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从事接触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噪声)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超出本单位服务范围的请选择其他机构安排体检。
二、受理部门
体检中心办公室(内科楼二楼团队体检区办公室)
三、服务流程
(注:每天受理业务量有限,非预约委托单位可能无法安排,请委托单位作好预约)
四、职业健康检查需提交的资料
(一)委托体检需提交的资料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相应检测报告的,需签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确认书》(附件8)
3.《职业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
4.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体检当天需提交的资料
1.《职业健康检查预约登记表》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附件2);
2.《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基本信息表》
3.《听力检查告知书》(附件5,存在噪声作业的单位);
(三)劳动者自行上门体检需提交的资料
1.《用人单位介绍信》;
2.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劳动者个人上门体检应现场缴清健康检查费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注意事项
4.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5.噪声作业人员必须脱离噪声环境48小时后方可进行听力检查。
6.体检项目中含血糖、血脂等项目的(如高温、正己烷、汽油等)作业人员,须确保上午空腹进行,且血糖检查要求在上午10:30前完成抽血。
7.甲醇作业人员如有近视或散光者需佩戴合适的框架眼镜。
8.孕妇、可能受孕的妇女或准备怀孕者,须提前告知医生,避免X射线摄片检查。
六、报告时限
七、收费
按中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2007]56号文(三甲医院级别)收费。
八、检查报告查询与领取
1.体检者或委托单位可以致电职业健康检查受理部门查询完成情况。
4.检查10人及以上用人单位可提供结果汇总表和相应电子表格。
九、其他有关事项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办公地址:
中山市小榄镇菊城大道中65号
4.联系方式:
5.公共交通
公交线路:501、380、506、521在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站下车。(详情以公交公司公布线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