯了眯眼。

角斗场的老板亲自过来赔罪的时候他正蹙眉望着手上的那滴血,我想我一生的智慧都体现在那一刻了,我乖巧地俯身过去,温顺地替他舔净了手上的血。

他抬手顺着我的头发摸到后颈,摸着那块软肉捏了捏,像是在撸一只猫。

所以后来宋锦城说我运气好,我不由暗暗揣测当时如果没有这一遭的话,我大概会被他丢到斗兽场中央去和老虎狮子搏斗也不一定。

他是个有点琢磨不透的人。

有时候他歇在我这里,早上迷糊中醒过来时,经常能看见他在露台上抽烟。

天色将明,浓墨幽蓝的天空在亮与暗的界限混沌,他穿着丝质的银灰睡衣,侧身坐在阳台上抽烟,指尖一抹淡红闪烁,明明灭灭。

他抽的不多,更多的时候是放在指尖垂眼看着,漆黑的头发凌乱地搭在额角,俊挺的侧脸英俊无比,眼睫低垂,仿佛是忧伤。

他是天之骄子,商业帝国大得不可想象,有钱有权,万物只要他想就唾手可得。

我不知道是谁能让他露出这副表情,也不知道是什么事能让他烦心忧伤。

当时他的家人在医院看护,我装作路人路过一次他的病房,他躺在病床上,床边围着一对年轻的男女,正拿着手机给他看什么东西,他手里拿着一个削好的苹果,目光温和,一边侧身看着手机,脸上突然就绽放出一抹开心的笑容。

他平时很少笑,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见到过的笑容寥寥无几。

事实上他就是很严肃,他的目光沉沉地望过来的时候,你就是会心惊胆战,不敢与之对视。

所以那一刻,我真的特别特别好奇,他看到的是什么?可以让他笑起来。

我是在宋锦城身边待的最久的一个女人,我想这应当源于两点。

第一点是我确实很漂亮,在美人横出的娱乐圈,我也在“娱乐圈的颜值天花板”提名中长期占得一位。

第二点是我确实很听话乖巧,要知道,但凡女人,尤其是宋锦城身边的女人,因为受到的巴结太多,所以总是会忍不住恃宠而骄,宋锦城宠你时愿意敷衍两分,不耐烦了那你这辈子应当都不会再见到他一面了。

我从来不跟他的下属有过多的接触,偶尔有人想拜托他什么事求到我这里,我亦是微笑颔首不语拒绝。

最夸张的一次,是有人拿着半臂高的整块翡翠过来,通体通透,成色极好,往大厅的中央一放,几乎温润盈盈有光,为首的人笑得很客气,说:“秦小姐,不必麻烦你什么,只求你帮我和宋先生见上一面。”

说不心动是假的,内心仿佛天人交战,可我面上依旧笑得淡定,毕竟擅长演戏,我连余光都没往那尊翡翠上瞧,端的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后来那人临走时还赞叹地夸了我两句,说:“不愧是宋先生身边的人,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我竟然拿这些小东西来求你办事,真是唐突了。”

苍天可见,若这块玉生而有灵,听见自己被称呼为“小东西”可能会呕血不止,其实他不知道我的心也在滴血。

后来这人找了其他途径见到了宋锦城,他知道了这件事,当天晚上那尊翡翠就被送到了他送我的沿江的那套高层公寓中,他笑着看我:“这样一块翡翠,真是难为你不心动。”说完就又是笑,“就这胆子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敢到我面前毛遂自荐的。”

有时陪他出去应酬,他看着下面的人巴结我的样子,也会似笑非笑地调侃我:“你们可别吓着她,我的这个小女朋友胆子比老鼠还要小……”

哦,对,他称呼我为他的“小女朋友”,在他这些年的女伴中,我大概是唯一一个有此殊荣的人,我在他身边的第五年,据说地下赌场还专门立了个赌局,赌我会不会飞上枝头变凤凰,最后转正。

赌局的赔率高达1:350,这赌局一直持续了两年,在我在宋锦城身边第七年的时候,我去押了注——赌不会,想想分手后还能额外赚一笔零用钱我就很开心。

我想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能留在宋锦城身边这么久的原因,是因为我不爱他。

当然,是他以为我不爱他。

不爱宋锦城比爱上他要难上千百倍,如果你是我,就知道以他的人格魅力,很难有人会对他不动心。

在宋锦城身边久了,我当然也曾异想天开幻想过,我跟在他身边的第二年,那年我有个真人冒险综艺,有一期是沙漠探险,傻逼剧组将四个人放在茫茫戈壁中,给了一点生存物资,然后让我们生存两天一夜。

可是剧组防护措施没做好,夜里一场沙尘暴席卷而来,我们和剧组失联了,我硬生生地熬了一天一夜,当我以为我要死在荒无人烟的沙漠的时候,宋锦城遣人开着直升机在荒漠中找到了我。

当然他本人没有来,但那并不耽误他在我眼中的形象变成天神下凡,你看动心多简单,只要一个点,在一瞬间,就能将你日日夜夜建立的心理防线击溃。

当人人都在说“宋先生对你好像是认真的”“宋先生从来没有对其他人像你这样”“宋先生大概是迷上你了,不过也难怪,你长得这样美,我要是男人,也会忍不住动心的”等等诸如此类的话时,你也会在心底产生奢望:他对我,到底是不是有几分真心?

可能是宋锦城实在是拥有花心的资本,导致大家可能以为他身边有很多女人,但其实他在女色上并不怎么热衷,大概是嫌麻烦,同时固定的女伴不会超过两个,而且能入他眼的又乖巧摸透他心思的又不恃宠而骄的又不对他起歪心思设计他的,这些年下来也只有我一个。

那个女人是和我同期的一个小花,出道即巅峰,拍了一部校园剧,清纯单纯的形象深入人心,火遍全国,当然她也是真的很单纯。

宋锦城对身边的人一向大方,大方到或许是让这位小花产生了某种错觉,所以和宋锦城在一起的头一个月她就来找我,以正房女朋友的姿态警告我:“我告诉你,锦城现在和我在一起,你最好识相点。”

我当时真的懵了,以为宋锦城也被这位清纯小花征服收心了,当时刚萌芽的一点心动瞬间枯萎。

直到三天后,宋锦城召唤我陪他去某个宴会,出门的时候站在我面前盛气凌人的小花被保镖拦在外面,一点形象皆无的歇斯底里地问:“为什么,宋锦城,你怎么突然说不要就不要我了,是我哪里做错了吗?”

而宋锦城垂眸望过来的眼神冷淡漠然,说:“拉下去。”

我每次都在这种眼神中被惊醒,然后在内心反复告诫我自己,千万不能成为第二个小花,因为哭得实在是太丑了,有损形象。

再渐渐地,固定陪在他身边的女人也就只有我一个人了,人人都说秦时真是好手段,宋锦城也被我收了心,只有我听了一笑置之,那是因为他身边的女人总是太不安分,他嫌麻烦。

如果我真的当真了跑去和他说:“宋先生,我喜欢你。”我相信这将是我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之所以能在他的身边待的这样久,只是因为我本分。

从22岁到29岁,一个女人最美的一段年华,也就在这里了。

在董芸出现之前,人人都以为我拿的是女主剧本,等她出现后,他们才恍然大悟,因为每一个炮灰,在女主出现的那一刻,都是要回归原位的,就像十二点之后灰姑娘的水晶鞋,无所遁形。

起初的端倪是在商业财经报纸的头条,封面是他和一个女人并肩撑着伞,下面详细地扒出了这个女人的背景身家,认为宋锦城这是要商业联姻了。这不是他第一次被传要商业联姻,但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我不止一次地幻想过他未来的正房太太趾高气扬地站在我面前,甩给我一张无限额的银行卡打发我的样子,只不过没有一次实现,我也就没当一回事了。

他们第二次上的是娱乐新闻,他牵着她的手,偏头专注地望着她,因为是偷拍,所以离得很远,画质很糊,看不清表情,但我心中一凉,放下报纸的那一刻只觉得脑子空白,身体可能还在微微发着颤,这次不一样了,我听见脑海中的另外一个声音和我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一件不相干的事,那时我在娱乐圈刚冒尖,圈内都对我背后的金主感到好奇,狗仔成天成宿地蹲我,不过我也不怕,没有人敢爆宋锦城的料,但也有例外,有个狗仔拍到一张照片,照片中宋锦城并没有露脸,只是从车中伸出一只手,我将手搭在上面,另一只手拎着裙摆正欲弯腰进车。

而这件事上热搜后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宋锦城,站在他门外的时候我想我一定非常仓皇,脸色苍白,我说:“不是我。”曾经有明星买通狗仔故意拍宋锦城的照片要挟,只是后来下场都不太好,所以我努力地解释,“不是我。”

他看着我,漫不经心地唔了声,然后说:“我知道。”

我一颗心才慢慢放下来。

如今宋锦城和一个女人的照片这样明目张胆的被放在娱乐新闻的正中央,我只能想到一个可能性,就是这是经过他允许的。

他允许这个女人被明目张胆的放在他身边。

我上网去搜董芸的百度百科,她是A市大企的独生女,从小就很优秀,会六国语言,毕业美国某佛金融专业,喜欢极限运动。

其实她长得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但热烈自信,挂在岩石上回头的粉黛未施的一张脸上笑容灿烂,让人莫名想到夏日阳光下开得正盛的向日葵,同样的灿烂富有生命力。

我从来没有在宋锦城面前素过颜,这大概是一位被包养的情妇的自我修养,可我真的很羡慕董芸的这种坦然,当然她有在宋锦城面前坦然的资本。

见到董芸,完全是在我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那是在一个圈内的聚会上,我是宋锦城的女伴,盛装全妆,夸张地说几乎每一根头发丝都打理得在它该在的位置上,我站在宋锦城的身边,不需要说话,只要微笑就好。

董芸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她穿得简单但落落大方,路过我们身边的时候接过一边的服务生递过来的酒杯,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然后俏皮地和宋锦城眨了眨眼,嘴角带着他们那个阶级心照不宣的笑容,她说:“这个还不错,有眼光。”

我极力控制自己在那一刻想要蹙起的眉心,忍了又忍,我下意识地抬头去看宋锦城的脸,他的目光沉沉地落在董芸的脸上,带着深不可测的探究。

探究什么?

我问你,偶像片看过吗?偶像片中一般总裁带着女配参加宴会被女主撞见,当女主强颜欢笑说你们看起来很般配,总裁一脸阴沉地望着女主的脸时他在探究什么?当然是探究女主有没有吃醋啊!

可惜董芸是真的洒脱,而宋锦城?他是真的在探究董芸看见他和别的女人一起出现时的反应。

不久后偶尔忍不住旁敲侧击他和董芸的关系,开玩笑似真似假地问我是不是该功成身退了,宋锦城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弹弹手中的烟灰,和我不咸不淡地说:“我们只是朋友。”

朋友,这真是一个暧昧又正经的词,它可以笼统地概括你目前无法定义的一切关系,我当时轻轻哦了一声,然后低下头专心致志地剥手中的柳橙。

宋锦城喜欢吃柳橙,但他有个毛病,就是不吃刀切的柳橙,一定要人用手剥,一开始的时候我还很惆怅,因为女孩子嘛,喜欢做美美的指甲,剥橙子就不能留太长的指甲了,因为一用力指甲会崩掉,还会染得黄黄的。

和宋锦城在一起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留过长指甲了,当初年轻气盛时还为自己的指甲哀悼过。只是现在有时候会模模糊糊地想,以后他若是和董芸在一起了,大概是永远都不需要我再剥柳橙了。

这样想想,竟然有点小惆怅,所以我又多给他剥了一个。

和我的好朋友墨北说起这件事,她一直嗤之以鼻,认为我是想多了,杞人忧天,她有句经典名言,就是:“商业联姻能有真感情吗?那只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和另一个万恶的资本主义以婚姻为纽带的不可靠联结,比烧成灰烬的纸还薄弱,风一吹就没了。”

我当时笑笑没有说话,我一直相信女人的第六感,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的第六感,往往比雷达还要准。

我如此笃定这件事,还是因为有一天暴雨夜。

“你现在在哪里?”

“没事,你现在能看见什么标志性的建筑?”

