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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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需先注册再进行报名信息填报,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及密码,考前准考证打印、初试考场查询、初试成绩查询及复试确认等均通过报名系统完成。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填报信息完成未提交(审核完毕)前,可重复进入系统查看并进行信息修改,但一旦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够修改。请考生信息填报完成后仔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特别是学籍学历学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以申请审核方式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并仍需选择初试考试科目,如材料初审未通过且学院尚有招生计划时,考生仍可按选择的初试科目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初试和复试。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若初审未通过,且同意以普通招考方式继续报考博士研究生者,请在报名信息备注栏填写“若申请审核初审未通过,同意按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
(4)申请“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在报名信息备注栏填写“报考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招生计划”。
3.网上缴费
(1)我校博士报名缴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网报信息填报完毕并提交后需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缴费标准:120元/人。
(2)考生因学院招生计划所限自愿放弃参加初试的,经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可在初试结束后一周内,向研招办申请办理报考费退款手续,因其他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请考生慎重缴费。
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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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工作
1、请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2、准备好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参照身份证照的模式,不能半身照;背景要求:蓝色底,不要有文字,不留白边;照片分辨率:300万像素以上,照片不能模糊;其它要求请参考报名网站的说明。该照片将用于录取后办理校园一卡通及医保卡)。
3、开通银行卡的网银功能,确保所使用计算机中的网银控件和驱动已正确安装,能够成功进行报名费的网上支付。
4、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是PDF格式的,请在报名之前,在电脑中安装好PDF阅读器。
5、下载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附件一:南京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需两份,分别请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一律用A4纸)。应届毕业硕士生需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填写《附件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二、网上报名
【注意】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的考生在“研招网”报名选择考试方式时均选择普通招考。
2017年报考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不接受邮局汇款及现场缴费。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未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者,报名无效!
三、递交报考材料及打印准考证
1、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6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仙林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行政北楼9楼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23)。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4)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提交材料至院系。
2017年度将在哲学系、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关系研究院、数学系、物理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生命科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模式动物研究所、软件学院、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系、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医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
2017年度仍延续以往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院系有:商学院、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研究院、信息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艺术研究院。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复试期间,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打印准考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南京大学教职员工报考博士生必须提交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博士生,可以暂不提交单位证明,但须事先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硕士学位才能报考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的规定,2017年毕业的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有关政策要求
(一)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的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78号)有关精神,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和*居民,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还须提交《*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上一年度在外省市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第二年确需在*市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须于20*年*月*日、*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原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合格成绩转出手续,再于20*年*月*日、*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合格成绩转入手续。
(三)每个年度只能办理一次报名手续,报名后不办理退报名或改报名手续。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一)初级资格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缴费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初级信息表》,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需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在《初级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3、持《初级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与自行上传照片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于20*年12月22日至26日期间,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二)中级资格报名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
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为自20*年起在*地区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首次报考人员”为自20*年起在*地区未成功报考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2、首次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中级信息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五、其他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
涟源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如下:
1、涟源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财务岗位3名(其中入围对象综合成绩排名第二、三名安排到古塘乡财政所工作);
2、涟源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计算机岗位1名;
3、涟源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土建水利工程管理岗位2名;
4、涟源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文秘岗位1名、法律岗位1名。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4、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2、报名地点:涟源市财政局人教股(财政局办公楼3楼)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供网上查询审验。在职人员报名时要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本次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笔试试卷按岗位分财务管理、计算机、土建水利工程管理、文秘、法律等五套试卷。
(1)笔试内容:
②计算机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60分左右)、操作技能知识(占40分左右)。
③土建水利工程管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左右)、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左右)
④文秘岗位:命题作文(占6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
⑤法律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左右)、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左右)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果出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的,须经涟源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娄底市人社局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入围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新闻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市财政局网予以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委全部外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新闻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市财政局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新闻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涟源市财政局网予以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壹次。
(六)公示
(七)聘用
五、其他事项
2、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3、涟源市财政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要求
2、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