最后我听见宋锦城很温柔的声音,他说:“芸芸,别怕,等我。”

然后旁边的床榻一轻,接着门锁嘎达一声,然后我就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这屋子保密效果真的太好了,卧室门一关,我连他的脚步声都听不见,但我闭上眼,能想象到,他顺着卧室走廊下楼,经过一楼的客厅,然后拿起车钥匙,在玄关处换鞋,然后走到地下车库。

我掀开被子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暴雨无声地扑打在窗户上,一道雨线顺着光洁的窗户滑落,但是很快被另一道雨线冲刷,我轻轻数123睁开眼,一道车灯从地下车库开出来。

我抬手隔着窗户摸着那道车灯,眼睛一眨,一行泪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落下来。

广宗路,我默默地念,从我们房子到广宗路平时至少是四十分钟的车程,在不知道董芸具体位置的情况下,他半小时找到她,我情不自禁地想,这真是一段该死的友谊啊。

他朋友展崎最后半倚在沙发上,眯着眼睛懒洋洋地提点我:“秦时,老实说,阿城身边的这些人中,你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董芸回来了,你早点给自己做点打算吧。”

“你是比不过董芸的,她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站在那里,你就已经输了。”

作者/纸醉金靡

邻居老太,108岁高龄,算命先生算了阳寿,说她能活2个甲子年。谁知,快到2个甲子年时,我发现她不对劲了,老太太的瞳孔,开始呈现出动物特有的,斑驳纹理的暗金色,而且还偷吃活生生的动物。

李德富和他的老母亲是在三年前的冬天来到屯子里的,那天我恰好也和他们坐一趟车。

那是辆跑乡村路线的长途,车里人挤人、脚踩脚的,李德富牵着他妈,挤得慢,没占到座位,只得坐在驾驶座旁的引擎盖上。

老太太年纪很大了,那引擎盖又不是个正经坐处,她坐得很是勉强,每次颠簸都顺着盖往下滑,蜡黄的脸上满是疲惫。

我看见李德富用闪烁的视线在沉闷的车厢里来回扫,似乎在期待有人能让座。可这又不是城里的公交,都是劳累了一年的...

我看见李德富用闪烁的视线在沉闷的车厢里来回扫,似乎在期待有人能让座。可这又不是城里的公交,都是劳累了一年的归家人,哪有人让座。

他终究还是没开口求人,把快要滑下去的母亲搂起来,让她躺在引擎盖上,枕着自己双腿,宛如怀抱婴儿般小心翼翼地抱住她,另一只手则死死抓住鼓囊囊的蛇皮行李袋。

我看着这对如同对调了身份的母子,刚从座位上抬起来的屁股又慢慢坐回去。

到终点站后,我帮背着母亲下车的李德富提了下行李袋,他先是露出惊恐神色,见我不是抢行李,随即露出感激的笑。

我和他同路,就拼了辆小三轮,进屯路上我们闲聊起来,我问起他是哪里人。

“湖南岳阳县的。”李德富答道。

“湖南的啊,难怪听你们口音不同。”

我问起他干嘛要从南方搬到这冰天雪地里来,李德富再次憨厚地笑了笑,说是来这里投奔亲戚。

讨生活嘛。

他带着几分无奈嘟囔道。

德富妈靠在一旁,没参与我们之间的闲聊,三轮车的后车厢没有盖,那天又恰逢雪融,风吹得她缩紧了脖子,脑袋像失去悬线的傀儡一样有气无力地耷在肩上。

她枯树般的脸上尽是死灰与蜡黄之色,喉咙上的皱皮轻轻颤动着,浑浊的双目半眯半睁。

——这老太太,应该没什么病吧?

我不由得多看了她两眼,而就在那一两次的视线交汇中,我发现老太太那双仿佛垂死的昏黄眼珠中,偶尔会刺出一线幽邃的微光。

那光竟近似金色。

或许只是阳光和雪的反射吧。

我当时没多想。

回到屯子,我本以为和这对母子的缘分也就尽了。可第二天一大早,村主任老赵就找到了我,哐哐哐地敲门,不由分说就把我拉到村委会。我进门一看,李德富正抱着他妈,恹恹地坐在一旁。

原来他们要投奔的那家亲戚,早就没在屯里住,据老赵说,是1997年香港回归前就搬走了。

这两母子也不知道多久没和人联系,就这样没头苍蝇一样撞上门,他们也没带几个钱,就睡在那破屋子墙角,差点没冻死。第二天被乡亲发现,两母子只说得出我的名字,就把我给找来了。

“你说这可咋办吧?送救助站去?”

我看着蜷在一起的李德富和老太太,想起三轮车上他无奈的笑和黯淡的神色,不忍地摇头。

“算了吧,救助站……老太太这身体怕是撑不住。学校里,不是还有几间空屋吗?把柴禾课桌什么的清出来,能住。”

李德富母子就这样住了下来,我在屯子里的小学支教,学校一直差个小卖部,我就安排德富在操场边上的一间土坯房开了个小卖铺,给学生卖点零食和汽水。我和另外两个老师都抽烟,因此他铺子里也进了些烟。

李德富是个憨厚老实,脸上常挂笑容的人,他身材魁梧,国字脸,留着板寸短发,虽说是南方人,却比屯子里的男人更像个东北大汉。

他性格也开朗热忱,开了小卖部,生活好转以后,隔几天就往我屋里各种送酒送菜。冬天提着镰刀上山砍柴,一捆一捆地给各家堆门边,夏天下河捞鱼,也是一筐一筐地送人。

德富妈则依然是一副沉默寡言的样子。她的身体随着生活好转变得健康多了,皮肤犹如枯木逢春,变得略有血色,这让我最大的担心(她活不过那个冬天)放下。

但她神色依旧阴沉,不苟言笑,也不怎么爱搭理人。终日披着件老棉袄,佝偻着腰,入定般坐在操场的角落,宛如一截从地底下翻出来的古树虬根。

老赵说,老人不都这样嘛。

和自己儿子正相反,德富妈十分悭吝爱财。有天晚上我去店里拿烟,碰见德富正给她洗脚,我当时没带钱,就记了赊账,第二天白天把烟钱还给了李德富。可自打那之后,每次德富妈看见我,都会用昏黄浑浊的眼珠紧盯着我。

“姜老师,你还欠5块钱烟钱呢。”

“德富妈,我已经还给德富了。”

我每次都哭笑不得地说。

“噢……人老哒,记不住事。”

她每次都这样回答。

可下次遇见,又会问我还烟钱。

如此重复,次次如此。

我把这事和李德富说起,他摸着头,尴尬地笑。

“我阿妈属蛇的,比较精细惜财。姜老师,您莫怪啊,我回去和她说。”

他的劝说应该是没有效的,因为德富妈还是一遍遍地催我还钱。

***

李德富是个很孝顺的人,这点毋庸置疑。

天气好的时候,经常能看到他背着他妈,唱着一些我们听不太懂的嘹亮山歌,四处走动的身影。

德富妈缠过脚,行走不便,所以他尽量背着她往人少地势高的地方走,大抵是想让她俯瞰风景,舒缓心情。这时我们要是和他搭话,他是断然不会驻足的,只是用微笑表示歉意。

屯里的老人看到他背着母亲走过的身影,都十分感慨。

我知道老人们在议论些什么——都在羡慕德富妈有个孝子。

“命好啊。”

我有次听见张旺妈和老赵坐在村政府院子里小声叹气。

“我家那王八犊子,等我老了,能给我翻个面我都谢天谢地了。”

“可不是,都盼着咱早点咽气呢……”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默默走开。

李德富的孝顺在屯里确实是独一份的,在这个传统价值已经被摧毁得差不多的时代恐怕都不多见。

有次我上语文课,讲到二十四孝和弟子规,让学生举个生活中看到的实例,底下的孩子们都异口同声地答:“李德富——”

2001年春天,屯里来了个算命先生,不少人围着摊子算命,李德富也背着他妈凑过去,给求了卦寿运。

算命先生把铜钱一撒,盯着爻象摇头晃脑,掐指细算了半天后,面露讶色,说老太太命格贵奇、八字也极好,算下来足足得有两甲子阳寿。

两甲子——那可就是120岁了,我心里顿时就感觉这先生离谱,别的人顶多也就敢说个长命百岁,他上来就是120岁,哪有这么糊弄人的。

可李德富听到结果,露出一副打心底里欢喜的笑脸。

“还有好久呢,阿妈。”

德富妈也舒展开一直阴沉沉的脸,笑得如同枯树开花。我们其他人自然不好拂了兴,都连声恭喜。

那之后不久,李德富开始挨家挨户发请柬,我接过大红帖子一看,是要给他妈办寿宴。

“德富,你妈今年几十大寿呢?”

“噢,今年一百零八了。”

我听到这话,整个人直接愣住。

“你妈今年一百零八岁?”

“欸,对啊。”

寿宴当天,酒席在操场上摆了十几桌,吹拉弹唱、敲锣打鼓,好不热闹。德富也舍得花钱,光主持人就请了三个。老太太穿着大红大紫的寿星袍子坐在主桌,一脸的欢喜。

酒过三巡,众人借着劲开始起哄,请寿星发言,老赵也说,咱屯里还没出过一个百岁老人呢,更别提是一百单八岁,德富妈您今天一定得说两句,是怎么这么长寿的,让大家也沾沾福气。

我看得出来,众人都不怎么信——德富看起来也就四十来岁,正是年富力壮的年纪,他妈要是一百一,那不得是古稀产子?

德富妈那天心情十分好,因此还真的就如我们所愿,操着一口带浓厚南方口音的普通话,向我们述说起她生平来:

我出生于光绪一十九年(1893年),从小在洞庭湖边边上长大,那时候的洞庭湖,那个大呀,到处都是渔船,一起雾,满湖的雾跟着水波飘,就跟到了神仙住的地方一样。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我六岁,寨子里来了一群汉人,要教我们练拳,说带我们打洋人,打教士。我们长老说,我们只管打渔,你们和洋人的事不关我们事,就被汉人抓了。

(汉人)就带我们练拳,说练拳不怕枪炮打,男人都被带过去练拳了,我哥也被带走了,再也没回来。

后来,又来了很多汉人,伤的伤,瘸的瘸,问我们:你们信什么?我爸说,我们信大蛇,湖里的大蛇。汉人头领很高兴,说修蛇是吧?

我爸说不知道,就是大蛇,头领就要我爸带他们去找修蛇。我爸说不敢,头领就拿刀架我脖子上,我爸只好带着汉人和我去找大蛇。

“修蛇是什么?”老赵小声问我。

我思索了几秒,说可能是山海经上记载的一种大蛇,能吞象。

老赵咂了咂舌,翻个白眼,我和他的心情也一样——心说这老太太怎么说起神话故事来了。

我爸带着汉人,摇着船,来到湖心的山。我们都在这里祭大蛇,一年送一头猪,或者两只羊。

我爸把羊送上去,吹起哨子,大蛇就出来哒,那个蛇,大呀,好大——尾巴还缠在山巅巅儿上,头就已经伸到了山脚底下!

汉人就下令放箭,几条船的人一起射箭,不过没用,射不穿大蛇的皮,大蛇嘴一张,就把一条船囫囵吞了进去。

汉人带着我们逃回来,我爸问他为什么要杀大蛇,汉人说:大蛇是神仙,神仙的血能让人刀枪不入。就又带着人过去,这次他们带了“太岁兵”。

“太岁兵又是什么?”老赵再次小声问。

我摇摇头——这词我也是第一次听到。

还好德富妈很快解释:

太岁兵,就是给人喂太岁——喂肉灵芝吃,一直喂一直喂,那人也就变得跟太岁一样,软了身子,骨头和筋都软了,趴在地上像一坨肉。砍也砍不死,烧也烧不烂,就是没了人形,活不长。

汉人把我们又带到山上去,就烧香,念咒:“升黄表,敬香烟,请下各洞诸神仙。仙出洞,神下山,附着人体把拳传。”

老太太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地念着,酒桌上的人也都屏息噤声,伸长了脖子,聚精会神地听,连喝酒的声音都没有了。

那大蛇就又出来哒,汉人也把罐子里的太岁兵放出来,扑到大蛇身上,把大蛇缠紧哒。大蛇就扑腾、扑腾,从山上扑腾到湖里,天都黑哒,手指头都看不见。

起了好大好大的风,把船都刮到天上,我从天上往下一看,哎哟,那个人哦,整个洞庭湖都空哒!几百里都空哒!下面都没得底,就是一片乌漆嘛黑,黢黑黢黑的,就只看见大蛇在那黑咕隆里面游。

我心底想,那下面肯定就是阴曹地府,汉人遭报应咯!我就晕哒,晕过去哒。

也不晓得好久,就醒过来了,在湖边上醒过来。我一看湖里,山已经没得了,汉人啊、我爸啊,也都找不见哒。

就剩两个人,我一个,还有一个汉人的小卒子,湖里面的水又黑又红,跟淤血一样的,我说喝不得,那个小卒子太干(渴)哒,还是喝了。

我也忍不住喝了两口,腥的、又臭,就没敢再喝。我回到家,寨子也被水冲走了,就只能去其他寨子里讨生活。

又过了两年,我就梦见大蛇给我托梦,说它没有死,在修金身,一甲子就能修好一半。说我喝了它的血,就是它的后代了,它保佑我延年益寿,子嗣兴旺。

德富妈说到这里,终于停下。众人也松了口气,附和几句后,觥筹交错的声音渐渐重新响起——当然也没人把老太太说的话当真。

我坐在主桌,离老太太近,只听她还在低声呢喃:

我说好啊,谢谢神仙保佑,保佑我也活两个甲子,再看蛇神仙一眼。

我又看了眼李德富,发现他脸上的笑容有些勉强。

之前请算命先生算命时,他脸上还洋溢着发自心底的笑。

那天的酒一直喝到很晚,李德富则早早就把他妈扶回了屋里——老太太毕竟受不了一直在酒桌上吵闹。喝到后半夜,我膀胱有些受不了,就起身去小解。

学校虽然都是红砖墙黑瓦檐的平房,但厕所和教室没在一起,是单独另修的,中间要穿过操场,经过德富和他妈住的土坯房。

我走着走着,就看见德富妈坐在她平常坐的位置,一动不动,佝偻着腰,像截枯木。

我有些奇怪,老太太今天生日,这大孝子李德富怎么把她撇到这儿来了?就朝那边走过去,边走边喊了句:“德富妈——”

德富妈倏地扭过头,把我吓了一跳。

她原本干瘪的两腮鼓囊囊的,喉咙上的皱皮一颤一颤地蠕动。

厕所和酒席的灯明明都离得很远,她浑浊的眼珠里却反射着光,眸子深处——犹如被刺破的卵,流出不属于耄耋老人的浓郁金黄色。

德富妈把头慢慢转回去,“噗”地吐了口什么东西,用脚扒了扒,这才颤颤巍巍起身,朝我走来。

“噢,好、好……人老哒,记不住事。”

她说罢,转身慢吞吞地走回了屋子。

过了两天,在班上当生活委员的张旺女儿突然找到我,说五年级养的鸡少了一只。鸡棚就在教室旁边,我过去看了看,没发现黄鼠狼之类的痕迹,鸡也只少了一只。

我来回找了几圈,心底里突然冒出一个极其诡异的念头,快步走到德富妈前两天晚上坐的位置,用脚扒开草料。

地上有几根鸡毛。

我把鸡舍从教室旁移走,移到了附近的民居里。德富有些奇怪地询问我,我说鸡到处跑,影响孩子学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把那天发现的事告诉他。

过了几个月,有一天,我看到德富站在路边,和张寡妇有说有笑。

张寡妇是张旺的妹妹,丈夫死得早,也没儿没女,一个人独居。德富这两年一直给屯里人免费当劳力,砍柴过麦什么的,估计也照顾了她不少。

我躲在一旁,看他俩说笑了半天,趁德富路过时,跳出去用力怼了他一拳头。

“好小子啊德富你,把咱村的一枝花给摘了啊!”

德富摸着头,“嘿嘿”地傻笑,脸上是按捺不住的喜悦。

那之后没多久,德富和张寡妇还真的好上了,屯里没几个年轻人,大家自然是一片祝贺声。他带着张寡妇去见了他妈,老太太估计心里不是太高兴,但也没说什么。

无论如何,他和张寡妇的关系算是正式确立了,我和老赵合计着,这样得给他修个新房了——不能老是住在那土坯房里吧?张寡妇的家也破破烂烂的。

我开始物色地方,学校北面不远有块荒地,附近是片芦苇荡,地势平坦,位置不错。我觉得那里不错,就多转了几趟,有一天,正用脚丈量时,忽然听见芦苇丛里有说话声。

是德富妈的声音。

我蹑手蹑脚扒进芦苇丛,看见德富妈坐在溪边,正对着潋滟的水波说话。

“我说你不是说要养我到120岁,你怎么反悔了?他说阿妈我养,我怎么会不养?我说你结婚了就养你儿子去了,怎么还会养我。”

“是的啊,蛇神仙,都靠不住的,他一半是汉人,就有一半靠不住,他生的儿有一大半是汉人,就有一大半靠不住。”

“还是要靠自己……靠自己活。”

我轻手轻脚地退出芦苇丛。

不知为何,我也没把这天的事告诉德富。

“没在操场上坐着吗?”我说。

“没有,就是没有啊!我妈最近老是说要一个人走走,我犟不过她,就由着她去了,可是她今天到现在还没回来,你说这荒郊野外的,要是遇到狼……我阿妈可咋办呀!”

正气馁时,突然间脑袋里又一亮,连忙带着德富、老赵和几个人往芦苇荡跑去,在芦苇丛里扒了几圈后,就发现老太太趴在浅水里,脸上全是青黑之色。

“阿妈!阿妈呀!!”

德富哭喊着跑过去,又是按胸,又是人工呼吸的,半天后德富妈终于有了动静。

她张开嘴。

她的嘴越张越大,上下颚仿佛分家了一般,极限地撑开,将整张脸都折成90度,喉咙上的皱皮剧烈蠕动着,从下面顶上来一个碗大的包,包里的东西顺着喉管从口里呕了出来。

我和老赵心惊胆战地凑近一看。

是一只湿淋淋的死兔子。

德富也没和我们多说,抱起他妈就跑回了家。

就这样,德富妈瘫痪在了床上。

全身只剩下颈部能动,话也说不利索了。

德富以泪洗面,说是自己害了阿妈,我和张寡妇只能尽力安抚他,说老人能救下命来已经是万幸了,命还在,一切都好说,他这才逐渐振作精神。

他开始悉心照料起他妈来,张寡妇也跟着忙前忙后,代他看店。

但其实我看得出来,张寡妇的心底里是不怎么情愿的。

我走到小卖部,叫醒正在打瞌睡的张寡妇,问她德富呢,她一脸疲惫地指了指里屋。

我走过去,手还没碰到里屋门,德富先推门出来了,他一只手端着喂饭的碗,另一只手提着便桶,便桶里装了得有一半的秽物,臭气熏天,张寡妇捏着鼻子走出了屋,我也不由得连连倒退。

德富不好意思地低着头,尴尬地小声笑。

“姜老师,不好意思啊,在照顾我妈呢。”

“噢……你还好吧?缺钱用吗?”

“诶,还、还好呢,挺好,不缺钱。”

他消瘦得相当厉害,国字脸都快瘦成V字了,脸上也没什么光泽。

“你妈呢,身体怎么样?我看看,要不要再叫医生。”

德富“咻”的一声挡在里屋门前。

“不用、不用,不用了!姜老师,你回去吧,我妈在睡觉……我照顾着呢,好得很!”

“……”

他的眼珠在因为消瘦而凹陷的眼眶里左右跳,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我只好退后,走出小卖铺。

自那之后,一直到入冬放寒假,我没再见到过德富。

德富妈虽然身子瘫了,说话也不再利索,但嗓子却没出问题,我看不到她的人,却经常能从那间土坯房里听到她发出的声音。

起初那声音还算平缓,只是模糊的嚅嗫,像是在呼唤她儿子,或者断断续续的叹气和低声呻吟,但后来就逐渐变得大而尖锐,随着冬意渐深,更是一天比一天刺耳,到最后几乎就变成了一声接一声的嘶嚎与哀叫,有时那叫声里还混合了德富的哀求和大吼。

简直能让人发疯。

我实在受不了那凄厉瘆人、钻心剐骨的叫声,也担心开学以后孩子们回校了该怎么办,只得一遍又一遍地找上门,让德富想想办法,他每次都满口应承,但尖叫声却丝毫没减少。

我忍无可忍,说这样不行,得找医生给你妈看看,他脸上再次露出那种惊惶的神色,眼珠子在眼眶里疯狂跳动,说不要找医生,没必要找医生。

我说你妈到底怎么了?你跟我老实说。

他说没事,我妈没大碍,过了冬天就好了。

我说德富你知道吗,你妈偷过鸡棚里的鸡吃,活吃的。

他乱跳的眼珠子猛地停下。

就那样停顿着,直愣愣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突然转身关上了门。

那年过年前,我看到张寡妇提着个包,从土坯房里匆匆走了出来,我知道她是终于忍受不了,没法过了。德富追出来,试图去拉,没能拉住,就蹲在门槛那抱头小声哭。

我犹豫了几秒,走过去拦住张寡妇,想问个究竟,她一脸恐慌地对我摇头,什么也不愿意说,快步跑远。

冬去春来,我把回校的学生带到村政府,在一楼清出了几个空房间,把课桌什么的搬过去,让他们就暂时在这边上课。小孩们从破房子搬到亮堂堂的村政府楼,当然很开心,老赵也没说什么。

我依旧还住在学校里,每天听着从土坯房里传来的鬼哭狼嚎。

那叫声一天比一天非人。

有一天早晨,我出门活动筋骨,突然间感觉寂静得过分,这才意识到往年开春都会有的莺歌燕语完全听不到,看了看树枝丫上,一只鸟都没有。

何止是鸟,学校的周边,连鸡鸭猫狗仿佛都不敢再靠近。

*

2002年春天,屯里又来了个算命先生。

依旧有不少人围着他算命,财运、寿运、桃花运,算什么的都有。连上课的学生都伸长了脖子,好奇地窥探,我只得用尺子一个个把他们的头打回去。

过了没一会儿,我远远地看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正朝算命先生的摊子走过去——是德富。

我连忙也跑过去。

他整个人仿佛老了十岁,胡子拉碴、衣衫不整,连腰板都变得有些佝偻。他的眼眶可怕地凹陷,像两汪漆黑的深潭,身上散发出难闻的屎尿味,众人像避瘟神一样分开一条路。

他在人群里看到了张寡妇,试着朝她笑,张寡妇却嫌恶地扭开脸,一言不发地走了。

我看到德富脸上的黯淡和愁苦,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

“德富,你还好吧。”

“诶、诶,还好……我还好,姜老师,”他依旧憨厚地笑,“来算命呢,给我妈再算一卦。”

他把生辰八字报给算命先生,先生一撒铜钱,盯着爻象细细研究了半天,面露讶色地抬起头,说老太太命格极好,虽一生坎坷,会遭各类劫害灾祸,但又总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至少可保二甲子阳寿。

李德富听到结果,垂下消瘦的肩膀,愣愣坐在板凳上,我又喊了他一声,他这才缓缓转头看向我。

“二甲子,真的是二甲子?”

我说是啊,上次不就算的两甲子。

他脸上露出一种极其怪异的,我根本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呆滞神情。

两甲子,120岁。

他低头喃喃念着,突然又看向我。

“还有好久呢,姜老师。”

我手指一抖。

“德富,你——”

他站起身,摇摇晃晃地走远了。

日子漫长地流逝。

德富妈的尖啸依然瘆人,德富的哀求和吼骂声也一天比一天响亮,有一天我出门拿柴禾,正好遇到德富,见他脸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他意识到我的视线,连忙伸手把血迹抹掉,笑着说:“没事,没事,不是我的血。”

“……啥?!”

德富一愣,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脸上再次慢慢流露出那种极度吊诡的表情。

“德富,你——你打你妈了?”

德富没有吱声。

他怔怔地把手伸到嘴边,舔了舔手上的血。

“……还真是又腥又臭。”

他再也没搭理我惊恐的注视,转过身,慢慢走开了。

春去夏来,气温渐渐升高。有天,我看见德富背着他妈走出门。

这还是自去年冬天以来我第一次见到德富妈,连忙走过去打招呼。

德富妈被德富用一件秋大衣裹着,只露出半个头脸,她的脸色黑且蜡黄,又回到了我刚见到她时的样子,眼眶也像德富一样深深凹陷着,最深处的眼珠子却闪着慑人的亮光。

那亮光微微呈现金黄色——我确定不是因为阳光的原因。

她死盯着我,从喉咙底挤出一阵模糊不清的咕噜声,涎水顺着嘴角淌到了德富肩膀上。

我完全听不清楚她在嗫嚅些什么,却莫名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推想,她是想说:“姜老师,你还欠5块钱烟钱呢。”

我问德富这是要去哪,他说他准备带他妈去镇上看医生。

我说之前劝你找医生你不是死命说不找吗?现在咋又想通了?

德富干巴巴地笑了笑,没有回答。我想了想,朝着他的后背大声叮嘱:小心点啊!这时候山上狼多!

德富不大不小地应了声。

那天一直到深夜,都没见德富和他妈回来,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总觉得心里有些不熨帖。爬起身打着手电筒出门,先往小卖部里照了照,又鬼使神差地抬脚向屯口走去。

从屯里通往镇上就只有一条铺土渣的盘山路,一边是峭壁,另一边是陡坡。

我站在路口照了几分钟,手电筒的电池都耗光了,慢慢地就觉得自己疑神疑鬼得有些可笑。正欲转身回去,突然看到山坡上面有一个黑漆漆的人影正匆匆行走。

德富?!

我大喊了一声。

人影猛地低头看向我。

他背着月光,我没看清脸。

人影绕下山坡,跑进了屯里。

第二天,我被哭喊声吵醒,穿好衣服跑出门一看,德富正跪在路中间哭。

“阿妈呀!我苦命的阿妈呀——!!”

他一边放声恸哭,一边以头磕地,周围的人在小声安慰他。

我连忙拉了拉围观的老赵:“咋了?”

“昨天他背着他妈出去看病,晚上回来时把她妈放在路边去小解,结果转身就不见人影了,”老赵叹道,“怕是滚下山坡了吧,要不就是被狼给叼了。”

我看向号啕大哭的德富,他也瞟到了我。

他瞬间把视线错开。

“我苦命的娘啊,我千不该万不该,把你一个人丢下来,让你被狼给叼走啊——!”

他哭嚎道。

还没哭几声,人群外传来一个喊声。

“德富、德富!没事,没事儿!你娘没事!哎哟,福大命大啊!”

我们循声看过去,是骑着三轮车的张旺。

张旺是开三轮拖货的,每天都会往返镇上和屯里,他跳下三轮车,把满脸血迹的德富妈从后座抱了下来。

德富的哭声戛然而止。

作者/玄鵺

原标题:《蜕皮》

*不争气沙雕冷宫贵妃x冷漠脸毒舌狗皇帝

*贵妃不想争宠,只想搞事

我是刚被打入冷宫的贵妃。

这里还有三天前被打入冷宫的贤妃,七天前被打入冷宫的丽妃,半个月前被打入冷宫的赵婕妤。

丽妃和赵婕妤看着我咬牙切齿:“你个不争气的,你就不能多撑两天吗!”

贤妃微微一笑:“愿赌服输吧,我就说这厮撑不过三天。看来那个狗男人已经彻底被小妖精迷了心。”

丽妃气冲冲地拔下累丝金凤钗,赵婕妤不情愿地褪下琉璃手串。

我、贤妃、丽妃和赵婕妤自进宫以来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大家精诚合作,互帮互助,把本该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后宫构建成了一个和谐幸福的大家庭。

四人之中,丽妃最风情艳丽,赵婕妤最有才气,...

四人之中,丽妃最风情艳丽,赵婕妤最有才气,贤妃最通透人心,而我自认为我最大的优点是美貌,她们偏说我是不要脸。

这样完美互补的我们四个兢兢业业给狗皇帝安排美女轮值,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深受小姐妹们的爱戴。

现在仅仅半个月后宫四个位份最高的娘娘一个不落地被打入冷宫喝西北风,一切都是因为上个月前新来的秀女秦照月。

我喝了口茶,认真地装了个逼:“秦照月不简单。”

三位娘娘整齐的拍翻了桌子,横眉冷对:“废话少说!”

我被这三个女人吓得一哆嗦:“你们讨厌了啦!”

迫于淫威,我噙着泪花将悲惨的遭遇说了出来。

第三天我终于熬不住深宫寂寞了,决定去找几个妹子探探情报。

路过御花园,就看到狗皇帝搂着小妖精,摘下一朵小黄花深情款款:“月儿,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我气的当时就想扇他两巴掌,人渣,那么多妹子谁逼你睡的!

眼不见为净,我正准备绕过这对狗男女,没想到秦照月眼神倒很好,重重地叫了一声:“贵妃娘娘。”

我遗憾地收回步子,忽略心中的万马奔腾笑吟吟地走了过去:“陛下圣安。”

狗皇帝看到我又恢复了生人勿近的臭屁样子。我们之间向来谁也看不上谁,只有在我那战功赫赫的老哥面前才会虚情假意地演一下。

我懒得理狗皇帝,摆出一副慈爱的样子细细打量着他身边的女人,讲真,我是没见过这么……普通的后宫佳丽。眼睛不算大,鼻子不够挺,嘴唇有点厚。容貌比不过丽妃,气质比不上赵婕妤,气场不如贤妃。

我知道狗皇帝是那种只爱江山不爱美人的人,对我们这些绝色向来都是公事公办。秦照月没有背景家世,长得又一般,我实在想不出这个女人有啥吸引人的地方,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真爱无敌?

我忍不住看了一眼皇帝,对他的审美缺憾表示同情。

秦照月不知道为什么面色不太自然:“前两天听说贵妃娘娘身子不太爽利,今天有雅兴逛御花园想必是大好了。”

我嘘咳了两声:“本宫向来身娇体弱,不像月嫔一看就是结实健壮的人,好福气啊。”

秦照月脸色青了又白,狗皇帝心疼极了:“月儿确实是个有福气的人,你身体不好也是因为心思太多。”

啊呸,老哥求你造反灭了这个狗皇帝!

我这么想着竟然控制不住地说:“陛下这么说真是伤透了臣妾的心,也寒了臣妾在边境御敌的哥哥的心!”

说完我就跪了,身体又回到了自己的掌控中,这话是我说的,我怎么能说这种话!我冷汗涔涔,这女人真的有鬼。

皇帝脸色十分难看:“放肆!”

周围的人看傻子似的看着我。

现在认错还来得及吗,好像不行了,这话说的太扎皇帝的心了。

我滴妈呀敌人太可怕了,照这样下去我可能很快就会被阴死,说不定还会连累老哥。小命要紧先认怂:“臣妾失言,请皇上责罚!”

皇帝气的也不想给我面子了:“贵妃德行有失,罚奉半年,禁足三月,好好闭门思过!”

禁足,我才不要!要去也去冷宫,还能和姐妹们商量对策。

我赶紧说:“陛下罚得太轻了,臣妾要去冷宫面壁思过!”

我仿佛听到了众人的抽气声。

秦照月却想借我刷一波狗皇帝的好感:“贵妃娘娘一时口不择言,陛下千万不要和贵妃娘娘计较呀!”

丫的狗拿耗子,眼看狗皇帝要卖这女人一个面子,我深吸一口气阔步向前抬起胳膊:“你这个妖女,不要你假好心,都是你勾引陛下挑拨离间!”

我是真想打下去的,可惜没抡的下去就被狗皇帝拽住了:“真是妒妇,陆贵妃品行不正,押去冷宫!”

得嘞,我总算如愿以偿。

听完我的遭遇,丽妃十分同情地看着我:“堂堂贵妃,你也太狼狈了。”

我非常不服气:“我凭本事进的冷宫,怎么就狼狈了!”

眼看我们要跑题了,贤妃敲了敲桌子抓住了重点:“那些话你是怎么说出来的?”

这就是那女人叫我害怕的地方,竟然能控制我的言行!

我愁容满面:“我也不知道啊,可太渗人了,真不是我想说的!”

贤妃点点头意味深长:“我进来也是因为被最信任的侍女诬陷了。”

赵婕妤进来的日子最长,也憋了不少气:“我所有诗作都被说是剽窃她师父心血!最奇怪的是,妖女竟然真的有证据!今天再听你这么一说,细细想来,这女人是真古怪,能控制人心篡改事实,这绝非人力所能及。”

我看着赵婕妤认真的样子打趣道:“你圣贤书读了那么多,没想到还相信鬼神之说!”

丽妃最是个纸老虎,看着张牙舞爪实际胆子最小,她小脸煞白紧紧贴着赵婕妤:“莫非她真是山鬼精怪?”

虽然已经确定秦照月不正常,但我还是忍不住反驳了一句:“真的是妖精,怎么会这么难看!”

虽然已经确定秦照月不正常,但我还是忍不住反驳了一句:“真的是妖怪,怎么会这么难看!”

一个连变身都变不好看的妖怪肯定不厉害。

贤妃听出了我的画外音悠悠道:“天真,别忘了我们现在沦落到这种境地她可是不费吹灰之力啊。”

我又想到秦照月的诡异有点头皮发麻,大家的面色也都不大好看。

赵婕妤表示认同:“还有我们那陛下,他怎么看都不会是痴情的人,如今性子都变了。”

丽妃边听边在旁边狠狠点头:“那妖精不会要吸陛下的精气,或者迷惑陛下让他不思朝政,然后亡了我们大周吧!”

贤妃猛地拍下桌子,凤目圆睁。我们四人里贤妃娘娘最有家国情怀,听到这话是气急了。

我被吓的灵机一动:“所以要降妖除魔,我们是不是应该找和尚,还是道士?”

“国师!”贤妃和赵婕妤异口同声。

夜黑风高,一个黑衣人在皇宫中飞檐走壁,无人察觉。

这个身轻如燕武艺高强的人就是我了。

赵婕妤和贤妃白天巴拉巴拉说了一堆关于国师的事。总之就是找国师算过命,还挺准的。

我是认为她们俩有些盲目崇拜了,对这个国师十分怀疑,寻思不就是个算命的嘛,这俩妹子家世显赫怎么算命也不会太差。

但是我手上也没什么认识的大师,再怎么说国师也算是国家级的骗子,说不定有点真本事呢!于是四个人商量了一番,由她们公投出来的美丽强大的我夜访天演阁。

虽然身担重任,危险重重,但是三个女人如此真诚的夸我,我还是很舒服的。

经过莲花湾,我又看见了大晚上不睡觉的俩个人。

晚上再见到秦照月,我大吃一惊,因为这女人变得好看多了!不仅五官有了细微的改变,整个人还白了一层,身型也变得纤细了。

该不会是吸了男人的精气吧,我又偷偷瞟了眼狗皇帝,见他精神不错应该是问题不大的样子,稍稍放下了心,我可不想我哥哥辛辛苦苦守卫的国家就这么亡了。

秦照月毕竟古怪,我不敢多做停留,赶紧悄咪咪地去找天演阁了。

逡巡半晌,我终于摸进了天演阁。

传说中的国师正伏在案前写些什么,我丢了个石头,他转过头。

我惊悚地叫出声:“曹二毛!”

我的老天,这神棍国师竟然还是个熟人。

曹二毛算是我的半个师兄,很久以前我爹把我送到君涯山学点东西。君涯山的常先生说我俗念太重不肯收我为徒,就看在我爹的面子上让我在那学了两年东西但是不记在名下。

曹二毛原来不叫曹二毛,他是常先生的小徒弟,一开始我不知道他是个黑心的,在他的指使怂恿下干了不少事还给他顶了不少包,但是后来我成长了!他就再也没从我这占到过好处,毕竟武力镇压是我的强项。

曹二毛见到我倒不是很意外的样子:“贵妃娘娘。”

我拉了把凳子坐下,翘着二郎腿十分鄙视他:“堂堂君涯山弟子,你竟然做了神棍!”

曹二毛给我斟了杯茶:“我现在可是南齐国师清一道长。”

想到君涯山的人确实还是有些本事的,我试探道:“那国师大人说说我来找你干什么?”

“秦照月。”他言简意赅。

我点点头觉得他更像神棍了一点点,凑近他也作出神经兮兮的样子:“那秦照月到底什么来头?她要干啥?”

曹二毛赶紧离我远了些,正了神色:“异世妖祟,夺人气运。”

我把茶喝完温柔地捏碎了杯子:“好好说话。”

曹二毛抽了抽嘴角,客客气气地重说了一遍。

总之就是秦照月确实有猫腻,需要靠不断打压我们以及获得狗皇帝的宠爱汲取气运,然后获得皇帝的真心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留下的我们就会因为国运耗损全都完蛋。

听曹二毛说完的我气得直发抖,这女人真是太恶毒了!

无处撒气,我狠狠拍了下桌子:“好你个曹二毛,身为国师在其位不谋其政,发现了妖孽,竟然都不知道不为国分忧!”

曹二毛摊摊手,无奈道:“你身为贵妃难道不知道陛下向来不信神佛,弄个国师不过是做做样子,我如果跑去劝谏,在陛下看来倒真的是妖言惑众了。”

好像确实是这样,狗皇帝平素确实不迷信鬼神一说。

这家伙真有点能力,我得好好拉拢他,于是我拍了拍他的手臂深情地说:“现在国难当头,做为南齐的一份子,你有能力,国家也需要你。”

曹二毛挥开我的手:“我是君涯山的人,不问世事,所以靠你了。”

君涯山多能人异士,向来不怎么理会俗世纷争。

我十分生气:“那你来做什么国师!”

曹二毛无辜道:“你们皇帝要个国师来做样子,师父就让来挂个名啊!”

我是决计不肯走空门的,于是向曹二毛示弱:“师兄呀,那你给我点护身保命的东西啊,人家打不过那个妖怪就要死了嘤嘤嘤……”

曹二毛身子抖了抖,嫌弃地扔了个玉佩给我。

这东西我见过,曹二毛一直带着的,肯定是个好东西。

“避妖邪的,以后那妖女的邪术就对你没什么作用了,用完了记得还我。只要你们不要被他打压,皇帝能以国事为重,没有了你们的补给,她的影响就会越来越弱。”

我又刨了刨他的衣袖:“师兄你还有啥都拿出来,我这四个人呢!”

我觉得自己像个打家劫舍的匪徒,但是丝毫没有不好意思。

曹二毛一下子跳到三尺外:“没有了,我是个穷人。”他又补充道,“跟你在一起,你身边的人也会受玉佩影响的。”

这下我满意了,难得有良心了一回:“谢谢啦,小师兄!”

“保护好自己,别被玩死了。”烛光柔软下竟觉得他有几分眉清目秀,却见他又邪魅一笑,“陆三胖。”

“滚!”我狠狠丢了他一个瓜壳。

等我回到冷宫的时候,看到三个女人就像嗷嗷待哺的雏鸟,等着老母亲归家。

我把曹二毛的话又给她们撸了一遍。

“曹……国师给了我一块玉佩,防妖邪的。”我把曹二毛这个名字咽了回去。

几个女人听了之后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立马就想冲出去和秦照月决一死战。

我提出了一个有建设性的问题:“我们什么时候能出去?”

一时半会我是没戏了,哪有刚进来立马就能出去的。

几个人面面相觑,于是我振臂一呼反正现在也出不去,散会睡觉,明日再议。

冷宫别的都还好,就是这床是真的硬,还没来得及吐槽,我就听到了旁边的赵婕妤打起了呼噜,这如雷鼾声差点没把我送走。怪不得贤妃和丽妃临走前特意交代:“贵妃姐姐第一天进来,小赵今晚好好陪陪她。”

在小赵的呼噜声中,我辗转反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

“曹懿,你在看什么呢?”

曹懿,不就是曹二毛吗!什么情况?

曹懿穿着君涯山的弟子服,还是十五六岁的样子,我知道我大概是在做梦了。

原来师父偶然得到了一株极星冰兰,师兄师姐们围着转着十分稀奇。

曹懿随意地问道:“陆欢呢,怎么没看见她?”

三师兄头也没抬:“小丫头向来贪玩,指不定在哪浪呢。”

混蛋三师兄竟然这么了解我啊,不过这次我没浪的起来。

看到极星冰兰我就想起来了,那次我在山中看到了一只火狐,在追小狐狸的时候自己不小心掉进了被雪掩盖的陷阱,摔晕了过去,还好后来师姐发现不对找到了我,不然花样年华的少女就被活活冻死了。

而在此之前我弄坏了曹懿的一件宝贝,他一定是要找我报仇!

问不到我的下落,曹懿竟然自己拿出家伙进行卜算。

这是多大仇啊,追杀要用到这么高端的技术吗?

然后就看他走啊走啊离我掉下去的陷阱越来越近,看到那个大窟窿后,径直飞了下去。

然后就看到了摔晕冻昏了的我。

好技术,原来是真有两把刷子的神棍!

“陆欢,你醒醒。”曹懿向来轻佻的声音竟然有一丝颤抖。

我看着有些感动,曹二毛对我还有点好诶。

他把我扶了起来,探了探我的脉搏,松了口气。

但是万万没想到冻惨了的我还是那么虎,感受到有一点温暖,就紧紧抱着曹懿不肯撒手。

旁观的我瑟瑟发抖:陆小欢,你清醒点啊!

然后我就醒了,这是什么梦,太可怕了。

我摸了摸腰间的玉佩,所以救我的人是曹懿?

第二天我顶着浓浓的黑眼圈,赵婕妤不好意思地看着我,我拍了拍她的肩:“我是知道你为什么不喜欢侍寝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又商量了几个计划,保证进可攻退可守。

没想到,还没有等到我们自救,出冷宫的日子就来了。

原来秦照月已经晋升妃位,皇帝亲赐封号“珍”。珍妃娘娘贤惠大方,替我们几个人求了情,狗皇帝勉为其难把我们放了出来。

第一次觉得这冷宫进来出去的,跟玩一样。

“姐妹们,让我们紧紧围绕组织开展行动,扫除妖孽!”

四个女人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冷宫,简直走出了女皇登基的气势。

回到自己的寝宫,我舒服的打了个滚。

还没过半天好日子,也不知道吃了啥药,狗皇帝竟然来了。

安抚,劝诫,还是警告?我也吃不准小妖精给狗皇帝的迷魂药下了多深,摸了摸神棍给的玉佩,暗暗告诫自己莫冲动。

我试着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准备先认个错,挽回一下之前的形象。

狗皇帝皱眉看了我半天,忍不住:“你便秘啊?”

刀呢,我的刀呢,让我砍死这个昏君!在心底骂了狗皇帝一百遍,我又恢复了理智。

实在做不出泫然欲泣表情的我放弃了,于是恢复了平时冷艳高傲的样子:“臣妾无事,就是没想到还能再见到皇上,所以一时之间太激动了。”

狗皇帝不置可否,“想必你也知道这次是珍妃尽力替你们几个求情,你们应该好好谢她。身为贵妃应当端庄持重,谨言慎行,维护后宫和睦。”

秦照月不在,我又手持神器,于是主动提起了上次的事情:

「姐姐,别乱动!」

李程一搂着我的腰将我禁锢在他怀中,在我耳边低声呢喃,「我是你第几个男朋友?」

我被他专注地眼神看得一阵脸热,故意掰着手指逗他,「一、二、三...」

直到感觉到放在我腰间的手越来越近时,我才适可而止地坦白,「你是第一个。」

李程一原本阴沉的面上瞬间绽放出一个好看的笑容,他脸凑近,吻过来,「也会是最后一个。」

我第一次遇到李程一,是在我一年前任教的幼儿园里。

我没有在意,以为是年轻爸爸,毕竟现在早育的不少。

第二天那个年轻爸爸就来了我的办公室,他约莫二十几岁上下的年纪,长着一张不太好惹却又很好看的一张脸,眉毛很浓,额头的头发撩了起来,露出标准的发际线,浅浅的双眼皮,挺直的鼻梁下,是肉桂色的薄唇。

我只在新生家长会的时候见过小姑娘的妈妈,是一个清丽优雅的美丽女人,只是相对来说,好像比这个男人的年龄要看上去大些。

难道是,姐弟恋?

我走上前去,拿出一个人民教师应该有的态度,主动和他握手:「小麦爸爸好,我是小麦的老师。」

听到这句话,我能很明显地感受到,他的眼睛似乎抽搐了一下。

「树树老师,他不是我爸爸。」小麦奶声奶气地嘟着嘴,很不客气地瞥了一眼旁边的男人,「他是我那个早婚早育的爹生下来的纨绔子弟。」

「......」

小麦不是普通的孩子,虽然只有五岁,但是说话的口气像极了大人,懂的也比其他孩子多,此话一出,我差点笑喷出来,余光却看见一旁的男人的脸色呈现猪肝色。

完蛋了,我差点在学生家长的面前失态。

我蹲下来,用手轻摸了一下小朋友婴儿一般柔嫩的脸颊,说道:「小麦,先去玩积木好不好,老师要和哥哥单独说话。」

「树树老师不喜欢小麦了,要告小麦的状吗?」小朋友委屈巴巴的样子好可怜。

我摇了摇头:「才不呢?树树老师会让哥哥多陪陪小麦。」

小麦似乎明白了什么,原本可怜巴巴的眼神变得瞬间明亮起来,举起胖乎乎的小手指:「一言为定哦~」

「一言为定。」

小小的办公室里,我泡了一壶茶递到男人面前,他点了点头表示感谢,眉头却还是蹙着,气氛有些尴尬。

「那个,小麦哥哥。」我打开了话匣,「对于小麦在学校的种种表现,我觉得......」

他终于开口,只是事情的发展远在我意料之外,我赶忙站起来解释:「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嗯?」他抬眸,一脸疑惑不解地看着我。

「小麦在学校这样是有原因的,我看平时都是家政阿姨来接她回家,在学校里,她也总是一个人,我想,她应该是缺乏家人的陪伴,想在学校里引起老师和同学的注意,才会和其他小朋友有冲突。」

他不说话,我继续说下去:「小孩子出现异常行为,都是有原因的,不应该随意责怪,而应该了解事情的本质,不然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

他低下头,沉思了一会儿,眼神聚焦到我身上,瞳仁黑得发亮:「我爸妈都在国外工作,小麦这孩子硬是要和我住,我还要工作,没有办法照顾好她,是我这个哥哥的失职。」

我看了看他年轻的脸,也觉得他挺不容易的,二十几岁出头的年纪就要在平衡工作之余带一个奶孩子,像我连自己都养不活,不由得对他们心生怜悯。

「那小麦回家吃饭呢?」我问了些题外话。

「要么就点外卖,要么就还是家政阿姨做,但是,那个家政阿姨做的菜实在不敢恭维,我又太忙,实在没办法再找一个,再加上小麦认生得很,家里没雇什么佣人。

难怪小麦平时在学校里吃饭狼吞虎咽的,像被饿了三天以上。

「那小麦平常做手工作业?」

「哦,她自己在家捣鼓的。」

难怪小姑娘平时的作业都惨不忍睹,我都说过要家长帮忙一起完成,毕竟小孩子拿剪刀是非常危险的。

「那要不然,我帮你带带孩子?」我就这么说出口了,随后又反应过来有点不妥,解释道,「我也有个弟弟,小时候都是我带的,如果你放心的话,我可以帮忙接送小麦,顺便给她做饭,陪她做完作业再回去,反正我下班后也没什么事。」

说完这话,我就后悔了。

其实事情可多了,幼儿园的事情一大堆,还要准备教案,每天照顾孩子累得精疲力尽,随便一天下来嗓子都快喊哑了,可是偏偏我又是个热心肠的老好人,我只恨自己这该死的善良。

可对方不知道我心里的小九九啊!

他一屁股从那与他190身高不相符的迷你小板凳上站了起来,非常激动地双手握着我的手,眼里全是真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太感激我们许老师了,我会按照市场价格付钱给你的。」

当天下午孩子们放学,那个男人果然没有过来,等孩子们都走光了,我牵着小麦的手走出去。

路上有同事向我打招呼:「歆舒,小麦今天怎么跟你走啊?」

「哦,她家里人有事,我顺路送她回去。」我随意编了个理由,不知道为什么,告诉她们真相我总感觉局促,好像是什么偷偷摸摸的事。

「小麦,你哥哥叫什么名字?」我问她。

「叫啥来着……」小姑娘竟然若有所思了一下,「对了,叫李程一。」

地址是……

红树湾富人区别墅!!!

我不由得瞥了瞥小麦,她正在流着口水盯着前面摆摊鲜红色诱人的冰糖葫芦,穿着姥姥款式红绿色大马甲,脸颊两侧两坨高原红,鼻子下面是一条鼻涕印。

这李程一是怎么把一个好好的孩子养成这样的……

小麦的家的确很豪华,她熟练地用指纹开了锁,我扫了扫四周,突然觉得我多事了,这样的家庭请个什么样的保姆不好,米其林厨师也给你请过来,还用我这个一个月拿三四千工资的社畜来掺和吗?

想我当时居然还可怜他……

小麦不太懂我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硬是拉着我跟她做游戏,就在这时,一只巨大的拉布拉多摇头晃脑地跑过来,瞬间将我扑倒在地,用力地舔我的脸。

全部都是口水,弄得我身上黏腻,小麦却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合不拢嘴:「树树老师被阿布扑倒喽!树树老师被阿布扑倒喽!」

孩子的笑声在这空旷的家里回荡,甚至还有回响,只有一条狗陪着她,那她平时岂不是很孤单。

我突然来了动力,站了起来,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今天晚上就做老师的拿手菜给你们吃。」

把孩子哄睡着,已经是晚上八点,这个别墅很大,风震得窗户来回晃动,颇有些阴森诡异,像是柯南里时常会发生案件的灰色古堡。

我悄悄走过去,应该就是李程一回来了吧,可就在我刚要走到门口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黑影幽魂一样地窜过去,吓得我两脚一跳,全身心地像个八爪鱼一样盘在了那个进来的人身上。

「许老师原来怕狗。」

李程一被我勾着脖子,白净的脸上是一抹不易察觉的红晕,而他的手,正端端地放在我的屁股上。

几乎是一瞬间,我的脸红得发烫,大脑不听使唤地盯着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脸,直到整整半分钟,我才意识到我自己干了什么蠢事,从他身上跳了下来,理了理自己皱巴巴的衣服。

虽然很明显被占了便宜,但好歹是我自己跳上去的,理亏也说不出什么话,只是怔怔地狡辩:「我没有怕,就是突然有个黑影窜出来,我以为……」

「以为什么?」他扬眉,倚在门边,一脸看好戏般地看着我,「以为是鬼啊。」

「鬼没看见,色鬼倒是有一个。」我还是过不去,直言要提这茬。

他不屑:「可我记得是许老师自己投怀送抱。」

我噎住了,佯装没听见,看了看手表,假装惊讶出声:「都这个点了呀!不好意思李先生,我要回家了。」

「你要怎么回去,骑上你心爱的小摩托吗?」他笑得甜甜的,我却只感觉到瘆人。

「对呀。」我不和他顶嘴,只觉得他和白天办公室彬彬有礼的样子判若两人,我心里骂骂咧咧,表面却毕恭毕敬,「小麦已经睡着了,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就在我掠过他准备开门的时候,这货的声音又响起来:「小麦睡着了,可我还没吃饭诶。」

于是,我又迫于资本主义的压迫之下,煮了一碗鸡蛋面给他,他吃得津津有味,连汤都喝光了,最后优雅地用纸巾擦了擦尊贵的嘴:「味道不错,许老师手艺挺好。」

还用你夸。

「李先生,你家这么大又这么有钱,完全可以找好几个保姆照顾小麦啊!」我提出了心里的疑问,快点,快点说以后不用再麻烦我了。

可是他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完全不上当,好欠揍地说了一句:「许老师是想言而无信吗?这可不是一个好老师应该做出的表率哦~而且其他保姆小麦都不喜欢,只喜欢树树老师。」

他完全堵住了我的后路,我真想啐他一脸。

「可是李先生,现在真的很晚了,我明天还要上班的啊!」我哀求道。

他打开包里的笔记本电脑,一手打着字,另一只手随意指了指一个房间:「我们家以前家政阿姨就住那里,现在她搬走了,许老师方便的话可以住过来。」

什么!我没说我要住在这里啊!

「不用了吧,我自己骑车回去。」我摆手。

他倒没有拦我,只是继续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看,嘴里冷不丁蹦出来一句:「这里偏山区,听说附近还有野狼出没,蛇或者蜘蛛什么的更是数不胜数,许老师不害怕的话我也不勉强。」

你就不能送我回去?一点也不君子。

我心里骂道,却不敢表现出来,这个男人简直就是恶魔!我好心帮他,他居然恩将仇报。

「我没带睡衣。」我缴械投降了。

他嘴角上扬,若有似无地一笑:「右边房间左边第一个抽屉,里面的睡衣随便拿一套。」

我点了点头,走进去打开那个抽屉,入眼的却是一件又一件的情趣睡衣,布料少得生怕多遮一点都费一笔钱,我瞳孔放大,几乎愣在那里。

「李先生,你是不是经常带女人回家?」我拎着那零碎的布条,举到他面前。

按理来说这种事我不该过问,只是小麦还在家,这样的行为对小孩子的影响似乎不太好。

他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脑,看到有个不明物体在眼前晃动,颇无奈地扒下来,直到认清了面前的东西,震惊的表情像是第一次见。

呵,再装,再装纯情小男生。

「这什么啊!这不是我的。」他矢口否认。

我点头:「这确实不是你的,这布料给你也遮不住什么。」

「我艹,这真tm不是我的啊!」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在一个认识不到一天的男人家里住了一夜,也没什么特别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李程一已经走了。

桌子上留了早饭,是三明治加上一瓶热牛奶。

接下来的几日都是风平浪静,我的生活除了多出来一个下班后的兼职,一切似乎都没有什么变化。

倒是李程一回来的次数变多,小麦的性格也开朗了不少。

平时要是太晚,我就干脆住在别墅,房里也多出来了几套我的换洗衣物,李程一总是嫌弃我在外面晒的海绵宝宝睡衣,吐槽说一点女人味都没有。

我才不理他,我就喜欢。

我和他同住一个屋檐下,生平第一次和一个男孩子接触,偶尔也能从中看到他可爱的一面,譬如他很聪明,全是特殊标记的文件他都能看得懂,但是手工很差劲,唱摇篮曲还经常跑调,诸如此类等等……

每次他回家,会带两人份的蛋糕,我和小麦一人一个,我切了一半给他,他说自己不喜欢吃甜食,却还是吃掉了。

我认为他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他觉得我傻里傻气满头热情,虽然彼此看不顺眼,可是一天不见却又想得难受,搞得我差点自己都以为自己是抖M。

原本以为我们这样普通的合租关系会一直延续下去,直到那一天。

我正在小麦床上给她读《白雪公主》,李程一突然走了进来,他没穿衣服,赤裸着上身,露出结实的腹肌,我除了爸爸以外没看见过男人没穿衣服,不由害羞地撇过眼睛。

「干嘛啊!」他不满。

我捂住眼:「辣眼睛。」

「这样的你还辣眼睛。」李程一似乎觉得自己引以为傲的身材被侮辱了,不太高兴。

我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揉了揉一旁小麦的脑袋:「小麦说是不是,辣眼睛。」

「辣眼睛,辣眼睛。」小麦拍着手起哄。

「小没良心的,帮着她欺负我是吧,我才是你哥。」李程一咧着嘴笑,用手挠小麦的胳肢窝,小宝贝被他逗得咯咯大笑,我也觉得高兴,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盯在李程一的脸上。

原本看得挺不顺眼的脸上居然出现了几分孩子稚气,连不太好惹的粗眉毛也柔和了几分。

孩子笑完,有些累了,闹着要李程一和我一人一边陪着她睡,迷迷糊糊地嘟囔:「哥哥是爸爸,树树老师是妈妈,永远都不会离开小麦。」

「谁是她(他)老公(老婆)。」这次倒是默契,我俩几乎异口同声。

小姑娘急了,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大眼睛闪闪的:「树树老师不是小麦的嫂嫂吗?」继而又转到李程一那里可怜巴巴地望着他,「哥哥不喜欢树树老师吗?」

「喜欢喜欢,你快睡觉好不好。」我抢过话题哄她,只希望她早点睡。

好不容易将熊孩子哄睡着,我也有些累了,推开自己的房间门就准备休息,就在这时,一只手抵住了门板,我感受到后方传来一股热气。

那是一种男性荷尔蒙的味道,清冽却又炽热。

我回过身,李程一就站在我身后,他的样子有点奇怪,额头有细小的青筋微微凸起,声音变得有些沙哑:「你刚刚说的那个是不是真的?」

「哪个?」我不解。

「就是……你说你喜欢我。」

「那个啊!哄小孩儿的,要不然她怎么甘心睡觉。」我有些慌张,急着否认。

「呵,哄小孩的。只是这样而已?」

什么叫只是这样而已?他说这话又是什么意思?他不是一向只是喜欢捉弄我,现在又在玩什么把戏?

我看到他的目光黯淡下去,自嘲般地轻笑一声,我竟然在这个恶魔的眼里看到深情这种玩意儿,还有抑制不住「突突」的心跳声。

是他的,还是我的?

那天之后,李程一似乎主动避开我,我也没理由找他,乐得清闲,只是心里空落落的,似乎少了些什么。

当然我也不会自以为是地认为李程一真的对我有意思,他这样的人,要什么样的女人不好,说不定游历花丛多了,偶尔也想吃些路边的小野菜换换口味。

我想起来那些抽屉里的情趣内衣,更笃定了心里的想法。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到了除夕,小麦前几个星期就被父母接到国外一起过年,整个别墅显得特别空旷冷清,而李程一因为工作原因,没能跟小麦一起走。

小麦走了,我没有留在这里的理由,整理着东西准备回家,却撞上了从外面刚回来的他,他身上落了雪,眼里透露出疲态,他睨了我一眼,看了看我手上的行李,轻轻问了一句:「走了?」

没有往日的言语嘲讽,我才想起离我们互掐的日子已经过去很远了。

「嗯,快过年了嘛!我就先回去了,新年快乐!」

他没说话,只是看着我,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却又没说出口,最后硬生生憋出来一个字「好」。

打开别墅门走出去,外面的雪下得纷纷扬扬,新闻上说近来航班无法运行,彻底断了我回乡的念头,我回头望了一下那豪华却空旷的别墅。

成年人的世界,尽是孤独。

而李程一,也好像很孤独的样子。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异样的冲动,想推开那扇门,将里面的人拉出来,就像他将我从孤独中解救出来那般。

其实很开心不是吗?

就像是在异乡有了家人,每天回家不用面对满屋子的失落与孤寂,有一盏为你亮起的灯,有一碗为你准备的饭菜,有一个在等你的人。

就在我要打开那扇门的瞬间,李程一也刚好从里面走出来,像是电影里心电感应那般,他也看见我,俊朗的脸上透露着秘密被撞破的不好意思:「雪天路滑,你一个人不太安全,我送你回去。」

「李程一。」

「嗯?」

「跟我一起过年吧。」

也不知道这一路是怎么回到家的,只记得空调开了适宜的温度,窗外的六边形雪花晶莹剔透地落在前挡风玻璃上,慢慢融化成水珠,一滴滴淌下来,李程一开着车,手指纤细修长。

其实李程一除了脾气坏了点,其他方面算是无可挑剔,光是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就足以让万千女孩为之心动。

当然,这个想法在他一如既往的毒舌下悉数打破。

「你就住这?」他果然说了,很不耐烦地拖着行李目视着前方和他的豪华别墅比根本微不足道的小楼房,「这是危楼吧。」

「爱住不住。」我刚要反驳回去,他却已经如闪电般走到大门口:「快点啊!许老师,你家是哪一楼?」

「……」

握着手机的我,气得都要爆出青筋来了。

李程一太过高大,连进门的时候都鞠着躬,我让他不用行此大礼,在他给我白眼的同时,递给他一双小粉红兔子棉拖鞋。

哎呦,和他那张臭脸一配,还有点反差萌!

「我去,你家也太小了,我干嘛放着好好的别墅不住来这里?」

「容不下您这尊大佛,左手边可以请回啊!」

「哪有客人刚来就赶客人的道理。」

「可您不是不乐意住吗?」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这个仅仅四十平米的家也变得颇为热闹起来,这种感觉熟悉到我近乎快要忘记那个夜晚,他压着门框,委屈巴巴地问我:「你那句话,是不是真的?」

我洗完澡出来,李程一正盘腿坐在沙发上看春晚,看得很入神,目不转睛,我瞥见他的脚,很宽很大,骨节分明,像白玉一样,唉,长得好看的人脚也好看。

我坐在他身边,一边用毛巾擦着头发,一边问道:「第几个节目了?」

「不知道。」

可是你不是一直在看?

我没有跟他争辩,而是从厨房端了水果过来,自己尝了一个的同时也喂到了他的嘴里,他很自然地用嘴接过,随即像是感受到不对劲似的转头盯着我。

天哪!我在做什么!这不就是间接接吻了吗?我脑子昏掉了?

我有些手足无措,强调我吃水果嘴巴没有碰到叉子,之后又像是解释不出什么的在嘴里念叨:「真的没有。」

这时候的李程一,脸红得像要滴出血,他的眼神在我身上来回扫过,结结巴巴道,「你...你下次不准在男人面前穿成这个样子,不对,你就不应该跟陌生男人共处一室。」

我一脸疑惑,我穿个裙子难道就是不守女德了吗?我低头一看,脸瞬间涨红得如同碗里的小番茄。

她是为给我凑手术费不得已的。可当她曾经的恩客,当我面垂涎她,意淫她,我还是觉得她脏,“你让我恶心”5个字直接将她打入地狱,我人残疾,心也残疾了。

我没见过我爸,听隔壁胖婶儿说,我爸是个渣男,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所以为了尽早修正错误,我妈就和他离婚了。

我五岁还不会走路,我妈一边在地里砍着包菜,一边抹一把头上的汗,“走路早,命不好。咱老祖宗说‘男走辛苦女走闲’,我们家陈疾啊,将来可是躺吃躺喝的老爷命。”

嗯,我五岁改了名叫陈疾,亲戚朋友都说这名字不好,忒晦气,但只有我知道,我妈打心眼儿里希望我走路疾如风,越快越好,追火箭赛大炮。

可是妈,甭管疾不疾,咱得先能走,您说是不...

可是妈,甭管疾不疾,咱得先能走,您说是不是?

我妈砍了一宿包菜,她要照顾我,没工夫在菜市场支个摊儿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零卖,只能一次性批发给菜贩。

早市不到六点开门,要找个实在的菜贩就要更早,我妈三点就起床了,不到四点,她已经给三轮车打好气,给我穿戴整齐,又给我怀里揣了俩鸡蛋,骑着人力三轮就匆匆忙忙上了路。

她很瘦,弓着腰,旧T恤挂在身上,松松垮垮。

天还没亮,下着小雨,路灯昏黄,我坐在后面的车舱里,看着她蹬着车,周围是包菜独特的味道。

三轮车缓缓割开夜色,一点点驶入黑暗,仿佛我的人生,黯淡荒凉,唯独她是那束光,那束替我划破黑夜的光。

此情此景曾伴随我人生很多年,一闭上眼睛就是凉丝丝的雨和硬邦邦的菜,一睁开眼就是那个女人佝偻的背影和乱糟糟的头发,雨水顺着她瘦弱的脊骨蜿蜒而下,像一个丑陋的疮疤。

车上拉着四百斤菜,还有一个三十几斤的我,逢上坡的时候,那个不到一百斤的女人就要站起来,弓起腰,肩胛贲起,咬紧牙关死命地猛踩踏板。

出了多少汗我不知道,但入了秋的雨天,她满头都蒸腾起白雾,像是倏然间就白了头,倏然间就如一个将垮的骷髅。

不知道你们骑过三轮车吗?看似很好平衡,可是逢拐弯或是下坡就很容易翻车。

十字路口我们果然翻车了,圆滚滚的菜骨碌碌滚了一地,她被三轮车牢牢压住,可不知道她哪来的力气,居然硬生生挤了出来,连滚带爬凑到我面前,“小疾!”

我没事,她给我穿了那么厚,我怎么会受伤。

她满脸雨水,额头上一道口子正缓缓渗着血,她捧着我的脸,拼命给我擦脸上的雨水,“是妈不好,是妈不好。”

“你,你,你流血了?!”我妈大惊,给我擦脸,却是越擦血越多。

五岁的我突然就哭了,“妈,这不是我的血。”

是她。手掌手肘都被磨出了血,她连疼都不觉得,只唯恐她的儿子磕着碰着一点点。

垒得山一样高的一车菜,批发价一斤一毛,她只挣了四十二块。

对方给她一百块,她受宠若惊地到处去找人破钱,她在菜市场不是熟脸儿,冷冰冰的菜市场,人们木然看着这个女人赔着笑,点头哈腰。

最后也没破开,她卑微求菜贩,“大哥,我回去给你取钱,我很快的,很快很快。”

菜贩是个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那不行,你拿着我钱跑了咋办?”

她想把车押给菜贩,可转念一想,她还得蹬着车回去取钱,于是腆着脸笑,“大哥,俺们庄稼人都是实在人,不会坑你。”

菜贩冷笑,“我不信,我也不管,你要是没零钱,我就去收别家的,有钱还怕找不见买肉的?”

一番折腾,天已经渐渐露了青,收菜的菜贩已经寥寥无几,再不出手,一车包菜,下午就能烂得毫无成色。

我分明看见她脸一白,腿一软,她几乎要给那菜贩跪下了,“大哥,算我求你,我确实没有别的什么可押给你了,不然你跟我回家去取?”

菜贩一挑眉,“老子可没那个闲工夫,这样吧,你把你儿子放在这儿,你回去取。”

刚才还唯唯诺诺的她突然瞪大了眼,浑浊的眼球里都是愤怒,“你怕我赖你一百块钱,难道我不怕你打我儿子的主意?”

菜贩突然狂笑,一口黄牙露出了十几颗,笑得直冒眼泪,“就你那残疾儿子?也就你还当个宝贝疙瘩,我打他主意?我不怕砸我手里?我是能卖给谁还是能送给谁啊?谁要啊?人家是养儿子还是做慈善啊?就勉勉强强养家里,那也是恶心他妈哭恶心,恶心死了。”

周围一群人哄然大笑。

她气得发抖,嘴唇哆嗦,眼里却没一滴眼泪,而是红森森像是一潭血,她剧烈喘息着,胸口猛烈起伏,杀人一样瞪着菜贩。

下一刹,她毫不迟疑地从菜筐里抽出菜刀,咆哮一声就冲了上去,人们都愣了,仿佛刚才那个点头哈腰到处求人的女人突然变成厉鬼一样。

菜贩也懵了,满脸惊恐,居然被钉到原地惊悚地睁大双眼看着那个疯女人冲来。

到底也有警醒人,几个菜贩子七手八脚地拉住了她,他们无比错愕,这个瘦弱的女人在那一瞬间气力之大,居然需要他们四五个壮汉一起上手才能阻拦。

疯女人拿着刀指着菜贩,眼里一片赤红,鼻子哼哧哼哧喘着粗气,那一刻,众人都相信,她是真的会杀人的。

她怒吼:“他不是残疾,你给他道歉!”

菜贩终于回过神来,惊魂甫定又色厉内荏地撇了撇嘴,“神经病。”

她像疯了一样,龇牙咧嘴大吼:“你给他道歉!”

她的头上还在渗血,苍白的脸上是壮士赴死的决绝,皴裂的嘴唇紧紧抿在一起,整个人如同一张蓄满杀气的弓弩,“你给他道歉!”

众人七嘴八舌劝菜贩,“你就服个软,你跟个妇女孩子有什么好计较的?!”

菜贩舔了舔嘴,嘟嘟囔囔,“对不起,行了吧?”

听完她拧身就走,菜贩却只是张了张嘴,再一个字也没敢说。

回去的路上她背对着我,肩膀一抖一抖的。

她求人的时候没有哭,她拿刀指着别人的时候也没有哭,可此刻,她瘦弱的肩膀剧烈地起伏。

年幼的我并不懂这些,适才菜贩说我是残疾人时我也没有太强的观感,可现在,我觉得她可怜。

破三轮车随着她动作的起伏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

“妈……”

她突然打断我,疾言厉色道:“那个叔叔骗你的!”

本来我不信,可此时,我忽然觉得也许那个菜贩说的才是真的。

她在家里搜肠刮肚地找了一圈,才勉勉强强凑够五十八块零钱,她连口水都没喝,一把把我抱到车上,二话不说卯足劲儿就往菜市场蹬。

她把五十八块甩到菜贩面前,中年壮汉甚至吓得一哆嗦,她狠狠剜了菜贩一眼,一声不吭扭头就走。

一出大门,她却笑了,那年头一百块是极强的购买力,她才不管那其中五十八都属于她自己。

她就是高兴。

那张纸币是青蓝色的,正面是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背面是井冈山,群山蓊郁,巍峨雄浑。

我永远都记得那张纸币,因为——

它是假的。

挣了钱的母亲兴高采烈带我去买肉,“妈给你汆丸子吃!再配着芹菜炒个肉丝儿,我家小疾一定吃饱饱,长高高!”

肉铺老板有个破验钞机,他验了三遍,验钞机还是机械报告:“这张是假币,这张是假币,这张是假币。”

母亲挤出个古怪的笑,连声音都走了调,“不可能的,怎么可能,不,不会的。”

我们没有买肉,她带我去了一家银行,到了柜台上,她哆哆嗦嗦伸出那一张沾满污渍的一百块,“姑娘,麻烦您给验验?”

柜台上的年轻女柜员接钱过去,非常熟练地捻了捻,一张红唇轻飘飘送出两个字,“假币。”

接着扯着嗓子喊柜长,“王姐,假币收缴!”

母亲懵了,就在柜长拿着假币专用章要盖下去那一刹,她突然大喊,声音之大,众人纷纷侧目,“我不验了!你们把钱给我,我,我不,不验了。”

柜员木然摇摇头,“人民银行有规定,假币一经发现必须收缴。”

“可,可那是我的钱,我的钱啊。”她这一声,颤抖得厉害,隐约有了哭腔。

“收缴假币,是我们的义务。”

“我不验了,你把钱给我,给我,我求你了,把钱给我。”她站起来,口齿不清地不停说着,绝望地拍打着玻璃,“我被人骗了,我要去找他,你们把钱收了,我可咋办啊?”

这样的大风大浪柜长见惯了,有些同情地摇了摇头,准备盖章。

下一瞬,柜长惊得目瞪口呆。

刚才那个切切哀求的女人突然腾一声跪了下去,哭得昏天黑地:“我被人骗了,这一百块里还有五十八是我的,我没有钱了,一丁点都没了,没了钱小疾吃啥啊,他要快快长高,快快走路,不然他怎么上学?不上学他以后咋活啊,我总要死的,我死了他咋活啊?”

她把头在地上磕得嘭嘭响,“那一车包菜我不要了,把我的五十八还我也不成吗?”

她零零碎碎说着,上气不接下气说着,额上的伤口裂了,血和眼泪混在一起,她用指节肥大的手随便一抹,“我不为难你们,求求你们了,把五十八给我就好了,五十八就好……”

女柜长眼圈红了,她侧头过去,捅了捅柜员,微微摇了摇头。

一个信封被隔窗递了出来,信封上写:出门再取。

信封里装着那张假钞。

没有盖章。

天刚擦黑,母亲就要带我出门。

她对着镜子来回做了好几次深呼吸,接着郑重其事看着我,挤出个不自然的笑,“小疾想不想吃果丹皮?”

我自然是欢喜的,家里困难,吃饱已经不易,我从来不问她讨零嘴吃。

我小心翼翼又欢喜十分地点头,母亲眼眶一红,“走,妈给你买。”

出了门是一条马路,马路往东十分钟,是一家商店,正是母亲经常打醋的那家。

我纳闷儿地问:“妈,不在王阿姨家买吗?”

母亲愣了下,有些吞吞吐吐,“咱们走远点,就,就当消消食。”

又走了好半晌,路边冒出来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卖部。

小老板是个年逾七十的老汉,吧嗒吧嗒抽着旱烟,邦邦地在鞋底子上敲着烟锅,眼睛花得厉害,胡子拉碴,套一身破旧的中山装,脖子的扣子一颗都不肯松,显得脑袋大颈子粗,格外像一条鼓着鳃的鲶鱼。

快到门口时,母亲踟蹰了下,但又像是被什么推着,果断地向前迈了一大步。

“叔,果丹皮,要,要五个。”母亲低头看着脚尖,漆皮的皮鞋鼓起了斑斑驳驳的小泡。

老汉慢悠悠地在柜台下摸索了半晌,掏出一把果丹皮,放在柜台上用指甲一个个扒拉着数,眼睛眯成一个微乎其微的弧度,手指哆哆嗦嗦半天也戳不到柜台上。

他哈哈大笑,“六个,买五送一。”

母亲几乎有些惶恐地直摆手,“不不不,不用了叔,小本生意,不容易。”

老汉又笑,“没事儿哈哈,”说罢直接把东西塞我手里,“小娃真乖。”

母亲的头几乎要垂到胸口。

她磨磨蹭蹭从兜里掏出那张一百,“不好,不好意思啊,我没,没零钱。”

“没关系!”老汉接过钱,看也没看就揣到兜里,颤颤巍巍蹲在柜台下面,翻开一个鞋盒子开始找零钱。

夜幕刚刚合拢,老汉费力找着零钱,母亲站在柜台前,咬着嘴唇,两只脚尖不自然地来回搓着。

老汉找着,念叨着,内容无外乎是晚饭老伴儿烧了什么菜,当年当兵上战场的时候子弹差点射瞎了眼,该屯过冬的煤球了,炉子需要用红泥糊一次,儿子晒黄花菜从房顶摔了下来,摔破了耳膜,开了春要做手术……

母亲听着,嘴唇越咬越紧,右手大拇指抠着左手的手背,抠得发了青,渗了血,“叔,我,我们不买了。”

老汉笑吟吟抬起光秃秃的脑袋,“等急了是不是?好啦。”说着把一把捋得整整齐齐的零钞放在母亲面前。

母亲没有接,脸上的肌肉有一瞬间的抖动,半晌,她抬起头笑了笑,“叔,你的钱盒子没盖好。”

老汉一愣,低头看,果然是张开的,他又是一阵爽朗大笑,低头去盖盒子。

“谢谢你啊闺女。”

母亲给我紧了紧衣服,“叔,我走了啊。”

老汉鲶鱼一样的脸又挤满了笑,乐呵呵挥了挥手。

待走远了,我问母亲,“为啥要把找的钱偷偷压在爷爷的收音机下?”

那时母亲背着我,凸起的蝴蝶骨硌得我很不舒服,她微微侧头过来,晚风一吹,发丝轻轻拂在我脸上,她的声音平静又凄凉,“我们可以不做好人,但至少不能做坏人。”

“妈,你想做个好人吗?”

她笑得发苦,“不想。”

“可你把零钱给爷爷了,也没要回那张一百。”

很久很久,四下阒寂,无月无星,可我看得清她眼睛里那层薄薄的雾气,她看着黑沉沉的夜,“我不敢当坏人,我怕遭报应。我怕,怕我的罪报应到你的腿上。”

“妈,万一我真走不了路咋办?”

她吸了吸鼻子,“不怕,我背着你走,哪天背不动了,我就先走一步,到底下当牛做马,火烤油炸,把上辈子造的孽都还了,小疾就能走啦。”

七岁了,我还是不能走。

我终于知道我的病叫什么了。

软骨发育不全。

挺陌生是吧,可如果叫它“侏儒症”,你可能就会恍然大悟地哦一声。

什么意思呢?我天生四肢短小,长不高的。又因下肢压力过大,站不起来,自然也走不了路。

最麻烦的是还有一堆手术等着我,正畸的,减压的,分流的,抗感染的,等等等等。总之,如果说得了侏儒症是人间悲剧,那我就是悲剧中的悲剧。

那几年,她疯了一样挣钱,可始终是杯水车薪。

本来故事会这样一直走下去的,结局无非就是我小命不长,最后她终于甩掉我这个拖油瓶,迎来了崭新的下半生。

可她偏不,我活着,是她唯一的念想。

其实,如果一早知道结局,我宁可死在童年,结束我无法自主的小小半生。

她强行送我进了小学,收我时校长和老师都犯了难,她满脸堆笑,“他是站不起来,可他能自理,轮椅用得很好,不会麻烦别人。他,他还很聪明,他会背圆周率,能背到一百位,小疾,你给老师背一个!快啊!背一个!”

我木然地看着老师和母亲,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是马戏团里被观赏的猴,偏激和执拗一股脑涌了上来,我抿紧嘴唇,一字不发。

“背啊!你倒是背啊!”母亲急了,红着脸催促我。

我从小就是宁折不弯的性格,这点像极了母亲,那时候我觉得我是杨过,是仗剑走天下的侠士,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我在跟为难我的全世界为敌,我的孤独旷古持久,陪伴我的只有亿万年前的月光、星辰、和酒。

我就是不背。

母亲一掌掴在我脸上,“你背,你背啊!”

那是她第一次打我,她的声音里全是哽咽。

那时候我不懂,很多年后思及当时,我才明白,有些人明明什么错处也没有,却偏偏会被造物玩弄,被命运惩罚,那时母亲以为即便世道如此不公,她身边也始终会站着她的小疾,可她不料,她孤立无援之际,儿子看她如同一个笑话。

她是彻头彻尾的孤独。

我咆哮:“我就是不背!”

母亲瞪着我,眼中的雾气很快凝结在一起,就在眼泪要滚出的那一刹,她猛地扭头过去,“老师,求你收下他。”

声音哀切,听者动容。

我就这样上了学。

那时我想,她为什么总在求人?求一个菜贩,求一个柜员,求一个老师,求卖肉的给点下水,求卖菜的便宜两毛,求抄电表的少抄两度,求收垃圾的把垃圾桶里那只破罐给她……

为什么总在求人呢?

真的下作啊。

二年级时我跟人打了一架。

其实不能叫打架,打架是双向的,我只是单方面地被摁在地上摩擦。

毕竟,我是个残废。

下肢压力过大,持续的腰疼之下,我做了椎间盘摘除术,这辈子,我都不会站起来了。

但我依然跟对方打了一架,我用铁铅笔盒把高我一头的大壮砸得头破血流,我自己也被从轮椅上扯下来,被揪着头发揍得鼻青脸肿。

双方家长很快就来了,母亲惊恐万状地蹲着查看我的伤势,我猛地甩开她,她四脚朝天摔在地上,大壮和他爸笑得哈哈哈哈。

“为什么打架?”她从地上爬起来,质问我。

彼时她烫了劣质的大波浪,嘴唇涂地猩红,过分惨白的粉底让脸部如同带了厚重的面具,活似白无常,她穿黑丝,足登一双又细又夸张的红皮鞋。

大壮爸爸把儿子揽在怀里,“我儿子又没说错,你个小残废撒什么野?”

母亲猛地瞪视回去,“你他妈的说什么?”

八岁的我居然冷笑出声,“你不问问大壮说了什么?”

母亲被我阴阳怪气的口气惊到,忧心忡忡地回头看我,我别过脸去,第一次觉得恶心透顶。

大壮说,你妈就是卖的。你懂不?就是跟男人睡觉的。

那一瞬间,我就信了。

因为一切,都有迹可循。

我做手术花了三万,那个年头,三万无异天文数字,她失眠了好几夜,但最后还是交上了。

有次在窗口,我看见巷口她和一个男人搂搂抱抱,推推搡搡,我不懂在做什么,回来问她,她说叔叔要跟妈妈说悄悄话。

那些年流行《七龙珠》,能有个孙悟饭的铅笔盒是班里所有男生的梦想,但残废的我成了班里第一个拥有该物的神人,最终也是用它,我把大壮砸得见了血,破了相。

那个蠢女人觉得她儿子虽然不能走路,但吃的用的一定要是最好的,可她不知,正是那个铅笔盒,招来了大壮的嫉妒,他把零零碎碎听大人讲到的“那个女人的事”一股脑儿倒给了女人的残废儿子。

此后,我和她再无话可说。

我坚决不肯上学,她给我买最好的书包,崭新的笔盒,我依然不肯上学,她恼了,强行推着轮椅把我往出送,我用尽全身力气从轮椅上翻出去,摔在地上,磕掉了一颗门牙。

母亲像一只僵尸在原地杵了半晌,突然嚎啕大哭,那时,我还是不懂,不过一颗牙,有什么好哭的。

她给了转了学,费了很大的功夫,我们却没有钱再搬家,我照样要经受街头巷尾的指指点点,女人们捂着嘴窃窃私语,男人们满眼鄙夷,笑嘻嘻问我是谁家野种,她推着我走过漫长的小巷,有人用眼神扒她的衣服,有人用唾沫戳她的脊梁骨。

有那么一天,我突然就发了飚,“以后你别送我了,我丢不起那人。”

她眼眶急速红了,嘴唇翕翕合合不知道在嗫嚅什么,她低下头去,许久才抬头看我,拙劣的化妆品花得乱七八糟,惨不忍睹。

她勉勉强强地笑,“那我不送你啦,你自己要当心。”

自此,我开始用短小的上肢驱动那辆大大的轮椅。

说来也巧,那许多年我一路风平浪静走来,从来没有磕着摔着,运气也渐渐好了许多,初中参加了全市首屈一指的作文大赛,一举夺魁,继而市重点高中特招,进了苗圃班,成绩一路稳定走到高三。

我没有问过母亲,但隐约感觉那些肮脏的生意她已经不做了,她倾尽所有积蓄在商场盘了个铺面,纵然她粗糙的手能把上好的布料挂得抽丝,但这丝毫不妨碍她能做出最得体的旗袍。

虽然在我心里她依旧粗鄙,但我们的关系渐有缓和。

学校要组织朗诵比赛,我们班的参赛作品是《滕王阁序》,班主任和班委走遍了全市几乎所有演艺用品租赁点,就是找不见一套像模像样的演出服。

可以租到的古风服饰,不是像唱戏的,就是像耍杂技的,感觉是一群武大郎在台上演丑剧。

班主任急得嘴上都是泡,临时改参赛作品已然是来不及了,正巧那几天有个家长会,会上,母亲憨憨地举手,尴尬地舔了舔嘴唇,“老师,我来试试吧,我给娃娃们做衣裳。”

老师半信半疑地看着这个枯槁的女人,母亲眼里闪着光,“我明天就能把衣裳带来,您要觉得不行,我还能再改。”

这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建议得到了老师的采纳,老师再三感谢母亲,母亲像是受了惊一样直摆手,“不用谢不用谢,我就一个小小的要求。”

班主任变了脸色,“您要多少钱,直说。”

母亲脸色惨白,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不不不,我不要钱,我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希望家长们私下告诉自己娃娃,多和我家陈疾做朋友,他,他很孤单,他不是孤僻,他只是,只是真的很孤单。”说罢,她弯腰下去,鞠了个九十度的躬。

大家都看见,随着那一躬,一滴眼泪很快洇开在地上。

演出当天,我们班的表演真真当得起一个词——惊艳。

羽扇纶巾的书生,在水一方的伊人,无论是谁的衣服就可以称得上精妙绝伦。校长问班主任是不是超了预算,班主任哈哈大笑,台下的我高扬起头,从没有一刻如此自信,自信到癫狂。

只是我忘了,家里的母亲赶了三个通宵,熬瞎了眼睛,扎了一手的针眼,只是为了给她敏感孤僻脆弱可怜的儿子换来一点点可笑的尊严。

这疾痛惨淡的世间,是她一直挡在我前面,纵然我在她身后一刀又一刀袭击她,她不仅不怨,更一次次挺直瘦弱的肩,她怕自己倒下,她的残废儿子要独自应对漫漫长夜,无尽黑暗。

8

期末考试那天,她帮我把轮椅抬到楼下,我突然鬼使神差地张口:“你……”

“怎么了?”母亲有点欣喜,这此前数年,我与她的正面交流,掰着指头都数得过来。

“你,你送我去吧。”

母亲突然手足无措起来,结结巴巴,手不自然地哆嗦起来,“那,那你等等我,我,我去换个衣服。”

她的声音很沙哑,满满的笑意,稀薄的哭音。

她居然穿了一件自己做的旗袍,大方的设计勾勒出女人最美的曲线,前胸大朵大朵的雕绣牡丹活灵活现,旁逸斜出。

那年我十七岁,我第一次觉得,这个女人,不脏。

那年她四十出头,身材高挑,着大红旗袍,头上簪一柄木钗,推着一个只有一米三的残疾男孩,一路穿街过巷去往路尽头的学校,她高高扬起脖颈,满眼满脸都是抑制不住的笑,仿佛轮椅上推着的是下一个改变世界的霍金。

那个十七岁的少年嘴角也微微噙着笑,旧事就让它随风去吧,这漫漫的一生,终归不能在愤恨和怨怼中结束,人,应该往前看。

这一切的前提都是那个少年没有遇到那个男人。

拐弯时,突然一个男人冲了出来,从后面抱住了母亲的腰。

母亲尖叫,男人死死不肯松手,“睡过那么多女人,你是最难忘的一个!”男人獐头鼠目,形容猥琐,我不敢相信,这也曾是母亲的客人之一。

母亲太瘦,根本不是一个成年男人的对手,而她即将成年的儿子,却是个只能坐在轮椅上的残废,什么忙也帮不了。

那是一条下坡路,母亲一边哭喊求饶试图摆脱男人的咸猪手,一边死死拽着我的轮椅,生怕我滚下去。

无尽的愤怒和仇恨霎时将我淹没,我歇斯底里尖叫,那个时候,我恨我不争气的双腿,恨我不能保护母亲,恨我不能保护母亲还要让自身难保的母亲费尽全力保护我……

我狠狠推了一把轮椅,轮椅哐啷一声,冲到了坡底。

母亲疯了一样一把推开男人,踩着高跟鞋不要命地往下冲,男人也愣了,迟疑三秒转身就跑,因为那时我已经躺在道牙子上,脑后的血欢快渗了出来。

“陈疾!”

我这辈子没有听过那么凄厉的哭嚎。

我居然还清醒着,我看着那个哭得天昏地暗,脸色蜡黄不敢碰我的女人,我觉得心酸,可一张口,我却犯了这辈子最大的错。

我字正腔圆道:“你让我恶心。”

作者/苏汴州

(●''●)

宝宝正因为姐姐喜欢他所以才不想他被p成这样真的很不礼貌而且我并不是什么圣母所以说你为什么把姐姐拉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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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往并一起自我作贱——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面目。

——太宰治《人间失格》

2.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

3.我的不幸,恰恰在于我缺乏拒绝的能力。我害怕一旦拒绝别人,便会在彼此心里留下永远无法愈合的裂痕。

4.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难与训斥时,还能愉快起来,但我却从人们生气的怒容中看到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找到机会,就会像那些在草原上温文......

4.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难与训斥时,还能愉快起来,但我却从人们生气的怒容中看到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找到机会,就会像那些在草原上温文尔雅的牛,忽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自己肚子上的牛虻。

5.一旦别人问起自己想要什么,那一刹那反倒什么都不想要了。

6.这世上每个人的说话方式都如此拐弯抹角、闪烁其词,如此不负责任、如此微妙复杂。他们总是徒劳无功地严加防范,无时无刻不费尽心机,这让我困惑不解,最终只得随波逐流,用搞笑的办法蒙混过关,抑或默默颔首,任凭对方行事,即采取败北者的消极态度。

7.我仍然认为向人诉苦不过是徒劳,与其如此,不如默默承受。

8.日日重复同样的事,遵循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9.见一个爱一个的人,其实谁都不爱。

10.只有活的愚昧,或活得无耻的人才能完全沉溺在幸福之中,而做不到至少其中一者的完人,活在地狱里连选择死亡也不被允许,没有一条出路,无力的绝望。

11.人的态度变化起来,果真如此简单、如此轻而易举吗?人类的善变让我感到卑劣无耻,不,可称得上是滑稽。

12.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13.善恶的观念是人定的,“恶”是人随意创造的道德词语。

14.这世上不幸的人各式各样——不,毫不夸张地说,这世上尽是不幸的人。

15.比目鱼的说话方式,不,世上所有人的说话方式,都像这样绕圈子,既朦胧暧昧,又有种想要逃避责任似的心理,总之,复杂的耐人寻味。

16.家里的事不可说,身上的痛苦不可说,对明日的畏惧不可说,对世人的疑惑不可说,昨日之耻不可说。

17.爱好这东西啊,可真够复杂。一千种厌恶才能生出一个爱好。没有爱好的人,一般也没什么厌恶。

18.当然,我并不相信世上的人都有能力去爱别人。

19.人绝不会服从他人,即便是奴隶,也会以奴隶的方式展开卑屈的反噬。

20.常有人说我幸福,我却觉得自己有如身陷炼狱。

21.我惧怕神明,根本不相信神明有慈爱之心,只相信神明的惩罚。在我看来,所谓的“信仰”,不过是垂头丧气地走上审判台,接受神明的鞭笞罢了。我就算相信世间有地狱,也绝不相信有天堂的存在。

22.我这一生,尽是可耻之事。

23.所谓“世人”,到底是什么?是人的复数吗?世人的实体究竟在哪里?一直以来,我茫然不知,只觉得世人应是强大、严厉又可怕的东西。

24.唯有尽力自持,方不致癫狂。

25.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

26.罪与罚。陀思妥耶夫斯基。这几个字眼倏然从脑海中一闪而过,令我猛然一惊。说不定那位陀思妥耶夫斯基根本就没有把罪与罚当成同义词,而是把它们视为反义词才放在一起呢。而且,罪与罚本就毫无相似之处,更是水火不容的两种概念,所以将罪与罚看作反义词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其笔下的绿藻、腐臭的水池、杂乱入麻的内心……呵,我开始明白他的用意了,不,还差一点儿……

27.我问神明:不反抗也是一种罪吗?

28.“都是他父亲不好。”她漫不经心地说道,“我们认识的叶藏,率真又聪明,他只要不喝酒……不,就算喝了酒,他也是个仿佛带有神明光辉的好孩子。”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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